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摄大乘论释卷第八 内容: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世亲菩萨释陈天竺三藏真谛译释应知入胜相第三之二入资粮果章第七释曰。 由入应知胜相。 菩萨得何果。 菩萨得资粮果有八种。 论曰。 由入此相得入初欢喜地。 释曰。 此文即显三果。 一得胜时。 二得胜方便。 三得胜果。 初即第一明得胜时果。 从始发心修行求至此时。 今始得之故名为初。 所求之时是入真观时。 此明得住真如果。 又舍凡夫二乘位。 始得菩萨真位故名胜时。 此时是转依时故。 名此初时为胜时。 即是明转依果。 欢喜即第二明得胜方便果。 舍自爱名欢。 生他爱名喜。 若不惜自身。 不憎恶他。 于众行中无难行者。 此心于方便中最胜。 以为众行根本故。 故初地从此立名。 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 得时有大欣庆故名欢喜地。 即明第三得胜果。 住摄是地义。 出离真如是地体。 住于此体故名胜果。 地因名摄。 谓福德智慧二种资粮。 又所摄名摄。 谓所利益众生。 又果名摄。 谓无上菩提。 又障名摄。 谓三烦恼。 如此等义说名为地。 以是地所摄故。 论曰。 善通达法界。 释曰。 即明第四得胜通达果。 胜通达有三义。 一由得四依故。 菩萨依法不依人等。 由此通达如来所说一切三乘三藏。 菩萨如理释文。 是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 二如来安立十地。 约法界有十重。 从初通达乃至上地。 皆善通达。 三约四种方便故。 善通达法界。 谓能通达生死苦。 而能恒入是二方便。 能通达涅槃。 而不速求是二方便。 能通达苦异凡夫。 入苦而不厌怖异二乘。 能通达涅槃乐异凡夫。 而不速求涅槃异二乘。 论曰。 得生十方诸佛如来家。 释曰。 即明第五得胜定位果。 由入此胜相。 是人决定应破无明[穀-禾+卵]。 不于卵中烂坏舍命。 复次是人由入此胜相决定。 应续十方诸佛种性令不断绝。 以自应成佛。 又令他成佛故。 复次佛子有五义一愿乐无上乘为种子。 二以般若为母。 三以定为胎。 四以大悲为乳母。 五以诸佛为父。 由此等义故说得生佛家。 论曰。 得一切众生心平等。 释曰。 即明第六得胜恩养果。 恩养有四种。 一广大。 二最极。 三无边。 四无倒。 由此四义故。 于众生得平等恩养心。 复次如菩萨于自身起般涅槃心。 于一切众生平等起般涅槃心。 复次由菩萨已得自他平等。 求灭他苦如求灭自苦。 论曰。 得一切菩萨心平等。 释曰。 即明第七得胜意用果。 菩萨若欲有所为作。 必先思量故名为意。 后如所思量而作故名为用。 复次求得三事为意。 谓未下种令下种。 未成熟令成熟。 未解脱令解脱。 行四摄为用。 由前二摄令发心。 由利行令成熟。 由同利令解脱。 论曰。 得一切诸佛如来心平等。 释曰。 即明第八得胜至得果。 菩萨在见位中。 已得如来法身。 由得此法身是故与诸佛心平等。 复次于自身。 见法界无差别故。 不见三世诸佛法界异自法界故。 得诸佛心平等。 论曰。 此观名菩萨见道。 释曰。 菩萨见有三种。 一除方便见。 二应除见。 三除灭见。 除方便见者。 谓四种如实智。 应除见者。 谓分别依他二性。 除灭见者。 谓三无性。 此三见皆因唯识观得成。 故名此观为见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论曰。 复次何故菩萨入唯识观。 释曰。 此问显二义。 一显唯识观难入。 二显若得入有无穷利益用。 论曰。 由缘极通法为境。 释曰。 先明入前后两观方便。 答第一问入唯识观道。 此智有四德。 一无倒。 二清净。 三寂静。 四微细。 此即明第一无倒。 通法有四品。 谓下中上上上。 下品谓一切有流苦。 中品谓一切有为无常。 上品谓一切法无我。 上上品谓三无性。 缘三无性为境。 是故无倒。 论曰。 出世。 释曰。 即第二清净。 由是出世无流智故清净。 论曰。 奢摩他。 释曰。 即第三明寂静。 由此智依奢摩他起。 离散动地。 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静。 论曰。 毗钵舍那智故。 释曰。 即第四微细。 显是菩萨修慧。 非闻思慧及二乘修慧。 此即初入唯识观方便。 论曰。 由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 欲显此智从无倒智生故无倒。 无倒故是如理智。 论曰。 种种相识为相智故。 释曰。 此显如量智似一切境起。 以一切境识为相。 于一切所知无碍。 由此智得入唯识后观。 此即入后观方便。 由前后方便难入故。 唯识观难得。 论曰。 为除灭共本阿梨耶识中。 一切有因诸法种子。 释曰。 此下正明二智用。 二智用有三种。 一灭障。 二立因。 三得佛法用。 此文即明第一灭障用。 现在惑未灭令灭故。 言除未来惑。 未生遮令不生故称灭。 唯识道通灭不净品种子因果。 因有三种。 一因缘。 二增上缘。 三缘缘。 果即是不净品种子。 既通灭种子因果故称共。 阿陀那识及六识。 为不净品因缘故。 名本阿黎耶识。 是不净品增上缘。 缘缘即是六尘。 六尘为种子缘缘故。 一切法种子。 即是一切不净品法种子。 种子即是果。 此果有缘缘等三因。 阿黎耶识既是种子增上缘故。 种子在阿黎耶识中。 论曰。 为生长能触法身诸法种子。 释曰。 即明第二立因用。 诸法即是六度。 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熏习。 能为无上菩提因。 故名种子。 此种子若生若长。 能证得如来法身。 故名为触为生长如此福慧二因故。 入唯识观故。 唯识观能立因。 令得无上菩提。 论曰。 为转依。 释曰。 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 为得如来无垢清净法身。 即漏尽无畏。 论曰。 为得一切如来正法。 释曰。 即是能说障道能说尽苦道二无畏。 为利益他为安立正法。 论曰。 为得一切智智。 释曰。 即是一切智无畏。 此三句即显三德。 初明断德。 次明恩德。 后明智德。 论曰。 故入唯识观。 释曰。 为成就前三用故入唯识观。 若由无分别智灭障立因得果。 故入唯识观。 入观后无分别后智其用云何。 若依无分别智。 正说诸法因果无有功能。 以此智无分别故。 由无分别后智。 于诸法相中菩萨自无颠倒。 如自所证。 亦能为他说诸法因果。 为得此两用故。 菩萨修无分别后智。 论曰。 无分别智后所得智者。 于本识及所生一切识识。 及相识相中。 释曰。 此文显菩萨由此智。 于因果中无倒本识。 是依他性。 即是正因所生一切识识。 即是本识所生果。 谓七识即是分别性相识。 即是器世界及六尘。 亦是本识果。 亦是分别性。 此文具明三相。 谓内相外相及内外相。 故言相中。 菩萨于如此因果中无复颠倒。 论曰。 由观似幻化等譬。 自性无颠倒。 释曰。 菩萨以无分别后智。 观此因果相。 自然无颠倒。 不执有外尘内根唯识是实有法。 何以故。 菩萨已了别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 不可依见闻觉知相判诸法为实有。 何以故。 此心是清净本所流故。 论曰。 由此义故。 菩萨如幻师于一切幻事自了无倒。 释曰。 如幻师于幻事生见闻等四识。 不依此识了别幻事。 如本所解了别幻事故。 于幻事中无倒。 菩萨亦尔。 由依本智了别故。 于一切相及因果中。 无复颠倒。 是名菩萨自利。 论曰。 于一切相因缘及果中。 若正说时常无偏倒。 释曰。 若菩萨依本智。 作利他事。 谓正说三乘三藏及五明等义。 常无偏倒相违。 不实不定名偏。 符理真实不可动为无偏。 处时相滥名倒。 随处随时随相名无倒。 是名菩萨利他。 二智依止章第九论曰。 是时正入唯识观位中。 有四种三摩提。 是四种通达分善根依止。 菩萨云何应见。 释曰。 此问欲显入观有三义。 一真境。 二奢摩他。 三毗钵舍那。 为明应入处故言正入。 唯识观位中。 唯识处即三无性真如。 此真如非散动智境故。 说四种三摩提为依止。 是境与智不可分别故。 说四种通达分善根为能证。 云何应见此法。 论曰。 由四种寻思。 于下品无尘观忍。 释曰。 乐观无尘义故名为忍。 此忍未离三相。 谓观善成就因缘惑污清净。 未随意修习故是下品。 论曰。 光得三摩提。 释曰。 无尘智名光。 此定以无尘智为所得。 此定为无尘智依止。 故名光得。 定即奢摩他。 智即毗钵舍那。 若具五分五智。 此定名三摩提。 论曰。 是煖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 福德智慧二行为煖行体。 即是三十七品。 此行是能烧惑薪道火前相故名煖。 此暖行已过地前四位。 决定了别真如智名通达。 此方便道能助成通达智故名分。 能资生究竟位故名善根。 此定能为通达分增上缘故名依止。 又三十七品中立定为所依止。 余三十六为能依止。 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达。 余三十五为分。 三十六通名善根。 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论曰。 于最上品。 无尘观忍光增三摩提。 是顶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 已离三相故。 是最上品。 无尘观忍如前释。 无尘智名光。 此智于方便中胜进故名增。 此定为无尘胜进智依止故名光增。 亦以福德智慧二行。 为顶行体顶有三义。 一如人头顶能持身命。 修道者亦尔。 若至此位善根则不可断。 二如山顶是退际。 有人至山顶而退还。 修道者亦尔。 或有至此位。 住方便中不进故名退。 三如山顶是进际。 或有人至山顶而更昇进。 修道者亦尔。 或有至此位而进入胜位故立顶名。 已说菩萨于四种寻思修煖顶二种方便道。 于四种如实智中修道云何。 论曰。 于四种如实智。 菩萨已入唯识观了别无尘故。 释曰。 若菩萨过四种寻思度煖顶两位。 则在四种如实智位中。 菩萨缘何境。 菩萨但缘唯识为境。 缘唯识境。 复何所得了别无尘义。 除无明及疑惑故。 名了别。 此三句显位及境智。 论曰。 正入真义一分。 释曰。 由此智故。 菩萨入真义一分。 谓无相性。 未入无生性及无性性。 论曰。 通行三摩提。 是随非安立谛忍依止。 释曰。 体无尘智名通。 此定以无尘智为行。 即为无尘智行依止。 故名通行。 三无性所显。 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谛。 何以故。 此谛通一切法。 无有差别故名非安立。 无到无变异故名谛忍。 能符从此义故名随。 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忍体。 菩萨已决了无外尘义。 于无能取所取义中。 心生信乐故名忍。 又能安受上品谛义故名忍。 于上品谛中。 心无退失故名忍。 论曰。 此三摩提最后刹那了伏唯识想。 释曰。 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 取通行上上品最后一刹那定。 由先了别无相性。 后更思量所缘。 既无所有能缘必不得生。 由此了别故能伏灭唯识想。 唯识想既灭。 从最后刹那更进第二刹那。 即入初地。 论曰。 转名无间三摩提。 释曰。 此定与初地相隣。 不为余心所隔故名无间。 又下地惑不能碍其入初地。 不如下地道隔胜方便。 不得即入初地故称无间。 论曰。 应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释曰。 菩萨以地前为世法。 登地为出世法。 此无间定犹是世法。 于世法中无等故名第一。 何以故。 世间众生无有修行能等此法者。 又此定虽是世法。 能为菩萨出世道增上缘。 余世法则无此义故名第一。 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 论曰。 此四种三摩提。 是菩萨入非安立谛观前方便。 释曰。 前二定是无间修。 后二定是恭敬修。 欲显此四定非真道故。 故说是前方便。 二智差别章第十论曰。 若菩萨如此入初地已得见道。 得通达入唯识。 释曰。 此下显见道为修道依止。 由先成立见道故。 修道得成。 若菩萨于愿乐地中。 具修诸方便得入初地。 所以得入初地。 由得见道故。 见道即无分别智。 所以得无分别智。 由通达真如及俗谛。 故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如。 唯有识是通达俗。 复知此识无有生性。 是通达真如。 此识是假有为通达俗。 若不通达俗。 无以能得见真。 以离俗无真故。 若不通达真无以遣俗。 以俗无别体故。 所以能通达真俗。 由能解唯识理故。 此文即显四义。 一出世果二出世行。 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 初地是果。 总有为无为法为体。 福德智慧行是有为。 真如及烦恼不生是无为。 初地是假名。 由是总故见道是行。 所通达真俗是境。 入唯识是方便。 由入唯识为方便故。 能通达真俗境。 由通达真俗境故得无分别智行。 由得胜行故得初地果。 论曰。 云何菩萨修习观行。 入于修道。 释曰。 此云何凡问十义。 一相二次第。 三修四差别。 五摄相助六摄相碍。 七功德八更互观察。 九名十净不净。 数修所得为修习。 福德智慧为行。 般若为观。 一切行悉是般若事。 皆属般若故名观行。 又六度之中般若为第一。 故名观行。 又见道名观。 从见道后所得悉名为行。 菩萨依止见道。 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论曰。 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 于菩萨十地。 释曰。 此中先明三慧境。 后明三慧功能。 此文即明三慧境。 佛广说是闻慧境。 所安立法相。 即相等十种法相。 是思慧境。 于菩萨十地。 即修慧境。 小乘亦有十地故。 以菩萨标之。 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论曰。 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 故得现前。 释曰。 此下明三慧功能。 此即明闻慧功能。 闻慧能通达十二部教故言摄。 论曰。 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 此明思慧功能。 通别二境即相等十法。 思慧能研习此十法故言治。 论曰。 由生起缘极通境。 释曰。 此下明修慧功能。 方便为生正观为起。 无间道为生解脱道为起。 入分为生出分为起。 见道为生修道为起。 出世道为生世间道为起。 如理如量智所缘为极通境。 论曰。 出世无分别智。 及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 此正明修慧体。 论曰。 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 显此二智寂静无倒。 由奢摩他故寂静。 由毗钵舍那故无倒。 论曰。 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 依数数修习。 释曰。 此文显三慧具四种修。 不可以譬类得知为无量。 不可数知为无数。 百亿为一俱胝。 非一俱胝故言千。 亦非一千故言百。 非小劫故言大。 此即明长时修。 数数修习。 即显无间恭敬无余三修。 论曰。 由昔及今所得转依。 释曰。 先于入见位时所得转依。 此法是修道摄持故。 一切所修皆成圣道。 已过愿乐地故。 论曰。 为得三种佛身。 更修加行。 释曰。 是修道摄持究竟用。 由如此道理。 菩萨更修加行。 先修道为见真如。 今重修道为得三身故言更修。 复次。 论曰。 云何。 释曰。 云何是问词。 凡约六义为问。 一约修位境界为问。 修道境界自有三种。 一加行依止谓文教。 二修行资粮谓依理判义。 三修行所通达处谓修慧境界。 后三句明三慧境界。 以答此问。 二约修位三慧功能为问。 后三句明三慧功能。 以答此问。 初明闻慧是修慧方便。 次明思慧是修慧资粮。 后明无分别智是修慧体。 三约修位修慧因果为问。 后明无分别智后所得。 以答此问。 由修慧此智得生故。 是修慧果。 若无此智不得进后道故。 是修慧因。 四约修位四修为问。 后明长时修乃至无余修。 以答此问。 五约修位依止为问。 后明转依以答此问。 若无此转依为依止。 修位不成圣道。 何以故。 凡夫依未转故。 六约修位胜用为问。 后明三身以答此问。 为圆满自利利他两用故修加行。 复次。 论曰。 云何。 释曰。 通问修位次第。 后具明次第。 从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 以答此问。 先以三句明闻思修位即三慧境。 次三句显能入三境功能。 即是三慧。 次显利他功能。 即无分别智后所得。 如自所证为他解说。 次明四修显修位。 由四修得成满。 次明转依显自利转依。 是得法身四德之本。 故是自利。 次明三身。 三身于究竟修位得成。 能平等利益自他。 法身是自利。 应化二身是利他。 复次。 论曰。 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 于菩萨十地。 释曰。 十地即华严经中十地品所显文句。 此文句中。 如来广说随所安立道理。 复次。 论曰。 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 合如来所说一切法。 通为一境。 复次。 论曰。 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 所合之境为单为複。 欲显双观真俗通一无相。 复次。 论曰。 由生起缘极通境。 出世无分别智。 及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 显道二体更互相摄。 由奢摩他故智不散。 由毗钵舍那故。 定无噉味等染污。 复次。 论曰。 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 依数数修习。 由昔所得转依。 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 此智为是世智为出世智。 不可说是世智以非世间所习故。 不可说是出世智。 以于世间心中起故。 故此心异无分别智心。 此心亦可说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 此二智于长时数习故得转依。 由转依故菩萨作心云。 我今必定应得三种佛身为此义故更修加行。 论曰。 是声闻见道。 是菩萨见道。 此二见道差别云何。 释曰。 声闻见道是他道。 菩萨见道是自道。 此二见道道差别及果差别。 其相云何。 论曰。 声闻菩萨见道。 应知有十一种差别。 释曰。 前五明道差别。 后六明果差别。 前五明道差别者。 论曰。 何者为十一。 一由境界差别。 谓缘大乘法为境。 释曰。 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 说修行法。 缘此法为境故发道心。 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 二由依止差别。 谓依大福德智慧资粮为依止。 释曰。 此道与二乘及世间道有异。 世间但修福德而无智慧。 二乘但修智慧而无福德。 菩萨具修福德智慧。 故助道得成。 助道即是依止。 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论曰。 三由通达差别。 谓通达人法二无我。 释曰。 先于方便中已得思修慧。 从此得入真观。 能通达人法二无我理故。 于人法不生爱着。 凡夫着人。 二乘着法。 菩萨并不着。 故言离欲人法。 此即明菩萨所得真修慧。 是正道体异于小乘。 论曰。 四由涅槃差别。 谓摄无住处涅槃。 以为住处。 释曰。 此涅槃非是道果。 是道住处。 何以故。 由菩萨行般若。 观察生死过失故。 修道不在生死。 由菩萨行大悲。 观众生苦起救济心。 虽不在生死而不舍生死故。 不住涅槃。 由道住此处不执真俗二相生故。 名无相道。 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 五由地差别。 谓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 道有下中上。 上即是十地。 此十地出离四种生死。 为通功能。 依此十地菩萨道。 能出离异于小乘。 后六明果差别者。 论曰。 六七由清净差别。 谓灭烦恼习气。 及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 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别。 此下六事。 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异。 第六明内清净。 第七明外清净。 内由自相续中修道。 灭除烦恼习气故。 名内清净。 外由修净土行。 所居之土无有五浊。 如颇黎柯等世界故。 名外清净。 内为自清净。 外为清净他。 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 八由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别。 谓为成熟众生。 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 菩萨如自身应般涅槃。 欲般涅槃一切众生。 由此平等心故。 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余度为功德般若为善根。 又五度为功德精进为善根。 又般若精进为善根。 余度为功德。 少乘则无此事。 论曰。 九由受生差别。 谓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 见真如理。 证佛法身。 能使如来种性不绝故。 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成佛故。 言为生故。 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 十由显现差别。 谓于佛子大集轮中。 常能显现。 为摄受正法。 释曰。 诸菩萨通称佛子。 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 如来所说法有三义故名轮。 一能上下。 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 三能从此到彼。 菩萨常于大集中显现示不破僧。 常于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 已得令不失为摄。 未得令得为受。 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 十一由果差别。 谓十力无畏不共如来法。 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 菩萨修道皆为得如来。 如此等果。 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 此中说两偈。 释曰。 此中即见道中说两偈。 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论曰。 名义互为客菩萨应寻思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若见其非有得入三无性论曰。 名义互为客。 菩萨应寻思。 释曰。 名于义中是客。 义于名中亦是客。 以非本性类故。 菩萨入寂静位。 应观此道理。 此即第一寻思方便。 论曰。 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 菩萨应观名义二法。 唯无所有为量。 何以故。 义有二种。 一自性二差别。 悉无所有。 但是假说。 此假说若与义同。 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 若与义不同。 则自然无所有。 假说即是名。 名无所有故于义是客。 义无所有故于名是客。 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 以本性为唯量。 若分别作名义。 此分别本性无相故。 以无相为名义唯量。 此即第二如实智方便。 论曰。 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 释曰。 从四种寻思生四种如实智。 何人能得此四智。 若人能见三种。 但是分别实无外尘。 此人则得一分如实智。 何者是三分别。 一分别名。 二分别自性。 三分别差别。 论曰。 若见其非有。 释曰。 前二句明了达三分别。 得入无尘观。 依依他性以遣分别性。 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 云何能遣。 由名义无所有。 能分别亦不得是有。 何以故。 若所分别名义是有。 能分别缘此名义。 可说是有。 由名义无所有。 所分别因缘既是无。 能分别体亦无所有。 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 能分别亦无所有。 此菩萨得入何观。 论曰。 得入三无性。 释曰。 菩萨见名义更互为客。 入异名义分别性。 若菩萨见名自性假说。 差别假说唯分别为体。 得入分别无相性。 若菩萨但见乱识无六种相。 此乱识体不成故不可说。 因缘不成故不可执有生起。 此中分别既无。 言说亦不可得。 则入依他无生性。 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 则入三无性非安立谛。 论曰。 又正教两偈如分别观论说。 释曰。 今此论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圆满故引分别观。 论两偈显成此义。 何人何位能见此心。 但是影无实法义。 论曰。 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菩萨住于内入所取非有次观能取空后触二无得论曰。 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 唯菩萨人在寂静位。 能作此观法。 义实无所有。 心似法义显现。 故说唯是影。 论曰。 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 若人在寂静位中。 已了别心唯是影。 能除外尘相。 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 作如此观。 论曰。 菩萨住于内。 释曰。 若菩萨心。 如此得住实无有尘。 心缘内心起。 不缘外尘故住于内。 若住于内此心定何所观。 论曰。 入所取非有。 释曰。 是所取义实无所有。 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论曰。 次观能取空。 释曰。 由所取义既实非有。 世间所说心是能取。 如此道理亦不得成。 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 前已不见所取。 后又不见能取。 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论曰。 后触二无得。 释曰。 真如非所取非能取。 以无所得为体故。 说真如为二无得。 是人先已入无相性。 次入无生性。 后入真如无性性。 触以入得为义。 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触。 前两偈与后两偈异相云何。 前两偈约名义及假说。 显四寻思及四如实智。 为方便得入真观。 后两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 又前两偈显正教。 明入三性及三无性。 后两偈显所入三性及三无性。 论曰。 复有大乘庄严经论。 所说五偈为显此道。 释曰。 经义深隐难解。 如实显了经中正义。 故名庄严经论。 论解此经故得庄严名。 庄严经论中有众多义。 今但略取五偈。 此偈欲何所显。 此偈为显于修道中难觉了义。 论曰。 菩萨生长福及慧二种资粮无量际于法思惟心决故能了义类分别因论曰。 菩萨生长福及慧。 释曰。 菩萨如前释生在见位。 长在修位。 又初刹那名生。 后刹那名长。 又单名生複名长。 菩萨所修唯複无单故。 生长一时而成。 所生长何法。 谓福及慧。 施等三度名福。 般若名慧。 精进及定若为生福则属福。 若为生慧则属慧。 所以尔者。 精进若生布施。 持戒忍辱则属福。 若为生闻思修慧则属慧。 定若依四无量起。 缘众生为境则属福。 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则属慧。 谁能生长。 谓菩萨人。 论曰。 二种资粮无量际。 释曰。 此福及慧有二种功用。 一能助道。 二能成道体。 由此二故道得成就。 故说此二为道资粮。 此二用几功力。 凡经几时得成就道。 功力无量时节无际。 无言显长远。 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际。 以长远故资粮亦尔。 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生。 故功力无量。 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 故经时无际。 论曰。 于法思惟心决故。 释曰。 由定后心观察诸法。 是故于法心得决定。 又菩萨备修五明。 于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 于思惟心得决定。 论曰。 能了义类分别因。 释曰。 菩萨能比能证故名能了。 真俗二谛名为义类。 知此义类但以分别为因。 是故能了。 论曰。 已知义类但分别得住似义唯识中故观行人证法界能离二相及无二论曰。 已知义类但分别。 释曰。 由菩萨已于义类及分别。 心决定故。 论曰。 得住似义唯识中。 释曰。 由菩萨如此思惟。 但识似尘显现故。 菩萨心住唯识中不缘外起。 论曰。 故观行人证法界。 释曰。 由观行人离外尘。 但缘识住知尘无相。 名证法界。 论曰。 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 所证法界有何相。 离能取所取二相。 及无人法二分别。 如此法界菩萨已证。 论曰。 若离于心知无余由此即见心非有智人见此二不有得住无二真法界论曰。 若离于心知无余。 释曰。 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证。 今显此方便。 知离唯识外无别有余法。 论曰。 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 由见所缘义非有。 知能缘心亦非有。 论曰。 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 智人谓诸菩萨。 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论曰。 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 菩萨若见二皆非有。 则得住真法界。 真法界者。 无尘无识故言无二。 离颠倒及变异二虚妄故名真。 是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论曰。 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染依稠密过聚性遣灭如药能除毒论曰。 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 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 已于见道中得无分别智。 此智何相。 一以无退为相。 不退故称恒。 二以平等行为相。 此智见一切法平等理。 犹如虚空。 于如来所说十二部修多罗三乘等法。 同见一味无有差别。 内外法名一切。 内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 平等行显智慧体。 遍一切显智慧境界。 由如此无分别智菩萨。 欲何所作。 论曰。 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 三种不净品名染。 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 从过聚性生故。 此过聚性名稠密。 以难解难破故。 离如来正教。 余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 离无分别智。 余智不能破故言难破。 一切染污法熏习种子。 是过聚性体。 论曰。 遣灭如药能除毒。 释曰。 此性是三品不净法因。 难解难破惑等熏习种子为性。 由无分别智聪慧人。 能遣能灭此过聚性。 如阿伽陀药能除诸毒。 遣约现在。 灭约未来。 即是菩萨尽无生智。 论曰。 佛说正法善成立安心有根于法界已知忆念唯分别功德海岸智人至论曰。 佛说正法善成立。 释曰。 一切三世诸佛共说此法。 所说理同不相违背。 故名正法。 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 由所说道理胜及所得果胜故名正法。 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 一立小乘。 二立大乘。 三立一乘。 于此三中第三最胜。 故名善成立。 论曰。 安心有根于法界。 释曰。 菩萨先已得闻思二慧。 安心于如来正法中。 后合观如来一切正说为境界。 即是无分别智。 此智名有根。 得此智已余智皆灭。 唯此智不可动坏。 故名有根。 复次于三无流根中。 此智为第一。 谓未知欲知根。 故名有根。 复次解脱有三事。 一能生解脱。 二能持解脱。 令住不失。 三能用解脱。 自利利他。 此解脱三事即配三无流根。 此无分别智通于三处得名。 自体是根。 又能为他作根故名有根。 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论曰。 已知忆念唯分别。 释曰。 菩萨已住有根心中。 后出观时在无分别后智心中。 如前入观事皆能忆念。 知此忆念非实有。 唯是分别。 由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 菩萨得进何位。 论曰。 功德海岸智人至。 释曰。 如来功德因中。 有十地十波罗蜜等。 果中有智德断德恩德。 如此诸德唯佛一人。 余人所不能得。 故名为海。 因果究竟名之为岸。 智人即是菩萨。 菩萨乘前二智。 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 此中五偈总明众义。 第一偈显道资粮。 第二偈显道加行。 第三偈显见道。 第四偈显修道。 第五偈显究竟道。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 发布时间:2025-05-20 04:21:04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