标题: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五 内容: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五尊者胜友集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二不定法摄颂曰:若在屏障中,堪行淫欲处,及在非障处,无有第三人。 尔时薄伽梵,在室罗伐城逝多林给孤独园,时邬陀夷苾刍,在屏障处,与女人笈多压膝而坐为说法要。 时毗舍佉邬波斯迦,见是事已,心不忍可,往白世尊。 此因邬波斯迦事由淫烦恼,制初不定。 「若复苾刍,独与一女人,在于屏障堪行淫处坐。 有正信邬波斯迦,于三法中随一而说:若波罗市迦、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 彼坐苾刍自言其事者,于三法中,应随一一法治:若波罗市迦、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或以邬波斯迦所说事,治彼苾刍。 是名不定法。」此中不定法者,谓以事、处、情、证而为其体:若复苾刍,独与一女人者,是事;在屏障者,是处;堪行淫者,是情;若有正信邬波斯迦随一而说者,是证。 言苾刍者,欲染现前近圆人也。 言独者,谓无余苾刍及余男子。 言一者,无苾刍尼及余女人。 女人者,谓是人女堪行淫事。 屏障者,谓隐覆处,堪障其形得为淫事。 此有五种:牆、篱,及衣、丛林、闇夜。 于如是处,或男行就女、或女来就男。 言堪行淫处者,于一寻内同居一席,身相逼触得为坐卧,然彼女人或许不许。 正信邬波斯迦者,谓见谛人。 有说设是异生有忠信者,言行无滥,亦信其语。 随一而说者,或女人见事不忍而说。 或护彼苾刍不肯自言,为证之时方随事说。 或波罗市迦者,于四重中随一而说。 或僧伽伐尸沙者,于十三中随一而说。 或波逸底迦者,于九十中随一而说。 自言者,随所为事依实而说。 若者,或是窣吐罗罪,或对说恶作。 此中若声是不定义,若本意行淫同一座时,得窣吐罗罪。 或以邬波斯迦所说事治彼苾刍者,欲显邬波斯迦于罪自性及罪因起不善晓知,然见苾刍与女同座,共一器食、同觞饮酒,如斯等事并应治罚。 是名不定法者,言此罪体无定相故,容有多罪不可定言。 此中犯相,谓行处、住处同坐,随自言事应可治之。 于此三中不自言者,应与作求罪自性白四羯磨。 得羯磨已,所有行法,不得度人出家受十戒等,如上所说。 若不依行,咸得恶作。 复应问彼举事女人,颜色形容进止处所;若有第二人,亦应问彼事,相当者如说而治。 若不相当,应随苾刍语,或时漫说余罪,或复非罪云罪,或此罪作余罪想,斯皆取彼苾刍语治。 于第二不定中有差别者,缘在王舍城,因室利迦苾刍共苏杜多女同处而坐。 由邬褒洒陀邬波斯迦见而言告,在非屏障处,不堪行淫,波罗市迦无容作故。 「若复苾刍,独与一女人,在非屏障不堪行淫处坐。 有正信邬波斯迦,于二法中随一而说: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 彼坐苾刍自言其事者,于二法中应随一一法治: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或以邬波斯迦所说事,治彼苾刍。 是名不定法。」第三部三十泥萨祇波逸底迦法初摄颂曰:持离畜浣衣,取衣乞过受,同价及别主,遣使送衣直。 有长衣不分别学处第一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诸苾刍多畜衣服废诸善品,此由长衣事及过限,废阙烦恼,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作衣已竟,羯耻那衣复出,得长衣,齐十日不分别应畜。 若过畜者,泥萨祇波逸底迦。」言作衣已竟者,由侍缚迦大医长者布施衣服,世尊因此听畜衣也。 尔时世尊,作如是念:「我今身形极为柔软,但畜三衣尚得支持,况诸苾刍身非柔软,畜三种衣而不充济。」因制苾刍各畜三衣,内得资身无盈长过。 于三衣外又听受畜十种衣物,此之衣外不应法者皆不应畜,谓野麻衣、驼毛緂、树叶衣、豹皮、鹿皮及小浴衣、或染青色、或复露形及以拔发、或角鵄毛、或人发緂、或受痖法。 此等皆是外道形仪,非出家法,作者得窣吐罗罪。 若更有余外道衣服,着时咸得恶作。 若着留缋衣、或结缋衣、或着襦袴等、或时系发为乌率腻沙、或复裹头、或着俗人上下衣、或为彫彩及诸璎珞婆罗门线、或臂系线鬘。 诸如是等非法衣服,是俗形仪。 若着用者,咸得恶作。 医人为病令臂安咒线者无犯。 应系肘后,若差解除不应轻弃,应安牆木孔内。 应知三衣受用各别,若作务时或道行时及在寺内,常用五条。 若行礼敬及食噉时,应披七条。 为遮寒、入聚落乞食噉食、礼制底,应着大衣。 后二衣应割截作。 若是贫人后必须截,为入聚落故。 何故不割截衣不入聚落? 然苾刍衣有其二种,与俗不同,谓彩色、形状。 俗人纯白不截,苾刍坏色而截。 若得新衣作僧伽胝及尼师但那,两重应作。 嗢呾罗僧伽及安呾婆娑,一重应作。 若前二,三重;后二,两重者,亦听。 若以未分别物重帖之时,得恶作罪,至十一日便犯舍堕。 或作是念:「更觅余衣以充其複。」遂便摘去第二重者,得恶作罪,至十一日便得舍堕。 若作是念:「为浣染已,还持此物重帖斯衣。」者无犯。 至十一日若不帖者,得舍堕罪。 若得故衣造僧伽胝及尼师但那,应四重作七条,五条应两重作,或摘去还安,准前应识。 若粪扫衣及故破衣,随意重数。 其条数坛隔法者,若安呾婆娑坛隔法式,一长一短;嗢呾罗僧伽,两长一短。 若无容割截,或是少欲贫人衣财不足,虽不割截帖叶听畜;或现无暇当拟缝刺等,设是缦条等守持,无罪。 其僧伽胝条数九种不同:谓九条、十一条、十三条、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 坛隔者初三,两长一短;次三,三长一短;后三,四长一短,过此已上便成破纳,不堪持故。 总有三品僧伽胝衣:谓上、中、下。 上者自肘量竪三、横五,下者各减半肘,二内名中。 嗢呾罗僧伽亦有三品:上者三、五,小者各减半肘,二内名中。 五条同此。 复有二种五条衣:竪二、横五,竪二、横四。 但盖三轮,是谓守持衣极小之量。 若身长大而肘短者,依身为量,不依肘量,若翻此者亦依身量。 若身绝大者,裙应缝作厥苏洛迦而受用之。 如前衣量,若过、若减,不依量作者,咸得恶作。 其浣衣法,苾刍不应令客浣衣人浣洗衣服,恐坏衣故。 浣衣之家亦不应往,可自为之。 灰水安洗器中,若手、若足徐徐浣濯,若于衣上被香泥污或余腻物,应用汤水及灰屑等洗之。 其染衣法,先取木皮,洗去尘土打椎使碎,日曝令乾,三遍煮汁别安三处。 先用初汁,次用第二,后用第三。 欲染之时应取少汁安于器中,方可捉衣斟酌少多,令衣遍湿。 不应以衣置多汁内,亦不急捩令衣坏损。 既捩去汁更柔数遍,方晒曝之。 晒衣法者,横系细绳衣边搭上,噼竹夹衣,其夹随意多少,汁流下边还翻向上,勿令垂渧,应可数看。 若衣重大,应于柴木上晒之,数数翻转。 新衣应用新树皮汁、日中曝之,故衣应用旧树皮汁、阴处而晒。 待其乾后以少水湿柔,色益鲜好令色不脱。 若于寺内为染作时,染汁污地牛粪涂拭,若石灰地应须水洗。 其缝刺法,依稻田畦势而为割截,叶向两边不应一靡,叶有三别:谓上、中、下。 上阔四指或如乌张足,狭齐两指,二内名中。 凡为小坛,当大坛半,应用竹签或用针等而记其处。 然小坛望大坛,裁割之时更须增其半叶,一缝作了之后,方始明闇正得相应,异此非也。 四边安缘稍狭于叶,去缘四指肩隅置帖,于此帖中穿为小孔,安细絛[巾*句]可长两指。 反自相系便成二[巾*句],胸前缘边应安其纽。 叠为三襵是安[巾*句]纽处,或随身大小。 纽有三种:一、似蘡薁子;二、似葵子;三、似棠梨子。 上边既尔,下缘亦然,颠倒任披并成非犯。 若行出外,内纽双[巾*句],绕颈通披,角塔肩上。 有五种物不应割截:一、谓被帔;二、高襵婆;三、谓毡褥;四、是厚緂;五、破碎截。 凡欲裁衣下须安席,若无席者可牛粪涂地、或布诸叶、或洒扫净地方为割截。 若缝刺时应用竹木,随衣大小作桢布衣,于上四边缭定,然后缝刺如前所制。 若不依者,咸得恶作。 或依余法而缝刺者,此亦无犯。 有五种衣:一、有施主衣,谓定知有彼施衣人。 二、无施主衣,谓不定知施主之处。 三、往还衣,谓将往深摩舍那处而返持还。 四、深摩舍那衣,谓弃在尸林。 五、粪扫衣,此有五别:一、途中粪扫衣;二、河边粪扫衣;三、空处粪扫衣;四、粪聚处粪扫衣;五、破碎粪扫衣。 复有五种,谓牛嚼、鼠齧、蚁穿、火烧、乳母弃衣。 此之衣体,由事差别及出处不同,总有七种。 何谓为七? 一者毛衣;二、刍摩衣;三、奢搦迦衣;四、羯播死迦衣;五、独孤洛迦衣;六、高詀薄迦衣;七、阿般阑得加衣。 言羯耻那衣复出者,因此须明羯耻那事,其舒张法及以衣财同受之人,并所获利养出衣法式。 先明羯耻耶衣舒张之事。 众须和合,于八月十四日总白僧伽言:「诸大德! 可于明日众应同聚张羯耻那衣。」至时众集,秉白二法,差具五德者作张羯耻那衣人。 次为白二持衣付之。 彼受衣已,应共诸苾刍作浣染等事,乃至能行二三针者皆共助作。 其作衣人或二、或三生如是念:「此衣我与僧伽,当张作羯耻那、现张作羯耻那、已张作羯耻那。」于此三心但为后二亦成作法。 若不作者得恶作罪。 余处坐夏来此请作,张衣之人亦成张衣。 其张衣人当于八月十五日,白僧伽云:「明日我当为大德僧伽张羯耻那衣。 仁等皆可于自三衣,并须舍已持至众中。」既至明日,张衣之人应以涂香烧香,及诸花彩严饰供养羯耻那衣已,置净盘上。 擎向众首,在上座前捧衣而住,作如是白:「大德僧伽听! 此衣僧伽许张作羯耻那。 我苾刍某甲,僧伽今差作张羯耻那人。 我某甲是张羯耻那人,我以此衣当为僧伽张羯耻那。」第二、第三亦如是说。 即于上座前舒张其衣。 上座告曰:「善哉! 张衣,极善张衣。 此有利养及以饶益,我当获之。」如是乃至众末。 其张衣人不应持此羯耻那衣,往大小行处及烟火舍,不住露地不向界外,设有缘行不处经宿,若至随意日王增闰月者,苾刍但可依自安居受羯耻那衣,不随王法。 僧伽若破,法党应为;若两众共作张衣,所得利养法党应受。 何者衣财合张作羯耻那? 于安居中多获衣者,应取其一为羯耻那,余随意分。 要是新衣已浣染者,未曾披着及非急施衣,若僧伽胝、或嗢呾罗僧伽、或安呾婆娑,此中随一咸须作了。 若未了者不合舒张,五肘及过斯成应法。 若体疎薄往返盖尸帖叶缦条,先曾披着、犯舍堕物、破碎被柔及以补替,并不应张。 若十五日得已成者,亦得作羯耻那衣。 何人共张羯耻那衣? 谓同一界,是善苾刍同共受衣,及与欲者。 有十种人不合同受羯耻那衣:一、未有夏人;二、破夏人;三、后安居人;四、余处安居人;五、张衣之时不现前人;六、行遍住人;七、遍住竟人;八、行意喜人;九、意喜竟人;十、授学人。 复有十人但得利物不获饶益,谓以求寂替前第四便成十人。 有五种人利及饶益悉皆不得,谓三种舍置人、余处安居人、僧伽破时非法之党。 云何饶益? 谓有十种:一、畜长衣得过十日;二、畜长衣得过一月;三、得离衣宿;四、得上下二衣随处游行;五、得多畜三衣;六、得别众食;七、得展转食;八、不受请得自往食;九、得非时入村不嘱授;十、得法学家随意受食。 从八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是衣出时,但由张衣获其饶益,非废学处。 此羯耻那衣如何当出? 张衣之人于正月十五日,应白众言:「诸大德! 明日我当出羯耻那衣,仁等各各守持自衣。」既至明日,僧伽尽集,秉白二羯磨而出。 闻有贼来恐被劫夺,限虽未至亦得出衣。 若有利物亦即应分。 有八种本事出羯耻那衣。 何谓为八? 摄颂曰:初决去不定,决定失去衣,闻出出界疑,望断同心出。 此中言决去失衣者,谓若苾刍于此无恋心,欲往余方不拟重来,决意出界者。 是不定失衣者,谓若苾刍出界求衣,或未作衣、或已作半,于此利物及以住处,或有顾恋、或无顾恋、或有望心、或无望心,更拟还来作衣,或起疑念者。 是决定失衣者,同前所说,于中别者,而我今去更不重来,亦复不能造支伐罗者,是失去失衣者,谓出界外造支伐罗,起手作时遂便失去者。 是闻出失衣者,出界求衣,遥闻大众出羯耻那衣,情生随喜者。 是出界疑失者,苾刍自念:「若衣不了,或还、不还?」生如是心出界便失。 望断失衣者,本心出界拟还作衣,既至彼方求衣不获,望心决断便是失衣。 同心出衣者,谓若苾刍出界求衣,后还寺内同心共出,此中略说,余如羯耻那衣事中广明。 若众破者,此部张衣还须此部和合共出。 凡苾刍众张羯耻那衣者,于五月中获其饶益;不张衣者,一月饶益。 有何缘故此衣名作羯耻那耶? 谓是坚实精妙之义,然由大众舍持衣等,此能荷负令无违犯,有斯力用故名坚实,或由此衣体精妙故。 言长衣者,谓守持衣外得所余衣,体应净物,是合分别。 言齐十日者,限至十日。 守持衣者,谓十三资具衣:一、僧伽胝;二、嗢呾罗僧伽;三、安呾婆娑;四、尼师但那;五、裙;六、副裙;七、僧脚崎衣;八、僧副脚崎衣;九、拭身巾;十、拭面巾;十一、剃发衣;十二、覆疮衣;十三、药直衣。 此等诸衣各别牒名而守持之,应对一苾刍作如是说:「具寿存念! 我苾刍某甲,此僧伽胝衣我今守持,已作成衣是所受用。」如是再三,乃至药直衣亦如是。 若得未浣染、未割截物权充衣数者,应如是守持:「具寿存念! 我苾刍某甲,此衣我今守持,当作九条僧伽胝衣,两长一短。 若无障难,我当浣染割截缝刺,是所受用。」如是再三,余二同此。 若无苾刍,对余四众亦成守持。 若有缘舍三衣者,对一苾刍应如是舍:「具寿存念! 我苾刍某甲,此僧伽胝衣是我先守持衣,今舍。」如是再三,余二准此。 若长毛衣及重大物不堪守持,其毛短者应守持用。 长毛重大,应作委寄他心而受用之,得重物时应心念口言:「此是某甲施主物,我为彼故而受用之。」不须分别。 为遮寒苦、为除热故,开疎薄物毛,及苾刍紵布白[叠*毛]氍毺座褥,及所余衣并丝缕倚带,皆悉听畜。 若三衣肩上垢腻污者,于着肩处应以物替,长一肘半、广一张手,四边缝着,污即拆洗。 若身有血出,应作拭身衣,当数浣染;若雨浴衣须亦听畜。 三衣袋法,长三肘、广一肘半,长牒两重缝之为袋,两头缝合当中开口,长内其衣搭在肩上,口安[巾*句]带勿令虫入。 凡置衣时三衣在上,余衣在下,用意防守如护身皮,欲令施主得福多故,令受用者无阙乏故。 其枕囊法,长四肘、广二肘,叠缝为袋一重,亦得于内贮以木绵及羊毛等,然后缝合,用以支头。 作蚊帱法,周十二肘,于上安盖,随身长短四角竪柱以带系之。 但三衣人听畜洗裙,虽不守持无犯。 若苾刍有余长衣合分别者,或已成衣、或未成衣,应于阿遮利耶、邬波驮耶处,作委寄意而分别之。 或余尊人、或同梵行者,其委寄人持戒多闻、所有德行过于己者,委寄为善。 应如是说:「具寿存念! 我苾刍某甲有此长衣未为分别,是合分别。 我今于邬波驮耶处而作分别,以邬波驮耶作委寄者,我今持之。」第二、第三亦如是说。 其委寄人假令身在大海之外,遥为委寄分别无犯。 为分别时不应对彼委寄之人,应共余者而为分别。 委寄之人不应取彼分别之物,又复不应见委寄人身死之后,众取其衣作亡人物分之,此是作法。 与委寄人非是实施,其委寄人虽复身死,未闻已来并成分别。 若闻死已,应指余人为委寄者,其委寄人不应言请,亦勿告知。 若五条、七条有盈长者,并须分别。 长僧伽胝不应分别,直尔而畜,为利他故。 谓若见有受近圆人无大衣者应与。 所以佛令苾刍分别衣者,防二种过:若不分别有盈长过、若不听畜有阙乏过,异诸俗人及外道故。 凡畜衣者须知五事。 一、明畜人;二、明受处;三、明避就;四、明弃舍;五、明受用。 言畜人者,佛许何人得畜长衣? 谓少财利人、或生来习乐、或从意乐天堕、或身多病苦、或多垢腻、或多虮蝨、或多寒热处、或营作人、或于衣服性多爱玩。 由开长衣能摄念故,是谓畜人。 言受处者。 若出家人、或在家人,虽现贫穷性乐布施,不应从乞。 设持来施亦不应受,恐阙乏故。 若癫狂人施不应受,若知父母现在者应受。 若矫诈人、博弈人、好斗人、盗贼、屠脍、旃荼罗等,持物来施皆不应受,由多讥过坏净信故。 何等衣物苾刍应受? 谓贵价緂,僧伽应畜,余緂被帔苾刍得受。 若在中国,诸皮裘衣及熊罴等皮,皆不应畜。 是他物者受用无犯。 若熟皮席应用,若在边方听苾刍受用诸皮。 若作皮鞋底唯一重,若底穿者应补。 齐何处是边方耶? 东至奔荼林,西至二窣吐奴村,南至摄伐罗伐底河,北至嗢尸罗山。 摄颂曰:东至奔荼林,西二吐奴村,南边伐底河,北嗢尸罗山。 此限域外名曰边国,内名中方。 若于猎人边得熊皮者,受取无犯。 应安佛堂门下与诸苾刍坐,或常足蹑为明目故圣开受用。 若在俗家得皮卧具,为利施主应坐勿卧。 若患痔病及眼闇者,听取熊皮应坐毛上,能蠲于疾。 本因十二亿耳苾刍,于中国开一重皮屩;由莫诃罗苾刍,复还制断;为护卧具,复更开许。 若底多重者,令俗人着已受用无犯。 若革屣重底蹋时出声,或如羊角或作杂花叶形,刺绣文彩在薜舍离,悉皆制断。 又诸象马、师子、虎豹、豺狼之皮,并不应用,此诸兽筋不合缝物。 凡是鞋屦,或作菴头拥前拥后,并皆不合;露指皮鞋,亦不应着。 若寒雪国应着富罗;寒国谓是氷冻成凌。 若在寺中大小行处,开着木屐,若在俗家着亦无犯。 若麁芒鞋及竹叶屩,并不应着。 若苾刍髀脚有热血病,得着草鞋。 若巧苾刍自欲缀鞋,应在屏处勿令人见,其锥刀作具听畜无犯,是名受处。 言避就者,若着三衣并余衣服,应善将护。 若虫蚁食、牛嚼、鼠齧、崖岸欲崩、火烧、风飘、水渍、盗贼,如是之处皆不应置衣。 若上价緂阿兰、若中,则不应畜,应安村内,于苦叶上时晒曝之。 房无户扇及无苾刍,不应止宿。 若不将大衣不应出外。 有五因缘听留大衣:一、处有苾刍并有门扇;二、疑天雨;三、渡江河恐有倾覆;四、在羯耻那衣时中;五、得离衣法。 若衣缘断坏者,应以物帖,或用线缭。 若身着衣,不于澁鞕地、木石、粪扫无坐物处放身而坐,应作木枮揩磨令净,或为草稕以物缠裹,随意大小用以为座。 若作务时,应须善护勿令泥土污衣。 若游行时有蕀刺处,应可褰衣不令垂破。 若应浣不浣、应缝染不缝染,皆得恶作。 着僧伽胝不应作务,不在道行、不裹身坐及披而卧,不赤体披。 礼拜之时,衣勿拂地。 不裹膝头,亦不于下二衣上坐卧。 若无余物,听用为衬坐卧无犯。 然于卧时少睡多觉,亦不应随处而卧。 若梦中多流泄者,应以衣物掩身系勿令脱。 在不净地不应安衣。 若有俗人,苾刍不应自担衣物,其长毛緂不应辄披。 若多虮蝨,以余衣替。 所着衣服应数观察,可委信处应寄其衣,是名避就。 言弃舍者,若人禀性爱多衣者,三衣之外并应舍弃,由贪好衣娆乱心故,增长耽着障道眼故,应着粪扫衣。 爱细滑衣者,应着毡毛衣。 着粪扫衣人及住尸林人,僧祇好物不应受用,所谓衣帔杂色褥等。 凡着尸衣人不应入寺,不礼制底。 若欲旋礼应离一寻,亦不应用僧伽卧具,不入众中、亦不为俗人说法、不入俗家。 设须往者,应住门外主人唤入,应告之曰:「我住尸林。」若言:「可来。」应随意入,如不命坐不应就座。 苾刍不割截衣不带[巾*句]纽,不应入村,除有难缘。 若入外道出家人舍,不截无犯。 裙不系条亦不入村及俗人舍,是名弃舍。 言受用者,随安置处及受用时,生如是念:「我于衣处心乐省缘,趣支身命,修诸善品。 非我力辨,是施主衣,自利利他,护而当用。」是名受用。 如上所说,不依行者,咸得恶作。 言得长衣齐十日不分别应畜,若过畜者,谓苾刍得长衣不分别、不守持,至十一日明相出后,是名过畜。 言泥萨祇波逸底迦者,其物应舍罪应说悔。 何者是罪? 谓月一日若得一衣,或得多衣,齐十日来应分别、应守持或弃舍。 若不尔者,至十一日明相出时,便得舍堕。 若月一日得衣,于第二日复得衣,乃至十日得衣。 若初日衣不分别,后所得衣及诸杂物,乃至钵袋腰絛等,至十一日皆犯舍堕,由前得衣相续染故;二、三日等准此应知。 何者名为泥萨祇衣极小量? 谓纵横一肘者是。 若已分别作未分别想,但得堕罪,而不须舍,由此无有治罚事故。 若为三宝畜衣非犯。 或时施主作如是言:「此是我物,仁当受用。」虽不分别,用之无犯。 若作是念:「此衣齐至某日,我当分别,或至十日我当分别。」者,中间无犯。 若不生心为分齐者,于日日中得恶作罪。 不忆者无犯。 或多烦恼贪染缠心、或愚痴或惛沉、或心放逸不为分别者,咸得本罪。 若衣缕杂驼毛者,过十日时但得恶作,以不净故。 凡是已犯泥萨祇物,或被虫蚁食损、或被飘烧、或时失坏,但须说罪,无物可舍。 于余学处,类此应知。 若十日内衣有损失者无犯。 或时物少不满一肘,或复聋盲而不闻见,或是己物寄他,或作未得想。 斯皆无犯。 得衣五日即颠狂者,后若得心,更开五日。 余义通塞,准事应思。 ◎◎离三衣学处第二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诸苾刍寄他衣服,着上下衣随意游行,不善护身,受寄衣人复多营务。 由离衣事烦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作衣已竟,羯耻那衣复出,于三衣中离一一衣界外宿,下至一夜,除众作法,泥萨祇波逸底迦。」若复苾刍,作衣已竟,羯耻那衣复出者,颇有苾刍作三衣虽竟,羯耻那不出耶? 应为四句,具如广文。 于三衣中者,谓僧伽胝、嗢呾罗僧伽、安呾婆娑,此之三衣据守持已离方得罪,余之十物虽同守持离宿无犯。 于中别者,若不将尼师但那,不应往余寺宿。 若有碍缘应借而卧,或用嗢呾罗僧伽如法替卧。 若昼日往闲静处、或行乞食、或当日拟来者无犯。 此中犯者,谓向界外不持衣去,即不还来,经明相时,得舍堕罪。 有三种离衣:一、举处离;二、失念离;三、受用离。 言举处离者,谓在障难处而举其衣不得重观,或因失落。 言失念离者,于安衣处更不重忆。 言受用离者,谓暂安衣即遇缘隔不得受用。 虽复离衣,若明相未出还得衣者无犯。 苾刍有缘入村坊内,应持一割截衣;若不入村者不持无犯。 除众作法者,由圣者舍利子,及莫诃迦摄波,大众与法听离僧伽胝,或身羸老病无力持行者,舍去无犯。 此中犯处者,谓一舍村等,谓山野人共为一舍长行而居,尽此室内并外一寻,是其势分。 此据常用处;有别处者,下当叙之。 若两行舍事亦同此。 多舍村者,谓人家乱住门无次序,据别别家而为势分,无其共处。 垣牆村者,齐何处来是其势分? 谓六牛所牵竹车得回转处、或鸡飞堕处。 栅篱村者,齐何处来是其势分? 谓牛羊入时,蹄坌尘土所及之处,或有惭愧人大小行处。 濠堑村者,齐何处来是其势分? 谓十二横梯所及之处,或弃粪扫时有麁甎石所至之处。 若苾刍身居村势分,衣着村中,或复翻此,并成非犯。 若异此者,身衣别处,明相未出便得恶作;明相出时犯舍堕罪。 一村有一势分者,谓于此村有一园林、一众集堂、一天庙处是也。 多村一势分,事亦同前。 一村多势分者,谓村有多园林等门是共处,多村多势分亦与前同。 其中别者,谓无共处。 如是应知,有十二处:家、店、铺、楼、场、堂、及外道舍、伎乐、车、船处或林树应知。 以下十二事,随次而相配门门坐,床梯柱门庙幡处,轼座柁及井树根为共处。 此各有四句,随事应思。 若家主一人,或兄弟不分,此处名为一势分也,若异此者名多势分。 若外道家见情是一名一势分,翻此成多。 树枝相交名一势分,翻此成多。 场与树势有差别者,扬簸之时糠所及处,是场势分。 夏至日中影所覆处,无风叶落处,并雨滴及处,是树势分。 铺者,卖杂香物。 店,谓贮积产货,余如广文。 若苾刍身居二处、衣着两边,或衣在二中、身居异处,如其次第,无犯、有犯,或轻、或重,准事应知。 若在作法衣界身衣异处,及空地互居,皆名离衣。 若无衣界苾刍住处,齐牆栅等,若道行齐四十九寻,住及坐卧周匝一寻,是其势分。 若两界上卧,乃至衣角不离身者,不名失衣。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五 发布时间:2025-05-20 04:23:17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3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