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华玄义释签卷第七 内容: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七天台沙门湛然述次明智妙为二:先明来意,次正释。 初文可见。 次正释中自二:初意者文自为六,先列六章,次依章解释。 初数中,初六藏,次四通,次三别,次三三佛,次四圆,三佛在果,彼三果无人,故别于此列。 圆果有人,故自居因后,次「类者」例也。 又二:先列、次结。 初文者说其数意,何故以五停乃至十地等而各为一数,故立此门。 类例同故且各为一数,若一一位别为一数,太成繁杂,故且总云。 三藏菩萨亦应云四门遍学,但为出其当体义异,故且从缘事理强弱为类。 三佛应云并是师位,亦为从教辨三相异,故从义各明。 三辨相中,若从数类诚为不多,类中多相,从相复更少多分别,故使尔耳。 初辨世智相中云「天竺」至「非想」者,语智所依乃至初禅,今且从极。 「忠孝」等,略如《止观》记。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莫过于《尔雅》。 虽安涂割,所依但是世禅。 「获根本定」等者,用通必依色定故也,故停河等须依根本。 「停河在耳」等者,如《大经》三十五「诸外道等来白波斯匿王言:大王! 不应轻懱如是大士。 大王! 是月增减谁之所作? 大海咸味、摩罗延山谁之所作? 岂非我等婆罗门耶? 大王! 不闻阿竭多仙十二年中恒河之水停在耳中耶? 瞿昙仙人作大神变,十二年中变作释身,并令释身作羝羊身,作千女根在释身上。 耆兔仙人一日之中,饮大海水令大地乾耶? 婆薮仙人为自在天作三目耶? 罗罗仙人变迦毗罗城为卤土耶? 婆罗门中有如是等大力诸仙,现可捡挍,云何轻懱如是大仙?」亦如此土古人张揩能作雾,栾巴善吐云,葛洪、陶渊明等皆薄有术数,盖小小耳。 若比西方,天悬地殊。 「法是世间法」等者,定非无漏,不能断惑,故云「不动」。 常在三有,故曰「不出」。 邪慧不能动惑出界故也。 次五停四念中,先五停,次四念。 初五停中三:先释名,次「观能」下明停心功能,三「数息」下正明用治。 但列名对病而已,广如《止观》第十记。 次四念中亦略不列名,但举数对位,至下照中文相稍广。 于中又二:初明功能,次「初翻」下判位。 即以功能为其相状,「煖法已上四善根」者,尽依《婆沙》,文相稍略。 今略出论文,于初煖中为五:初正释煖义,次「尊者」下释煖在初,三「于正法」下明所缘谛,四从「所有」下料简释疑,五「煖有」下明功能。 初文者,由智观故有煖生。 次文可见。 第三文中三:先释,次料简,三「如佛」下引证,须缘四谛。 四料简中二:初简法,次简品类。 初云「所有布施尽回解脱」等者,《婆沙》云:「西方人作此论」,今文略依彼问云:煖善根有何意趣? 为何所依? 何因缘? 何法? 何果? 何报? 何善利? 行几行? 为缘生? 为缘起? 为闻慧? 为思慧? 为修慧? 为欲色无色界? 为有觉有观乃至无觉无观? 为何根相应? 为一心为多心? 为退为不退? 乃至世第一法亦如是问。 今文阙问答字,便出答文。 论答并如今文,乃至忍善根尽回向解脱是其意趣等,唯阙答何法文。 应云是有漏法,顶是煖家功用果,涅槃决定因是其利,复有说者不断善根是其利。 又问煖法有几种? 答如文。 又问有几人从欲界至无所有处? 答各有九品,并一具缚人,合有七十三人。 次料简善根品类者,对下三善根以为料简。 第二师文似四品,意但在三。 然越次取者,例前九品亦越次故。 言「但在三」者,下下下中秖是下,中上秖是中,上上秖是上耳。 煖顶于下三品中是下下、下中,虽有二品,但在于下,忍取中三品之上,世第一取上三品之上。 瞿沙说九品上能兼下,故顶有六,忍有八。 世第一近真故不可兼多,故唯上上。 九品既以上兼下,三品亦然。 故煖有一,乃至忍三,世第一亦唯一种,意亦如前。 五功能中言「二舍」者,言「离界地」谓自下升上,退时谓「失上退下」,失得禅时故云「失时」。 次释顶法为四,初对上下三善根以辨行相不同,次从「复有」下释名,三「云何」下释顶法观相,四从「问何故」下释法名退。 此等诸文全同论文。 论云:「有云:欲善根有二,下是煖、上是顶;色善根有二,下是忍、上是世第一。 评家云:不应作是说,应云尽是色界法住定地,法圣行法好。」今依评家,故云「色界」。 此等秖是判四善根,以有动等之异对四不同故也。 动乃至退分二,不动乃至不退分二,虽同在色界,由善根深浅异故,致使差降不同。 「动」谓犹为外缘所动,「住」谓久住煖顶,「难」谓煖顶有难,「断」谓断于善根,「退」谓退为五逆等,「不动」等是后二善根,准此可知。 次释名中顶法望煖于动等并得顶名,复有余师应云下也。 又前于动等名之为住,复有余师名不久住及或无难等,若至忍不复名退。 三明顶法观中,又二:先释,次料简。 初文先明能信之观,次「此信」下明所缘之境。 次「问」下料简:先问,次答。 答中先标二谛为胜,次「清净」下所缘行相。 初句总举二谛无过,次句略举灭下二行,具足总合举其八行。 「能生」下明生信意。 「若世尊」下重释信意,以苦集不可信故,故信道灭。 「此烦恼」下总举苦集行相不可生信。 「受化者」下重举道灭是可信故。 复有说者,应尽信四者由知苦集故能信道灭。 论问亦信谛何故但说信宝耶者? 由向对三宝以立四谛,是故作此问也。 论云:「有说:彼摩纳婆非不信苦集谛,但不信三宝,以不信故,佛为彼说。」即初文是。 复有说者,随行者悦适,即「但随」已下文是。 四释法名退中,先问如文。 答文者,以行在顶则身中烦恼数起是念,恐至忍已无复生处,以激行者顶法观门,是故文中具有二意:一者为烦恼退故忧恼,二者恐退失故,故复忧恼。 「若能」下明不退两缘:一者外善友等,二者内正观也。 余文可见。 次释忍法者,今文总云「三十二心」者是。 有本云「四十二心」者误,上下四谛各十六行,故三十二。 今文从略。 但总相从缘一时论减,次减一缘至二行一缘在,皆名中忍;至一行一缘在,方名上忍。 言「但作二心观于一行」者,《婆沙》云:「减至苦法忍后心得正决定,彼四心同一行一缘,所谓增上忍,如似世第一法中苦法忍、苦法智二心同缘。」今更依《俱舍》略出之。 论云:「从此生煖法者,谓从总相念住后成就已生煖法名,圣道如火能烧惑薪,圣火前相故名为煖,已观四谛修十六行名煖位也。 此善根分位长故,能具观四谛及能具修十六行,观无常苦空无我,乃至道如行出。 次辨顶位者,从此顶善根有下中上,至成满时有善根名为顶,亦观四谛修十六行同前煖位。 煖顶二善俱名动善,可退动故。 动善根中顶为最胜,如人顶故名为顶法。 忍位是进,煖位是退,此顶是进退两际,犹如山顶,故名为顶。」颂云:「如是二善根皆初法后四」者,煖顶二善初安足时皆唯法念,后增进时则通四念。 初安足者谓煖,八谛十六行相最初游践四圣谛迹名初安足,谓见道中唯法念住,以煖顶位顺见道故,故初安足唯法念住;后增进位稍容预故,故得通修四念住位。 忍唯法念住者,从顶有善根生,名为法忍。 忍可四谛,最殊胜故。 又无退故名为忍法。 忍初安足及后增进皆法念住,近见道故,是故初后皆法念住。 颂云:「下中忍同顶」者,此善根有下中上,下中二位同煖顶位,具观四谛十六行,上忍唯观欲苦。 颂云:「一行一刹那」者,上忍唯苦下一行一刹那名为上忍。 下品具足观十六谛,中品减缘。 所言缘者,上下八谛名之为缘,是所缘故,各十六行故三十二名之为行,能缘行故。 应知七周减缘,二十四周减行,谓四行观欲苦,乃至四行观欲道,乃至三行观上界道,名一周减一行。 如是一一谛下各有三行,与缘名异,从行为名,故三八二十四周减行。 一一谛下各有一行与缘名同,亦与缘同减,从缘为名但名减缘,是则上界四谛,下界留苦,唯减三缘,上四下三名为七周。 缘之与行皆从后减,故使欲界最后留苦,都有三十一周减缘减行,后但有一行二刹那心观于欲苦名中忍满,唯有一行一刹那心观于欲苦名上忍成就。 此中忍位未减道时,虽减行相,未减道故,故得具观四种谛也。 颂云:「下中忍同顶」者,约此说也。 若此中忍减道谛时但修十二行,既减彼道心无欣慕,故彼道下四行亦不起得。 由此道理,减灭谛时但修八行,除灭道下各四行故;减集谛时但修四行,故于中忍具修十六、十二、八、四行相,于上忍中亦修四行,虽起一行一刹那心以观苦故起能得,得修彼苦下四行相故。 问:于上忍位减彼三行,何故修彼所减行耶? 答:虽减彼行,不减谛故、欣慕心故,故得修彼所减行相。 于中忍位修所减行,准望可知。 于三十二中留苦下一行者,拟入见道,故须留也。 余三十一如文次第,渐渐除之。 问:苦下一行为留何行? 答:入见道有二种行者,一者利,是见行。 见行有二种:若着我者,留无我行;若着我所,即留空行。 二者钝,是爱行,爱行亦二:一者慢多,留无常行;二者懈怠多,留于苦行。 颂云:「世第一亦然」者,从上忍无间生第一,唯缘苦下一行一刹那心同前上忍,故云「亦然」。 此是有漏故名「世间」,于中最胜故云「第一」,有同类因引见道生,故云「最胜」。 皆慧为体,皆五阴性定共戒名为色阴,余四阴可知。 言「苦法忍」者,十六刹那从苦谛起一忍一智,如其次第至道谛时初生一忍名十五心,次生一智名十六心满,即初果也。 于中三:先法,次譬,三料简。 初文如向。 次譬,譬中先譬、次合。 譬中云「如人欲从己国」等者,三界为己国,涅槃为他国。 何以故? 三界久住为己,涅槃方适为他。 十六观法为「多财产」,一行独往故云「不能持去」。 中忍如钱,上忍如金,世第一法如多价宝,以一行一刹那入真无漏,犹如持去。 三「问」下料简,先问、次答。 次「世第一法者」下叹第一义,先立全胜,次「亦分」下分别不同得名处别,先立二门、次释。 释中先释分,次释都。 初文云「见谛不相离」者,第十六心为见谛,余十五心为眷属,无间续起故云「不离」,是断惑位故慧力偏多。 从见谛后至第三果,熏禅成就生五净居,此之五天纯圣所居,故云「不与凡夫同生一处」。 至第四果得尽智时,永断界内思惑垢障,如是后果并由见谛之功,故见谛最胜。 次「三三昧」去,举况释也。 如世第一心得三三昧厌离一切,于无漏法心尚不取,故云「恶贱」。 「何况有漏不应都胜」者,结上世第一也。 言「分胜」者,不能都胜见谛之法,但分胜彼煖顶等法,故世第一亦名分胜。 「除入」者,胜处也。 又云都胜者,从功能为名,此世第一非但胜于煖顶等法,亦胜见谛等法。 等者,等取修道智行等法,乃至罗汉能开之功在世第一,故曰「都胜」。 故从「或言」下释都胜,据功用力强,非所证亦胜。 「问前诸位义有差别耶」者? 前已最胜得妙果等名通释世第一法,今欲分别,故先问起。 答如文。 此不净安般等并在世第一前,故世第一于彼为胜为最等,依地亦然。 次从「又依未至为最」去料简依地,从未至至四禅为六地,妙音师说或七,加欲界。 依欲界身,天六人三,除北洲,前三善根,三洲死生六天亦续生故。 第四善根天亦初起,唯女男身非余扇搋。 颂云:「圣由失地舍,异生由命终,煖必至涅槃,顶终不断善,忍不堕恶道,第一入离生。」委释如论。 次明初果,「八忍八智」者,每一谛下各一法忍一法智、一比忍一比智,故四谛下八忍八智,此是无漏一十六心断四谛下见尽也。 次明三果者,「虑」谓思虑,重思惟前所得真谛无漏之理,或四谛中随思一谛,或唯思灭谛,断三界诸品不同、得后三果,六品九品三界都尽等。 九地中一一皆有九品思惑,一一品皆用一无碍一解脱,从一地说,余地例然,故但云九。 次支佛以苦集为总,十二因缘为别,若逆若顺具如《止观》第二记。 及前四果,广如《俱舍.贤圣品》。 次三祇菩萨,具如《止观》第三记。 次「通教声闻缘觉于一门总相」等者,总谓但作苦集观耳。 别谓观苦七支、观集五支,以自行故但依一门,菩萨为他故于四门。 然七地前约自行边亦但一门,入假方便亦须遍习。 三藏佛言「一时用八忍八智」等者,具如《止观》第三记料简同异。 通佛但言「断习」者,以菩萨时留习润生故,至菩提树下但断残习。 别佛又二:先正释,次「或言」下释疑。 或有疑云等觉已断一品。 此义不然,依文释定始从初地、终至妙觉,皆惑断入位,故断一品入初地,断最后品入妙觉。 圆位具如《止观》第七文中及位妙中,并加修五悔等,为入品之前智。 次明智照境者为三:先叙意,次料简,三正释。 初文破性计成不思议,又二:先明破计,次明立法。 初文先立性计,次略不出破,但注「云云」。 初文「四句堕性」者,如《止观》第三及《净名玄》等说。 若离性过皆不可说,故云「如别记」。 次明为他随机遍立四悉因缘可作四说,如《止观》第五记。 次料简中先问中「智能照境如常所论,境亦能照智不」者,为显不可思议,故有此问。 次答中三:先正答,次引证,三举譬。 初文者,还依不思议答,故能相照。 何者? 智既是心,境亦是心,既俱是心、俱是法界,心心相照有何不可? 故引《仁王》证成相照,智处是境,当知境智俱名般若,故得说境及境照俱名实相。 次譬中,镜面如文,地生芽如境生智,芽生地如智照境,此譬犹分,未是境智体一而展转相照相发,故说不可尽,恐妨后义是故且置。 次正明智照境中,取向类智照前诸境。 前智类中三藏有七、通教有五、别圆各四。 文云「七智照二乘十如」者,三藏四:谓一五停四念,二四善根,三四果,四支佛。 通教三:谓声闻、支佛、入空菩萨。 藏通菩萨及别教四十心智皆云「两属」者,上求未极仍属菩萨。 十地亦言「两属」者,约教证道以分二义,又此二义谓次不次。 又此二义复有上求下化二义。 「总略如此细捒(云云)」者,「捒」字音数,谓庄捒也。 今谓安置,对当如庄捒也。 如五停去大分有七,委细而言如五停自缘五境不同,如治贪欲但缘六道中可爱十如,治瞋恚但缘六道中可憎十如,余三例说。 四念但缘自身心阴六道无常,从煖顶去至世第一或遍上下、或舍上缘下。 四果但缘声闻法界,缘觉但缘支佛法界,亦应分四果所照不同,支佛又分别闻法不闻法等,余例可知。 如是七智皆求拙度,故云「总略」。 六度细作,例此可知。 次照因缘四谛中,但以当教智照当教谛文相最显。 次照七二谛中云「八智照显中」者,且以别四照别,圆四照圆。 若论相入,应以通真照通真及圆别两真,别俗照圆真,若接通教必须圣位,若接别者但接贤位,贤位属教故云也。 故云「可以意得」。 次照五三谛中,言「前七智照无中之二谛」者,前三藏二谛既无中道不成三谛。 今以二十智照于三谛,不可弃七而全不论,故便列之。 通虽无中,以含中故则或二或三,亦且从二为第二句,故云「属真」。 次「以八智照显中」者,通约当教始终言之,故云「假中」。 若论二接,应言通真照别中、通真照圆中、别俗照圆中,各对本智及以本境合成三谛,此中便对中论四句结成,故云「即空」等。 次明「照一实」者,此亦置别从通,非但通于四悉,亦乃通四四谛,故云「生灭」等。 先列四实,次对四教。 言「前后诸实(云云)」者,文但分别四实不同,应更分判诸实麁妙及开权等。 次明「照无谛」者,先通序意,次正明照境。 初文者,亦且置别存通如前说(云云)。 次「前无谛」下判,次「若就」下开上诸智,通论开者非不须悟,此明无谛故斥通无。 以从别无,别又约证者,防语见故,故须言悟。 无名近证,故须言之。 乃至以此一无遍开前来一切诸智,同入此无,共成实智,即是今经之正意也。 当知二十并是空拳,虽复空拳,渐诱方便皆不唐捐,况复开时即权而实。 今从胜说故曰双非,故权即是非权非实。 五明判者,为二:先判,次结。 初又三:初约智以判,次约知见四句以判,三约五眼。 初文又二:初一往略判,次解释。 释又二:先明十二为麁,次「别教」下明后八为妙,于中为二:初通明八妙,次「又别」下料简,初又三:初正明别妙,次「常途」下破古,三「今明」下显正。 言「今明十信」至「八番为妙」者,且约知中胜三藏佛,一往望前八番俱妙,犹带教道故须更简。 简中又二:先对简,次双释。 初云别教四番三麁一妙,今依地人以存教道,十地犹麁,何况十信? 若且从登地而为证道,故二麁一妙。 妙觉果头本是实人,是故为妙。 又亦可妙觉是权故为麁,十地是实故为妙,故云中道乃是果头能显。 次释又二:先释别,次释圆。 先释别中又三:初正判别三麁一妙,次「类」下举藏通以例别圆,三「今别」下显别例成。 初文言「初心学者」等者,谓仰信中理,登地见中而证是妙。 「如藕丝悬山」者,《大经》十六云:「若有人能以藕中丝悬须弥山,可思议不? 不也世尊! 佛言:菩萨能以一念称量生死,则不可思议。」今明圆理难晓,但仰信而已,借彼况喻如人闻说藕丝悬山但信而已。 如闻生死有不思议理,而但仰信不能一心,即如求藏,故非圆意。 余如文。 次约知见判者又二:初列四句,次释。 释中先约四教明知见,次以佛智摄之。 初文又二:先略列三藏及圆,次正释。 释中藏圆如文。 通教亦以博地凡夫为不知不见,乾慧性地为知而不见,发习者为见而非知,见地已去亦知亦见。 别教不知不见同前凡夫,地前知而非见,发习者见而非知,登地已去亦知亦见。 次以佛智摄之者又四:初略举,次「如经」下引经解释,三「方便」下叹,四「如此」下结归。 初文者,诸境本是如来一体权实,为众生故随机且分。 今更从本说,故云「究而言之」。 次引经释中,既言「方便」,是故属权;既云「具足」,故非异体;既云「深远」,故属实也;复云「广大」,是即权故。 「方便」下叹意者,又三:初正叹,言「具足」等者,具足之权即实而论权,广大之实即权而论实。 次「境渊」下结叹,实境渊深故竪极,权境无边故横遍,横竪之水难量,故智不可测也。 三「唯佛」下举果智以叹。 四结归中二:初结归眼智,次判。 初文三:初明眼智,次「一切种智」下明眼智所知所见,三「此知」下明相即。 三约五眼者,「前明来意」者,前已明智知,次以知见四句分别以显于眼。 眼秖是见,智秖是知,故云为「未了」者。 释中为三:初正明五眼,次约教,三总结。 先五眼,具如《止观》第三记。 今肉眼中言「开闭」者,不了因缘麁色等为闭,若了为开。 天眼中云「愿智力」者,愿智谓超越三昧,超越三昧如《止观》第九记。 「身子僻教」如《止观》第五记。 「满愿秽器」者,满愿此音,富楼那彼称,如《净名》中云:「无以秽食置于宝器,无以日光等彼萤火」等。 「破障通无知」者,通谓神通,尘沙无知障于化道,今破此惑,故云「破障通无知」。 二乘等不知,具如〈方便品〉。 疏云:「信力谓五品,坚固谓六根」,此即除知以显不知。 约教及结,可知。 六明开,中二:先约智开,次约眼开。 若知见不异眼智,故不须约之论开,亦为未了者重为开之。 先约智中又二:先总明所开一十六番须开。 次「何者」下释,又二:先释,次结。 初又二:初开藏通十二番,次开别教四番。 初又二:初明开世智,次开十一智。 初又二:初明世智,次略结位。 次又二:初「若五停」下略开十一,次「须一一将十二番智来」等者,略明格位,故此藏七通五随智高下按位进入,当体即按位,进入即不定。 次别教,如文。 次总判结名,可知。 次约五眼者,初明开,次料简。 初文二:先总开,次别开。 别开又二:先开,次结。 初文中初肉眼又三:初正开,次「学大乘」下引证,三「即是」下结。 次天眼中二:先引经明开,次结。 初文夺那律所见非真,即指世尊不二相见为真天眼,那律但得弹斥之益,不名为开。 正令梵王所得天眼,即彼有相为不二相,故名为开。 次决慧眼中,开麁慧眼成妙慧眼,故云「愿得如世尊」等也。 决法眼中云「边际智满」者,决别地前法眼,来至等觉,入重玄门不思议眼,故下第五卷释圆位中云「观达无始无明源底,边际智满名为等觉」。 即成圆门,遍应法界,名入重玄。 不同别教教道重玄,居妙觉边名边际智满,亦可以佛不可思议用为边际智以为法眼。 次佛眼中不复别论,但云四眼融入,以释佛眼相也。 「五眼」下结,可知。 次料简中「问佛眼」至「为妙」者,问前开肉眼中引《法华经》六根清净文也。 「迦陵频伽」如《止观》第一记。 言「若开」者,谓若进入论开或入分证等也。 次对境明智中自二:先标列,次释。 释初文,先略明十如意,次对六境。 前单明智,若不对境,后人将何为妙观所託? 问:前明智中已云照境,即是对境明智已竟,何烦复立此中一门? 答:前言照者或对或互通总而说,但云生灭智照生灭境,故修观者未可措心,故今一一明其行相。 初明十如,如文。 次因缘智中,先引经,次释相。 初引经云「下中上上上」者,《大经》二十五云:「观十二因缘凡有四种,谓下、中、上、上上。 下智观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声闻菩提。 中智观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缘觉菩提。 上智观者见不了了,不了了故住十住地。 上上智观故见则了了得阿耨菩提。 以是义故,十二因缘名为佛性。 佛性者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中道,中道名佛,佛名涅槃。」今文销释从彼得名,人不见之秖谓因缘为缘觉观法。 又《婆沙》亦云:「无明缘行三种不同。 若上智观于缘相得佛菩提,若中智观于缘相得缘觉菩提,若下智观于缘相得声闻菩提。」以缘有体故转下作中、转中作上,故知论文虽有三品但成下智。 又准《阿含》观十二因缘有逆有顺,从无明至老死名顺,从老死至无明为逆,生灭皆然,自为藏教中乘观因缘法。 《大经》文通。 又欲顺四谛观故,并初观受由触等,以现五果受居初故也。 次「何者」下释,又二:先总明今意,次历教解释。 初文又二:先叙大意,次得名所以。 若通而言之,教教各有上中下人,具如《婆沙》文意;今从别对,故从下以标下等。 于中二,先各明,次「以四教」下结叹。 初文自为四别。 次历教中二:先释,次明判开。 初文自为四别,如诸观法皆从受起者,若支佛人自起观者,应如《阿含》生灭各有逆顺观境,但作此观,自灭诸惑。 今大小偏圆共为观法,况因缘四谛名异义同? 四谛观苦为初门,故今观因缘亦初起苦道,如四四谛苦并居初,故四观缘咸从受起,知苦断集次第不殊,用智见异理须分此四也。 初观生灭中又四:初推受以至无明,次推无明以感现报,三「观此」下用观,四「则是」下结名。 初二文者,推现苦本为知其苦本,复推苦本至现苦者,为知苦本所造不同,轮回升沉不出三有,故须起观。 起观中二:先观生,次观灭。 初观生中二:先通观轮回,次束成因果。 以知过现因果,故了未现不停。 次观灭中二:先明子灭,次「无子」下果灭。 初文三:法、譬、结。 言「痴惑本」者,痴惑是生死之本,故名痴本。 问:凡观因缘,推因者为识现因能招来果,但断现因以息来果,何须复言无明灭则名色灭等耶? 答:不然。 正由能知往因无常,故往因灭方能了现果无常,故破坏现果,以破坏现果故不造现因,方乃不招未来世果,乃至逆灭寻之可知。 譬中「然」如因、「烟」如果。 结可知。 次果灭者又二:释、结。 释者,「智」是习果,「身」是报果,为欲灰身,应须灭智,由果缚在,智亦不灭,是故相从二果俱灭。 起观如道,二灭如灭,此约小教方便言灭,大乘不然。 次中智者为三:初推因果,次起观,三结。 初文甚略,云观受由触乃至无明,余如三藏中说。 次起观中二:先生,次灭。 初生中三:先观往因能招现果如幻,次「今达」下观现因能招来果如幻,总束前文故云「三世」。 三「有智」下引人例法,次「无明」下观灭即子果灭也。 三结,如文。 上根观中既云「派出」不云「理」,是故知是别。 于中又二:谓释、结。 释中又三:初明观境,次「观此」下正明用观,三「知因此」下观成。 初文又二:初总举,次「无明」下明派出三道。 次文又二:先释,次「诸行」下总结。 第三又二:初明十行观成,次「如是」下明十地观成。 初如文。 次文又三:先明能障,次「无明」下明障破德成,三「自既」下观成利他,初如文。 次文又二:即约因缘开为两番三道也。 次上上智观中束为三德,故知异别。 亦初推因果,次起观,三结。 初如文,次起观中体性既即无复生灭,于中又三:标、释、结成。 初如文。 次释中三德各一法一譬,三譬相状各约其位。 结成中二:先略结成,次「何者」下结。 涅槃从果故名果成,真因道场故名为因。 当知四观皆观三世十二因缘,能观智别故使四殊。 次判开亦应约四教五味,但文略无。 于中又二:先略述判开,次「又四」下明判所以。 由境转故方得名妙,此约悟论妙,所以四人用观皆从受起,故知四人初观皆以生灭因缘为境,用观方法则有四别。 此生灭境随妙智转方成妙境,境若不转智亦不转,故知虽用妙智境仍生灭,故云「不转则麁」。 又何但妙悟须转,前之三教亦须待转方受教名,如不见三世生灭,亦不成三藏之境,余例可知。 是故深须了此境智。 若得此意,下去诸智准此可知。 「仍是待绝之意」者,若不转麁成妙故成相待意也,若即麁成妙方成绝待意也。 次明四谛者,若了所照名异义同,则能照智准例可见无俟更说,亦为未了故重说耳。 于中亦先释,次判开。 初又二:先引文立意,次「又云」下正释。 初文三:先正引经文,次「若依」下束判经文,三「今若」下明判所以。 初如文。 次文者,《涅槃》十二明上智中智,经意但以三藏二乘对别菩萨,今文义立束前两教为中智,束后两教为上智,已下所引并是〈圣行品〉文。 第三文者为三:先立根对理,次列,三指广。 次正释,文自为四:初三藏又三:先重引经文,次释,三结。 次通亦三:引、释、结。 别教亦三:引、释、结。 释中又三:先重对前辨,次「分别」下正明今意,三「既称」下辨异示相。 圆教为二:先释,次例。 初又四:先引,次「非苦」下释,三「又云」下引证,四「如此」下结。 初如文,次释中但释一非苦,余三例知。 三引证中,既云「如来非苦」等,故义同也。 初并从苦立者,由苦故集,由集故道灭,故以苦为本,故云「有苦有苦因」等,以四谛互指立四谛名。 初以三望苦得四谛名,故有苦等四谛之别。 次例者,既可以苦为本,亦可以三准集望道灭等以为四也。 如云由集故苦,由集故道灭等,余二准知,余二亦然,如此互指乃成藏通别等三教之义。 今以圆望之,故云「如来非此四四十六」,一一教中皆具十六,但随教相义理不同。 次判开中,亦名待绝。 初文言「皆麁」者,指前三教未会为语耳,即相待妙。 次言「若谛圆智亦随圆」者,绝待意也。 此与前十二缘文末境智相望转文同也。 次对七二谛明智者,为二:先例境略列,次正释。 初文又三:初总标意,次「上真俗」下例上开为七,三「内外」下列。 列中三:初略列,次广列,三列三意。 次广释中为四:初正释,次例诸境,三问答料简,四「夫二谛」下斥旧明今经破立之意。 初释中文三:释判开,初文自为七,初对实有明二智者为二:初正释,次依教重分别。 初文又二:初立二智,次「说此下」明三意。 次更分别者,前约智体说,今约智用说,得此一番则识智体得名所从,从于化主及以所化得名不同,而智秖是一。 言「佛印迦叶」者,佛有化他之实,与二乘自行实同,故佛印云「我之与汝俱坐解脱床」,虽云俱得,然自行与化他不同,化他之权意亦如是。 故《大论》云:「我有慈悲四禅三昧,汝亦如是。」如此慈悲本是化他之法,故菩萨得之即成自行,故复印言「我亦如是」。 次明体法二智中,先斥三藏,次正释。 初文中三藏菩萨毒器缘,如《止观》第二记。 次正明中二:先立二智,次明三意。 初中云「森罗」者,世人共闻其言而不甄简深浅,皆指欲界人中五尘。 今则不尔,既七种中皆指权智所照俗境名为森罗,是则七种森罗不同,细简(云云)。 下去五重皆先斥、次正立等。 次判中二:先正判,次叹用判意。 初又二:初先举今经明妙,次更比决。 比决又二:先约教,次约味。 初文中四节,初前四番中云「从析法二智至显中凡十二种智,待前为麁、显中为妙」者,显中虽在十二之数,亦得待前为麁。 显中为妙,指圆真也。 次后三中,前二麁、后一妙。 第三复合前四,通判云前十八麁、后三妙,后三即第七也。 故后三中约三意说则自行为妙,亦约悟说。 次约五味如文。 次叹用判功能者,若不约四教五味两重判妙,焉知《法华》居一代之最? 比见读此教者,尚反指《华严》,岂不与夫震地逸敷而不闻不见同耶? 哀哉! 伤哉! 于中为三:先总述,次解释,三「此中」下结意。 初如文。 次「何者」去释中引《华严》者,一显华严未会,二所显三教犹麁。 于中又四:先引《华严》,次明谬释,三「此释」下难,四「若得」下显正。 初如文。 次文中「世人释云」等者,世人意言初住如实智与佛如实智不殊,故俱不知。 作此说者非但初滥于后,亦乃显佛愚痴,故次文斥云「其实不允」。 次难又二:先通难,次历教中约三教破云藏通二佛自无如实智,故不得云于自如实智,不知别佛虽得如实智,别初住不得如实智,云何言亦不知初住如实智? 若其别佛不知别教断见思位真谛如实智,大成可笑。 今言别教初住不得如实智者,即显圆教初住得如实智,佛是究竟如实智,此义可尔。 若言不知,全是落漠。 故《大论》八十六云:「如实智者有二种:一者具足谓诸佛,二者不具足谓大菩萨。」上能知下,岂有具足而不知不具足耶? 四显正中云「事理二释俱无滞」者,藏不知圆,于事无滞;下不知上,于理无滞。 次开中三:谓法、譬、合。 「如贱人舍王若过者」等者,麁智如舍,妙谛如王,以境妙故,智亦随妙,此约境发智说故也。 次例余境以立二智中,先总叙意,次正例。 初文云「二智多有所关」等者,非但唯对二谛而已;以二谛境通一切境,故因缘等亦应如是。 三料简如文。 四斥谬立今经意中为八,先举宗以质非,次「若破」下明宗所凭意,三「方便」下约今法斥彼人法,四「若作」下正显其破相,五「若但」下明教法功能,六「世人」下结斥,七「今若」下重叹,八「如此」下形论意未周。 初文中三:先示法相,次质偏,三「既不」下示宗承所用。 初如文。 次文中云「颇用世人」等者,今家章疏附理凭教,凡所立义不同他人随其所弘偏赞己典。 若弘《法华》,偏赞尚失,况复余耶? 何者? 既言开权显实,岂可一向毁权? 施本为开,开无异趣。 世人解经,或添以庄儒,或杂以绮饰,亦不同诸论偏申一门,或复通论直申大小。 今採以佛经申《法华》意,遍破遍立,明教指归,余意可知。 次明宗所凭教又二:初正指经部,次「若巧」下明宗中所破,并如文。 四破相中先举七二之相,次举三意之相。 初如文,次文云「又纵广引诸经论」等者,世人释二谛义,但广引教释二谛之名,不能分别名下之旨,况七种二谛一一复有随情等三? 是故世人但各执教,不知教是赴机异说。 既迷教旨,当知所引但成三藏随情二谛,能观之智秖成化他权实二智。 既不出于初番随情,当知尚阙初教随智及随情智,况余六三意耶? 五功能中二:初举初番以况后诸番,次「若寻」下广举下六番所破,言「凡破几外见」等者,破一切外人诸宗僻计也。 「凡破几权经论,立几权经论」者,今以《法华经》意以为破立故,得遍破遍立,施权故立,废权故破,或权实俱立,或权实俱破,若开若会,准例可知。 六七可知。 第八形论意中云「如此破会莫以中论相比」者,依向所说,岂比《中论》末代通经,虽兼别含通,岂能委明二十一种单複开合适时破会逗物之妙结撮始终耶? 问:一家所承本宗龙树,今此何以反斥本宗? 答:本承观法,不承论所破势,论意唯以四句观法破大小执,令末代行者归心有由,若部意所立功归于此。 若论破会者,未若《法华》,故权实本迹遣偏废近,久远圣旨于兹始存,故获陀罗尼由三昧之力,师资之宗宛如符契。 对三谛中二:先重叙五境,次对境明智。 初文又三:初总标来意,次略列三境,三相对立五解释。 初如文。 次二文者,前单作谛名,以真俗等名为便,今欲对境明智,境作漏无漏名便也。 前亦照境智,从权实作名与今异者,若照境时从权实为名,若论境体应名漏等,漏是俗,无漏是真,双非是中,以中对二得三境名,是故皆云对漏无漏为三法。 次对境明智者为三:先标五种相,次境智相入明五,三解释。 释中三:先正释,次判,三开。 初文又二:先教,次观。 教中文自五重不同,初番为三:初明三境发三智,次解释,三「世人」下引同。 初如文。 次文者为二:先释行相,次「今若」下结示。 初文者下去相入例此可知。 三引同中「破无明成佛」者,此是通教被接菩萨至八地后破无明惑,成别圆初地初住八相佛也。 而世人唯知採经文,而不知教门深浅。 圆入通中又三:先正释。 「藏智」者,不同诸论含藏种子,今以圆教诸法具足含一切法义同于藏。 今秖观所入之空,即见藏理,故云「不因别境」。 以秘密智力,能令众生发如此智。 次比决。 三「大经」下引证。 次别三智为二:先释,次引《地持》。 「二障」者,烦恼障及智障,具如《止观》第六卷达摩郁多罗释。 今家依《大品》、《大论》开为三惑,是故智障兼于事理,障事智者,是尘沙惑,障理智者,是无明惑。 次圆入别二智中四:初略立,次「两智」下对前辨体,三引论师意证,四示今意。 前三如文。 四今意中云「前两智是缘修」者,今家判在缘修之位属空假观,地人但云地前为缘修不云空假。 次圆三智中二:先释,次引论证,并如文。 次明观成,于中二:先辨因果,次「上明」下例智相入。 初文为二:初总辨因果,次对三观。 初文具如《止观》显体中初说。 次三观中二:先引《缨珞》,次正对三观。 初文言「缨珞三观」,具如《止观》第三记及前后所引。 修观义具如《止观》破法遍次第不次第破也。 次「今用」下正约三观明于观智。 次判麁妙亦二:先教,次味。 初中二:先判前两都不成三谛,故不用。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七 发布时间:2025-05-20 04:20:35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