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 内容: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淄洲大云寺沙门慧沼集依此论标五释之中。 第一解者。 明但是教。 即五明之总名。 因即生了。 是一明之别称。 复含言生之与智义。 今此正理。 即二因之少分取义非余。 因明生了达解正理。 名之为入。 由明此二因。 入解诸法之真性。 即入属正理。 彼因与明能生此入。 入于正理故。 因及明属正理之入。 故云亦入正理之因明。 又入正理。 不约立敌以分。 汎明因此诠因之教。 入解正理。 虽复此论亦名因教。 亦诠二因故。 然是通名。 唯正理入。 是此别目。 第二第三解。 细思取别。 第四五解。 又约人属教。 立者言生。 敌者智了。 并名为因。 各望果故。 了即照解所宗。 言即显彰所立。 俱复称明。 各显了故。 余文自显。 今于第三解下。 更助二解。 一云。 或因明者。 并立论者诠因喻。 言能生敌论者了宗之智。 复能明显自所立宗。 论体离复不殊。 望义别故。 因明两别。 亦因亦明。 故持业释。 入者敌论者之智。 因立论言为因为明。 能有证入。 正理者即所立宗义。 由彼因明能生敌智。 入此正理。 正理之入。 入亦因明。 并依主释。 二云。 因明与入并通立敌。 敌者之智能照所宗。 名之为明宗果义彰。 复赖敌智故名为因。 因即是明。 持业释也。 宗义显边名明。 能证解边名入。 因明即入。 亦持业释。 由立者言。 正能为因生于明入。 明入之因亦名明入。 因从果名。 如菩提因亦名菩提。 正理如前。 于第五解下更助一解。 或因明正理。 并佛本经之名。 入者即天主论称。 以能入彼根本佛说因明正理。 或因明者。 通内外道之名。 正理者根本佛说之号。 入乃此论之目。 天主欲令趣入于佛所说正理故。 或因明者。 佛根本名。 入正理者。 天主论称。 应云正理入。 能入因明正理故。 依结略中正理。 加二正理佛根本名。 或天主论称。 总成七释。 以历于前五解因明。 成三十五释。 若细分别总解因明。 有十一释。 此以正理历而明之。 成七十七。 若绮互单重。 数即更广。 解妨难中第六。 助为一释。 宗既是义。 义生了因。 复由因喻证宗令明。 亦正因明。 又宗言生敌智因也。 显了所立宗义明也。 有解。 能立有四。 一真能立。 二真似能立。 三似能立。 四似似能立。 以相违决定。 为真似能立。 四不定因为似似能立。 今谓不尔。 何者如真似能立。 只是似立。 何须言真似能立。 若如此解。 即有自语相违之失。 又若似中有似似。 亦应真中有真真。 此既不尔彼云何然。 故但言真似。 即摄义周。 设真似及似似言。 深为无用。 疏解能破。 定非似立似破。 真似异故。 今谓或有。 且如能立既对似破。 云何能破不对似立。 如声显论对胜论。 立声是常住。 彼复成立声是无常。 岂非能破。 自义不定。 何得非似立。 若不能破他。 彼应真立故。 又复能立能破置与字。 显彼相违。 似立能破无文正障。 又云。 能立似破。 俱句中释无此句。 其理决然。 云但似破。 恐义未尽。 何者。 或随声胜先立。 自宗随应为敌。 岂非似立。 此意或据他破。 非约自立义故。 问瑜伽对法。 俱以自性差别为所立。 宗为能立。 何故理门入理。 皆共宗为所立耶。 答先解古解。 次述今明。 古有解云。 以诸法自性差别。 总为一聚。 为所成立。 于中。 别随自意所许。 取一自性及一差别。 合之为宗。 宗既合彼总中别法。 合非别故。 故是能立。 且详此意。 理应不尔。 若无简别。 总以诸法自性差别。 总为一聚。 为所立者。 如别立声为无常宗。 既云能立。 立彼总聚。 总聚之中。 有常无常。 立常为无常。 违自教过等。 立无常宗。 非遍不许。 有相符过。 若言诸法但取无常。 犹有一分相符之过。 若云但别自意所许。 一自性差别。 别为所立。 合为能立。 即不应言以诸法自性差别。 总为一聚为所成立。 慈恩唯识法师。 亦有三释。 初后无违。 中释似过。 且随应言。 简无为法。 就有为中。 犹有似一分相符之过。 如立声无常。 虽总聚中随应有法。 此声自性差别。 总别合之并名为宗。 则彼总聚更无有声。 以立为宗故。 复以此别宗立彼总者。 若立所余可有无常。 非彼一切不许无常。 故有似一分相符之过。 既云随应。 并已简讫。 随应对彼所不许者。 以量立之。 故实无过。 今又解云。 所成立义有二种。 一者唯理非教。 教名为宗。 或可。 立宗之言。 立彼教理。 教随诠彼。 亦名自性及以差别。 立宗之言。 或亦并教名之为宗。 是所尊故。 二谓自性及于差别。 非唯说声为常无常。 名自性差别。 亦以先陈后说。 言显意许。 如次为之。 非欲合二以为宗依。 此但所争之义。 或争有法。 或争于法。 或争言显。 或争意许。 或二俱争。 由此得有四相违因。 故瑜伽等言所立自性者。 谓有立为有。 无立为无。 此直有法为有无。 不争有法之上余差别名为自性。 如立我有及以非有等。 所立差别者。 谓有上立有上。 无上立无上。 常立为常。 无常立无常等。 此争有法之上别法。 如立于声常无常等。 随争于此自性差别。 或破于他。 或立自义。 所有言教。 或除于教。 对敌所立。 皆名为宗。 故瑜伽云。 问何故先立宗耶。 答为先显示自所爱乐宗义。 故对能立言。 则名为义。 义即道理。 教随于理。 立论言诠。 亦名为义。 能成名法。 谓立论言。 或可即教法。 法望理为能立。 或立论言。 双望教理俱为能立。 然因等七。 不唯望彼自性差别。 兼望宗言。 或正望宗言。 故瑜伽云。 辨因者。 谓为成就所立宗义。 必依所引喻等。 解喻亦云。 为成就所立宗义故。 瑜伽等宗望自性差别。 因等望二。 诸所有言皆名能立。 陈那天主。 但以因喻望于宗言。 宗为所立。 因等多言名为能立。 理实相似。 但说宗名为所立。 因喻等言名为能立者。 为此多言生敌智胜。 故理门等皆云。 多言开示诸有问者。 何以得知。 胜但取言。 杂集论云。 谓以所应成自许义。 宣示于他。 瑜伽解因云。 顺益道理言论。 喻言比况言论。 故并取言。 实兼于义。 所诠亦名宗因喻故。 故显扬论。 皆不云言论。 言生智胜。 瑜伽偏说所诠。 先有智不能生。 今藉立言方忆因喻。 故言生胜。 显扬据兼。 若无其义言何所诠。 敌等了何。 故兼取也。 问既言所成有二。 为并俱成。 为随成一。 答随所争成。 问若尔何名所成有二。 答所争之义不过此二。 问若争于差别。 可说法与有法。 和合为宗。 若争自性。 如争我有无。 说与谁和合。 答虽但争自性。 如先举我即为有法。 立为有无。 即名为法。 亦得说和合。 问如争我有。 有与我和合以俱有。 若立我无何法和合。 答无与无和合。 因明理不违。 问若尔还争于法。 何名争有法。 答举宗成立。 即须加言说为成法。 望不加言本意所争。 即争有法。 问若尔云何诸宗皆云。 为简古师或但有法。 或但成法。 或二俱争不约和合。 答虽言简古。 不即无着等师。 但古余师不解因明之者。 有难古师以宗为能立。 与作相违决定量云。 宗非能立。 以不诠因相故。 今云不尔。 不要诠因方为能立。 现比二量智非诠故。 若云二量非能立者。 是何所摄。 若云陈那不许二量在能立因非不定者。 终有违教。 犯宗中过。 陈那天主。 为显瑜伽。 何得与作相违决定。 若云破余古师。 亦不定失。 问古师能立皆说三量。 今者陈那量何唯二。 答论一切法不过二相。 一自二共。 得自相心名为现量。 得共相心名为比量。 定心缘教。 即得自相。 散心缘教即得共相。 陈那约此能缘之心量但立二。 故理门云。 由此能了自共相故。 非离此二别有所量。 为了知彼更立余量。 古立三者。 有云。 古师以缘圣教及所余心故分三量。 缘于圣教所生现比名圣教量。 缘于所余现比心得名现比量。 今助一解。 即能诠教名圣教量。 何以故。 成唯识云。 圣教正理为定量故。 岂以小乘不信第八。 取信大乘缘教之智。 以为量耶。 又显扬第十一云。 圣言所摄者。 所谓如来及诸弟子。 所说经教。 展转流布传来至今。 名不违正法正义。 不言所生之智。 如立量言名为量故。 量即有二量具。 得此量名能生量故。 故理门云。 彼处亦应于其现因说为现量。 俱不遮止。 古师心境别明。 陈那隐境从心不越二量。 故不违也。 问所言至教取何教耶。 为但佛说。 亦通弟子。 答通弟子说。 如显扬说前已引讫。 若尔如唯识论。 诸师互非。 大小二乘亦更相斥。 何成定量。 答说与正理不相违背。 展转传来名为至教。 非诸弟子所可说言。 皆为定量。 又大小乘各自信受。 说不违理。 名为圣教。 非约遍许。 不尔大乘小乘不信。 岂大乘经不名至教。 诸外道等自为许教。 亦彼至教各自宗故。 释诸有问者。 有云。 不对证人但为敌人。 即宗未了重问因喻。 通举量敌故说诸言。 今谓不尔。 论云问者。 举量为诸。 何预问者。 今谓立宗非唯拟一。 但诸不许。 对彼即为问者。 立为悟彼。 故说诸言。 又疏辨释。 有释极成有法能别中云。 西方二释。 一云。 声上别不极成。 余总极成。 以总合别可极成。 今谓不尔。 以总合别。 为当为现。 若别声上。 敌许极成。 何假因喻。 立已成过。 若当极成。 现未获者阙宗依过。 第二师云。 以立宗时。 虽未极成。 当可极成。 依当说现故说极成。 此释同前阙所依过。 二释俱非。 今云能别所别。 但约自他宗中有无。 为极不极。 彼此宗有即名极成。 揽作宗依。 令不相离。 复顺自宗。 不尔虽有非有法法。 立不相离。 有诸过起。 名似立宗。 故彼此宗不许有者。 以何为依。 故须共许有法及法。 方名极成。 此据共量。 不要他许法依。 有法方名极成。 若许相符。 不假量立。 彼许余有。 亦即名极成。 若自他量。 随自他教。 或至理有总名极成。 有云。 剋实所别之法。 立量之时。 得更互许有。 各容极成。 能别之法。 必两教同许方名极成。 不约立者暂许名成。 如对数论说神我体生灭无常。 敌者不许。 本非能别。 故自他及共。 三种比量。 能别之法。 必须同许方名极成。 今谓不尔。 若其共量能所。 皆须两许。 自他二量能所。 何假共成。 若要尔。 如佛法说诸行灭坏无常。 岂彼数论不许。 宗义不成。 名为似立。 如论所明。 是共比量故灭无常能别非极。 若准论定。 所别亦须两许。 何但能别。 立我是思。 所别非极。 此据共量。 若自他量不要共许。 设共比量。 他虽不许。 以言简略。 亦彼无过。 论文但据不简为过。 如真性有为空。 以简别故说无为宗。 如因必须共许。 若置言简。 设他不许。 亦得成因。 如唯识论成大乘经真是佛说。 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因等。 故准宗依简即无过。 自他亦尔。 如唯识论等皆悉具有。 问宗过有九。 何但简三。 有云。 五违一顺。 原非是宗。 设约有法及法。 不相离宗。 仍须极成。 故但简三不拂余过。 今谓不尔。 若违顺非宗故不须简。 俱不极成。 岂可是宗而须简耶。 故知。 且约辨宗所依简此三种。 非不简余。 或与理门影显。 互简九过皆尽。 余有云云繁不能述。 谓极成有法等。 有云。 三释不同。 一随义别门释。 二简过不同释。 三展转除疑释。 简过释中云。 明宗义即简九过。 初简所别。 次简能别。 合二即简俱不极成。 言随自者。 即简相符。 言乐为者。 即简现比等五违。 及似因喻并非乐为者。 今谓。 余解无违。 简乐有失。 有乐成立犹违现量等。 故下论云。 虽乐成立。 由与现量等相违故。 名似立宗。 故知。 乐为非简彼五。 释疑同失。 虽自问言。 若乐为简。 何故九过亦云乐为。 答初虽乐为。 被破已后不乐为故。 虽作此解。 乐为言滥有不定失。 复违理门论。 彼乐为言。 简于似因喻。 故彼论云乐为所立。 谓不乐为能成立性。 若异此者。 说所成立。 似因似喻。 应亦名宗。 又云。 为显离余立宗过失故。 言非彼相违义能遣。 故知。 乐为不简九过。 若以义释。 理即无违。 有言。 差别性故者。 非如青花更相差别。 但别他宗。 故言差别。 以违他顺己成宗义故。 今谓不尔。 差别他何。 若言别他常。 别何常耶若别声常。 不异先释。 若不别他声常等宗。 不成差别。 问辨依之中。 何故能别唯在于法。 出体之内。 互为能所别。 答先皆释云。 辨依约对敌故。 法为能别。 明宗据体义。 即互为能别。 问此中唯明法体义。 可互辨于能所。 但为对敌出于宗。 何须体义互差别。 今解云。 非唯体义互相差别。 若望对敌。 后同于前。 若据体义。 前同于后。 又解。 前约增胜。 后名能别。 此具足明互相差别。 有问云。 大乘经部。 许能所相无异体者。 可不违自云相差别不相离性。 萨婆多宗。 既许异体。 何不违自。 答萨婆多宗。 虽复异体。 能所相属。 故立五蕴同名无常。 蕴外无为是常住摄。 故对敌申亦无违自。 今谓。 通难粗虽可尔。 究理未然。 何者。 今萨婆多言无常宗。 为十六行无常耶。 为四相耶。 若是四相。 既许能相离所相法。 今云互不相离。 何不违宗。 不言互相属故。 然谈本宗。 但说体异而不言离。 既不相离。 差别性故。 此有何违。 须言相属。 改动论文。 若言十六行之无常。 此是其理。 何以得知。 作谛观者名理观故。 理不离事。 言不即者。 据事理别。 复通余故。 非体相离。 亦名共相。 共相与自。 亦不相离。 故唯识说。 故此与依他。 非异非不异。 如无常等性。 举如萨婆多故言不离。 亦不相违。 以无彼常故。 故名无常。 非唯四相。 问若尔二皆有过。 若约四相灭相无常。 言声无常。 是违宗过。 以彼法体非灭相故。 若理无常。 应过类中成无别过。 答且一解。 应云声有无常。 若尔违论。 论示法云。 如有成立声是无常。 答论据大乘。 不约有部四相以说。 或总示则不细简之。 若尔亦过。 以许别有无常之性与声相随。 常有无常。 即是常义。 常无常杂。 陈那菩萨。 释此难云。 不别立有无常性故。 今别立有。 岂非过耶。 此亦非过。 外难意云。 应别有一恒法。 能令声无常。 此灭体不恒故亦非过。 若尔。 恒有此灭体。 何非杂一过。 此亦不尔。 性迁流故。 堕三世故。 彼意难云。 应有一常灭。 与此声和杂。 由此不然故为此难。 是过类摄。 上据事释。 约理无常立无常者。 如何遣过。 答过类中言无异者。 同是无常。 陈那菩萨释云。 以无常取灭义。 所作取生义。 此事亦得。 约理取有灭义为宗。 取有生义为因。 义既有殊。 不成无异。 大乘准释。 有云。 亲生因者。 唯取敌论了因之智。 能亲生彼了宗智。 故自难言。 若取言为亲生因者。 亦应说为亲了因。 理门说名为了因。 相从而说。 又云。 于所比审观察智。 从现量生。 或比量生。 又敌无解智。 三相义不成。 故解因智为亲智生。 今谓不尔。 理门云。 从现量生。 或比量生。 是所缘境。 比量之具。 非说了宗智从彼二智生。 又此论说。 生因之者据增上缘。 不约亲辨自体。 若据亲因。 现从种起。 现非现生。 何须说从现比智生。 又自比量。 了宗之智。 从自了因二智而生。 今据对敌为生彼智。 故立论言正彼生因。 故理门云。 余所说因生。 释云。 从如所说能立因生。 是缘彼义。 又论前云。 令彼忆念本极成故。 又云。 由宗因喻多言。 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等。 故立论言正是生因。 若云约智生因说。 此是言生者。 何故自举言生为难。 又若智生。 即立论者智故。 瑜伽等皆说三量为能立。 故理门亦云。 亦不离此得成能立。 亦不得言。 虽由他智起因等言。 自缘因智亲为生因。 缘因之时智犹未起。 举喻解生。 解生之时即兼了宗。 由此。 陈那除合结支。 又缘因喻念力能故。 故理门云。 令彼忆念本极成故。 又云。 及忆此因与所立宗不相离念由是成。 前举所说力不说智。 故当知此中。 据增上力说。 立者智名为智生因。 不尔据自应说种故。 释因三相。 陈那释云。 即取义相。 破古诸师。 或外道师。 或内古师。 有云。 先解古师三相。 谓具三体。 如如实论等。 云详彼说意。 决定不然。 谓彼意取声上所作为初相。 瓶上所作为第二相。 虚空上无为第三相。 非即取彼瓶等有法。 今谓古解指如如实论。 取瓶空体为同异喻。 可如所非。 若云无古取瓶空体为二相者。 即违理门。 故彼论云。 云何别法于别处转。 此古师难。 由彼相似不说异名。 论主答。 若不说异。 云何此因说名宗法。 外难。 此中但说定是宗法。 不欲说言唯是宗法。 论主解。 故知。 古有三相即体。 又下云。 若尔喻言应非异分。 显因义故。 此古师难。 难意欲令同异二喻但总名因。 是因相故。 论主答云。 事虽实尔。 然此因言。 唯为显了是宗法性(此即初相)非为显了同品异品。 有性无性。 故须别说同异喻言。 外人复难。 若唯因言所诠表义说名为因。 斯有何失。 此难意云。 若唯因言诠遍宗法。 不取余二名为因相。 即二喻体斯有何失。 论主诘云复有何德。 意云。 因言唯诠初相。 余二即喻复有何德。 外答云。 别说喻云是名为德(已上论文)既云别说喻分是名为德。 明知古师。 立余二相即二喻体。 亦不应云喻体虽复取瓶。 亦为显二相。 何以故。 彼论次云。 所类同法。 不说能立所成立义。 若显因相云何难言不说能立。 复云。 非异品中不显无性。 有所简别。 此意难云。 若异品中不显无性。 非能简了。 若显无者何须此难。 又复若取彼二上作与非作。 及于声有以为因者。 何故复云。 若唯宗法是因性者。 其有不定。 应亦成因。 明知。 不取瓶上所作亦为因也。 若取为因。 过非因故。 又不应言若唯宗法是因性也。 故知。 古师言三相者。 即体相也。 因唯取宗上法。 二喻别体。 又即此文证知。 陈那因体。 不唯取于声上一所作性。 若言义于彼相有遍彼成过。 古师救义应亦同然。 故三相因。 陈那总取声瓶上诸所作性。 及异无性三种义相。 然立宗时言所作者。 唯显初相。 故理门云。 虽一切分皆能为因。 显了所立。 然唯一分且说为因。 言遍是宗法性。 理门论云。 有法不成于有法及法。 此非成有法。 若以有法成有法。 两俱所依不成过。 及有法成法。 亦犯两俱不成。 及相违过。 何者。 彼中先叙难云。 如以烟立火。 以火立触。 以烟立火。 有法成有法。 以火立触。 有法成法。 陈那为释。 但为成立此相应物。 不言烟下有火。 火下有触。 若不尔者。 依烟立火等牒难意云。 彼烟下定有火。 烟为有法。 火为其法。 既合名宗。 还取有法一分为因。 此有法一分。 亦名为宗。 如遍宗法言。 此即取宗有法为因。 既取为因。 阙宗有法。 因无所依故。 论云。 依烟立火。 应成立宗一分为因。 以火立触。 云火为有法。 定有热触。 是法以是火。 故因亦取有法以为其因。 还阙所依。 亦犯相符。 故理门云。 非欲成立火触有性。 烟下之火。 依火有触。 共知有故。 故亦不得以有法成有法等。 问彼立如何。 答陈那释云。 彼意立云。 彼山等处定是有火。 以现烟故。 彼鑪等中定有热触。 以有火故。 故彼论云。 此中非以成立火触为宗。 但为成立此相应物。 问若以法成有法者。 何过非耶。 答若以法成有法。 即阙同喻。 及因第二相同品定有性。 即成有法自相相违过。 如萨婆多对大乘。 立眼识所缘定是离色实色。 以五境中随一摄故。 如香味等。 取五境别香非是色。 阙同喻故。 因此遍转故成相违。 或取能别为因。 云以是色故。 还是宗义一分为因。 宗阙能立。 宗阙支过。 由此。 不得有法成有法等。 设争有法。 他不许有。 因成于此阙初相过。 问如立最胜无。 云何名为有法为所立。 设立有法无。 复有何过。 如唯识论破同异性云。 勿此亦非实德业性。 此意同异性。 异实句等。 外别有体。 然是彼性故。 破云。 同异性应非同异性。 以异实等故。 如德业。 答理门论中所难意。 别非正为难。 但以法成法。 不得成有法等。 乘便兼难。 前宗之法唯依有法。 有法若无。 因无所依。 故难彼立最胜无云。 若许有体。 不可言无。 自语相违。 若其无体。 因无所依。 岂不亦是成立有法。 论主意云。 若成有法有体。 及是此法。 故有前过。 及因有体表而亦遮。 必依有体有法。 今立最胜无。 亦假安立不可得法为因。 其因无体。 但遮非表。 以无为依故。 非无依及成有法过。 不障立他所立有法体性为无为破他故。 不尔不得与他宗。 作有法自相相违因过等。 是故唯识难非彼性。 若即直难。 理亦无违。 但因明法。 不得直以有法。 成有法有及是此法等。 以犯过故。 问若不得成有法为有。 如何瑜伽云。 所成立义有二种。 一谓自性。 二谓差别。 立自性者。 有立为有。 无立为无。 如立我有无等。 立差别者。 如立有上无上等。 如何言法不成有法。 答已释讫。 不得立有法为有。 破他立无无过。 若尔如何言有立为有。 答有立为有。 方便成立。 义即无妨。 直成有法。 即有前过。 如立他方佛有。 方便立云。 他方是有法。 定应有佛是法。 以有机欲及修行者故。 如此世界。 又如烟立火等量陈那正释。 将为法成法。 若望比量成立。 即名为法。 瑜伽谈其法体。 名自性差别。 故理门云。 观所成故立法有法。 非德有德故无有过。 问若不得直成有法。 如何得有四种相违耶。 如翻法自相差别相违。 得有正量。 应翻有法自相相违差别相违。 亦有正量。 若云如立火有。 岂非有法自相者。 陈那既将山处为有法。 火即当法。 何名立有法之量耶。 答取山处为有法。 取现烟义为因。 取有火义为法。 不即取所有火也。 如是资益成得火有有法。 问法及有法不定。 如何定说火为有法。 答此文且约体义一门。 为难及释。 若如成立我是有无。 我是其有法。 有无为法。 意不直争有之与无。 争彼我体。 此类即是成彼先陈。 立声常等。 即争后说。 但不得将宗中有法。 及宗能别为因。 成此二所争者。 不障别以余理。 成立有法及法。 此即随应。 先陈后说。 名有法法。 有正不正。 得有四违。 问遍是宗法性。 说因依宗有法之上。 何故不依能别法耶。 答先有三解。 一云。 宗中能别他不许故。 因非遍彼。 今难云。 若尔应犯能别不成。 若云许无常于别法有。 而不在声故。 无此过者。 即是许有无常。 云何不许因遍在彼。 若云无常与声合者。 彼不许之。 今言宗者。 取此为宗。 故因不依。 若依彼者。 即彼随一所依不成。 若尔亦应声与无常不相离者。 他亦不许。 说因依声。 应随一过。 一云灭法是无因不依彼。 若许因依。 阙所依过。 今亦难云。 如立无常宗。 灭无非因依。 立声为常等。 非无应为依。 若言许有即依。 无体即有过。 为此不许因依能别者。 岂可为无非依遮有为依故。 不许依于能别。 今者解云。 本欲成法依有法。 不欲成有法依法。 故因不得在能别上。 如举其喻。 显有所作处。 无常必随逐故。 所作在声。 无常随在声。 若因在能别。 便显无常有所作。 声在于无常。 乃别争于声。 非争本无常。 又以法成法。 因在有法上。 不得以法成有法。 故不在法上。 遍是宗法性。 先云四句。 或三二句。 且四句云。 有是遍而非宗法性。 言如大乘师对萨婆多。 立业所引声必是异熟。 以大造故。 因虽遍声。 然是体异。 非是宗法。 是故虽遍而非宗法。 此释不然。 且问云。 以大造故。 因为诠以大种所造故。 名以大造。 为诠声体是大种故。 名以大造。 若云以大种所造故。 名以大造。 与所作因。 义有何别。 彼亦取所生义。 所造所生义俱遍宗。 何得云遍而非宗法。 若云是大种故。 名以大造。 此俱不成。 何得名遍。 若云不取所造。 亦不说声名为大造。 但别说言以大造。 故不相关带。 何得名遍。 若云虽取大种所造之义。 犹有大种别体故。 遍非宗法。 此亦不尔。 取所造义。 不说大种故。 又如萨婆多对声论。 云声是无常。 以所作性故。 岂得言虽取所生义。 犹有生别体故。 遍非宗法。 问因云所作性。 取声是所作义。 不取能作。 如立山等处定应有火。 以现烟故。 取能现烟义。 不取所现之烟。 云何得有比量之智。 从现量生。 以现烟义。 非现量得故。 答有二解。 一云。 取能所现。 合名为因。 若尔岂非有法成有法。 答因明不许将宗有法。 还成有法。 不障以余。 成此有法。 故理门云。 若为烟立火。 以火立触。 便成宗义一分为因。 如云彼烟下定有火。 复云以现烟故。 即取宗中有法为因。 故是宗义一分为因。 若云彼山等处决定有火。 以现烟故。 既以山处为有法。 取能所现为因。 即无其过。 故比量智从现量生。 二云。 即现烟义亦现量得。 不尔见烟依于山处。 有烟之义更须比耶。 故火虽不见。 以其现量知烟之智。 能生比知有火之智。 问自比知火可如所说。 对敌申言。 立彼有火。 敌证解起。 彼智从何。 若现量生。 待言方解。 散缘名言非现量故。 若亦缘彼现烟义等立言是何。 答远从于现。 近立言生。 故了宗智从现比起。 故理门云。 是近及远。 比度因故。 二释后胜。 问准所作性因。 应云山处定有火。 所现烟故。 答言论方便说不一途。 随义便说。 若云所现烟故。 义不相关。 何成因法。 或立二句云。 无是宗法而非遍。 如立一切声是无常。 勤发因望内声上。 遍是宗法。 若望外声。 非遍非宗法。 此亦不然。 总立内外一切声宗。 勤勇发因。 不可别望内外声。 分为是为非。 故勤勇发。 必是无常。 得名宗法。 但非遍故。 问言同品定有性。 何法名同品。 因于何有。 且答初问。 旧有数释。 一云。 以瓶等体名为同品。 以瓶与声同常无常之品类故。 名为同品。 一云。 除声已外为品。 有无常者为同。 与初解同。 一云。 如立声无常。 除声一切无常为同品。 一云。 以宗既取和合为宗。 同品亦取瓶无常合。 以为同品。 然既说其因。 皆依别瓶。 非依无常。 如宗法故。 依宗有法。 非法故也。 今者不尔。 先明同品。 后明定有性。 即以瓶上无常。 与声无常。 法法相似。 名为同品。 故论云。 同品者。 谓所立法均等义品。 说名同品。 理门亦云。 此中若品与所立法。 隣近均等。 说名同品。 以一切义皆名品故。 问声上无常。 敌论不许。 何得瓶上无常。 名为同品。 答若敌同许。 即立已成。 但除宗外所有无常。 与所争同即名同品。 又彼此同。 有此所立法。 不要同许宗有法有。 方可说同。 问前之四释。 其义云何。 答若以无常为同品者。 知见共同。 因依义异。 次下当说。 若以瓶等为同品。 及瓶无常合以为同品。 皆悉未可。 亦难以瓶为同品者。 若言以瓶等有法。 同有无常。 名为同品。 违论所说。 谓所立法均等义品。 说名同品。 此即正取瓶上无常。 与所立法相似名同。 不言有所立法。 名为同品。 论指法云。 如说无常。 瓶等无常。 若以瓶同于声。 有无常性。 名为同品。 应云如说声有无常。 瓶等有无常。 名为同品。 又所立相似名之为同。 声瓶有法。 岂是所立耶。 虽指法中。 云瓶等无常。 举瓶为同品依。 意取无常名为同品。 如指瓶等以为喻依。 又与理门所说相违。 文如前引。 难云。 声及无常。 和合不相离。 名为同品者。 岂可二合为所立。 若俱所立。 一切同品。 皆有一分所立不成。 又准喻中所立不成。 皆约能别。 不并有法。 论云如立无常。 瓶等无常。 不言如立声无常。 虽和合名宗。 意立无常不离于声。 不欲成立声在无常。 又法成法。 若二和合俱名所立。 即双成有法及法。 违理门论。 又复同异品。 即二喻一分。 喻既不取瓶空等体。 云何同异品。 则取瓶空体耶。 若云非同异喻体之一分者。 如何理门约辨于因。 故彼颂云。 于因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翻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由此故知。 宗之同品。 即取与宗能别法同。 名为同品。 若云陈那亦取瓶空等体。 为二喻者。 不然。 广如理门所破繁不具引。 次释定有性。 问其能立因。 为依瓶等有法之上。 名定有性。 为依无常等。 名定有性。 答有二解。 一云。 依瓶等有法。 义如常解。 第二又解。 依无常上。 名同品定有性。 以瓶等体非同品故。 又理门云。 以所作性。 于无常见故。 于常不见故。 不言于瓶上见。 故知同品。 无常之上有所作性。 问若言因依同品无常。 无常即喻。 如何说言瓶有所作性。 瓶体是无常。 当知声有所作性。 声体是无常。 准此。 所作即依瓶等。 答此古师合非陈那义。 陈那立云。 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譬如瓶等。 瓶等喻依。 非因依也。 问何故宗上无常。 非因所依。 同品无常。 即为因依。 答宗中敌不许。 能别非因依。 同品两俱成故。 得为因依。 有立量云。 瓶上无常非因依。 所立法故。 如声上无常。 此是似破。 因随一故。 或俱不成。 谁许瓶无常是所立法。 复是违教。 喻名能立。 若尔何故。 同无能别。 名阙所立。 答喻上无常。 似所立法。 从似为名。 如所作因。 问若无常同品。 定有所作。 此是灭法。 云何得言定有所作。 灭非因生故。 答有二解。 一云。 言无常者。 非唯灭相。 无彼常故名为无常。 即住异等俱名无常依此何过。 二云。 无常即是灭相。 定有性者。 定曾有性也。 观果知因。 非当有性。 虽不因生。 因生始灭故不有违。 问何故宗同品中所作。 即言曾有。 因同品中无常。 不言曾有。 答因为顺成宗。 瓶有所作。 当无常生非灭相起。 不言瓶生曾有灭。 问若同定有。 是曾非现。 应随一摄等因现非有。 答不言唯定曾有因性。 随一现有定义何违。 二解无常。 后解为胜。 问云何因望宗上。 言遍是宗法性。 不言遍是宗品性。 同异二喻俱言品耶。 答因即宗法。 体义分故。 更无别聚。 故云宗法。 同异二喻。 别聚类法。 故得名品。 又解。 因为成宗云宗法性。 不成二喻。 故二言品。 问但云同品。 何须定有性等耶。 答若不言定有性。 即喻有能立不成过。 不显因第二相故。 若言定有性。 不言同品。 亦非正显因第二相。 即有不定相违过。 今为明因第二相故。 双言同品定有性也。 何者是也。 欲作此句。 先叙陈那九句之义。 方可于中而自聊简。 九句义者。 彼次颂言。 宗法于同品。 谓有非有俱。 于异品各三。 有非有及二。 此解因法。 于同异品。 谓于同品。 有非有有非有各有三句。 于异法中。 亦各有三句。 何者是因望于何宗。 彼理门云。 常无常勤勇恒住坚牢性非勤迁不变。 由所量等九。 此即宗也。 由者第三啭于声。 由以因法。 为能成之具。 故宗有九。 所量作无常作性闻勇发无常勇无触。 依常性等九。 此即因也。 依者第五啭从声。 以从所依此常等九宗有九因。 以此九因。 如次配释前之九宗。 成立比量。 为九句义。 立量云。 声常是所量性故。 同喻如空等。 异喻如瓶等。 此所量性同异俱有。 即此论中共不定也。 立声无常。 所作性故。 同品如瓶等。 异品如空等。 此即正因也。 立声是其勤勇所发无常性故。 同品瓶等。 异品电空等。 此无常因。 于同品遍有。 于异品分无。 以于电有。 于空是无。 即此论中。 同品遍有。 异品一分转。 立声为常。 所作性故。 同品空等。 异品如瓶等。 此所作因。 于同品无。 异品遍有。 即此论中。 法自相相违也。 立声为常。 所闻性故。 同品空等。 此因遍无。 异品瓶等。 亦遍非有。 即此论中。 不共不定也。 立声为常。 勤勇所发。 同品空等无。 异品瓶有。 于电是无。 亦即此论。 法自相相违也。 立声非勤勇所发。 无常性故。 同品电等有。 空等是无。 异品瓶等。 此因遍有。 即此论中。 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 立声无常。 勤勇发性。 同品瓶有。 电等是无。 于异品空。 因遍非有。 此即正因。 立声为常。 无质碍故。 同品空有。 极微上无。 以立极微有质碍故。 异品乐有。 瓶等因无。 即此论中。 俱品分转。 问何以得知。 第二第八等是正因等。 答即理门引云。 故本颂云。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翻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本颂者。 或足目所造因明论。 或世亲所造论轨等中。 故知二八句而为正。 第四翻第二。 第六翻第八。 故说为相违。 余因通同异。 第五俱非有。 故说为不定。 故作颂云。 二八为正因。 四六相违摄。 所余皆不定。 正似应当知。 然此九句狭于天主。 阙无相违决定过也。 故释及无三相违。 然准论中。 具有此过。 又复唯依有体法说。 不依无体。 云依无体者。 四六无别。 何以故。 以第六同品非有。 异品有非有。 今第四句。 若取兔角等。 为异品者。 亦是同非有异有非有也。 作四句者。 一者是同品而非定有性。 即中三句同品。 皆言遍非有故。 若取分无。 并后三句。 以空电极微俱无因故。 虽是同品而非有性。 若中三句。 因有相违不共不定。 若后三句除第二句。 因有不定。 喻阙一支。 无能立故。 问何不言遍有性。 答若言遍有性。 即九句中第八非正。 彼既是正。 故不言遍。 二是定有非同品者。 三三句中。 各除中句。 若取全有。 即第一第四。 及第七句。 若取分有。 并第三第六第九句。 是四六两句显因相违。 所余不定。 三亦同品亦定有性。 即除中三句。 若取全初三句。 若取分及后三。 若简喻中无能立过。 俱是正喻。 若简因过。 犹有邪。 以遍异品是不定因。 除其二八。 二八即正因。 四非同品非定有性。 即三三句中各中句是。 若取分者。 三三句中各取第二。 若取正因。 初后三中各中句是。 余皆不正。 今此四句。 非全明因具足三相。 但明第二相。 故虽四句无有唯正显第二相。 第三句是。 问所作即是宗之别法。 云何所作于余处转。 答理门云。 由彼相似不说异名。 言即是此故无有失。 此意以喻与宗所作无别故说相似。 非说声上所作在瓶上。 故无有失。 问既于喻有。 云何但说为宗法耶。 答此中但说定是宗法。 不欲说言唯是宗法。 故亦无妨。 故理门论亦作是说。 论云异品遍无性者。 解如疏述。 问何故异品言遍无性。 答若不言遍无性。 即有相违不定。 及异喻能立不遣。 故言遍无性。 亦作四句聊简。 一是异品非遍无。 若言无者简分转不得。 故言遍无。 即三三句中各除中句。 第一第三第七第九是不定过。 异喻有能立不遣。 若第四第六因有相违。 异有能立。 二是遍无非异喻。 即中三句同法喻。 是三亦异品亦遍无。 即二八也。 四非异品非遍无。 即除中三初后三句同法喻。 是今取初第三。 故云异品遍无性也。 问此四句简得正因不。 答非但简得第三相。 虽亦异品亦遍无。 而不简得不共不定。 问同品但与因同。 不与宗同。 得名同喻不。 答不得。 但名同品。 以品类故不与宗同。 说喻于谁。 若与宗同不与因同。 亦只名同品。 若但因同无所立故。 亦异品故。 非同品也。 然与宗同。 虽亦名喻。 而亦非真。 无能立故。 问异法喻与宗同。 不与因同。 得名异不。 答不得。 若言得者。 同喻无能立。 亦得名异品。 此既不尔彼云何然。 问异无宗有因。 得名异品不。 答非也。 由此又作四句分别。 一有异品而有宗无因。 即所立不遣过也。 二有是异品有因无宗。 即九句中各除中句。 即能立不遣过也。 三是异品有宗因。 即俱不遣过也。 四是异品无宗因。 即三三句中各各中句。 是正喻也。 又复以因望宗同喻。 作四句分别。 一有遍是宗法性。 而非同品定有性。 即九句中中三句。 及后三句中初后二句。 兼取分全说。 若取全者。 中三句是。 二有同品定有性。 而非遍是宗法性。 即九句中佛法所说第九句是。 以许声等有质碍故。 三亦同品定有。 亦遍是宗法。 即初后三句。 四有非同品定有。 非遍是宗法。 约声显论。 第四句是。 于中过性思之可知。 以因望宗及异法喻。 亦有四句。 有遍是宗法性。 而非异品遍无性。 即三三句中各除中句。 有是异品遍无性。 而非遍是宗法性。 约九句阙。 通约法作亦得有之。 如小乘立声无常所见性故。 异品空无而于宗不有。 有亦遍是宗法性。 亦异品遍无性。 即二八是。 有非遍是宗法性。 非异品遍无。 即声显论第四句是。 若佛法立第九句是。 声显相违因。 佛法不定摄。 又复以因望同异品。 而作四句。 有是同品定有。 非异品遍无。 初后三句中各除中句。 有是异无非同定有。 即中三中句是不定因。 三有同定有亦异遍无。 即初后三句中各除初后。 此是正因。 四俱非有。 即中三句取其初后。 即相违因。 若取分说等准此可知。 然别作法。 不可依此九句而作。 问此论之中因后二相。 于理门论何句所收耶。 有答云。 此之二相。 唯是第二第八二收。 今谓。 此对理未必然。 若总问因。 此之二因唯彼二八。 若约相辨同有异无。 即后二相何唯二八。 若第二相初后各三。 若第三相三三各中。 皆是同有异品无故。 问彼九句中。 何故无此余三相违。 答谁言不摄余三相违。 准文如是立声为常。 所作勤勇二法为因。 唯法自相岂名为余。 若不明四。 次下摄颂何故云耶。 证法有法自性或差别。 此成相违因。 长行既无别解。 总摄于上。 故知九因亦有摄四。 若云九句有摄四违。 如何说言如法成法。 不言成有法。 又彼九因。 望违于常及非勤勇。 此但违法。 如何摄四。 答虽云违有法。 实唯成法。 如难有性而非有性。 难彼意许离实等有。 而非有性。 故唯成法。 此意即显。 理门望为量。 成立必须加言。 如立大有云有离实等有。 更无同喻。 有一实等因于同异有。 即唯异转违彼后陈。 总名相违。 不分自相及与差别摄。 颂中云。 耶证法有法。 及此论中立四违者。 望不加言本意所争。 言陈意许故有四种。 问若违意许离实有。 即违言陈不无有。 此乃双违。 如何但言违有法自相。 答不尔。 何以故。 如法差别。 言陈他用他有真假。 二各有体。 违真成假仍不违他。 但名差别。 今此不无无即离二。 彼意许者。 即此言陈不无之有。 不别有彼意许大有。 故违所诤。 正违言显。 故但名违有法自相。 问以更无别名违自相。 作有缘性亦应同然。 答夫论差别。 要有二等方名差别。 如立他用意许他中。 有其真假名法差别。 今此有中无即离二。 故违所争。 即名违自相。 以作有缘性。 作非有缘性。 各有别体。 虽违作有缘性。 作非有缘性存。 无彼即离二有。 违有更无别有。 故名违有法自相。 以斯研究深契幽微。 后哲若披可为龟镜。 问何故九句无相违决定。 答理门颂中据别而说。 不对许有声性论者。 立所作因。 故九中无故。 彼中难所闻性因。 若对许有声性是常。 此应成因。 此难不共不定。 准此故知。 不约对二。 彼论长行及此论中。 据二宗对故。 有相违决定。 然正释文准释异品。 同于同品应言。 同品者。 谓所立法均等义品。 说名同品。 若有所作见彼无常。 解异品中。 亦应云异品者。 谓于是处无其所立说名异品。 此即论主。 欲词约理繁互显故尔。 有问云。 若是正因要具三相耶。 若言具者。 如掌珍论立真性有为空。 以缘生故如幻。 此无异品应非正因。 即自解云。 具三相者必是正因。 自有正因不必具三相。 此释全非。 谁言此因不具三相。 既无异品有法。 即因不滥行。 岂非异品遍无之相。 若阙此相是真因者。 诸不定因皆阙此相。 亦应名正。 又若具三。 皆正因者。 决定相违应正因摄。 又复此量亦非正因。 成唯识说为似量故。 出此量非如唯识抄。 解喻。 问诠喻之言。 及此喻体。 为俱喻耶。 答准宗义言既为宗者。 喻言及喻俱喻何失。 问若尔何者为言生因体。 若云诠因者为言生因体。 诠喻言非。 即喻应非因第二相。 既第二相亦应言因。 答有二解。 一云。 诠宗因喻言。 皆言生因。 皆能令敌。 者了宗智起。 故此论云。 由宗因喻多言。 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若尔即应无宗喻别。 答望义有别。 言生他智名言生因。 故三皆是为他所成。 名为宗支。 正助成宗说名因喻。 由喻助因晓宗义故。 故三言别。 二云。 除诠宗言。 非因相故。 因喻果故。 唯诠因喻言为生因。 正生他智此解为正。 问因亦晓宗应名为喻。 答因虽正为成宗。 未举共许已显了义。 晓宗未明。 举有此因定有所立。 方为比类。 故因非喻。 问举因宗未显。 因不得喻名。 陈因智未生。 非言生因摄。 答尔。 言因必对果。 无果是谁因。 故敌智未生。 非是言生摄。 言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有云。 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是显因第二同品定有性。 显因于宗同品中。 决定有此所作因性。 本意举喻为显因故。 今谓不尔应云显因同品。 即除因余所作。 决定有性。 即所立无常性。 如解宗同品。 举余无常。 为同品故。 若不尔者。 何故。 前解宗同品。 云如立无常。 瓶等无常。 是名同品。 应解喻中言。 谓若所作。 瓶等中见彼所作。 或应谓。 若无常见彼所作。 云何乃言。 谓若所作。 见彼无常。 又解因中即举宗同品。 以瓶等无常。 说名同品。 言定有性。 即有所作性。 故知解喻言同品者。 以瓶所作。 为因同品。 决定有性。 即有所立无常。 若解喻中言同品。 是宗同品者。 此即改动数处论文。 即喻文言显因同法。 又下解不定中。 此因以乐以空。 为同法故。 又云。 以电瓶等。 为同法故。 若不有因同品者。 如何说言。 以乐以空等。 又云。 谓若所作。 见彼无常。 又理门论。 解同喻等为同法耶。 然虽品法宗殊。 俱是因类。 云第一说因。 宗所随逐。 第二说宗无因不有。 准此即违多教。 又因顺成宗。 即云宗同品中。 有所作性。 喻既顺因。 亦应云因同品中。 有无常性。 又若同喻。 唯同因法。 即名同喻。 喻阙所立。 应非过收。 异不离宗。 亦应非过。 准此即违理。 故旧解是。 又引理门云。 由如是说。 能显示因同品定有性。 异品遍无性。 故知。 言显因同品决定有性者。 是显因第二相。 于宗同品中。 定有性也。 此亦不尔。 彼文意别。 此是彼答词。 彼有难言。 复以何缘。 第一说因宗所随逐。 第二说宗无因不有。 不说因无宗不有耶。 言第一者。 喻有二种。 第一即同喻。 何故同喻。 即先明因。 显所立随逐。 即此论中。 谓若所作。 见彼无常。 第二类此可知。 此牒论主宗。 不说因无宗不有者。 申难影显。 难同喻何。 不说有无常故所作。 答云。 由如是说。 能显示因同品定有。 异品遍无。 非颠倒说。 此意同品有所作。 欲将所作成无常。 于无常上。 见有所作故。 声上有所作。 明非是常。 于余常上。 不见所作。 故于同喻。 举有所作。 无常随故。 若云以无常故所作者。 便以无常。 成其所作。 非本所争。 是故同喻等作如是说。 但知偏引局文。 不解远寻深意其类犹执指求兔。 于自岂不误哉。 又有解云。 言说因宗所随者。 立喻宣说次第。 非正明体。 故同于前。 显第二相。 此亦不然。 理门论云。 如是已辨。 因及似因。 喻今当说。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此二名譬喻。 余皆此相似。 此正出体。 岂依立说。 若依者说。 应云此二说譬喻。 又明喻体是非。 岂直明其言说。 又正明喻。 喻具二立。 方名正喻。 若唯明因第二者。 岂唯一立。 即为正喻。 又云。 既言显因同品。 同品即宗相对。 若所作相类。 应名同法定有性。 故下云。 此因以乐以瓶。 为同法故。 此亦不尔。 若言同法。 唯因相望者。 云何理门。 及此论中。 俱云喻有二种。 一者同法。 二者异法。 岂可二喻唯望因耶。 喻者。 西方云乌播磨。 此译为喻。 今因明中后同异支。 准西方云达利瑟致桉多。 此云见边。 为顺此方故义言喻。 问同异二喻。 为即因耶。 为当有别。 答设尔何失。 二俱有失。 若即是因。 因唯所作。 喻中何故兼说无常。 若与因别。 理门论中。 不应难古于因分外。 别立二喻。 他不应难。 若尔喻言。 应非异分。 显因义故。 又复论主。 不应答言。 事虽实尔。 如前广引。 答应言二喻体。 即是因后之二相。 如前道理。 问后难善释。 前难何通。 答因言所作。 体含无常。 非离所作唯在余法。 然所作言。 无常义隐。 故举喻体及于喻依。 双显因中作无常义。 以瓶之上有其所作。 即无常随。 故此因言所作。 明无常随。 是故成宗。 声既即所作。 明无常亦随。 又解因唯初相。 二喻即后二相。 故理门云。 虽一切分皆能为因显了所立。 然唯一分且说为因。 但以初相显因犹隐。 故约二品有无不同。 及二品依。 重彰因义。 故此二品。 即是同有异无。 二相方得成因。 二喻之中。 显因有处必有果。 随无果不成能立。 果若无处。 因即不有。 明因有无有果。 即不成离别。 即前因相。 双显有无即是二喻。 理门说即因约二相说故。 二解任情。 问因中二品有之与无。 与此二喻。 体性何别。 答即此二喻。 前总因体具显三相。 及分因喻。 且说初相。 以之为因。 复有无相即同异喻。 理门云。 然唯一分且为因故。 更有异释。 繁不能叙。 当知言喻与因体别。 准论知非。 不可依信。 问因与二喻所依各别。 云何因喻即名为一。 答所依虽殊。 所作无常其义相似。 故合为一。 因言含故。 不同别指瓶空喻依。 约依言别。 故理门云。 云何别法于别亦转。 此难意。 云何声上所作。 于别瓶上转。 论主答云。 由彼相似不说异名。 言即是此故无有失。 问同喻即因相。 因同于瓶作无常。 异喻亦因相。 因同于空常非作。 答同喻顺成因。 所作故因。 同瓶作无常异。 喻反显以明因。 因不同空常非作。 问因言所作亦无常。 因喻相似可言一。 异空是常非所作。 不同于因体性殊。 答第三因相异遍无。 取遮于宗因。 不有异喻常空非所作。 取遮非表故即因。 问同喻作无常。 异喻常非作。 俱不取彼所依。 彼二何收。 答随二能依亦同二摄。 若尔即应取彼瓶体为同喻耶。 答依无常门。 瓶无别体。 故亦同喻。 瓶依别门故非同喻。 义别不可一准。 异喻所依亦同此解。 有言陈那。 不以相似及异为异喻。 如何举空常非作。 解云。 通有无体举空非作。 非据体说。 此解问答不相应也。 论文自释。 何繁异计。 是随同品言者。 有云。 同法喻言。 显因随逐同品处有。 名随同品。 以于此言能显因相第二相故。 异品准此。 此释亦非。 准破解喻中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类此可悉。 言唯此三分说名能立。 问为要具三方成能立。 为阙亦是。 答设尔何失。 二俱有过。 若阙亦能何说唯。 违广百论无异成过。 若要具者。 如大乘立声无常宗。 既无虚空。 能依喻阙。 岂似能立。 如实义者异喻既遮。 设无虚空。 然非所作及非无常遮义得立。 故亦具支。 若无异喻言为过者。 据因滥说故不相违。 此解极妙。 问何理得知。 无其异喻遮义亦成得成能立。 答准理门论云。 云何得说彼处此无。 此问意如立无常。 既一无常空可为异喻。 云何可说常上因无。 答言。 若彼无有于彼不转。 全无有疑。 故无此过。 答意。 若彼常空无有。 此因于彼全不转故。 故无有疑。 又云。 前是遮诠。 后唯止滥。 由合及离比度义故。 由是虽对不立。 实有大虚空等。 而得显示无有宗处。 无因义成。 有依此论及广百文。 判无性摄论。 证第七有不共无明。 所立量非。 以无同喻但异喻显。 缺减性故。 又异法喻有倒离过。 此亦不尔。 不了彼文漫推求故。 何理得知彼无同喻。 答彼若有者。 何故但云不共无明。 于五识中无容得有宗。 无能对治故。 而不举同类耶。 而便举异喻云。 若处有能治。 必定有所作耶。 此亦不尔。 论略不举此之同喻。 谁谓无同喻异喻显耶。 所以者何。 此为设遮。 诸小乘执五识中有不共无明。 彼自许第六识有能治。 即有所治。 今约有见道难。 不尔大乘五八识中有无漏俱。 应有不共。 今大乘难。 意识起善时不有不共无明。 有应成染。 不可有无明。 设遮彼转计云。 在五识故。 立量成眼等识无同喻。 如色等后方返显。 必在第七。 不得说量。 以有过故。 若言第七识。 必有不共无明。 他所别不成。 若言不共无明必在第七。 他能别不成。 此共量故。 复设遮云。 非于不染意识中有。 由彼此应成染性故者。 约起善时或诸识为难。 设遮彼执在第六识故。 约起善时非染识难。 谓若与俱由彼。 此应成染性故者。 此意云。 由彼无明。 与起善时意识俱故。 应当成染。 意云。 应成不善。 与不共俱故。 彼既不许故不与俱。 五识前遮。 故令信有此第七识。 可为彼依。 由自大乘许自见道平等智生。 为能对治。 故得令有。 若准此义。 第七亦能为对治道。 唯说第六有离染者。 据三乘通说。 不尔前量有不定失。 为如色等无能治道。 眼等识无不共无明。 为如汝许。 第七无能治道。 得与俱耶。 然异法喻亦无次第。 阿毗达磨性相。 为文非次第求。 如唯识论中。 此例非一。 比量相违亦有自共他。 有难余疏云。 解违自比不应正理。 应言如小乘。 立现在诸法离因扶助。 独有力用取等流果。 如是方名不正之宗。 准自于他共比量中。 皆加离因扶助独五字。 方成不正。 违大小乘因缘扶助取果之义。 故是比量相违所摄。 今谓此难非。 彼虽成能破。 自量还有过失。 如实有非实有及世摄因。 皆于异品转。 如何名正因。 言宗违正因耶。 问何名比量相违。 答一释云。 以立于宗违正量因。 由自共因正故。 立量正违此量。 云比量相违。 问若宗违因立为宗过。 如何理门不许立耶。 答理门云。 诸有说。 言宗因相违名宗违者。 此非宗过。 此意不是宗违于因过。 是因喻过约立量破。 不遮一切言无宗违因过。 举量云。 如立声常非一切故。 约此量辨。 古名宗过。 陈那云。 此量是因喻过。 非是宗因相违。 又复陈那。 不障宗违因过。 立比量相违故。 但遮古立宗相违。 释义如前。 问此立声常不名宗过者。 立瓶为常。 应非宗过。 俱无常故。 答不言立声常。 非比量相违。 但对因别。 理门望非一切因。 因过非宗。 以彼不许声所作故。 入理约所作因。 宗非因过。 对彼许声是所作故。 又解对一切宗瓶常宗过。 声常。 非过。 有不许声是所作故。 若尔亦有不许于瓶是所作故。 即从缘显了宗。 是故前释胜。 解俱不极成云。 我为有法和合因缘为法故以佛法中因缘虽有。 为举和合。 取此因缘。 故亦不成。 今问此释。 云何以和合。 标取此因缘。 若以和合与他作因缘。 因缘是法和合成有法。 言我何为。 若以和合因缘俱为法者。 此即一分能别不成。 亦非全分。 因缘佛法共许有故。 应言我是有法。 能与和合为因缘是法。 若言因缘。 非自不许。 由言神我能与和合为因缘。 即佛法不许。 如言释迦菩萨实不善声。 实不善声。 非大乘不许。 约人立有。 即是不成。 大乘不许释迦菩萨有不善声。 此因缘亦尔。 又和合亦无。 故十句论云。 我云何。 觉乐等。 和合因缘起智故为相。 此即由与和合作因缘。 和合始能。 令觉乐等。 与我和合。 故全名俱不极成。 有解是遣诸法自相门故。 云初五为他之所违遣故。 如理门说。 今谓不尔。 彼言非彼相违义遣。 即非为他相违义所遣。 故理门论云。 为此极成现量比量相违义遣。 此论云。 是遣诸法自相门。 即说为能遣。 岂以形似之文。 皆同一判。 今解二论各据一义。 理门据现量等力胜。 故能遣彼。 故离五过方成立宗。 此约所立欲强违彼现量等故。 以不正能违遣彼故。 立此五过名似立宗。 问宗中既有九过。 因皆有立不。 答初之五违。 及能别不成。 即两俱随一二不成收。 如言声常眼所见故。 即违现量自教。 及世间等。 有云。 虽违于此而非因过。 此亦不尔。 若非因过。 何故不成所别不成。 即第四不成。 相符极成因中不立。 宗须互返立拟果生。 若两俱成虚功为失。 所以宗中违过。 因必共许。 证不极成。 许即能成。 不许为失。 故无相符。 问因十四过。 宗何不立。 答因宽宗狭。 过不相摄。 望义各别。 又设解九过。 亦摄因十四过。 其五相违。 及所别不极成。 摄四不成过。 又比量相违。 摄五不成。 除不共不定。 相违决定。 义显可悉。 如所量因。 成立常宗。 无常宗有。 成无常宗。 常宗亦有两互返故。 亦摄四相违。 如立声常。 所作故因。 虽是违宗。 亦违所作及以无常。 故摄此九。 前解为正。 问同异二喻合有十过。 因何故不立。 答同喻前三。 因第二相过。 能立不成所立及俱。 即四句中。 除第三句亦同品亦定有性。 是偏句过。 所立不成。 或即四相违。 能立不成。 即四不成。 俱不成即合二过。 无合倒合义立。 无体因过依体。 故无彼二。 异中前三。 即是因中第三相过。 所立不遣。 即是遍无性非异品。 以有所立故。 能立不遣。 及俱不遣。 即是相违。 及不定过。 不离倒离。 亦是义立更无别体。 因无彼过。 问因十四过。 二喻十过。 亦摄彼不。 答有摄不摄。 准前可悉。 问宗中何故不立彼十。 答同喻所立不成。 即宗能别不成。 能立不成。 即宗现比量。 及自教违。 非二量教。 于彼喻中可知许故。 俱不成合前二过。 合如因说。 异喻疎远。 宗中不立。 以隔于初因二相故。 又异于宗。 宗中不立。 又释。 宗因喻三。 各各别明。 不必一切皆须共同。 相望而立。 此释为胜。 问如论所说为宗九过。 一一别明。 是因喻中何等过耶。 答现量相符。 无违因义。 随所举因当辨其过。 比量相违少分。 即因四相违。 及决定相违摄。 同喻能立不成。 异喻能立不遣。 自教大同比量违说。 若世间相违。 因不定过。 为如肉等。 众生分故。 是不净耶。 准理而言。 同喻无所立。 以不必许贝等是净。 若尔即法自相相违。 具等为异。 众生分因于彼转故。 即异喻能立不遣。 若说怀兔非月。 有故如日等。 因喻无过。 若云月非怀兔。 有故如日等。 此亦不定。 以兔非无。 而复怀兔。 故为异喻。 有因遍转。 异喻之中。 能立不遣。 自语相违。 后违于前。 因中所依不成过。 前违于后。 无同喻过。 随应举因。 或不定及相违。 能别不极成。 随其何因。 即四相违。 及所余不定。 二喻可知。 所别不极成。 随其何因。 定有所依不成。 所余不定。 未举因故。 若俱不极成。 或随一两俱所依不成。 余同前二。 前二之中。 亦复如是。 问因怀犹豫。 即堕过门。 宗内生疑。 何不为失。 答准理应有。 略而不论。 如现违等。 岂无两俱及随一等。 故论略举。 以例余故。 问因为成宗。 不成不定及以相违。 俱不能成宗。 何故初相有过独名不成。 余立别名。 答因之初相。 正为成宗故须言遍。 今若不遍即不成宗。 余二虽亦成宗。 助而非正。 随立余名不名不成。 理实相似。 然有释云。 不成宗故名不成者。 如极成有法等。 岂亦成宗。 故知因体不成名不成。 以自共他不许有故。 云不成也。 此不应尔。 若自体不成名不成。 如立喻中二立不成。 岂自不成名不成耶。 喻既不尔。 因亦应然。 若尔宗依不成。 何名不成。 立宗本藉所依。 所依若无。 宗便不立。 故须俱极。 此即明所依故亦成宗也。 救云。 谁言喻上所立不成。 望他非自。 若无二立体非喻故。 若尔因喻本为成宗。 不望宗明。 谁之因喻。 若不成宗名不成者。 所余十过亦不能成宗。 应名不成。 答事虽实尔。 然据义有别。 于宗上无名不成。 同异俱有。 或复俱无。 不成自他。 及各成自俱名不定。 自他及共。 随应准知。 唯他非自名相违。 若为成自名不定者。 如何说名相违决定。 两宗相返各决成自。 无双是非故名不定。 又三相中遍在于宗名宗法。 若阙初相不成宗法。 余有初相。 别成宗法。 而有别过故。 初名不成。 又有助破。 非不成宗故名不成。 如所闻性因。 亦不成宗。 云何名成。 故知因体不成名不成。 云若作此破。 他救虽无同喻显宗。 而亦得作异喻显宗。 亦得成宗故。 不得言不能成宗。 言若作此救。 彼义还成。 故不得将而闻性难。 今者谓。 此救之与难并皆不是。 谁言所闻性因名成因。 夫成因者。 三相具足方是成因。 彼阙第二相。 何名成因。 设据当体。 体亦不成。 又设救云。 显成宗故。 不名不成者。 既能成宗。 应非不定。 又云。 更破之。 如相违因亦不成宗。 应名不成。 彼虽不成宗。 由遍宗法故极成因。 明知。 不成约因体也。 此难亦非。 谁言唯名相违。 不名不成。 若遍宗法是极成。 何名相违。 又若许有初相即是成因。 复违圣教。 理门论云。 若唯宗法是因性者。 其有不定应亦成因。 准此明知。 有初无后亦不成因。 有解云。 阙初相名不成。 阙第三名不定。 阙第二名相违。 若其一往如是判者。 准理亦非。 如第六不定。 三相具足。 何名不定。 如犹豫因。 三相俱阙。 何独不成。 如不共不定。 阙第二相。 何非相违。 故顺疏解。 问虚空实有。 德所依故。 对无空论。 所依不成者。 如对大乘既立虚空。 以为无为。 所依有不。 若其有者。 大乘即非不立空。 若无所依。 大乘无为不立。 答大乘不立别虚空体。 故说为无依。 依如及识立空无为。 说因有所依。 体实非空。 对经部师。 无虚空体。 故无所依。 或可。 此因对经部及大乘立。 望彼所争。 即有所依不成。 随一不成。 有法自相。 及差别违。 四过所摄。 有云。 立我所许我是实有。 即所别不成。 因有自许言。 亦应不极成。 此我许言。 唯显自许敌者不许。 望敌因无所依。 亦不成也。 此判不尔。 若是共量。 可不成收。 若作自量置所许言。 故亦非过。 不尔因虽自许。 亦是随一不成。 又复共量因置自许。 亦得成因。 如唯识论。 乐大乘者。 许能显示无倒理故等。 问共量因置自许言。 无随一过。 宗置自许亦应无过。 且释。 亦得无过。 又释。 宗置自许。 因即随一无依故过。 因置自许。 有法不无非过。 问既言共量。 因喻须先共成。 因言自许他无。 如何自因是令共解。 且解。 据至极理他宗故违。 因置自许。 故得无过。 即如唯识乐大乘者。 许能显示无颠倒理。 契经摄故因。 是以大乘经。 显无我理等。 以彼故违言不能显故言自许。 非不极理置自亦得。 又因明理。 不简有过。 置自许简共许无过。 问四不成除两俱不成。 自余皆有自他犹豫所依不成。 然除随一余二不成。 颇有两俱不成。 亦自随一犹豫所依不成耶。 亦他亦共耶。 如自问他共亦尔。 答且两俱不成。 必无自他随一不成。 以二一别故。 亦非自他共犹豫。 以疑决异故。 颇有两俱不成。 亦自他共所依不成耶。 答有如佛弟子对数论。 立我为实有。 德所依故。 此两俱不许有德句。 两俱不成。 然佛弟子等。 不许有我故。 自所依不成。 若不尔者。 宗有法无。 岂即无过。 不可是两俱。 即非彼过故。 此即亦是自所别不成。 如大乘师对萨婆多。 立他方佛声。 定唯是善。 德句依故。 此两俱不成。 他所依不成。 以他不许有他方佛。 亦他所别不成。 即对此宗立我为有。 德句所依。 两俱不成。 共所依不成。 俱所别不成。 不得有自所别不成。 是他所依不成。 他所别自所依不成。 既随一所别不成。 不得是共所依不成。 以宗异故。 如是颇有自随一不成。 亦自他共。 犹豫所依不成耶。 答若自随一。 必非自共犹豫。 他自二别故。 疑决异故。 余者可有。 且自随一不成。 是他犹豫者。 如大乘人对外道。 立无余灭人当得作佛。 以有种姓故。 此无余人一切皆无。 言有种姓自随一不成。 外道不知。 无余皆无。 但疑种姓。 为有无耶。 亦自所依不成。 并自能别不成。 自随一不成。 亦自所依不成。 如经部师对胜论。 立虚空实有。 德所依故。 虚空德句自皆无故。 唯彼宗有自随一不成。 亦他所依不成者。 如大乘师对萨婆多。 立他方佛声定不离识。 以是不善故。 他许佛有如骂提婆。 但自不许。 他不许有他方佛故。 声亦是无他无所依。 自随一不成。 共所依不成者。 如大乘人对外道。 立石女声定是实有。 我所知故。 彼宗有我。 有法声无。 大乘无我。 故自随一是俱无所依。 问有自犹豫不成。 亦自他共所依不成耶。 答有不于有法犹豫。 于有法犹豫。 即非所依不成。 疑决异故。 又释亦因犹豫。 亦犹豫所依不成。 如因犹豫得名不成。 有法犹豫。 何非因中犹豫所依不成。 且据决定所依不成。 相对以明。 但于因疑。 非疑有法即是此过。 如大乘人对萨婆多。 立已入无余人。 应得作佛。 佛为说法故。 然彼灭无。 两非因依。 但自疑佛为说法不。 萨婆多师。 决定知不说故。 自犹豫不成。 自犹豫不成。 亦自所依不成者。 如萨婆多对大乘。 立他方佛声定有不善。 彼大乘者耳所闻故。 然疑彼人为闻未闻故生犹豫。 复不许有他方佛声。 故自无依自疑他无依者。 如大乘人对萨婆多。 立他方佛声定唯是善。 即取前因亦生疑故。 他犹豫自所依不成共疑。 及共所依不成。 此四约因。 虽有法。 决定作此分别。 于中有分有全。 及有法虽疑复相对辨。 亦有分全。 皆准思之。 问何理得知。 复有此等过耶。 答理门论中说不成已结云。 如是所说一切品类所有言词。 皆非能立。 若非如前有此分别。 更说何法名为品类。 故应如前差别分别。 解不定过。 有自他共。 一一各三。 有自比量自不定。 自比于他不定。 自比于共不定。 他共准之。 然自比于自及共不定为过。 于他非过。 共量亦然。 就他破他。 于他及共自不定皆为过。 有云。 于自非过。 故唯识第一破他我量。 器色同处和杂等亦不为过此亦不尔。 器色同处非彼类故。 非杂体一。 以若例同。 应例成假。 故不得类作不定过。 若破他于自不定非者。 如毁他非他引同于自。 岂非是过。 为量亦尔。 又云。 共量于他有不定。 亦得是过。 此义不然。 既云共量。 即共因喻。 于他不定。 喻非已许。 故非为过。 或得为过。 解共不定中言。 如大乘立离六识。 外更有余识。 许所知故。 如色等量。 犯自共不定。 无共异喻有自异喻。 以总八识为异喻。 所知因转故。 今谓不尔。 且空花等为同异收。 若是同品者有二过。 一云。 离自体外更有余识。 云何为离自。 自体无故。 故为一过。 二云。 设为同喻。 便无喻依。 以有义因成有义宗。 便取有义同喻。 有义同喻。 依无义所依。 此亦不可。 因通于二。 可得通依。 喻不通无。 故空花等非为同喻。 若非同喻。 便成异喻。 所知之因共许异转。 何成自共不定。 故此量非。 或可为通。 此量亦得。 以空花等第六识缘离第六无。 今者空花亦有法收。 不离第六故。 解共品一分转。 问如立声常。 无质碍故。 此因应随一不成。 何名不定。 有云。 取不障往来名无碍。 今谓不尔。 如山石等。 不碍通人得往来故。 应名无碍。 今此就他宗。 是俱品转。 若对佛法。 亦随一过。 或声论对胜论立声为常。 无质碍因。 两俱许故。 但于同异。 俱一分转故。 不定收。 非随一过。 解真故极成色。 非定离眼识。 自许初三摄者。 有云。 三藏为遮相违量。 相违量云。 真故极成色。 应非即识之色。 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如眼识。 为遮此量与作不定云。 为如眼识。 自许初三摄。 非即识之色。 为如我宗他方佛色。 自许初三摄故是即识之色耶。 今谓不尔。 凡相违决定量。 如常无常相违。 今言离识不离识。 可是相违决定。 言应非即识之色。 即非返初量。 何成相违。 若取此量即名相违。 即一切量皆有此过。 如立声无常。 应非无常声。 所作性故。 如瓶等喻。 故又相违决定。 因喻共许。 既云自许。 即是自因。 何得与他作相违量。 若此成相违。 一切无正量。 又云。 但言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亦得与他作不定过。 何须自许言耶。 解云。 若不言自许。 有他不定。 为如眼识不离识。 为如我释迦菩萨实不善色。 定离于眼识。 今谓不尔。 若为简此。 即诸比量多有此过。 如大乘破小乘。 极微应非实有。 有质碍故。 如瓶盆等。 此亦不定。 为如瓶盆假非实有。 为如我宗青黄等色是实有耶。 又有释言。 此非立自。 与他作相违决定。 以他立云定是离眼识。 是初三所摄眼识不摄故。 如眼根。 此亦不尔。 量无不定等过。 与作相违。 因有不定。 何须与作相违决定。 以彼同喻有同分彼同分眼不许同分眼根定离识故。 设彼改云如彼同分眼根。 即有同分还为不定。 又设若作。 何须自许言。 又有解云。 因云共许初三摄。 此即无过。 若改因者。 元非本量。 别自成立。 何须解彼。 设云共许。 亦有不定。 同分彼同分。 俱共许故。 今谓设若彼。 立云。 是初三中眼识。 及同分眼所不摄故。 如彼同分眼。 此因简略无不定过。 可与彼作相违决定。 然复不假因自许言。 置自许言。 明不作前诸异分别。 又有解言。 真故极成色。 不简八六总为有法。 义亦不然。 有违自过。 岂八六识所变之色。 亦令不离眼识。 令不离眼识。 应不变相依眼识能亲取。 又云。 此但遮他执定离。 言非定离眼识。 犹此不简。 八六俱得。 不欲成定非离眼识。 依此虽无宗过。 然因自许。 此即自因与他作相违决定。 理亦不可。 是故应如疏述。 今者立宗。 成自唯识不离于眼识。 然云。 为简不定。 及法自相相违决定过故。 云初三摄眼所不摄。 简不定可尔。 简法自相相违决定。 理未必然。 以若无过可是相违。 彼立量云。 非不离眼识。 初三摄故。 犹如眼根。 此有不定。 何名决定。 以同分根非定离故。 但可遮余同遍异分之不定过。 然法师意。 据不定不离。 与作决定。 非据不定因复作决定过。 又自许言。 但简有法差别。 不言简余。 亦未尽理。 有违宗过。 或可不定。 岂可六缘及非眼识正所缘色。 亦令不离耶。 今言亦简向所辨色。 然第六识。 与眼同时亲所缘者。 及眼非缘之所有色。 皆初三摄。 唯望根境。 六所缘者不名初三。 然法处中。 不摄第六与五同缘称实之色。 由此亦是初色境收。 成不离眼识故。 有违自失。 若在异喻中。 即有不定过。 故置自许。 意云。 是眼识自许所缘之色初三摄。 非非所缘初三摄。 若尔宗中有违自过。 何不简略。 答此简讫何谓为简。 第八所缘他不许有。 五同缘意有部不成。 若独散意缘色非实。 故极成言并以简讫。 解四相违中言。 如大乘对他立声无常。 意许是识变无常。 以八六耳三识同取故。 据别违一识故。 唯违意许不失言显。 故成差别。 今谓不尔。 如成他用。 二共许有假他。 替处不失言显。 言无常者。 无共许有。 非是识变无常。 替处亦失言显。 何名差别。 若云以三识别。 言耳识取无常。 唯违耳识变。 非三识故成差别者亦非。 若准下解有法自相相违。 此亦正法自相相违。 违意许有。 言显亦失故。 若争无常复是意许。 是识变无常。 亦所争者即违二。 因何独名差别。 今疏解令准法师云。 若立真我受用眼等。 即所别不成积聚性因。 两俱不成明前所立。 两俱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 故两俱不成不必有法唯定有。 问如立大有非实等。 何得是有法自相相违因耶。 答今取同异以为同喻。 望彼宗中非实等法。 即正能成。 今亦成有性。 此同异性便作异喻。 此有一实因。 于彼遍转。 彼但同异。 不是有性。 故反成宗令作非有。 故成相违。 正成立有。 以实德业和合同异。 皆证为异喻。 皆非大有故。 今望所成宗中有性。 令离实等有有自性。 故有一实因。 于同异有此有一实因不无能有。 亦遍有法。 故因无随一两俱不成。 故为相违。 即九句中第六句也。 问若以同异。 虽非不无。 而不名有。 有一实因。 云何彼转。 解云虽体不名有。 而体不无之义共许。 今取此不无之义。 为能有故。 云有一实等。 然同异等上不无之义。 即不名为有。 故望有句即为异喻。 喻如空中有鸟。 空虽不名有。 而得说空能有于鸟。 同异亦尔。 故因遍转故违所立。 问实等五句。 得名不无之有不。 答曰虽言不无。 然不名有。 若尔成唯识。 云实等应非实有。 应是相符。 彼量若成。 明实等五是不无之有。 解云。 虽立量破云应非实有。 意破非假名实。 以彼立实有实体故。 然不名有。 故论破意。 应非有实自性。 何故不无而不名有。 彼计如此。 如以实体不无。 皆由大有有。 同异和合非有有。 云何体不无故。 虽不无而不名有。 若不尔者。 即不得成有法自相相违。 以言中说不无之有。 而为有法。 同异亦不无之有。 何得违彼有法。 若云由同异非大有。 违意许大有。 意许大有无。 即言所显不无之有。 亦复不立。 以实等不无。 由大有有故。 成有法自相相违者。 此亦不尔。 言中说有为有法。 不唯取离实等上之有。 但总相言不无之有。 即同异上不无亦有。 今喻虽违意许大有。 不以意许大有无。 言中之有不立。 以同喻力证令非实等。 复是不无之有。 同喻力胜。 不无有存。 何名相违。 若云同异虽不无。 而不名有。 故成相违者。 即实等体虽复不无。 亦不名有。 俱不无故。 若云实等大有有不无之义得名有。 同异非有有。 不无不名有者。 亦应实由有有体不无。 彼非有有应非有。 若言彼本许尔。 何故不许本许实等不无。 而非名有。 名有之者。 即大有性。 疏问若难离实之大有性。 所别所依。 犯自不成。 亦犯违宗随一不成。 若难不离实等大有。 而非有性。 即犯相符。 亦违自教。 彼宁非有。 答彼先总说。 今亦总难。 彼既成立离实之有。 故今难彼离实大有。 令非此有。 言同意别故无诸过。 今谓。 总难离实之有令非有。 即应弟子正难离实之大有性。 即有前过。 若云不欲唯难离实之大有性。 但总难者还有后过。 今谓。 法师此意言有假叙。 如是若论弟子。 唯难离实之大有性。 以破他宗不要有有法而为所别。 故无宗过。 如破他我。 应亦同此。 若许有我。 违自宗过。 若言无我。 阙因所别。 彼既成量。 此亦应然。 由此应知。 相违因者。 若对敌论。 不唯一过。 望彼意许。 亦有所别不极成因无所依过。 如法差别不唯一故。 此即立者望敌。 是他所别所依不成。 今破他有。 即自所别所依不成。 若共自量。 此是即过。 为破于他。 就他宗立。 虽有所别所依不成。 而不为过。 又自共量有法无义有义因依。 此即为过。 有法有义无义因依。 亦即为过。 意云有义宗必有遮表。 因若无义。 唯遮无表。 故亦为过。 问如立我常。 因云非作故此无义。 因成立有法。 如何言过。 谁言非作唯遮非表。 而是无义。 此言非作诠非作体。 如虚空喻故。 若尔立我无云非作故。 应有义因依无义宗。 何不为过。 答虽俱言非作。 而取义别。 此即唯遮故。 是无义不欲诠有非作体故。 以龟毛等而为喻故。 古亦有解。 宗因喻有义无义依有无。 有义但依有。 而不分别自他共量。 何者有义因依无义宗者。 又若有义因。 必依有义宗者。 如萨婆多师破他。 我应不作业受果。 以周遍故因。 如空为喻。 彼我自无因体共有。 如何依无。 若分自他共。 即无过也。 若大乘师破他。 即就他作量。 俱他有体自皆无体。 可如所说。 有解言。 同异有一实等。 非离实有。 故例破师主离实有。 同异有一实等。 非即实有。 例破弟子即实有耶。 解云。 夫相违因。 以立论之因。 违立者之义故。 唯难师主之有。 不将立者因违敌者义故。 不得破弟子之有也。 问若尔有一实等因。 为弟子共许。 为师主独成。 师主独成因犯随一。 若是共许。 便两宗因。 何独名为立者之因。 若云成即实有。 不用此因。 更有何因。 设成皆过。 又云不将立者因。 违敌者之义者。 立者之因上明。 破敌者之义。 何故不得违敌者之义。 以共许因故。 又凡立量。 必违他顺己。 举因立宗。 本意违他。 何非破他。 又如胜论对声论。 立声无常所作性。 即声论立声常将所闻性。 既非立者之因。 云何敌者破立者义。 若云共许。 彼此俱然。 云何偏责。 若云只可敌者之因违立者义。 如何不许立者之因。 违敌者义。 彼此异因不可得故。 今解师主己义但欲令他信。 对彼成立离实有。 因违所立是相违。 弟子之义。 不欲令师信。 不对成立即实有故。 师主不得返破。 不是即实有。 若成实等不是有者。 便坏己义。 令彼弟子无所承受。 便不信故。 又复弟子。 计同异性体既不无。 亦是不无之有。 无共同喻体虽是有。 而非不无故。 不得难即实之有也。 此解极妙。 无烦异求。 古疏解。 有一实因。 何非随一不成。 如立觉慧非思。 以无常故因。 有随一过。 今此有一实因。 以即离本非有一实故。 因不是随一过者。 亦不然。 如无常。 不离隐显及坏灭故。 成于随一。 有一实因。 亦不异即离故。 应是随一。 今解。 如立大有为有法。 不是有法不成收。 因言有一实。 何故即为随一摄故。 今因者亦望实等之上不无之义。 能有一实非即有句以为其因。 取此不无以为因故。 又此有一实因同异之句。 然离实等有一实义。 俱共成故何须分别。 为是即离不成随一。 此若分别。 一切因皆有此过。 如大乘对小乘。 立过去未来体非实有。 现在无为所不摄故。 亦应分别现不摄因。 为识变现不摄。 为非识变现不摄。 此因既不分别。 彼因亦然。 若尔数论对佛弟子。 成立觉慧非思。 以无常故。 因亦不分别。 答亦不应分别。 但争觉慧是思非思。 若尔此量是无过者。 便违自义思是觉慧。 解云。 此宗有过。 以不简故。 有相符极成。 许除思余诸心所法。 虽亦是觉慧。 而不是思。 或慧非总心心所名。 但是慧故。 亦非是思。 又因亦过。 成法差别相违。 故彼意觉慧非思。 意许是余心心所法。 即非心所。 以为异喻。 无常故因于彼遍转。 又无同喻。 以彼觉慧是心心所总聚之名。 意许是心心所。 更无别心心所为同喻故。 因但异有故成相违。 设若非争是余心所。 犹有前过。 故是似量。 然现在无为所不摄因。 或共或他俱亦无过。 又云。 后三相违。 既约卧具同异喻中为难。 此是喻过。 何故乃说相违因耶。 答约义为过。 是相违因。 不约言为难。 故非喻过也。 此解亦非。 何以故。 今此二喻。 望所争宗皆为异喻。 因于彼转。 即异喻中能立不遣。 自有能立不遣非相违过。 即不定是。 何非喻过。 以此中解似因体故。 不言喻过。 故不辨之。 非非喻过。 如宗过中所别不极成。 岂唯宗过而无因过耶。 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有记云纂主大讳惠玄为忌三藏改为惠沼(云云)。 正治二年(庚申)六月二十日书毕执笔信西于超昇寺东别所写之点本奥记云。 本奥记云。 兴福寺沙门齐顺敬发愿书写一切大小乘经律论章疏等依其劝诱同寺觉诠写了。 于时久安四年岁次戊辰八月八日。 传得大法师藏后雇誂同法勤庆奉移点了。 永万二年春正月二十九日记。 点本奥记云元兴明诠天长八年略勘了。 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讲兴福寺僧定寂以安和三年(岁次庚午)二月(己午)晦日寻借明诠僧都点本书(云云)。 嘉应二年(庚寅)八月二十一日书写了执笔沙门澄惠同九月二日写里书了。 同年同月同日亥刻于灯下写噵了。 同九月十三日戌刻许于灯下写点了。 同月二十一二三四都四ケ日之间加愚见比校之余缘相交其功惟迟□里噵点皆加校了其间专澡漱着法衣此书一卷三十八纸书写及移点誂僧澄惠令终其功于比校者愚僧之功也以此善根敬报四恩愚僧遂出生死之游泥群生速登菩提之彼岸(而已)。 末学沙门释觉宪记之正治二年夏六月之比语超昇寺沙门信西十郎房终写功了(写本永尊得业书也)。 同年七月上旬三日移点书写噵了(点噵本宝积院书也)抑当年者世间饥馑人力衰微也而分活命遂写功励微力移噵点志趣所之聊有二愿当寺伽蓝造功速成继隆佛法惠命长远(是一)往生内院面奉慈尊心不退转发得菩提(是二)。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9:42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