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 内容: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上 天台智者大师说 ○第六明感应妙者,上来四妙名为圆因,三法秘藏名为圆果:境妙究竟显,名毗卢遮那;智妙究竟满,名卢舍那;行妙究竟满,名释迦牟尼。 三佛不一异、不纵横,故名妙果。 《释论》云:「稽首智度无子佛」者,果地圆极非复因位,故称无子。 果智寂照,有感必彰,故明感应妙也。 即为六:一、释感应名。 二、明相。 三、明同异。 四、明相对。 五、明麁妙。 六、明观心。 释名又三:一、释名。 二、四悉檀帖解。 三、料简。 释名者,《正法华》云:「无数世界广说经法」,世尊所为感应如是,今故用为名。 而经中机语、缘语,并是感之异目,悉语众生,且从机释义则易见,缘感例可解。 机有三义:一者、机是微义。 故《易》云:「机者,动之微,吉之先现。 」又《阿含》云:「众生有善法之机,圣人来应也。 」众生有将生之善,此善微微将动,而得为机。 若将生善为机,此结为促;今明可生之善,此语则宽。 如弩有可发之机,故射者发之,发之则箭动,不发则不前;众生有可生之善,故圣应则善生,不应则不生。 故言机者微也。 二者、《古注楞伽经》云:「机是关义。 」何者? 众生有善有恶,关圣慈悲,故机是关义也。 三者、机是宜义。 如欲拔无明之苦,正宜于悲;欲与法性之乐,正宜于慈,故机是宜义也。 次明应者,亦为三义:一者、应是赴义。 既言机有可生之理,机微将动,圣人赴之,其善得生,故用赴而释应。 二者、应是对义。 如人交关,更相主对,若一欲卖,一不欲买,则不相主对;若卖买两和,则贸易交决,贵贱无悔。 今以众生譬买,如来譬卖,就机以论关,就应以论对,故以对释应也。 三者、应是应义。 既言机是于宜,宜何等法? 应以慈悲之法,是善恶所宜。 悲则宜救苦,慈则宜与乐。 随以何法,应其所宜,故以应释应也。 二、明四悉檀帖释者,机应各有三义,即四悉檀意也。 若微以释机,赴以释应者,是赴乐欲之心也。 何但心善可生名之为欲,如草木无心,亦称可生、欲生、将生,故知赴此善生,是随乐欲,即世界悉檀明机应也。 若关以释机,对以释应,更相对当。 以悲对其苦机、以慈对其善机者,即是随对治悉檀以明机应也。 次以宜释机,以应释应者,即是为人、第一义也。 宜以如此等法,与其机感相宜,宜生事善,即为人悉檀;宜生理善,即是第一义悉檀也。 三、料简者。 问: 何意于理善称第一义悉檀耶? 答: 理善明生,理闇必灭,终不理恶灭,方始理善生,故于理善称第一义悉檀也。 若事善生,事恶未必去;事恶去,事善未必生。 事是隔别,对治悉檀正是药病相对,故不于中开第一义悉檀,其意在此。 问: 众生机,圣人应,为一为异? 若一则非机应,若异,何相交关而论机应? 答: 不一不异。 理论则同如,是故不异;事论有机应,是故不一。 譬如父子天性相关,骨肉遗体,异则不可;若同者,父即子,子即父,同又不可;秖不一不异而论父子也。 众生理性与佛不殊,是故不异;而众生隐如来显,是故不一,不一不异而论机应也。 又同是非事非理故不异,众生得事,圣人得理;又圣人得事,凡夫有理。 故论异(云云)。 问: 为用法身应? 为用应身应? 若应身应,应身无本何能应? 若用法身应,应则非法。 答: 至论诸法非去来今,非应非不应而能有应;亦可言法应,亦可言应应。 法应则冥益,应应则显益。 分别冥显有四义。 如后说(云云)。 第二明机应相者,约善恶明机相,约慈悲论应相。 若善恶为机,为单? 为共? 解者不同。 或言单恶为机,引经云:「我为断一切众生疮疣重病。 」又云:「如有七子,然于病者心则偏重,如来亦尔,于诸众生非不平等,然于罪者心则偏重。 」又云:「如来不为无为众生而住于世。 」又无记是无明,终属恶摄,此即单以恶为机。 或单以善为机,引《大经》云:「我观众生,不观老少中年贫富贵贱,有善心者即便慈念。 」此则单善为机。 或云,善恶不得独为机。 何者? 如金刚后心即是佛,众善普会善无过此,此何得为机耶? 虽云佛佛相念,此是通语,而无拔无与,故知单善不得为机。 单恶不得为机者,如阐提极恶不能感佛,《大经》云:「唯有一发不能升身」,即是性德理善。 此是通机终不成感也。 或取善恶相带为机者,从阐提起改悔心,上至等觉,皆有善恶相带,故得为机。 是故约此善恶明其相也(云云)。 次约慈悲以明应相者,或单以慈为应,经云:「慈善根力象见师子,广说如涅槃(云云)。 」或单以悲为应,如《请观音》,或游戏地狱大悲代受苦;或合用慈悲为应。 何者? 良以悲心熏于智慧能拔他苦,慈心熏于禅定能与他乐。 下文云:「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 」论云:「水银和真金,能涂诸色像。 」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岂是水银真金单能涂色像耶? 当知慈悲合论应也。 问: 众生善恶有三世,何世为机? 圣法亦有三世,何世为应? 过去已谢,现在不住,未来未至,悉不得为机,亦不得为应,云何论机应耶? 答: 若就至理穷覈三世,皆不可得,故无机亦无应。 故经言:「非谓菩提有去、来、今,但以世俗文字数故。 」说有三世,以四悉檀力随顺众生说。 或用过去善为机,故言:「我等宿福庆,今得值世尊。 」又如五方便人,过去习方便者,发真则易,不习则难,是故以过去善为机。 或可以现在善为机,故言:「即生此念时,佛于空中现。 」或可以未来善为机,未生善法为令生故,又如无漏无习因而能感佛也,故《大论》云:「譬如莲华在水,有已生始生未生者,若不得日光,翳死不疑;众生三世善,若不值佛,无由得成(云云)。 」恶亦如是,或以过去之罪,今悉忏悔;现造众恶,今亦忏悔。 未来之罪,断相续心,遮未来故,名之为救。 何者? 过去造恶,障现善不得起,为除此恶,是故请佛。 又现在果苦报逼迫,众生而求救护。 又未来之恶,与时相值,遮令不起,故通用三世恶为机。 应亦如是,或用过去慈悲为应,故云:「我本立誓愿,欲令得此法。 」或用现在慈悲为应者,一切天人修罗,皆应至此,为听法故,未度令度也;又用未来为应者,即是〈寿量〉中,未来世益物也。 亦如〈安乐行品〉中云:「我得三菩提时,引之令得,住是法中。 」若通论,三世善恶皆为机;别论,但取未来善恶为正机也。 何者? 过去已谢,现在已定,秖为拔未来恶,生未来善耳。 问: 若未来为正机者,四正勤意云何? 答: 此已属通意! 今更别答者,秖为过去恶遮未来善,故勤断过去恶;秖为过去善不增长,增长者即是未来善也。 是故四正勤中,言虽过去,意实未来(云云)。 问: 未来未有,佛云何照? 答: 如来智鉴,能如是知,非下地所知。 仰信而已,何可分别! 问: 为是众生自能感? 由佛故感? 如来自能应? 由众生故应? 答: 此应作四句:自、他、共、无因,破是性义悉不可。 无此四句故,则无性。 无性故,但以世间名字,四悉檀中而论感应能所等。 而能应属佛,所应属众生;能感属众生,所感属佛。 若更翻叠作诸语言,世谛名字则乱,不可分别。 虽作如此名字,是字不住,是字无所有故,如梦如幻(云云)。 问: 既善恶俱为机者,谁无善恶? 此皆应得益耶? 答: 如世病者延医,而有差不差。 机亦如是,有熟不熟,则应有远有近。 三、明机感不同者,即为三意:一、就四句论不同。 二、就三十六句论不同。 三、就十法界论不同。 但众生根性百千,诸佛巧应无量,随其种种得度不同,故文云:「名色各异,种类若干,如上中下根茎叶等,随其种性,各得生长。 」即是机、应不同意也。 今略言为四:一者、冥机冥应。 二者、冥机显应。 三者、显机显应。 四者、显机冥应。 其相云何? 若过去善修三业,现在未运身口,藉往善力名此为冥机也。 虽不现见灵应,而密为法身所益。 不见不闻而觉而知,是名为冥益也。 二冥机显益者,过去殖善而冥机已成,便得值佛闻法,现前获利是为显益。 如佛初出世,最初得度之人,现在何甞修行? 诸佛照其宿机,自往度之,即其义也。 三、显机显应者,现在身口,精勤不懈,而能感降。 如须达长跪,佛往祇洹,月盖曲躬,圣居门阃。 如即行人,道场礼忏,能感灵瑞,即是显机显应也。 四者、显机冥应者,如人虽一世勤苦,现善浓积而不显感,冥有其利,此是显机冥益。 若解四意,一切低头举手,福不虚弃,终日无感,终日无悔。 若见喜杀寿长,好施贫乏,不生邪见;若不解此者,谓其徒功丧计,忧悔失理。 《释论》云:「今我疾苦,皆由过去;今生修福,报在将来,正念无僻。 」得此四意也。 二、就三十六句论机应不同者,前冥显互论略举四句。 若具足辨者,用四机为根本,所谓冥机、显机、亦冥亦显机、非冥非显机。 冥是过去,显是现在,冥显是过现,非冥非显是未来。 如佛为阐提说法(云云)。 于一句中,复为四句:所谓冥机冥应、冥机显应、冥机亦冥亦显应、冥机非冥非显应;余三机亦如是,四四即成十六句。 机既召应,应亦有十六句。 一机而感四应,一应而赴四机,机应各为十六,合成三十二句。 就前根本四句,便是三十六句机应也。 三、就十法界论机应不同者,秖约一人身业机具三十六,约三业即有一百八机。 约三世、三业,则有三百二十四。 一界既尔,十法界即有三千二百四十机应不同。 就自行既尔,化他亦然,合则六千四百八十机应,此就历别十法界。 如此,若就十法界交互则增九倍,都六万四千八百机应也。 四、明机应相对者,即有四意:一、明诸有苦乐与三昧慈悲相对。 二者、机关等相对。 三者、三十六句相对。 四者、别圆相对。 诸三昧相对者,诸机乃多不出二十五有;诸应乃多不出二十五三昧。 地狱有,有善恶之机,关无垢三昧慈悲之应。 论其恶者,即有黑业、恶见、思恶、尘沙恶、无明恶;论善,则有白业善,即空善、即假善、即中善,是名地狱机也。 无垢三昧慈悲为应者,初修无垢三昧,观地狱界。 因缘观慈悲,即空观慈悲,即假观慈悲,即中观慈悲。 以因缘观时,悲拔地狱黑业苦。 以因缘观时,慈与白业乐。 以即空观时,悲拔见思苦;以即空观时,慈与无漏乐。 以即假观时,悲拔尘沙苦;以即假观时,慈与道种智乐。 以即中观时,悲拔无明苦;以即中观时,慈与法性乐。 是为地狱有善、恶之机,以关无垢三昧慈悲之应。 拔苦与乐,相对义也。 二者、机关相对者,地狱界中黑业之恶,有微义、有关义、有宜义。 如此三机,即关无垢三昧时,慈悲有赴义、有对义、有应义。 地狱白业,亦有六义相对,即空、见思、尘沙、无明等。 善恶皆具六义相对(云云)。 三者、三十六句相对者,地狱黑白业具有冥机冥应、冥机显应、显机显应、显机冥应,即关无垢三昧慈悲,冥显四应,赴于地狱。 见思、即空,尘沙、种智,无明、中道等,皆具四机、四应相对(云云)。 又地狱有冥显三十六机,即对无垢三昧三十六应(云云)。 四者、别圆相对者,若地狱有历别之机,三昧应即历别。 若有圆普之机,三昧应亦圆普。 若历别机起,三昧别应,一有业谢,余有业未必谢;三恶思尽,余有思未必尽;地狱道种智明,余有未必明;地狱佛性了了,余有未必了了。 若作圆机、圆应者。 地狱自在业未究竟,余有亦未究竟;一有见思未尽,余有亦未尽;一有道种未明,余有亦未明;一有佛性未了了,余有亦未了了。 一有了了,余有亦了了;乃至一有业自在,余有业亦自在。 分别地狱机、应相对如上说。 余二十四有机、应相对,例亦如是。 问: 颇有善机恶应、恶机善应,偏机圆应、圆机偏应不? 答: 无方适时,亦有此义。 《净名》云:「或时现风火,照令知无常。 」即恶应于善也。 妙庄严信受邪恶,三菩萨应为妻子,即善应于恶。 圆机偏应者,一切智愿犹在不失,不失即圆机;教声闻法,即偏应也。 偏机圆应者,先引三车,后与一大。 领解云:「无上宝聚,不求自得。 」即其义也。 拔乐与苦,例此可知(云云)。 第五明麁妙者,即为三意:一、明机之麁妙。 二、明应之麁妙。 三、明开麁显妙。 一、机麁妙者,如乐间地狱,此乐因微善故。 《立世毗昙》云:「人养六畜,饮饴温清者,在热地狱得冷间,寒地狱得温间。 」若从此义,乐间得论十法界机。 阿鼻无乐间则无事善,云何具十? 然阿鼻有性善不断故。 又近世虽无事善,远劫或有,恶强善弱,冥伏未发,若遇因缘,发亦何定。 是故阿鼻得具十机。 即判麁妙,九界机为麁,佛界机为妙。 麁机召方便应,此机有熟、未熟;方便应有浅、有深。 机熟者,被应;未熟者,未应。 应浅深者,如从无间得之于间,出地狱至畜生,出畜生至鬼,出三恶至人天,出人天至二乘等,悉是机之生、熟,应之浅、深,悉属麁机摄。 妙机召究竟妙应,妙机亦有生、熟;妙应亦有浅、深。 如慈童女在于地狱,代人受罪即得生天,此乃妙机浅、熟,近在乎天耳。 其余例可知。 二明应有麁妙者,圣人慈悲誓愿,愿持于行,如物有胶,任运与机相着。 故慈善根力,手出师子。 若无誓愿,虽观苦、乐,不能拔、与。 以慈力故,随机麁、妙,先熟先应,后熟后应。 三藏、通教等圣,亦得有应,但是作意神通,譬如图写,经纪乃成,覈论无本。 何者? 灰身灭智,无常住本,约何起应? 若别接通,别惑未断,亦不得应,纵令赴物,皆名麁应也。 若别、圆两教,初心伏惑,未能有应。 初地、初住三观现前,证二十五三昧。 法身清净,无染如虚空,湛然应一切,无思无念随机即对。 如一月不降,百水不升,而随河短长,任器规矩,无前无后一时普现,此是不思议妙应也。 又如明镜,表里清澈,一像千像,无所简择,不须功力,任运像似,是名妙应。 此是相待论感应妙也。 三开麁显妙者:若九界机麁,一界机妙;未得法身应麁,得法身应妙者,诸大乘经《华严》等,明麁妙相隔,二乘不闻不解,如痖如聋。 《无量义经》明麁妙,从一理出生无量麁妙机应;一理为妙,生出无量为麁。 此则从妙出麁,隔而未合。 今经无量还为一,此则开权显实,秖麁是妙。 何者? 本显一理,作诸方便;方便即是真实。 故云:凡有所作,唯为一事,未曾暂废。 譬如三草、二木,秖是一地所生,即是同源机一。 一雨所润,即是同受应一。 愚者未解,谓草木四微,永非是地;智者了达四微生秖是地变,四微灭秖是地还,岂有草木而非于地耶! 此即开权而显实,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 九法界机,皆佛界机;四圣之应,无非妙应也。 第六明观心(云云)。 ○第七明神通妙者,此为四意:一、明次第。 二、名数。 三、同异。 四、麁妙。 来意者,前论机应,止是辨其可生、可赴之相;若正论化用益他,即是三轮不思议化:谓身轮、口轮、他心轮。 〈普门品〉但有二文,而兼得三意。 「游于娑婆世界」即是身轮;「而为说法」即是口轮。 如见莲华大,知池水深;若见说法大,则知智慧大。 故两轮兼示他心轮也。 又化他多示两轮,示心轮少。 从多但二,故无心轮。 经言:「其见闻者,悉皆得度」也。 示身轮者,即是示药树王身、如意珠王身。 示口轮者:即是示毒鼓、天鼓。 此是慈悲熏于身、口,则有二身示现,二鼓宣扬。 若示心轮,即是示随自意、随他意等也,亦是同于病行、婴儿行。 上辨机感相关,而妙理难显,应须神通发动,现于瑞相,密表乎理。 世人以蜘蛛挂则喜事来,[鸹-口+(幻-ㄠ)]鹊鸣则行人至。 小尚有徵,大焉无瑞? 以近表远亦应如是。 二、名数者,诸经所出,名数不同。 今且依六种:谓天眼、天耳、他心、宿命、如意身通、无漏等也。 此六皆称神通者,如《璎珞》云:「神名天心,通名慧性。 」天心者,天然之心也。 慧性者,通达无碍也。 《毗昙》亦云障通,无知若去即发慧性也。 当知天然慧性与六法相应,即能转变自在,故名神通。 《地持.力品》云:「神谓难测知;通谓无壅碍。 」此解与《璎珞》同。 天心即是难测知义;慧性即是无壅碍义。 然此六法修无前后、证无次第,用亦任时,故众经列次不同也。 《释论》云:「幻术事是虚诳法,法于草木,诳惑人眼,物实不变。 」神通不尔,实得变法,使物实变:如地有成水之理,水有成地之义。 若金、银得火则融,水遇寒则结;火、寒是融、结法。 结则实结,融则实融;若得天然慧性,则实能如此变用自在。 所变水、火,令他实得受用,而非其果报,但是神通一时所作耳。 三、明神通不同者,鬼道报得通;人能服药亦得通;外道因根本禅亦发通;诸天报得通;二乘依背舍胜处一切处,修十四变化发得神通;六度菩萨因禅得五通,坐道场时能得六通;通教菩萨因禅得五通,依体法慧得无漏通;别教地前依禅发五通,登地发正无漏通,任运常照,不以二相见诸佛土。 圆教通者,依今经及《普贤观》,以鼻、舌两根,以为六数。 《菩萨处胎经》同:他心、宿命入意根摄。 然经文明「鼻通」最委悉,取其互用无壅。 舌根,取四辩无碍,能以一妙音遍满三千界,而不取知味,知味是报法。 经云:「诸根通利,智慧明了」也。 六根皆智慧,即互用意也。 今云六根之通,不因事禅而发,此乃中道之真。 真自有通,任运成就,不须作意,故名无记化化禅。 不别作意故名无记,任运常明如阿修罗琴;化复能化,故言化化。 中道真通,任运如此,与余通异。 论其修习,皆缘实相常住之理。 文云:「得是常眼根清净。 」既言是常,即本性清净;常性无垢染。 《毗昙婆沙》云:「六入殊胜,本自尔故。 」《鸯掘》云:「所谓彼眼根,于诸如来常,具足无减修,了了分明见。 」乃至耳、鼻、舌、身、意,皆于诸如来常,具足无减修,了了分明,闻、知等也。 彼者于佛为自,于众生为彼;众生谓为无常,于如来是常也。 减修者,依禅而修,名为减修;依实相修,名无减修。 不见佛性,名不了了见;若见佛性,名了了见。 又见实相理,名了了。 识法界事,名分明也。 见有二种:一、相似见。 二、分真见。 相似者,如六根清净中辨。 论其真见,如《华严》所明,佛眼、耳、鼻、舌、身、意也。 此经中亦明真身通相:所谓普现色身,示一切众生所喜见身,即是外身通也;现身如琉璃,十方诸佛悉于身中现,即是内现身通也。 眼、耳、鼻、舌等,内、外示现,亦例如此。 是则圆教神通,异于前辨(云云)。 问: 若以六根为六通者,云何功德有增减? 答: 《大论》四十云:「鼻、舌、身,同称觉;眼称见;耳称闻;意称知。 」三识所知为一;三识所知为别。 而三识助道法多,故别说;三识不尔,故合说。 又三识但知世间事,故合说;三识亦知世间亦知出世间,故别说。 又三识但无记法,三识或缘善、恶、无记等;又三识能生三业因缘,故别说也。 若例此义,三根种种义强,故有千二百功德。 三根力弱故但八百功德者,盖一途别说,非经圆意。 《正法华》「功德正等等千」。 今经显六根互用,将三根足二百,向三根而互用耳。 自在无碍能等,如《正法华》说。 能缩,如身眼鼻之八百;能盈,如耳舌意千二百。 经云:「若能持是经,功德则无量,如虚空无边,其福不可限。 」互用之意彰矣! 四、明麁妙者,若言神通度物,非但变己身同其正报,亦变己国土同其依报。 如《缨珞》云:「起一切国土应,起一切众生应」也。 若应同正报者,即是示为十法界像也;若应同依报者,即是同十界所依处也。 若应同四恶趣者,用观恶业慈悲熏无记化化禅,应作地狱等形质:黑发缠身、猴猨鹿马、大鹫鵽鸟、修罗等像,各各皆见,同其事业。 若应人天身者,是用观善业中慈悲熏无记化化禅,作善道身:如后身菩萨,正慧託胎,堕地七步,盥洗手足,杨枝自净,纳妃生子,厌世出家,乃至天像亦复如是,各各皆见,同其事业。 若应作三藏二乘者,是用析空慈悲熏无记化化禅:起老比丘像,共僧布萨律仪规矩,各各皆见同其事业。 若应通教者,是用即空慈悲熏无记化化禅,作体法应:观无生习、应苦空等,悉不可得,各各皆见,同其事业。 若应别教者,是用即假即中慈悲熏无记化化禅,起渐顿应:示修恒沙佛法,各各皆见,同其事业。 若应圆教者,是用即中慈悲熏无记化化禅,起圆顿应:示修一中无量、无量中一,皆各各见,同其事业。 如是应同正报,不可称计,可以意知,不可以言尽(云云)。 若得此意,往望渐、顿。 五味教中用神通者,乳教所用神力,若多若少,但表两意:一麁、一妙。 三藏用神力,若多若少,但为一麁。 方等用神力,若多若少,三麁一妙。 般若用神力,若多若少,二麁一妙。 此经神力,若多若少,唯为一妙。 所以〈序品〉中瑞相有十,咸皆表妙也:「地皆严净」表理妙。 「放眉间光」表智妙。 「入于三昧」表行妙。 「天雨四华」表位妙。 「栴檀香风」表乘妙。 「四众咸有疑」表机,「见万八千土」表应,此二明感应妙也。 「地六种动」表神通妙。 「天鼓自鸣」及「而为说法」,表说法妙。 「天龙大众欢喜」,表眷属妙。 「又见佛子修种种行」,表利益妙。 此用神变,若少若多,俱表妙也。 文云:「今佛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议! 现希有事! 」现希有事,是妙神通也。 若应同依报者,有两意:若国土苦乐,由于众生,非佛所作,佛但应同而已。 若作折伏摄受者,佛鉴机缘,或作苦国、或作乐国,苦乐由佛,不关众生。 今且释初意:《大论》云:「有国土纯声闻僧,或国土纯菩萨僧,或菩萨声闻共为僧。 」或净、或秽,何故差别? 皆由乘、戒缓急。 若戒缓乘亦急亦缓者,即是秽土,以声闻菩萨共为僧。 以戒缓故,五浊土秽;乘亦缓故,是开三乘;乘亦急故,是显一乘,娑婆是也。 戒急乘亦缓亦急者,净土也。 戒急故,土无五浊;乘亦缓故,开三乘;亦急故,显一,安养是也。 乘缓戒急者,即是净土,纯声闻为僧,此可知也。 戒缓乘急,即是秽国,纯菩萨为僧,此亦可知。 净秽差别,悉由众生,高下苦乐,不关佛也。 若作伏摄义者,国由于佛,不关众生。 佛以观恶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起于秽国,折伏摄受四趣众生也。 以善业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折伏摄受两趣众生也。 佛以折空六度等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或起于秽国、或起净国,折伏摄受声闻、菩萨两界众生也。 佛以体空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或起净国、或起秽国,折伏摄受通教声闻、菩萨两界众生也。 佛以历别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或起秽国、净国,折伏摄受别界菩萨众生也。 佛以即中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或起净国、或起秽国,折伏摄受圆界菩萨众生也。 如是种种为国不同,皆由如来神力转变。 今将此依正转变,待三教作意神通,悉名为麁。 譬如图画,尽思竭力,终不似真,名之为麁。 若明镜写容,任运相似,名之为妙。 方便神通,譬如麁画;中道任运,即对即应,譬于净镜,故为妙也。 就无记化化禅所作神变,自论麁妙。 若为九界众生,用方便神力,作净作秽,若广若狭,悉名为麁。 若为佛法界众生,用真实神力,作净作秽,若广若狭,悉名为妙。 如经:放眉间光照万八千土,及三变土田。 比余经神力,何足为多? 但为开发大事,故言妙也。 又约五味论麁妙者,乳教一麁一妙,酪教一麁,生苏三麁一妙,熟苏二麁一妙,法华一妙。 又诸经妙同麁异,麁有二种:一、难转麁;二、易转麁。 易转者,于诸经中已得为妙。 难转者,今于《法华》,无复两麁,但有一妙。 唯一大佛事因缘,曾无他事,假同九界神通。 众生,自谓他事;于佛,常是佛事。 客作自谓贱人;长者审知是子。 此即相待神通妙也。 又诸经诸麁神通、隔妙神通者,今经皆开权显实,同妙神通,是名绝待明妙神通。 此略记,不周悉也。 ○第八说法妙者,诸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有因缘故,亦可说示。 前药、珠二身,先以定动,今毒天二鼓,后以慧拔,演说一乘,无三差别,皆悉到于一切智地。 其所说法,皆实不虚,是故次说法妙。 即为六意:一、释法名。 二、分大小。 三、对缘同异。 四、判所诠。 五、明麁妙。 六、明观心。 释法名者,三世佛法虽多无量,十二部经收罄无不尽。 先出达摩郁多罗,有七种分别:体一、相二、制名三、定名四、差别五、相摄六、料简七。 体一者,经以名味章句为体,经无不然,故体一也。 相二者,长行直说,有作偈赞颂,两种相别。 何者? 以人情喜乐不同,有好质言、有好美语,故相别有二也。 制名三者,修多罗、祇夜、伽陀,三部就字句为名,不就所表。 授记等八部,不就所表,又不就字句,从事立称。 方广一部,名从所表。 何者? 修多罗等三部,直说法相,可即名以显所表。 如苦集灭道,依名即显所表,故就名以为名也。 授记等经,所表之法,不可但以言说,要寄事方乃得显。 如授记经,从事为名,止明行因得果道理,理託事彰,事以言辨。 如《法华》中,与声闻授记,彰一切皆当得成佛。 寄授记以彰所显,故名授记经。 无问自说经者,圣人说法皆待请问,然亦为众生作不请之师,故无问自说。 又佛法难知,人无能问,若不自说,众则不知。 为说不说,又复不知为说何法,故无问自说,乃所以彰所说。 甚深唯证,是以寄无问自说,以彰所显也。 因缘经者,欲明戒法,必因犯彰过,过相彰现方得立制,此亦託因缘以明所显也。 譬喻经者,法相微隐,要假近以喻远,故以言借况,寄况以彰理也。 本事、本生经者,本事说他事,本生说自生,因现事以说往事,託本生以彰所表,名本事经。 託本生以彰所行,名本生经也。 未曾有经者,说希奇事,由来未有者,未曾有也。 示法有大力,有大利益,託未曾有事,以彰所表也。 论义经者,诸部中言义隐覆,往复分别得明所显,寄论义以明理也。 故授记等八经,从事立称。 方广一部从所表为名者,方广之理,虽以名说,而妙出名言。 虽寄事以彰,然不可如事而取,故不就名不就事,就所表以为名也。 定名有四,修多罗名线经。 经体是名字,而名从况喻。 祇夜、偈陀,当体为名。 授记、无问自说、论义等三经,体事合目。 自余从事也。 差别者,修多罗有九种。 经云:从如是至奉行,一切名修多罗。 是则修多罗名通而体总,皆名为经,故名通。 就文字经体分为十二部,故体总也。 第二、就总修多罗中,随事分出十一部,即对十一部,余直说法相者,是别相修多罗。 三者、论义经,解释十一部经,是则十一部为经本。 当知论所解释,前十一部皆是修多罗。 又《杂心》中〈修多罗品〉,亦对论以经为修多罗。 又如婆修槃驮解提婆〈百论〉,论为经本,亦名论为修多罗。 又经云:除修多罗,余四句偈以为偈经。 即对四句偈经,余长行说者是修多罗。 又云:祇夜名偈颂修多罗。 即对祇夜颂偈,所颂即是修多罗也。 又如分别三藏,以敷置理教为修多罗,对别毗尼、阿毗昙也。 又如经说,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经出修多罗。 对十二别教,以通教为修多罗,是九中、初二偈亦是也。 偈陀者,有四种。 如言《法华》有阿閦婆等偈,《涅槃》二万五千偈。 是则偈经,复是通总。 若四句为偈,一字一句,得名为经。 非一字一句,皆名为偈。 但以圣言巧妙,章句成就,数句为偈,故通得名偈。 二、除修多罗余四句为偈。 三、偈中重颂者,名祇夜,当知不重颂偈,名为偈经。 四、如修多罗通总,随事剋分,别为异部,以直说为修多罗。 当知偈中亦随事剋分,若授记因缘等,别为异部,以不随事,直尔偈说,名为偈经。 祇夜者,名为重颂。 颂有三种:一、颂意。 二、颂事。 三、颂言。 颂意者,颂圣意所念法相及事。 若颂心所念法相,则名偈陀经。 若颂心所念授记等事,则随事别为异经。 颂事,谓授记等事,亦随所颂事,别为异经。 颂言者,若颂随事之言,随事别为异经。 若颂直说修多罗者,名为重颂祇夜经也。 授记者,果为心期名记,圣言说与名授。 授记有二种:若与诸菩萨授佛记莂,是大乘中授记。 若记近因、近果,是小乘中记也。 无问自说有二种:一、理深意远,人无能问。 二、非不可问,但听者宜闻,佛为不请之师,不请之师不待问自说也。 方广有二种:一、语广。 二、理广。 相摄者,就修多罗中出十一部。 若偈与直说,相对言之,修多罗中得出九部,但无二偈。 偈陀中得出十部,但无直说修多罗也。 祇夜中得出九部,无修多罗,亦无偈经也。 料简有无(云云)。 释法名者,上起教中已说。 今标名互有不同,翻译多异。 今依《大智论》标名者:一、修多罗,此云法本,亦云契经,亦线经。 二、祇夜,此云重颂,以偈颂修多罗也。 三、和伽罗那,此云授记。 四、伽陀,此云不重颂,亦略言偈耳。 四句为颂,如此间诗颂也。 五、优陀那,此云无问自说。 六、尼陀那,此云因缘。 七、阿波陀那,此云譬喻。 八、伊帝目多伽,此云如是语,亦云本事。 九、阇陀伽,此云本生。 十、毗佛略,此云方广。 十一、阿浮陀达摩,此云未曾有。 十二、优波提舍,此云论议。 部者,部别各有类从也。 经者,外国云修多罗,此云线经。 线能贯穿,经能经纬,言能持法,如线如经。 然《阿毗昙杂心》中,说修多罗五义者,乃是彼论师解义,非翻名也。 世俗亦对纬名经,而训经为常。 如物经亘始终,始终时别,而物无改异,不改异故,名之为常。 修多罗者,诸经中直说者,谓四《阿含》,及二百五十戒,出三藏外诸摩诃衍经直说者,皆名修多罗也。 祇夜者,诸经中偈,四、五、七、九言句,少多不定,重颂上者,皆名祇夜也。 和伽罗那者,说三乘、六趣、九道劫数,当得作佛。 若后尔所岁,当得声闻、支佛。 后尔所岁,当受六趣报,皆名授记。 夫授记法,面门放五色光,从上二牙出,照三恶道。 下二牙出,照人天。 光中演说,无常无我,安隐涅槃。 遇光闻法者,三途中身心安乐,人中癃残者差,六欲天厌患欲乐,色天厌禅乐。 光照十方,遍作佛事,还绕七匝,从佛足下入,是记地狱道。 [跳-兆+专]入、髀入、脐入、胸入、口入、肩间入、顶入者,是记佛道。 《论》不见记修罗光,当是开鬼道出修罗,从容在于髀脐之间耳。 伽陀者,一切四言、五言、七、九等偈,不重颂者,皆名伽陀也。 优陀那者,有法佛必应说,而无有问者,佛略开问端。 如佛在舍婆提毗舍佉堂上,阴地经行,自说优陀那。 所谓无我、无我所,是事善哉! 是名优陀那。 又如般若中,诸天子赞须菩提所说,善哉! 善哉! 希有世尊,难有世尊,是名优陀那。 乃至佛灭后,诸弟子抄集要偈,诸无常偈作〈无常品〉,乃至〈婆罗门品〉,皆名优陀那也。 尼陀那者,说诸佛本起因缘,佛何因缘说此事? 修多罗中,有人问故为说是事;毗尼中,有人犯是事故结是戒。 一切佛语缘起事,皆名尼陀那。 阿波陀那者,与世间相似,柔软浅语。 如《中阿含》长譬喻,《长阿含》大譬喻,亿耳、二十亿耳譬喻等,无量譬喻皆名阿波陀那。 伊帝目多伽有二种:一者、结句。 言我先许说者,今已说竟。 二者、更有经,名一目多伽。 有人言:因多伽目多伽,名出三藏及摩诃衍,何等是? 如净饭王强逼千释令出家,佛选堪得道者五百人,将往舍婆提,令离亲属。 身子、目连教化,初中后夜,专精不睡,以夜为长。 后得道还本国,从迦毗罗婆林五十里入城乞食,觉道路为长。 时有师子,来礼佛足,为三因缘说偈(云云),说此三事本因缘,故名一目多伽也。 阇陀伽者,说菩萨本曾为师子,受猕猴寄,攫脇肉贸猴子。 于病世作赤目鱼,施诸病者。 或作飞鸟,救于泫溺,如是等无量本生,多有所济,皆名阇陀伽也。 毗佛略者,所谓《摩诃衍般若经》、《六波罗蜜经》、《华首》、《法华》、《佛本起》、《因缘云》、《法云》、《大云》,如是等无量诸经,为得阿耨三菩提故,说此毗佛略也。 阿浮陀达摩者,如佛现种种神力,众生怪未曾有。 放光动地,种种异相,皆名阿浮陀达摩也。 优波提舍者,答诸问者,释其所以,广说诸义,如是等问答解义,皆名优波提舍也。 佛自说论义经、迦栴延所解,乃至像法凡夫人如法说者,亦名优波提舍经也。 二、明分法大小者,此经指九部为入大之本,则九部是小,三部是大,盖别语耳。 通而为言,小亦有记莂六道因果。 又《阿含》中亦授弥勒当作佛记,岂非授记经? 亦有自唱善哉! 无问而说。 声闻经中,以法空为大空,故《成论》中云:「正欲明三藏中实义。 」实义者空,是《阿毗昙》所不申,而《成论》申于空。 空即广经。 当知小乘,通具十二部也。 故《涅槃》云:「先虽得闻十二部经,但闻名字,不闻其义。 今因《涅槃》得闻其义。 」又云:「先虽得闻十二部经,我意犹谓故不如是《大涅槃经》。 」《大品》亦云:「魔作比丘,为菩萨说声闻十二部经。 」有经言:「大小乘各具十二部。 若信六部通大小乘,不信六部互不相通。 」按此者,即是大小俱有十二部也。 但是小乘中说,非大乘之义。 故别让三存九。 何者? 小乘灰断,无如意珠身,故无广经。 假令以法空为广说之文,小乘根钝说必假缘,无天鼓任鸣,少无问自说,虽有授记,记作佛少。 又《涅槃》第七云:「九部中,不明佛性,是人无罪。 」例此而言,十二部中不明佛性,是人有罪。 有人言:大乘九部,除因缘、譬喻、论义,大乘人根利,不假此三。 斯亦别论。 通语大乘,何得无此三经耶? 有经言:「小乘但让广经一部,有十一部。 」无方广者,大乘说如来是常,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正理为方,包富为广。 又理融无二,亦名为等。 声闻中所无,但十一部耳。 若言小乘定有九,不应复有十一部;既取十一,亦通有十二。 为缘别说,或让三、或让一,以判大小乘(云云)。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上(终)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下 天台智者大师说 三、明对缘有异者,缘即是十因缘法所成众生,而此众生皆有十界根性,熟者先感。 佛知成熟、未成熟者,应不失时。 若众生解脱缘未熟,不可全弃,对此机缘,止作人天乘说,不作修多罗等名。 故天竺外典,无十二部名,亦无其意。 此间儒道,亦无斯名,意义皆阙。 若法身为王,示十善道,亦不滥用此名。 故《地持》中说种性菩萨,能自熟又能熟他。 有二乘种性及佛种性者,随法熟之,无种性者,以善趣熟。 善趣熟者,即是其义。 种性熟者,如下说。 若深观行者,妙得其意,以邪相入正相,用无碍辩,约邪经外典,作十二部义,胡为不得? 而非正对缘说也。 次约十因缘所成众生,有小乘根性,对此机说通,则十二;别则或九、或十一(云云)。 若对十因缘所成众生,有菩萨机者,不作别说,但明十二部经。 今总论如来对四缘,说十二部法,有两种四教不同: 一者、就隐、显共论四教:隐即秘密教,显即顿、渐、不定教。 秘密既隐,非世流布,此置而不论。 若对四法界众生,通说十二部,别说或九部、或十一部,名渐法说也。 若对两法界众生,通说十二部,此说顿法也。 或对四法界,或对两法界,或作别说、或但通说,此说不定法也。 二者直就显露渐教中更明四教者,即是三藏、通、别、圆也。 三藏教直对三法界,别说或九、或十一。 通教对四法界,通说十二部法也。 别教对两法界,通说十二部法。 圆教对一法界,通说十二部法。 前以无记化化禅,与诸慈悲合,示现身轮:或为国师、道士、儒林之宗,父母、兄弟,乃至猴猨鹿马,同事利益不可称说。 今口轮说者,例如前用诸慈悲,熏无记化化禅,种种不同,百千万法不可说。 不可说故,龙宫象负,渧海研山,八万四千法藏,不可穷尽。 虽复无崖,以十二部往收,罄无不尽也。 四明所诠者,若委论其意,出四教义中,今略引诠意。 若说人天乘,诠界内思议之俗,永不诠真。 若为渐教人,别说九部、十一部,乃至通十二部者;初、正诠思议之俗谛,傍诠思议之真谛;中、正诠思议之真谛,傍诠思议之俗谛;后、正诠不思议之真谛,傍诠不思议之俗谛也。 乃至双诠不思议之真俗(云云)。 若说顿十二部者,正诠不思议之真,傍诠不思议之俗。 若说不定者,此则不可定判其诠。 若约渐中四教明诠者:三藏正诠思议真,傍诠思议俗。 若为三藏菩萨者,正诠思议俗,傍诠思议真。 若通教二乘,正诠思议真,傍诠思议俗。 若为通教初心菩萨,同二乘;若为后心菩萨,正诠于俗,傍诠于真。 若为别教初心,正诠界内之真俗,傍诠界外之真俗。 若为中心,正诠界外之真俗,傍诠界内之真俗。 若为后心,双诠界内外之真俗。 若为圆教,初、中、后心,圆诠界外不思议之真俗(云云)。 五、明麁妙者,即为五:一、约理。 二、约言。 三、约所诠。 四、约众经。 五、正约此经。 一、就理妙者,一切诸法无非中道,无离文字而说解脱。 文字性离即是解脱,一切所说即理而妙。 譬如龙雨雨,而处处不同,或水、或火、或刀杖,理亦如是,理具情乖顺耳,乖故为麁,理顺为妙。 二、约言辞者,如佛得道夜至泥洹夕,常说般若,常说中道,而一音演法,随类异解。 一音巧说,是则为妙;异类殊解,自有麁妙。 三、就所诠者,若对六道众生说人天乘者,此诠有为,能诠、所诠俱麁。 若对钝根三藏五门,诠于生灭四谛理,此则能诠、所诠俱麁。 若通教体法五门,比于三藏析门,体门能诠虽巧,而所诠犹是真谛,所诠亦麁。 若别教五门,能诠为麁,所诠中道为妙。 若圆教五门,能诠、所诠俱皆是妙也。 四、就众经者,《华严》诠别、诠圆。 三藏诠偏。 方等四种诠。 《般若》三种诠。 《法华》唯一诠。 又诸经诠妙,与《法华》不异,而带麁诠,麁诠不得合妙,是故为麁;《法华》不尔,佛平等说,如一味雨。 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纯是一诠。 又云:昔毁呰声闻,而佛实以大乘教化。 又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此则融麁令妙。 如此两意,异于众经,是故言妙。 譬如良医,能变毒为药。 二乘根败,不能反复,名之为毒。 今经得记,即是变毒为药。 故《论》云:「余经非秘密,法华为秘密」也。 复有本地圆说,诸经所无,在后当广明(云云)。 五、正就此经明妙十二部者,如修多罗名直说,今经直说中道佛之智慧;不说六道、二乘、菩萨等法,唯说佛法,故直说为妙。 祇夜妙者,重颂长行中道之说耳,故知祇夜亦妙。 伽陀者,如龙女献珠,喜见说偈,孤然特起。 此偈明于刹那顷便成正觉,称叹于佛成菩提事。 喜见孤起,叹佛容颜甚奇妙,故知孤起伽陀妙也。 本事妙者,即是二万佛所教无上道,不教余事,即是本事妙也。 本生妙者,明十六王子,生身生为王子,法身生为佛子,即是本生妙也。 因缘者,结缘覆讲大乘,系珠不论小乘人天等缘,是名因缘妙也。 未曾有妙者,天华地动,二眉间光,三变土田等,是不可思议未曾有事妙也。 譬喻妙者,经题以法譬为名,譬于开三显一,何曾譬于余事? 即譬喻妙也。 优波提舍妙者,身子问佛,佛答诸佛智慧门。 龙女、智积问答,论法华事。 智积云:「我见释迦经无量劫,方成菩提。 不信此女,须臾成佛。 」此执别疑圆。 龙女云:「佛自证知。 」以圆珠献佛,此以圆答别。 此即提舍妙也。 无问妙者,如文云:「无问而自说,称叹所行道,从三昧安详而起,告舍利弗,说佛智慧。 」又「宿世因缘,吾今当说」,即是无问妙也。 授记妙者,授三根佛记,皆安住实智中,为天人所敬,即授记妙也。 方广妙者,其车高广,智慧深远等,即是方广妙也。 当知此经,从初直说,乃至优波提舍,十二意足,而皆是妙,此即待麁明说法妙也。 开麁显妙者,昔十二、十一、九部不说实者;今无别实,异昔不实。 昔但言广,不明理广;今开言广,即理广也。 开昔之异,显今之同,即是绝待明说法妙也。 第六、欠观心(云云)。 ○第九、眷属妙者,就此为五:一、明来意。 二、明眷属。 三、明麁妙。 四、明法门。 五、辨观心。 所言次第者,若无说而已,说必被缘,缘即受道人也。 已受道故,即成眷属。 譬如父母遗体,揽此成身,得为天性。 天性亲爱,故名眷;更相臣顺,故名属。 行者亦尔,受戒之时,说此戒法,授于前人,前人听闻,即得发戒,师、弟所由生也。 禅亦如是,授安心法,如教修行,即得发定,是为我师,我是弟子。 慧亦如是,说诸法门,转入人心,由法成亲。 亲故则信,信故则顺,是名眷属也。 他土余根皆利,随所用尘起之,令他得益。 此土耳根利故,偏用声尘。 故二万佛时,教无上道。 十六王子,覆讲《法华》,从是已来,恒为眷属。 世世与师俱生,或人天眷属,或三乘眷属,或一乘眷属。 故身子云:「今日乃知真是佛子。 」昔教五人得真无漏,名佛子。 菩萨不发真,名为外人。 于《法华》发大乘解,自称昔日非真佛子。 今说一实之道:从闻、悟、解,法身得生。 从佛口生,是闻慧中法身生。 从法化生,是思慧中法身生。 得佛法分,是修慧中法身生。 三慧成就,是真佛子,定于天性,得成眷属。 故次说法之后,而明眷属妙也。 二、明眷属者,又为五种:一、明理性眷属。 二、明业生眷属。 三、明愿生眷属。 四、明神通生眷属。 五、明应生眷属。 一、理性眷属者,众生如佛如,一如无二如,理性相关,任运是子。 故云:「我亦如是,众圣中尊,世间之父。 一切众生,皆是吾子。 」此是理性,不关结缘、不结缘,皆是佛子也。 二、业生眷属者,但众生理论皆子,而饮他毒药,有失心者、不失心者。 不失心者,拜跪问讯,求索救护,与药即服,故于大通覆讲,说《妙法华》,得结大乘父子。 其失心者,虽与良药而不肯服,流浪生死,逃逝他国。 即起方便:或作三藏结缘,说生灭之法;或作通教结缘,说无生之法;或作别教结缘,说不生生恒沙佛法;或作圆教结缘,说不生不生一实相法。 若信、若谤,因倒、因起,如喜根虽谤,后要得度。 结缘已后,以二十五三昧为二十五有,说三谛法而成熟之。 或于中间得度、或于今未度,虽复得度、未度,皆是眷属。 今三藏佛,于分段国,出家成道。 往日三藏之缘,或得度、或未得度。 得度之者,灰身灭智,不复论生缘。 未度者,来牵分段:昔殷重信顺,今为亲识受道;昔汎汎信顺,今为疎外受道;昔时拒谤,今为怨家受道。 甘露初降,先得服甞,早断分段,得出生死。 如大象捍群,俱证解脱,如五佛子之流,虽是异姓,则是法亲内眷属也。 若不得道,虽是宗族,名外眷属。 佛于其人,则无利益。 若入灭度,不复更生,此人缘尽,传付后佛也。 三、愿眷属者,先世结缘,虽未断苦,愿生内眷属中、或怨家等,因之受道。 若得道者,成法内眷属;不得者成,法外眷属。 若佛灭度,此人无益,传付后佛也。 四、神通眷属者,若先世值佛,发真见谛,生犹未尽,或在上界,或在他方。 今佛,分段作佛:或以愿力、或以通力来生下界;或为亲、中、怨,辅佛行化,断余残惑,而出三界。 若残惑未尽,值佛入灭,亦自能断,或待后佛(云云)。 三藏不说界外生,今以大乘意望之。 昔值佛得度,三界生尽,受变易身,缘牵分段,非是业生,但是愿通。 愿通云何异? 约自报力名神通,约教名誓愿。 神通生者,本受报处,犹有报身,以身通力,分形来此;若愿生者,报处无身,愿力下生耳。 三藏不说断结,誓愿受生死身,不约此教论愿;通教则有誓扶余习而生分段,依通明愿,于义为便。 此等未得法身,故全无应生眷属。 三藏眷属竟。 往昔结无生缘者,或已得道、或未得道,佛于分段作佛。 未得道者,当处即有业生;上界向下,即有愿通两生。 分别愿通,如前说。 横从他土来者,即有愿通;竪从方便来者,亦有愿通。 通教未得法身,故无应生眷属也。 往昔曾结别教缘者,中间同事说法,种种教诏,成熟未熟。 佛今在分段作佛。 未得道者。 当处即有业生;上界向下,得有愿通。 横从他方,得有愿通。 竪从方便来,亦有愿通。 竪从实报来者,得有应生,无明先破,已得法身之本,能起应入生死。 此则异前(云云)。 往昔结圆教缘者,中间调熟,或得道、或未得道,今于分段作佛。 先缘牵来,差别不同。 若未得道,当处有一。 上界向下,有二。 他方横来,有二。 方便来,亦二。 实报来,有一。 例如前(云云)。 问: 法身惑除理显,何故受生? 答: 应身受生,其意有三:一为熟他。 二为自熟。 三为本缘。 一熟他者,秖为业生,善根微弱,不能自发。 诸菩萨等,先虽得度,愍彼迷闇,慈力起应入二十五有,而作师导,引诸实行,令向佛所。 若得真道,成内眷属,同于应生。 若得似道,同于愿通;不得真似,令增进胜业。 皆使利益,无有唐捐。 如《华严》中,说佛初託胎,法身菩萨皆侍卫下生,如阴云笼月,散降余胎,为亲、中、怨,引诸业者。 当知,诸眷属非生死人。 摩耶是千佛之母,净饭是千佛之父,罗睺罗千佛之子。 诸声闻等,悉内秘外现,示众有三毒,实自净佛土,诸亲族等,皆是大权法身上地。 岂有凡夫,能怀那罗延菩萨耶? 复次,外道怨恶,抗拒诽谤,当知皆是法身所为。 何者? 转轮小善,出世无怨,岂有无上法王怨仇满路? 若于佛起恶,恶道受罪,何得灼然生生相恼? 龙象蹴踏,非驴所堪。 调达是宾伽罗菩萨,先世大善知识。 阿阇世是不动菩萨。 萨遮尼犍是大方便菩萨。 波旬是住不思议解脱。 故《华严》列众,明诸天、龙、鬼神悉住不可思议法门。 如是等,若亲、中、怨、好、恶、逆、顺,皆是法身,先是法内眷属,今作应生眷属。 若亲、中、怨、好、恶、逆、顺,未得法身,先虽结缘,为犹在法外,同称愿业等眷属。 诸余经典,非不明此权利益众,咸谓是实内、实外、实好、实恶、实逆、实顺,故经云:未曾向人,说如此事。 今经,佛自开近权、显远实,开诸眷属迹权、显本实。 故文云:「今当为汝说最实事。 」是名应生眷属,熟他故来也。 二、为自成来者,法身菩萨进道无定,或从生身进道、或从法身进道。 故下涌出菩萨云:「我亦自欲得此真净大法。 」〈分别功德品〉中明增道损生,即其义也。 三、为本缘所牵,本从此佛初发道心,亦从此佛住不退地。 佛尚自入分段施作佛事,有缘之者何得不来! 犹如百川应须朝海,缘牵应生亦复如是。 若别说者,业生在分段;愿生、通生在方便;应生在寂光。 通论一处,具有四种如实报,已得法身,能起应作四种眷属。 就圆结缘者,虽未断惑,自有三种眷属。 就得道者,即是四也。 别眷属,亦四可知。 通、藏结缘,三种可知。 虽无应来之应,得论感应之应,就所应得名,四义宛足。 问: 下方涌出,妙音东来。 如《大经》中召请十方诸大菩萨集娑罗林,大师子吼,于四眷属,此是何等? 答: 是神通来,非神通生。 是应来,非应生。 是大誓愿相关,非愿生。 是因缘相召,如下方闻声、妙音见光,是诸佛大事业来,非业生。 业生者,不能业来;业来,非是业生。 愿通生者,不能愿通来;愿通来者,亦能愿通生,亦能应来。 应来,亦能应生(云云)。 三、明麁妙者,若三藏根性眷属,此性下劣,昔结此缘,缘亦浅小,中间以法成熟,成熟盖少。 若来生佛国,作内外眷属,业愿通等,乃至应来影响三藏佛者,皆麁眷属也。 通、别根性,乃至内、外,虽巧别有异,准例可知,皆麁眷属也。 此经说诸众生,悉是吾子,非客作人。 论其理性,无非是子,是名理性眷属妙。 往昔覆讲,结缘系珠,二万亿佛,教无上道。 经云:「若我遇众生,尽教以佛道。 」若众生无佛性者,教以佛道,过则属佛。 若众生皆有佛性,迷惑不受教,过属众生。 一切有心皆当作佛,阐提不断心,犹有反复,作佛何难? 二乘灰灭,灭智则心尽,灰身则色尽,色心俱败,其于五欲无所复堪,而能世世遇之尽教佛道,此则中间成熟妙。 今于法华普得作佛,此希有事,最上医王变毒为药,能治败种无心成佛,此则内外眷属妙。 譬如临阵争勳,前锋第一。 佛说诸教,収罗众生,而灰心二乘处处不入,于法华忽然得入,故《涅槃》遥指八千声闻得授记莂,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 若《法华》不悟佛性,《涅槃》不应遥指。 若众生本无佛性,往昔结缘,不应教以佛道。 原始要终,佛性义明,可以意得。 今问《华严》师顿极之教,说一切众生有佛性不? 若其有者,二乘何不闻经授记作佛,那忽如聋如痖? 若言二乘本有佛性,而怱怱取小,如阉本根,本根已败,为可治? 为不可治? 若可治,何故不治? 若不可治,那得复言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故知《华严》所不能治,是方便之说。 《法华》能治,是如实之说。 能治、难治,此处则妙。 所谓结缘妙、成熟妙、业生妙、愿生妙、应生妙、内眷属妙、外眷属妙,能受妙道、影响妙事,是故称妙。 若将此意,约五味者:乳教,有别、圆两眷属,一麁一妙;酪教,但一麁;生苏,三麁一妙;熟苏,二麁一妙;法华,无麁但妙。 是名相待明眷属妙也。 又开麁显妙者,诸经明麁眷属,皆不见佛性。 今《法华》定天性审父子,非复客作,故常不轻深得此意,知一切众生正因不灭,不敢轻慢。 于诸过去佛,现在若灭后,若有闻一句,皆得成佛道,即了因不灭;低头举手,皆成佛道,即缘因不灭也。 一切众生,无不具此三德,即是开麁显妙,绝待明眷属妙也。 四、明法门眷属者,此如「普现菩萨问净名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吏民、知识,悉为是谁? 奴婢、僮僕、象马、车乘,皆在何所? 净名答云:方便为父,智度为母,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此生。 法喜为妻,慈悲为女,善心诚实男,毕竟空寂舍,弟子众尘劳,随意之所转,道品善知识,由是成正觉。 」此法门以为眷属。 若尔者,法门不同,深浅有异。 若三藏法门,观真为实、观假为权,以此二智满,即名为佛。 佛即导师,慈悲六道即是女,令他善顺真谛名为男。 得此法时喜,名此为妻。 此心中修诸波罗蜜道品等,即是善知识也。 若通教中法门眷属者,观诸法如幻、如化,体达即空为实。 分别四门,同异为权。 于此二智生解,名导师。 慈爱众生为女,令生善直心为男,行六度道品为知识。 是为通教中法门眷属(云云)。 若别教法门恒沙眷属,真俗合为权,智是父,中实理为母。 无量慈善、无量道品、诸波罗蜜通达无滞,道种智分明,观机识药,即是别教中眷属。 故《无量义》云:「诸佛法王父,经教夫人母,和合出生诸菩萨子。 」《十住毗婆沙》云:「般舟三昧父,大悲无生母,一切诸如来,从此二法生。 」《宝性论》云:「大乘信为子,般若以为母,禅胎大悲为乳母。 诸佛如实子。 」 阐提谤大乘障,外道横计身中有我障,声闻怖畏生死障,支佛背舍利益众生障;菩萨修四法为对治:修信、修般若、修虚空定首楞严定、修大悲,得清净法界,到彼岸,见如来性,生如来家,是佛子也。 既道见如来性,生如来家,当知用如来为父也。 无量法门,不可说不可说,皆能生佛子(云云)。 若圆教法门明眷属,自行三谛、一谛为实。 化他一谛、三谛为权。 随情一谛、三谛为权。 随智三谛、一谛为实。 从此不思议生解,一心具万行之善为男,无缘大慈为女。 开佛知见生喜为妻,非净非垢等中道、道品、六波罗蜜为善知识。 如是等实相,圆极法门以为眷属。 初住之中,便成正觉;能八相化物,即是导师。 前来诸法门既麁,生诸导师亦麁。 今法门眷属既妙,所生导师亦妙也。 用此意历五味教者:乳教一麁一妙。 酪教但有一麁。 生苏有三麁一妙。 熟苏有二麁一妙。 《法华》但有一妙。 待麁意竟。 诸经妙者自妙、麁者自麁。 今经非但妙者为妙,亦无复有麁,絓是前来诸麁,悉皆决了,为一平等大慧妙法门也。 绝待意竟。 五、观心眷属者,即为六:一、爱心;二、见心;四则四教也。 爱心眷属者,无明为父,痴爱为母,出生烦恼之子孙。 以贪着、忆想,欲得心中法门,魔鬼便入。 如媚女思想,邪媚媚之。 行人亦尔,忆想偏邪,邪物得入,以鬼力故,或生权解,或生实解。 邪解生,故鬼导师生,起鬼慈善,着邪法喜,行邪六度道品,得邪辩,心明口利,说诸法门,即爱心眷属也。 邪相既利,发得四见,见心推画,作诸法门。 心所见处为实,同他为权。 心起爱为女,心分别为男。 如是心中,修六度为道品,是名见心眷属。 何者? 此之见爱,不识己心苦、集,妄谓道、灭! 不知字与非字,如虫食木,偶得法门之名,有名无义,岂非爱见耶? 若能观心,识爱见心皆是因缘生法;无常生灭,即有四番观心眷属。 如《中论》偈云:「因缘生法,即空、即假、即中。 」仍于四观,各明眷属,准前可知。 判五观心为麁,后一观心为妙。 又决麁论妙,人尚不自识己爱见心是因缘生,何能识因缘心,即空、即假? 尚不识空、假,何能魔界即佛界,于见不动,修三十七品耶? 今观爱即是法性,观见不动,修三十七品,魔界见界即是佛界,于非字中而能知字,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于一切法无不是妙。 明事眷属,伏听学文字人;明法门眷属,伏行教人;明观心眷属,伏观心坐禅人。 三种法门,并过其闻见(云云)。 ○第十、功德利益者,秖功德利益,一而无异;若分别者,自益名功德,益他名利益(云云)。 此为四:一、利益来意。 二、正说中利益。 三、流通中利益。 四、观心中利益。 一、利益来意者,诸佛所为,未甞空过。 《释论》云:「佛入王三昧,前放光度前者,后放光度后者。 」譬如网鱼,前获、后获,见光闻法,皆不唐捐。 《净名》云:「法宝普照而雨甘露。 」即身口两益也。 《华严》、《思益》并云:放光破悭、破瞋、破痴等。 具如彼说。 今经四大弟子,领佛开三显一之益。 佛言:如来复有无量功德,汝等说不能尽。 譬如大云起于世间,譬形益也。 兴雷耀电,譬神通益也。 其雨普等,譬说法益也。 而诸草木各得生长,即是四种眷属,皆沾七益。 故次明利益妙也。 二、正说利益,又为三:先、论远益。 次、论近益。 三、论当文益。 远益者,即大通佛所十六王子,助化宣扬,双击毒天二鼓。 善生有浅深,惑死有奢促。 始人天善,终至大树,浅益也。 始初心最实,终后心最实,深益也。 始破不善,终破尘沙,奢死也。 始破无明,终亦破无明,促死也。 死之奢、促,是毒鼓之力;善生浅、深,天鼓之力。 故文云:破有法王,出现于世,随众生欲,而为说法。 即二鼓之文义也。 破有义如前说。 说法益义,今当说,略为七益:一、二十五有果报益,亦名地上清凉益。 二、二十五有因华开敷益,亦名小草益。 三、真谛三昧析法益,亦名中草益。 四、俗谛三昧五通益,亦名上草益。 五、真谛三昧体法益,亦名小树益。 六、俗谛三昧六通益,亦名大树益。 七、中道王三昧益,亦名最实事益。 若二十五有因果益,堪为业生眷属。 若真谛三昧体析益,堪为愿生眷属。 若俗谛三昧五通六通益,堪为神通眷属。 若中道王三昧益,堪为应生眷属。 私谓应有四双、八益,直是开前、合后,故言七益。 若开后合前,亦是七益;前后俱开,即是八益,所谓中道次第益,中道不次第益。 若前后俱合,则是六益(云云)。 已略说七益竟,今更广开为十益:一、果益。 二、因益。 三、声闻益。 四、缘觉益。 五、六度益。 六、通益。 七、别益。 八、圆益。 九、变易益。 十、实报益。 果益者,即二十五有果报益也。 有八大地狱:谓阿鼻、想、黑绳、众合、叫唤、大叫唤、焦热、大焦热。 一一各有十六小狱为眷属,合一百三十六所。 此正地狱,在地下二万由旬。 其傍地狱,或在地上、或在铁围山间。 傍轻正重,重者遍历百三十六,中者不遍,下者复减。 其中众生,常为热苦所逼,不可具说,闻者惊怖。 《四解脱经》称为火涂,初入初出,两时可化。 其中罪人,宿世善根,可发关宜。 而为圣人赴对应之,或蒙光照、或注雨灭火、或调达婆薮开示说法,热闷甦醒,身体清凉,获冥、显两益,诸苦得息。 八寒氷,谓阿波波等,亦有百三十六所,乃至得冥、显两益,温煖适身,是为地狱果上得清凉益也。 畜生者,略有三种:水、陆、空。 陆有三品:重者土内,不见光明;中者,山林;轻者,人所畜养。 彊者伏弱,饮血噉肉,怖畏百端。 《四解脱经》称为血涂。 其中众生,先世善根,可发关宜。 圣人赴对应之,得无所畏,获冥、显两益,是为畜生果上清凉益也。 饿鬼者,或居海渚、或在人间山林中、或似人形、或似兽形。 重者饥火节焰,不闻浆水之名;中者伺求荡涤,脓血粪秽;轻者时薄一饱,加以刀杖驱逼,塞海填河。 《四解脱》称为刀涂。 其中众生,先世善根,可发关宜。 圣人赴对应之,手出香乳,施令饱满,获冥、显两益,是为饿鬼果上清凉益也。 阿修罗者,或居半须弥岩窟、或大海边、或大海底。 与诸天为憾,恒怀怖畏,雷鸣谓为天鼓,龙雨变成刀剑。 此中众生,先世善根,可发关宜。 圣人赴对应之,软言调伏,获冥、显两益,是为阿修罗果上清凉益也。 四天下人虽果报胜劣,俱有生、老、病、死,同是轻报泥犁。 其中众生,先世善根,可发关宜。 圣人赴对应之,令所离得离,所求得求,获冥、显两益也。 六欲天者,地天别有修罗斗战之难,通有五衰死相苦等地狱。 其中诸天,先世善根,可发关宜。 圣人赴对应之,令获冥、显两益也。 四禅、梵王、无想、那含等色天,虽无下界诸苦,而为色所笼。 若命尽时,不乐入禅,风触吹身,唯除眼识,余皆有苦。 其中诸天,先世善根,可发关宜。 圣人赴对应之,令获冥、显两益也。 四空诸天,虽无欲色界等苦,如疮、如痈、如痴、如箭入体,成就细烦恼。 其中诸天,先世善根,可发关宜。 圣人赴对应之,令获冥显两益。 此清凉益,合而言之,盖由凡圣慈善根力;别而言之,本由菩萨初观二十五有所防之恶而起于悲,观二十五能防之善而起于慈,以此慈悲熏王三昧,不舍众生,赴对关宜,令得利益。 《大经》明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者,十番之一,意略如此也。 二番二十五有修因益者,夫自、他因果,各随义便,互举一边,说之则易。 前果报益,处所、时节不同,不得一身备论诸益,从多人多处易显。 若明因益,一人之心起无量业,其义易显。 故约一人明二十五有因益也。 云何因益? 四因坏益,二十一因成益;或一因坏益,一因成益,二十三亦成亦坏益。 若无戒自制,纵其身口,作四趣业,名地狱人。 若舍恶持戒,名见天人。 但禁戒严峻,遇缘动退,则恶业还兴。 或四重五逆,焚毁塔寺,此心生时,恶起戒没,是业熟成,必堕恶道。 欲离此心,成就戒、善,此有可发关宜之机,感无垢三昧赴对应之。 恶心豁破,地狱因息,得冥显两益(云云)。 今人虽入道场忏悔,恶心不转,则恶业不坏。 恶业不坏,得绳不断,罪不得灭也。 若悭贪謟媚,邀射名闻,内无实德,欲人称美;此恶起戒伏,堕于鬼中。 若无惭愧,负债不还,无恭敬心,憍慢瞋忿,贪婪饕餮;此恶起戒伏,堕畜生道。 若嫉贤妬能,为胜他故而修福力,蛆毒恶心,方便坠陷,惊怖于他;是恶起戒伏,堕阿修罗业。 欲离此三恶心,成就戒善,善有可发关宜之机,圣用赴对应之。 恶心豁破,戒善完具,此名四趣因坏、人天因成,获冥显两益。 此约人道修因,作此释耳。 若约诸趣,欲出地狱入畜,欲出畜入鬼,欲出鬼入修罗,欲出修罗入人道,皆传传有因。 因成业转,此例可知(云云)。 若坚持五戒,兼行仁义,孝顺父母,信敬惭愧,即是人业。 人业有四品:上、中、下、下下。 若就果报,阎浮提为下下。 若就入道,郁单越为下下。 或时善心歇末,恶念唯强,善有可成,恶有可灭,关宜之机,圣用赴对应之。 四恶趣坏,四品善成,获冥显两益(云云)。 若修持十善,任运无间,善心成熟即天业。 故云:纯恶心无善念间者,即恶道业,果时纯苦故。 善恶相间起即人业,人中果报苦乐相间故。 十善任运成是天业,天中果报自然故。 若修十善兼起护法心,即四天王业。 若修十善兼慈化人,是三十三天业。 若修十善,其心细妙任运成熟,行住坐卧不恼众生,善巧纯续,是焰摩业。 若修十善兼修禅定摄心,麁住细住者,是兜率业;欲界定是化乐业;未到定破事障,是他化业;四禅是色界业;兼于慈悲喜舍,心数法中得定,是梵王业;灭心修无心定,是无想业。 问: 无想是邪见天,云何为机感? 答: 《大集》云:菩萨调伏众生多种,或邪或正,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云云)。 若旧云:圣人以两片无漏,夹熏一片有漏,练成无漏。 今言:九次第定,熏修有漏成无漏,是那含业。 四空定,是无色界业。 如是等二十一有,患自地之苦麁,欲修出要,所求不得,所舍不离;尔时即名,可发关宜之机,感二十一三昧慈悲之力,破其修因,令所离得去,所求得成,拔苦与乐,冥显两益。 此如经文云:「小草、小根、小茎、小枝、小叶,而得生长。 」是此益也。 合而言之,盖由凡圣慈善根力;别而言之,本由菩萨初持二百五十戒,修根本等禅,于一一能防善法之中,皆起慈悲。 慈悲本誓,熏王三昧,不舍众生,赴对关宜,各得利益。 《大经》云:「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者,十番之二意,略如此(云云)。 三番、声闻利益者,若人厌患生死,以死受生,以生归死,劳累精神,轮转无际;贪欲自蔽,犛牛爱尾,不得解脱。 故言若人遭苦,厌老病死,为说涅槃,尽诸苦际;既厌心内决,志求出离,为是事故,修声闻道。 若持戒时,爱见罗刹,毁损浮囊,令戒不净。 戒不净故,三昧不现前。 既无戒定,无漏不发,是故一心修戒定慧,有可发关宜之机,感无垢等四三昧力加之,令四趣业不起,使戒清净。 若均修定慧,慧若有定,慧不狂;定若有慧,定不愚,名之为贤,贤名隣圣。 修此定慧,一心精进如救头然。 愿乐禅慧,如渴思饮,而为二十一有漏业之所扰乱,若得诸三昧力加之,定发观明,四善根成就,伏道纯熟,一刹那转即便发真,成须陀洹,破二十五有见谛烦恼、八十八使。 是为二十五三昧通加,令断见谛惑,而复兼除四思。 故云:第十六心即入修道,是其义也。 次入修道,若是超人,一时用十三昧力加之,破五下分思惟惑。 若钝人,随其分分断思惑,则分分用三昧加之,尽三界惑,究竟真谛三昧益也。 此中草利益。 合而言之,盖由凡圣慈善根力;别而言之,由本慈悲,初观十法界中析空灭色之善,因起弘誓,熏王三昧,不舍众生,致有中草利益。 《大经》明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者,十番之三,意略如此。 四番、缘觉利益者,若人宿善深利,在无佛世厌患生死,乐独善寂,观深因缘。 文云:「曾供养佛,志求胜法,为说缘觉。 」此人大福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之,使其华飞钏动,获冥显两益,悟支佛道。 此犹属中草利益也。 五番、六度菩萨,观于四谛,行六度行。 若行檀时,人从乞头、索眼、国城、妻子,心或转动,檀度不成,自知是恶。 欲成檀善,可发关宜之机,蒙三昧力,伏其悭蔽,是破饿鬼有。 蔽心既去,欢喜布施,如饮甘露。 知有为法,危脆无常,是蒙心乐三昧,冥显之益也。 尸罗若成,是伏毁戒蔽,破地狱有,是无垢三昧益也。 忍成伏瞋蔽,破畜生有,不退三昧益也。 禅成是伏乱蔽,破人有,是四三昧益也。 精进成伏懈怠蔽,破修罗有,欢喜三昧益也。 慧成伏愚痴蔽,破天有,十七三昧益也。 六蔽是六道业,具出菩萨戒本。 以伏六道业故,不为诸蔽所恼,得五神通,游于六道,成六度行。 此即上草益也。 通应如前,别而论之,由本观十法界事中善恶,而起弘誓,熏三三昧,不舍众生(云云)。 六番、通人益者,此是三乘共学人也。 若乾慧地、性地、八人见地,即是用二十五三昧益。 从薄地去至十地,用二十一三昧,加破思惑。 又侵除无知,是名小树益也。 总别慈悲,例前可知(云云)。 七番、别人益者,此是次第心中系缘法界,一念法界入十住,得真谛三昧益;入十行、十回向,得俗谛三昧益;入十地得中谛三昧益。 此即大树之益。 总别慈悲,例前(云云)。 八番、圆人益者,此是修三谛一实之理。 一念法界,系缘法界。 若历缘对境,举足下足无非道场,其心念念与诸波罗蜜相应,修四三昧观十种境。 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之,豁然开悟。 或似或真,得冥显两益。 此是圆用二十五三昧圆加破二十五有,显出我性,得究竟实事之益也。 九番、变易益者,此是方便有余土人益也。 前八番中,凡有四处或九处,谓声闻、缘觉、通教菩萨、别教三十心、圆教似解,止破见思,未除无明,无明润无漏,受方便生。 故下文云:「我于余国作佛,更有异名,而于彼土求佛智慧,得闻是经,即是彼土入一乘也。 」《胜鬘》云:「三人生变易土,谓大力罗汉、辟支佛、菩萨等。 」《楞伽》云三种意生身者:一、安乐法意生身,此欲拟二乘人,入涅槃安乐意也。 二、三昧意生身,此拟通教出假化物,用神通三昧意也。 三、自性意生身,此拟别教修中道自性意也。 通言意者,安乐作空意;三昧作假意;自性作中意。 别、圆似解,犹未发真,皆名作意。 故论云:「是时过意地,住在智业中。 」若发真可是智业,未发真犹在意地。 是人生彼,析法者钝;体法者利;别人已习假,又小利;圆人先即中,最利。 既有利、钝之殊,于彼修学,即有次第、不次第两益。 又是次第、不次第,用二十五三昧两应也。 是为九人生方便国,始于彼土,见诸有我性,得最实益。 若分别而言,谓方便土在三界外;若即事而真,不必在远。 下文云:「若能深心信解,则为见佛常在耆阇崛山,共大菩萨、声闻众僧围绕说法。 」即方便土意也。 十番、实报土益者,即实报土人益也。 八番中有两人生方便土,又二人悉破无明见实相者,方得生彼。 但无明重数甚多,虽三贤十圣住于实报,报未尽犹有残惑,更用王三昧四十一番益之。 至于妙觉,竖穷横遍,不生不灭;不生不灭,无明永尽,智慧圆足,故言不生不灭。 又机感满足,利益究竟,故言不生不灭。 若分别为言,谓实报在方便之外;若即事而真,此亦不远。 文云:「观见娑婆,瑠璃为地,坦然平正,诸台楼观,众宝所成,纯诸菩萨,咸处其中。 」即实报土意也。 若麁、妙机,若别、圆应,若净、秽土,若浅、深益,不出十番,包括法界,利益略周,大意可见,不俟繁文。 是为大通佛所,毒鼓损生,闻有远近,死有奢促;天鼓增道,闻有远近。 故令益有深、浅,致有业通愿,应诸眷属利益也。 问: 初番已破二十五有得益竟,则无有可破,更无益可论,何须至十番耶? 答: 初破二十五果报苦,获果报益。 次破二十五因苦,获修因益。 次破二十五有见思苦,得真三昧益。 次破二十五空,令出二十五有假,得俗三昧益。 次破二十五有有、空二边,显于中道王三昧益。 次破方便有余土,出二十五假,得俗、王两三昧益。 次破实报土,但深显王三昧益。 三谛未了了者,益意不息,故有十番,其义如是。 问: 三谛独在极地,亦得通凡? 答: 如《大品》云:「众生色、受、想、行、识。 」又云:「无等等色、受、想、行、识。 」《仁王》云:「法性色,法性受、想、行、识。 」《大经》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是则从凡至圣,皆悉是有,即俗谛也。 《净名》云:「众生如,弥勒如,贤圣如,一如无二如。 」《大品》云:「色空,受、想、行、识空。 若有一法过涅槃者,亦如幻、如化。 」此则凡、圣皆空,即真谛也。 《大经》云:「二十五有,有我不耶? 答言:有我,我即佛性,佛性即中道。 因缘生法,一色、一香,无不中道。 」此则从凡至圣,悉皆是中道第一义谛。 问: 远论利益,经语还多。 第一云:「从久远劫来,赞示涅槃道,生死苦永尽,我常如是说。 」第二云:「我昔于二万亿佛所,教无上道。 」第三云:「宿世因缘,吾今当说。 」定据何文耶? 答: 第一文直云:「从久远劫来」,久远之言,信实杳漫,而未显本地,或据中间。 第二直云:「昔曾二万亿佛所」,未判劫数,久近难明,将后文准望,似如近近。 今论远益,取第三文,「以三千界墨,东过千界,乃下一点,点与不点,尽抹为尘,一尘一劫,复过是数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阿僧祇劫。 」用此明文,望二万亿佛所,始为昨日。 从是已来,为结大乘之首,彼佛八千劫说经,十六王子八万四千劫覆讲。 彼之经论文广时深,于时听众,或可当座已悟,或可中间化得,或可近来化得,咸至宝所,受法性身,为应生眷属。 内秘外现,共熟众生,而作佛事。 《净名》曰:「虽成道转法轮,而行菩萨道。 」是此意也。 于时听众未得真实益,若相似益,隔生不忘;名字观行益,隔生则忘、或有不忘。 忘者,若值善知识,宿善还生;若值恶友,则失本心,是故中间种种涂熨。 或多以大乘熟,或多以小乘熟。 生方便者,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亦复皆令得至宝所,受法性身。 而于彼国,被第九番、十番真实利益。 如千世界微尘菩萨,即其流也。 斯等已究竟于前,名久远利益。 其中众生,于今有住声闻地者,更近论利益,如后说(云云)。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下 发布时间:2025-05-20 04:20:35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