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四 内容: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四天台沙门湛然述次破神通中云何止延寿而不延眼夺其无理? 何不延舌夺其无教? 亦应更云何不延智知于常住夺其无行? 何不延身令契法身夺其无人? 文无者略。 「眼不见性」一句略牒无理,具足亦应尽牒四句。 三「前一」下总结也。 三结成难势者,又二:先释、次结。 数又二:先结数,次释今意。 初文者,然二十四难中所破之义并在光宅疏中,今直引来为难而不委悉。 言二十四者,且据相对,今昔合论故二十四。 若今昔别论,难昔因果各三,合成六难,难今因果亦成六难,合一十二难,一一四番成四十八。 又今文中果上三义但难今位及用,略不语昔,则阙二处四番,现文乃成四十番也。 「矛盾」如《止观》第五记。 今还以彼四一难彼妙成麁,还以彼昔三难彼麁成妙,故无盈缩。 四正论今意,又二:先借光宅义以显今妙,次正释。 初文为三:先标、次释、三结。 释中二:先释,次「初约」下判。 初文自四:初约十界释中二:先释、次结。 初释中二:先因、次果。 先因中二:先释、次融通。 初释中三:体、位、用也。 于一念中一法摄九故名「广」,一念中九无非佛法故名「高」。 十法无非三谛,并有破三惑、现三身之用。 次融通中意者,前广义似于横,次高义似于纵,用中似独具三,故须合前二义共成一意,秖是三谛一心有体位用耳。 次果三义中言「体遍」者,本法身也,即本地已成法身也。 非但高广等殊,指本迹二门因果永异。 「是为」下结,可知。 次约五味以判麁妙者二:先列五味,次「又醍醐」下重辨同异。 初文者,因果二门并约迹说,故得乳中亦有一妙因果,余味例然,故下结云「与醍醐妙同」。 次约观心委明十境十乘;若论观境,则不如止观委悉;若以体位用三而判麁妙,则此文显要。 如其体等,不广高长不名为妙,非今经观。 若得此意,法华三昧于兹现矣。 一经枢键于兹立矣。 一代教旨于兹攒矣。 佛出世意于兹办矣。 十法成观之精髓矣。 十不思议之导首矣。 是则前约十界,五味二释咸入其中,后约六即,是观心之位,故前二义假兹方立。 是故行者常观一念介尔起心,以具一切心,故等于佛心;以等佛心,故六皆名即;成究竟即已,能巧设五味。 思之思之! 次约六即释,亦是体广者具十界故,亦是位高者皆佛界故,亦是用长者皆究竟故,同在一念,故皆云「亦」。 次「初约」下判前四释义同四一。 何者? 今经体具十法界,如云「实相如是相」等,由此经用有前四味,由观此经成于妙行,始终六即,四一义显,是故四释成今四一,况广高长遍于四释? 所以今教具足有于体广等三皆成四一,方知光宅绝此气分。 次「略示」下结前。 「广说」下生后。 释云「先法次妙」,亦是后文标也。 次释中二:先举南岳分三,次今师顺南岳意广解。 初文中二:初标列,次释。 释中自三:初众生法妙中六:先明妙有所凭。 次「又经」下引今经相似之文,以验众生法成妙也。 三引《大经》证众生法位麁而行妙,初学大乘位居肉眼,从行而说故云佛眼。 四「央掘」下举果以劝修妙行。 五引《大品》二文明行妙之相。 六「此即」下结。 初文可解。 次文者,既云「父母所生」,即是众生清净若此,故即名妙。 第三文者既云「肉眼」,故名众生,名为佛眼,故即是妙。 四引《央掘经》,具如《止观》第七记。 五引《大品》二文中,初言「六自在王」者,凡夫为六所使,不名为王亦非自在,纯行染污又非清净。 今六根得理,理无过上,故名为「王」。 遍一切处,故名「自在」。 自性无染不为惑拘,故云「清净」。 别在行成,通具六即。 又云「一切法趣」等者,即是六根皆具三谛故妙。 「趣」义具如《止观》第二记具引本文委释,当知诸经并有众生妙文,但部兼带不受妙名耳。 六「此即」下结,可知。 次「佛法妙者」,先释,次「如是」下结。 释中意者,摄前四味并是今经权智所摄,而与实理相即故妙。 次心法妙意者,《大论》云:「众生心性犹如利刀,唯用割泥,泥无所成,刀日就损。」理体常妙,众生自麁。 初引《安乐行》中既云「观一切法,不为生死所动,不为烦恼所退」,以烦恼生死是法界故。 又「一念心随喜」等者,即观行位。 初秖于贪瞋一念心起,体即权实,诸皆例然,随顺三谛,故云「随喜」。 是故随喜名心法妙。 《普贤观》意者,心体即理故云「自空」,谁执罪福故云「无主」,应遍十界以明罪福,在一念心方成妙观。 「观心无心」等者,能缘之心既无,所缘之法安在? 能所不二,故云「纯是」,以心体本妙,故可于心行而求解脱。 破心微尘如《止观》第三记。 次明大师依南岳意更广分别,于中为三:初标,次释,三「问」下略料简。 释中二:初略明得名所依,言「若广众生法一往通论诸因果及一切法」等者,然众生义通故云「通论」。 若其通论,义非究竟,故云「一往」。 一往虽通,二往则局,不通于佛,及唯在因。 佛法及心不云一往者,佛法定在于果,心法定在于因,故此三法得名各别。 何者? 如众生身中佛法心法犹通因果,况众生名通通凡通圣? 若佛身中众生心法亦定在果,心法之中佛法众生法此二在因。 若尔,何故经云「三无差别」? 答:理体无差,差约事用,此义广明,具如《止观》十法成乘中说。 即是心法及众生法,彼佛法界亦兼于果而不专于果,彼文寄果明理性故也。 次正广释中自三:初广众生中文又自标二:谓列数,次释。 初列数中二:初通论诸经增数,次正约今经。 初通诸经者,此中释法唯立三门释妙则本迹各十,且如下文通释妙数中云「本迹三中一一各十,十中复各待绝不同,故有一百二十重妙」。 当知诸经所列法数,一往且从增数而说,据其道理须论四教,四教之中皆有迹中三十麁法、三十妙法。 更约五味以论麁妙,兼但对带,依此等法而生增数,始从一法乃至百千,不出心佛众生法故。 增数之相略如《止观》第六记。 故宜乐不同令增减异。 于中又二:初略至三,次广例百千。 次明今经,又为四:先依经列数,次「南岳」下释十如名,三「次判」下判权实料简,四「皆称」下释法界名。 初如文。 次释如名,中二:初出南岳,次腾己见。 今一家相承皆云「如」者,犹依南岳通云「十如」。 次大师意者,为六:初章安述所依标数,次「一云」下释出读相,三「分别」下融通大意,四「唯佛」下称叹,五「是十」下明法功能,六「若依」下明读文所以。 初如文。 次读相中约假,虽有逦迤之言,但是约空论假。 三融通中二:先出文意,次「约如」下正明融通又二:初融三谛,次「非一」下複疎也。 两义相成方名实相。 四五可解。 第六意者,偈文既以性相为句,故今读者大分依之。 三判权实,中二:先出古师,次明今解。 初文二师各先出、次破。 初师初文,可见。 次「今恐」下破。 破中先约法,次「若言」下约人。 言「凡夫何意无实」等者,经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则众生有实,而生五道以现其身,则圣人有权,观音妙音三十三身并是圣人有权之文也。 「如此抑没」等者,抑凡无实、没圣无权。 次破地师,亦二:先出、次破。 破中大意可见,不能委细,但总云「人情」而已,不应圣理故也。 次明今文正解者,但明一心具足十界。 若且约界判,则九界为权、佛界为实,一一界中又各具十,尚权实相即,何况具耶? 一心既尔,诸心例然,是故不同旧人所见。 是知旧人不知,以如约界界界互有,而但约如以分权实。 四释十法界名约三谛者,具如《止观》第五记。 如无别体全依于界,前释本末等已约三谛即是十界皆三谛竟。 今重明者,按「十法界」三字解义,使十界中三谛分明,则令如中三谛复显,彼此相成,令知不异。 故《止观》中不思议境一念三千,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是故立此不思议名。 释中文又为四:初标数,次「十数」下释,三「若十数依」下判对,四「欲令」下以文融通。 初列法数竟。 次「此一法」下正解法相,于中为五:初重举千如,次束为五差,三判五差权实,四「然此」下叹五差权实,五「次解」下正广解十如。 初二如文。 三判中言「细论各具权实且从两义」者,相即如向所说,且依九界为权、佛界为实。 若不然者,谓佛尚亦不说况复下地,故且依显说。 四称叹中为八:先约人叹境故云「诸佛」。 次「以此」下约行叹境故云「发智」。 三「故文云」下重举境智深广。 四「其智」下叹智令妙以显妙境,欲明智契故重举境。 若境为智门,即正叹境也。 五「方便」下总以二境通叹经文。 六「如来」下总明如来能照二境。 七「央掘」下引证佛智。 八「当知」下结归称叹。 前四可见。 五总叹经中二:先叹,次「如是」下结。 初文中具约三周,所言「方便品略说」等者,品初长行略叹广叹权实二智,次重颂中二十一行颂前二智,于中前二十行重颂广略二叹,末后一行略开权显实,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众生处处着,引之令得出」。 后开示悟入广约五佛开权显实,望后二周仍成略说。 言「长者付子此法」者,付彼般若,彼般若中虽未开权,依彼法体不出权实。 总结可知。 六明如来能照中云「如来洞达究十法底」等者,于一一界一一法善知法相,自行化他诸法具足名为「尽边」,无非实相名为「究底」。 「种芽」等者,皆以二法为种熟脱故也。 闻法为种,发心为芽,在贤如熟,入圣如脱,于十方界十界众生,无不了知横竖种脱。 七引证中且举善恶二人,余皆倣此。 言「央掘虽是恶人善性相熟」等者,《央掘经》中如来说偈问,央掘偈答。 佛命善来,成阿罗汉,即地狱人成声闻界;若依大乘,得无生忍,即成佛界。 四禅比丘谓为四果,此即天界成就地狱,且略举此以为事端,他皆例也。 八「当知」下结,中二:初结众生是妙,次「不可」下诫劝。 言「不可以牛羊眼」等者,《普超经》下卷「佛授阇王记已,因告舍利弗:人人相见,莫相平相。 所以不当相平相者,人根难见,唯有如来能平相人。 贤者舍利弗及大众会,惊喜踊跃而说斯言:从今日始尽其形寿,不观他人不敢说人,某趋地狱,某当灭度。 所以者何? 群生之行不可思议。」五正广解中文自为二:初通中二:初广释十如,次「若作」下广以三谛释究竟等以显十如,又为二:先寄释等,次「今不」下正出实理释究竟,又二:先释,次「夫究竟」下重释。 从胜立名方名究竟。 所以本末究竟皆空假中者,如于梦中修因得果,梦事宛然即假也,求梦不可得即空也,梦之心性即中也,此之三法不前后、不合散。 次别解者为二:初文复合五差为四,以菩萨与佛菩提器同故复合之。 次「初明」下解释,释中为三:初正解,次「复次」下开权,三「复次百界」下以诸教偈结。 初依四文为四:先解四趣十如自为十恶相者,文为二:先法、次譬。 初法中「不如意处」即是后报,相表于报故云也。 次譬中二:谓譬、合。 合中「恶相」下合否色,报不即受故云「远表」。 「泥黎」者此翻不如意,此处咸苦无适意法,故云也。 亦云地狱。 新译云捺落迦,翻苦具等(云云)。 四恶之业感报不同,今且从重说故云也。 「凡夫」下合相师,若不举相师则不预知有,相师有分与究竟,故举凡夫用世相法亦有分知,况二乘菩萨唯佛究竟。 「如善」下重譬佛。 「洞」者鉴幽也。 「始终」者秖是相报耳。 又地狱相报,如迦叶等千人出家,先本事火皮肤皴裂。 净饭王曰:是诸人等虽复出家不足光显我之太子。 乃令千释种出家入道。 此千种释出城之时,提婆达多、瞿伽离,其马仆、其冠脱,众人皆云:是二人者必于佛法无大利益。 此亦地狱之前相也。 此世间相者尚亦似知未现之相,况极圣乎? 如善相师,具如《止观》孙刘曹等第五记。 恶性者,约理则本有之法不可改故。 「如木」等者,明以性为因、假于外缘,不同今此明染中之恶,即修恶也。 具如《止观》第五记不思议境初。 然十如十界皆有修性,此中但以修为性耳。 于中为二:初正释,次譬功能。 初如文。 次文又二:先顺譬、次反譬。 初又二:先譬,次「大经」下合。 于中先引教、次合。 「若泥木」下反以不可生为譬以显可生,亦先譬、次合,合中但云「不尔」,即略合也。 「故言」下结。 体中二,谓释、结。 初释中文出三释,各有其意。 次明力中四:先法,次举譬引事,三合,后结。 初如文。 次文先引譬,次引事。 云「大经云作舍取木不取缕线」等者,《涅槃》二十三云:「欲造牆壁,则取泥土,不取彩色;欲造画像,则取彩色,不取草木;作衣取缕,不取泥木;作舍取泥木,不取缕线。」彼叙外人而执定计,今借因缘助成义边,各有力用能生之性,当知力者功能为义亦是堪任。 「地狱」下以三趣合,仍略修罗,故知一一并以四趣言之。 「皆是」下结。 次明作中二:法、譬。 譬中,譬、合,譬云「为恶行者名为半人」者,《大经》第八云:「譬如世间为恶行者名为半人,为善行者名为满人。」经文本譬半满二教,今借譬义不用于法,文且引地狱,故诸恶之言义兼四趣。 次明因中二,初正释,次功能中云「自种相生习续不断」者,自分因也。 《俱舍》名为同类因,具如《止观》第八业境中。 次缘中三:法、譬、结。 法中二:先正释,次「所谓」下功能。 言「如水能润」等者,习因如种,助因如润,单有习因未能成报,故加缘润堪受后果,是故报因名之为缘。 三「故用」下结。 次明果中二:先略释,次「如多」下相状。 次明报中亦二:先略释,次相状。 次明本末,中为三:谓标、释、结。 释中三,即三观。 初空观中相本报末始终俱空,此四趣十如本无性故,乃至四中一一具十,此四既空,四中之十安得不空? 次「又恶」下明假等中三:正释、引事、结。 初文者,初相后报更互可识,故四中之十相表皆然。 次「若先无后」下引事。 言「追记」者,「追」退也,却记往事也,亦云随记。 故书云虽悔可追及也。 言「当知」下结。 三「中实」下释中道等此四趣及十界之十无非实相。 言「约理」者,中名附理,故云约理。 究论此三,无不是理也。 次人天中为二:先与四趣辨异,次正释。 释中言「自然」者,此言通用何必外计,即任运之异名耳。 因必尅果之相也。 委以四趣意,例之可识。 次明二乘中二:先总明所依,次正释。 释中二:先正释,次广料简有报无报。 初文中云「体即五分法身」者,无作戒为戒身,无漏净禅为定身,无漏慧为慧身。 二种解脱为解脱身:一者有为解脱,谓无漏智相应;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无余也。 又尽智为解脱身,无生智为解脱知见身。 「二乘既不生则无后报」者,《中含》二十七,具如《止观》第五记。 「何故」下辨报有无,又为三:初徵起,次正释,三「三果」下疑。 初文中意者,凡果必尅报,何故二乘已受果名而不论报? 次「无漏」下释意者,果名仍通,报名则别,是故凡夫有果则定有报,若二乘之人亦通名果,而不得论报,以彼教中不说二乘有生处故。 习因在相似位,习果在见道已后,三果皆以方便胜进而为习因,断六断九若复断尽而为习果。 言「无漏损生」等者,且据小乘中不说生处名为损生。 然但无漏无于分段,可即令无变易生耶? 故且依小教立无报也。 三「三果」下释疑中,先释疑三果者,前三果人并得无漏,何故犹有七生、一生及上界生耶? 释云由残思力,非无漏力,残思为漏缘而受生也。 次「大乘」下释大小不同,疑又二:先释,次引证。 初文者,然大乘中说二乘有生者,由有界外无明漏故。 「大经」下引证中云「有为有漏是声闻僧」者,《大经》第五文。 若福慧相对,空假二观俱属福德,况复二乘? 是故二乘属福德庄严。 又望大乘犹是苦集名为有漏,则无漏为因者仍本为名,故名无漏为因生方便土。 若生实报则不以小乘无漏为因,余如文说。 两教二乘观行小异,大体可知,故不别出。 至菩萨中方分三别,以断伏不同故。 次明菩萨佛中以菩萨十如中报义当佛果,前性相等即是佛因故。 今初释菩萨报亦但名菩萨者,以菩萨中得八相佛,复通权实,权非佛界之因、实方招于佛报,是故须分三教菩萨属菩萨界,圆教菩萨即属佛界。 前标虽以佛与菩萨合为一类,今释还开。 初释三菩萨中二:先标,次释。 标中云「细开有三菩萨」者,即三藏等三菩萨也。 下文自具,不预列名,故注「云云」。 次释中二:先正释,次「夫」下辨界外二土伏断不同。 初文自为三,例前通释及类四趣,相状可知,故不委悉。 初三藏,「约福德论性相」等者,以事六度为相,以人天善为性,以三十二相为体,生灭四弘为力,事六度行为作,余如文。 佛同二乘,灰断故也。 菩萨犹有正使,故报在三界。 次通教,以有余、无余为相,无漏慧为性,胜应色心为体,无生四弘为力,无生六度为作,无漏习因为因,生灭助道为缘,断余残习为果,佛亦无报,虽观少胜,同皆未得法身故也。 是故灭后亦归灰断。 六地已下断疑,与前二乘义同。 唯不断习不同支佛,以留此习润余生故。 既生三界非漏所牵,故不名报。 别菩萨,「十法」者,行既次第,从假入空同前二教,但不得无报为异耳。 故云此人虽断通惑自知有生。 若从空出假,以恒沙佛法为相,定入生死为性,变易色心为体,无量四弘为力,无量六度为作,真无漏慧为因,助假观为缘,假观成为果,变易为报。 若入中道,即以三因为相、性、体,无作四弘为力,无作六度为作,因、缘如《止观》第五文,无上菩提为果,大涅槃为报。 次辨二土不同中云「夫生变易土三种不同」者,于中二:先标、次释。 释中自分三类不同,未断别惑义当入空,准例说者,别教十住应在其中,以此五人无伏别惑义,及以发心所期不同,故自为一类。 并别十住及圆七信,乃成七人。 而不论者,在下第二义及佛界中明。 次伏者,言「伏别惑」者,即是回向兼于十行十住,十行义当出假,此即尘沙、无明共为别惑,纵断尘沙,但伏无明,亦秖名伏,故别三十人同名为伏。 据理应摄圆教八信已上,而不论者亦在下圆教中明。 三断别惑者义当入中,故别教菩萨虽有次第三观,若作十法,从胜为名。 多从假中,据理秖云初地已上,何用兼论初住位耶? 又初住亦应在下文佛界中明,故知不合在此。 而今文中通云初地初住,仍有少殊,思之可见。 以证道同,故且合论之。 应须细简次第不次第意,约下释究竟等作之,是故二土通明变易,据于伏断,以判生处;若断伏者,重辨二土因缘不同。 言「若断伏者用顺道法爱为因」者,从断说故,初地初住证一分中道法性,以无明未尽,有中道法爱,以之为因。 言「云云」者,不断伏者则有五人不同,若断伏者则有二土位行不同,细分比说故云「云云」。 次佛界,相性体为三轨者,理性三轨也。 由观理性以至究竟。 于中为二:先标、次释。 释中十法又二:初释十法,次广料简报。 初释十法不同者,初三以对三轨,余七成就三轨。 若据引《净名》以众生为菩提相,岂得以闻法种子为了因耶? 不失之名虽通修种,语其本性即取烦恼即菩提也。 故知此是本有性德,后七秖是修得三法。 若因若果,如是释者可不异前,故知即指圆教为佛界也。 是故前明生方便土,应论圆信故也。 力中亦合云发三菩提。 弘誓之心具如《止观》第一卷四弘中简。 约无作四谛以誓自要,期心极果。 因、缘云是二庄严者,据显说智应亦具三,照本有三,福亦具三,助智严本。 果文,可见也。 次释本末中,初总举,次「空谛」下,别释中。 「空」等者,凡圣皆如也。 「等者」空等也。 《大论》八十云:「菩萨以何力,故能令佛与畜生等耶? 答:菩萨以般若之力故,于一切法中修毕竟空故,于一切法无所分别,如畜生法阴界入和合故名为畜生。 佛亦如是,善法和合假名为佛。 若人怜愍众生得无量福,若着心于佛起恶因缘得无量罪。 故于一切法毕竟空,故不心轻畜生,不着心贵佛。 复次诸实相中无相,于无相中不分别是佛是畜生,若分别即是取,是故等观。 复次菩萨有二种法门:一者毕竟空法门,二者分别法门。 入空法门则等观一切无复分别。 若入分别法门,二乘尚不及佛,况畜生耶?」故今文中约不分别边,众生至佛皆悉如也。 如即空也。 次俗等中佛记众生当作佛,此是生与佛等;佛说本生事,此是佛与生等。 生与佛等,此是初在于后;佛与生等,此是后在于初,故云相在。 中等可知。 次广料简报中二:先正释,次「何者」下以诸所表释成。 初又为二:先标佛地,次释。 释中先明下地定十,次明佛地不定。 初文者于中二,初正明下地有报。 遍在诸位,故云「通途」。 所言「分」者,以下后文释报究竟在佛,故下地为分,以报名通故,故下地定十。 此中所引诸文皆通云「报」,唯《大经》文云「无上报」,既其初后皆云「分得」,当知「无上」之言亦是望下。 次《摄大乘》下释下地有报所以,先引论,次「何者」下释有生灭。 初文中言「就佛界亦九亦十」者,通途为语,从初地去皆属佛界,地地有报,故定具十。 故引此经,《大经》、《仁王》、《摄论》并论初住已上文也。 故下文从「何者」下释云「无明分尽」等也。 「摄大乘云因缘生死」等者,如《止观》第七记。 既云生死,秖是生灭。 次「何者」下释,中又二:初正释,次引《大论》证。 初正释中二重者,前约智断为生灭,次「又残」下全约惑边以论生灭。 次引《大论》中有喻有合,喻中耘如灭,种如生;合可见。 又增道损生亦如生灭,生故感报也。 次从「若就」去别约妙觉位「亦九亦十」者,损生义足是故唯九;约现生后,既有现报,亦可为十。 如《大缨珞》慧眼菩萨问文殊,具如《止观》第五记。 「三十生尽等大觉」者,有本云「四十生尽」「四十一生尽」等,并误也。 言「三十」者,《仁王经》中一一地中分为三品,即以一品为一生,《仁王经》中不立等觉,故三十生尽即入妙觉。 他不见之,便以四十位或四十一位为四十生等。 「又约现生后论九论十」者,有现报故名为有报,无生后故亦言无报。 始自初入变易土中,受法性身,既并无复隔生之义,故无生后二种报也。 故《涅槃》中〈纯陀品〉云:「我今所献食,愿得无上报」,是则报中无上不过于佛。 「何者」下并四复次作所表释佛报无上,复引《贤圣集》释五文意,复约五味判《贤圣集》意,故至法华方名无上,称叹之意良有以也。 「贤圣集意」者,亦如《俱舍》云「下无升见上」,例知二乘下智不了上智,非正遍知。 约五味中,初约乳云「或入即假或入即中」者,依《中论》偈,汎用即名其实。 华严二教未即、机缘未合故着。 或言部中虽有无上之教,为带别故部非无上;酪唯析空故无或言;生熟二苏言即言或例乳可知;唯至法华体方是即,涅槃解即而行不即。 「复次」下开权者,至《法华经》复有二种入妙不同,引入及按位入故也。 言「又按其性相不论引入」者,如从伏位来入伏位,名为按位。 从伏惑位入断惑位,名为引入。 今不论引入,当位即妙,妙体称本,无隔异故。 三以偈结,中二:先明结意。 云「纵横甚多」者,于一一界各具十法故名为「横」,按次第起名之为「纵」。 虽若纵若横无非三谛,故知实非纵横义言纵横,虽非纵横,以交互起不可分别,故虽千万起不可分别,若以下文诸意结之则令可识。 次正结中二:先正结、次总结。 初中云「以经论偈结」者,复有多意:一者法不孤立,立必有由;二者以偈结广令易摄持;三者知此无上十界遍一切教、收大小乘,为实施权、开权显实等,意并可见。 《中论》偈意本是一实不可思议遍申诸经,故今用结百界千如以成一心称一切教,故云「摄得前多」。 《大经》偈云「通教同称无常」者,未见常理故,别教次第灭于生灭,先内次外,佛界一切众生即灭尽定。 「又生」下重释者,别教登地亦得寂灭,故须此释也。 「七佛通戒偈」者,过现诸佛皆用此偈以为略戒,遍摄诸戒故名为通。 如《增一》第一「迦叶问阿难:《增一阿含》具三十七品及以诸法,四含亦出乎? 阿难言:且四含一偈尽具佛法及声闻教。 所以然者,如诸恶莫作是戒净,诸善奉行是意净,自净其意是除邪,是诸佛教是去愚。 当知一期广教不出此也。」小乘既尔,例大亦然,故用结之。 今对十界其理尽也,一切大小咸入其中。 次广明佛法中为三:初标所照,次「唯佛」下能照,三「是事」下结意指广。 初文者,还指前众生是佛智所照,故云「境界」。 次明能照中二:先总明境智相契,次历三语以明智相。 文但二语者,以自他相对即名自他,故阙不论。 初文中二:先法、次譬。 当知三法秖是不思议广大法界。 次二语中二:先正释,次从「二法」下结意立妙。 初文者,照佛界名自照九界,名他者亦约显说。 何者? 佛非无九,九非无佛,摄属异故,故各得名。 次结中虽有本迹之名,此是迹中之本,亦名权实,亦名自他也。 以不言「久远之本」,但云「二法为本」,故但属迹,化仪不过现身说法,故约此二,以明自他,故知且约果边明佛法也。 至〈方便品〉释十如中委明。 三明心法者为三:初标,次来意,三正释。 初如文。 次文者,言「前所明法」者,秖众生法、佛法不出于心,故先示之。 若尔,何须复述? 故「但众生」下正述来意。 次「涅槃」下正释,又二:先明心体,次「上能」下明心所摄。 初文者,向言前法岂得异心,今言心性名为上定,故心性之言其言甚略,应了此性具足佛法及众生法。 虽复具足,心性冥妙不一不多,以心性观则似可见;若以众生及佛而为观者则似如不逮;若以心性观彼界如,界如皆空常具诸法,非空非具而空而具,双遮双照非遮非照,亦秖是一念心性而已。 如斯之定岂不尚耶? 言「涅槃云一切众生具足三定」者,谓上中下。 上定者谓佛性,即心法本妙,如《止观》第五记。 次明所摄者,既异前法故须明摄,示心是摄非谓摄他。 先摄众生,但略指而已。 次摄佛法,中二:先引《华严》,次释经意显佛法界。 初引「华严」等者,引《华严》二句三谛具足。 从「法界」去释,又二:先释经意,次「又游心」等者下重释二句,结归经意,以显心法妙也。 初释游心者,心之所游体是法界,不得更计能游所游,此法界体是毕竟空,故云「如空」。 法本无名假立心佛,故云「即假」。 经文虽尔语犹总略,故重释云。 又游心等即百界千法三千世间。 次「所谓」去略引示相,假即众生实即五阴及以国土,即三世间也。 千法皆三故有三千。 释游心竟。 次重释如虚空者,具如《止观》不思议境,以自他四句推三千法,纵横乃至非纵非横四句叵得。 次重释诸佛境界者,遍法界故,故云「上等佛法下等众生法」。 次重释心者,众生及佛不出于心,故无差别,名心法妙。 是故结归三无差别,方名为妙。 思意可见(云云)。 「问」下料简,虽对心料简,意实亦应对余二简。 何者? 亦应问言,一一众生何故各具百界千法? 佛果已满何须复云百界千法? 已云心法即余二故。 若不问余二,心法之二既其不妙,却令心法亦未为妙,故知义言应兼问二。 具如《止观》不思议境。 若理若修若结若譬须来此中,若失此意,至释十妙,妙反成麁,乃至第七卷末同申此旨。 何者? 乃至莲华同譬此旨,乃至本门久证此旨,体宗用三同显此旨。 次释妙者,今一家释义名通义别盖是常谭。 又更略引小乘名通,以示其相,如《中含》第三,诸比丘叹舍利子所说妙中之妙,然舍利子但说事中行忍,是巧方便不损他境,名妙中妙。 又四十三,佛告诸比丘,莫求欲乐极下贱法为凡夫行;亦莫自苦,苦非圣行,离此二边则有中道成于眼智,历一切法,皆悉如是。 又四十九,历一切法皆云不空。 又《婆沙》中「问佛何故说四谛为食? 答:为满法身。 如村落食但养人身,故禅中善根能养法身。」岂以如是妙中之妙中道不空法身等名能定法体,是故须以名下之义而简别之。 今尚不取别教教道通教含中,况三藏教离断常中及阿含中离苦乐中等耶? 又约部者,尚不取带二对三兼一之中,况但空偏假而为妙耶? 又约本门,尚不取中间今日相待绝待,况复今日兼带妙耶? 下去例然。 正释中,先例通别二门,次依门解释。 初通门中文自列二妙,次释。 释中二:先略叙二意,次正释。 初文又二:初正叙,次破古。 初文者,既云此经当知妙题兼此二义,故使今释诸妙以二冠初,故迹门十妙,一一妙中开多科目,无不二释。 言「更无非待非绝」等者,理性实是非待非绝,秖向待绝约理论二,不同双非二边更有中道之理。 恐有人疑,应更别有双非待绝之理? 故便释云「文理俱无」,此待绝理,已破无明、已显中道,故知双非无复所显,故云破何惑等。 次破古中牒前破意,以前教中有麁有妙,故知光宅破昔意谬如前。 次正释中自二:先待、次绝。 初待中二:先释、次问答料简。 初文又三:初总叙来意,次正释,三「妙义」下结意。 初文意者,今家即以三教为满,故对三藏为半简之。 「亦是常无常」等者,大小可尔,常等仍含,以通教远,能通常理故,故且对藏以为无常;余例可知。 次正释中即以鹿苑对后三味中三教为满,下文以涅槃在法华前者,以同味故前后无殊。 又欲以今经显独妙,故在后明之。 「净名满中云说法」等者,具如《净名疏》、《止观》第一记略释。 次「般若云于阎浮提见第二法轮转」者,《大品》十二「诸天子云:我于阎浮提见第二法轮转,是中无量百千诸天子得无生忍。」乃至方等法华亦望鹿苑以为初转。 次明今经,如文。 所以重叙前诸经者,明今经相待不应对三教文,亦且同诸教所待故,亦指鹿苑而为所待。 结中意者,一往以所待之麁,对圆为能待之妙,诸味不殊,与法华何别? 故须更有料简释疑。 于中有两重问答,先约法,次约譬。 初约法中,先问者,如上释,不应法华独称为妙。 答中二:初总责,次别答。 初总责云「今亦不尅教定时」者,但云从通教去且名为满,亦不尅定通别圆中俱取三教,生苏已去的取一时,那忽难云齐方等来满理无殊? 又更与之,故云「纵令尔者别有所以」。 从「何者」下别答,中三:先释,次引证,三判麁妙。 初释中二:先约机,次约教。 初约机中又三:先总立利钝二机,次历味分别,三「此妙」下判同异。 初言「利根」者,即圆别也。 二乘之人及通菩萨即此以论方便,别教虽带地前方便处处得入,是故此等更须生熟二苏调之,故此二味复名「方便」。 云「方等带生苏论妙以待麁」者,二乘钝根于方等中得生苏益,带此益故以论圆妙;熟苏比说。 今经既无方便,故判文中今经与诸经虽同名满,带不带异故复不同。 次约教者,既并云「门」故知是教,可见。 次引论证中双证机教,为说即教、弟子是机。 不生不灭带不带等已如前简,故注「云云」。 「中论偈云云」者,不能列名,直释其义证利钝根意,初句为钝,余三为利,亦且一往,故「云云」耳。 三判中还以论偈意判初句对析故云「不即」;此析拙故,故名为「麁」。 「若能即空」去释下三句。 初且通举,言此即空能通中道为中方便。 次从「通中方便」去释通别菩萨,虽能通中以带麁故,故总名麁。 通教中根带于即空、下根带假,别教亦然,是故皆麁。 言「直通」者,空即假中,是故名妙。 此亦是判未得名开,开无复麁,空假皆妙。 次问者,「问乳至醍醐同称为满」者,约五味为问也。 由前释云方等般若及以今经俱通满理,是则除三藏外俱名为满,其义既溷此云何通? 答意者,满名虽同不无差别,故作四航之譬,以解五味之譬。 四航之中三官一私,虽同名官不无差别。 教门亦尔,通虽名满,所通处近如至中洲,别圆通远如至彼岸。 若简教道,别到彼岸其路纡回,圆教官航方名直往。 虽同名官,所通既近及教道别,何妨同满而满不同。 释绝待中为七:先通明四绝,次明二妙妙上三法,三将四绝约五味判,四开权,五会诸绝成妙,六将本迹等妙妙上三法,七判横竪。 初文约教显圆。 问:若明绝待秖应但一,何故开四? 以四相形,与待何别? 答:若相待中展转明妙,前麁犹存。 今论绝待,绝前诸麁无可形待。 又所以渐明四种绝者,为知圆绝极妙无过,前三被绝圆外无法,细消文意,各有深致。 言「随情」等者,三藏生灭,生灭是事,事附物情,故云「随情」。 通教即空,空即附理,故云「随理」。 三假之义今不暇释,意但且论,展转相望,以明诸绝显于圆教,无复能绝。 若委释三假,具如《止观》第五记。 故此中圆绝,广引文证、譬类释出圆绝相状。 于中初正释四教不同。 前三如文。 四圆教中为二:初正释,次以空有二门判前所释。 初文为三:初依圆教出绝待体,次「今法」下出今文意,三「降此」下斥伪。 初又三:初引正教出体,次「大经」下引经,三「妙亦」下以今意会经。 初文又二:初正出体,次明绝相。 初文者既云「圆教若起说无分别」,教所谭绝,绝前诸教,故云「亡泯」。 次「岂更」下明绝待相状,明法界体一无复形待。 「待谁为麁」等者,明无能待,能即是妙,法外无法,待谁麁妙? 「无所可待」等者,明无所绝,所即是麁,法外无法故无所绝。 次引《大经》中三:谓法、譬、合。 三会今经意,中二:先会,次「若谓」下破情计。 若谓有能绝,此计大于所绝。 何者? 若于所绝起计,犹有能绝之大,于能起计,计大于所,故云「大有所有」。 能翻成所,故不名绝。 次「今」下正出今文绝妙之相,又二:先出,次引证。 证中二:先证非见闻等,次证不可说示。 初文二:先引、次释。 次文二:先引、次释。 释中二:先总、次别。 总中但云「亦是绝叹之文」,即指经中绝叹文也。 别中又二:先释,次引文三证。 初文者,不可以相待示、不可以绝待示,待绝俱绝,故名灭待灭绝。 次「又云」下引文三中初引今经,空为能绝,此空亦空,能所俱绝。 次引《中论》者,借成今文待不名绝。 「若法为待成」者,待麁而得妙。 「是法还成待」者,是妙还成待。 今妙不因麁,故云「无因待」。 既无所待麁,亦无能待妙,妙即所成法。 既能所俱亡,故云「亦无所成法」。 此引《中论》以绝破待,待谓缘生,故唯绝无待,故且引绝以证今经,持绝俱妙同在《法华》,亦非硕异,由待知妙,妙体是绝,绝亦无寄,妙体无二,《华首》文意,亦同此也。 故引《华首》成《中论》意。 次从「降此已」下斥伪显正。 若未见理徒谓为绝,若论文意非必见理,但应六即以判绝理,是则六即名为六绝。 于中又二:先明斥伪,次「若能」下举正显伪,各有法、譬。 初文法中又二:先直明伪,次「乃是」下出伪相,伪即不绝。 又二:先出伪相,次「何者」下释伪所以,由心虑故。 次举譬,伪故不绝。 次「若能」下复初显正,「如黠」下举譬显正。 初言「寰中」,如《止观》第六记。 名字如块,真理如人,无明痴犬逐名言块,种智师子得理亡名,故知言语从觉观生,息觉观则名言绝,言思绝则待绝亡。 「妙悟」下明二门。 门能入绝,门从教入故。 「如快马」下譬入门之人,此中多意不复委释,寻意可见。 次二妙妙上三法者,欲明三妙在于《法华》方得称妙,故须二妙以妙三法,故诸味中虽有圆融、全无二妙,三被妙已故三即妙,故上文云「此妙即法,此法即妙,故得三法皆具于十,成三十妙」,良由于此。 问:向释妙云待绝俱绝方名为绝,今何以言待绝二耶? 答:前明绝待,故须俱绝;今述经意,故须双明。 经意虽双,理无异趣,以此俱绝,对前称待,所待未会,会方名绝,是故此部得二妙名。 三将四绝约五味者,应更判云乳味二绝,一麁一妙,乃至熟苏二麁一妙,今经唯妙,但是文略。 四开权者,开诸味中麁耳。 五从「问」下会绝成妙中,先问、次答。 答中又三:先会,次从「又」下判能所,三从「如迹」下约本迹以释能所之意。 教与本迹及以观心展转相绝。 何者? 不由迹中圆融之说,故不能知本地长远之本。 若本远教兴故使迹绝,本虽绝迹岂即说远能知心性? 若语心性迹本俱绝,故云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一彼殊故,故知徒引远近未了观心,远近自彼于我何为? 如贫数宝此之谓也。 第六「今将」下意者,迹中意者,九界众生皆开显故。 本中意者,虽开权竟,事须显本,权迹望本迹犹名麁。 观心意者,若不观心,安知己他因果心妙? 第七意者,四各有绝,故名为「横」,今三从圆迭至观心,故名为「竖」。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四 发布时间:2025-05-20 04:20:36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