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八 内容: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八隋章安顶法师撰唐天台沙门湛然再治迦叶品之一此是善始发问。 今欲令终是故更请。 前随义题品。 今从人立名。 故云迦叶。 迦叶如前说。 开善用此答安乐性问。 地师为慈光善巧住持分。 河西兴皇同为佛性门。 今明。 第五涅槃用此经初后通论佛性。 此品与前有何同异。 异略为五。 一义用异。 前品明中道佛性义。 为菩提种子。 今品明佛性胜用。 能摄极恶阐提偏邪外道。 二因果异。 前品明因性在因不在果。 果性在果不在因。 此品明一切恶阴皆是佛性。 此即因性。 从恶五阴生善五阴。 此亦果性。 又云。 佛性有三世有非三世。 圣人果性通三世不通三世。 由来解果性。 通三世是应身佛性。 不通三世是法身佛性。 此不然。 只说果性通于因果。 何须分应法两身。 若善五阴佛性通因果。 因中佛性即三世摄。 果佛性即非三世。 三开合异。 前品生死河合四果离三乘。 此品涅槃河离四果合三乘。 四通别异。 前品通明五种佛性。 天人六道皆有佛性。 此品专明正因佛性。 阐提由正因故还生善根。 前品别据万善了因佛性。 今品通据善恶皆是佛性。 故云。 善根人有阐提人无。 阐提人有善根人无。 五者前品对告一人。 今品再对迦叶。 诸异乃多。 起品初明用异。 从初意立章故言涅槃用。 就文为二。 初明摄恶。 后明摄邪。 就摄恶中二。 先明佛性用。 二叹经。 初明用又二。 先明断善。 后明生善。 以虚妄力故断善。 以佛性力故生善。 旧解云。 作恶生善两人更递然不相关。 又一师云。 只是一人。 前颠倒故起恶。 后遇知识故生善。 今明不然。 或是一人或是多人。 如河中七种即是多人。 若一人始没乃至成佛即是一人。 旧云。 生善有接识义。 众生从界外无明识窟中。 始起一品无明而来未起四住。 有佛接去即得成佛。 此义大妨。 设有此经亦是一时改恶为缘。 若无此经全不堪依。 若言必须起五住竟方能改恶作善。 亦无一经定作此说。 设有此经亦以一时为缘而已。 若尔任恶极而任运被接。 何须修道。 与八万劫得道何异。 若言从识窟中来者。 即是从无明中来。 云何言始起一品无明。 若未起惑应在别处。 若从窟中来始起一品而被接者。 自后起品乃至四住何不被接。 若无明窟中既被接。 四住窟中何不接之。 故是难信。 若尔併不须修。 上数破此义。 若佛性力任得菩提不须修者。 正破于此。 旧言。 善星无发迹处是实恶人。 是义不然。 虽未见经义推是权。 何者。 佛两弟两子各行善恶。 阿难为善调达作恶悉皆是权。 今罗云为善善星作恶。 例知是权。 断善文为三。 一明断善人。 二明断善相。 三明断善见。 断善人者即善星是。 断善相者不定根性是。 闻不定教执成定解。 断善见者。 分别推求诸法道理。 初就人中二。 先问。 次答。 问为二。 先缘起。 次正问。 缘起中二。 先明佛有能化之德。 次明善星有可化之缘。 就佛又二。 初内有慈悲。 二外有方便。 初文者怜即大慈悯即大悲。 次不调能调下。 有七句即外方便。 善星比丘下。 第二明有可化之机又二。 初明是子即罗云庶兄此缘则重。 次出家之后是有信戒。 受持十二部经是慧。 坏欲界结获得四禅是定。 具足三德岂非因深。 次云何如来下正问。 先作两难。 后作两结。 初难何故记是恶人。 后难何故不先为说法。 初又二。 初难何故记是阐提即恶因。 次难何故地狱劫住是恶果。 如来何故下。 是第二难与佛缘重何不先为说法。 如来世尊下结两难。 云何得名有大慈悯下结初难。 佛有慈悲云何名为厮下劫住。 既为厮下当知佛无慈悲。 次有大方便下结后难。 佛既不先为其说法。 云何名为有大方便。 若有方便应为说法。 佛答中不答缘起但答两难两结。 先答后。 后答前。 前答后中凡七譬。 前六譬明缘有浅深故说有次第。 后一譬明佛心平等等说无偏。 前六譬中例有三。 一举譬问。 二述事奉答。 三合譬作解。 何以有此三之次第。 解云。 如佛初为提谓文鳞瞽龙说人天五戒。 次赴鹿苑为二乘人转四谛法。 后明方等教诸菩萨。 自是一涂约小为初。 若初成佛道以舍那教。 初照山王。 次照平地。 此复一涂约大为初。 今此文意包括始终。 以山王为初。 文鳞为中。 双林为后。 然第三子虽复极恶以体同故。 是故须教。 下田虽瘠以家业故是故不废。 下器虽破防急用故。 下病虽必死以亲属故。 下马虽老以代倦故。 下人虽卑以等施故。 前六譬中虽差别答义兼无差。 意犹未显。 第七譬中文转分明。 举师子王不重象轻兔俱尽壮势。 譬佛不厚善薄恶等运大悲。 若巨细而观象不足兔有余。 若量力而观象须疾兔须徐。 兽王不尔等一无殊。 就缘而观菩萨教深细声闻教浅近。 阐提教世间佛不二。 三大悲平等我于一时住王城下。 二追答记彼之问。 问有二句。 初答阐提。 次答记意。 初答阐提自谓有信慧定。 尽非其问不许有之。 明无信又三。 一不信佛是无所畏人。 我于一时在迦尸下。 二明不信佛是无妄语人。 我于一时与善星下。 三明不信佛是无嫉妬人。 初文者。 汝言出家表其有信。 今以三事显其无信。 第二佛行时足离地四寸。 千辐印文常现迹中人皆欲见。 其常灭之既不能灭。 取死蚯蚓置佛迹中。 令无量人起践害想(云云)。 第三文者。 夫人鬼报别而宛然相见。 詶往问答岂实恶人所能为也。 验知是权(云云)。 善星虽复读诵下。 二明其无慧。 但得文字不解其义是则非慧。 亲近恶友下。 第三明无定又二。 初明虽得后失故言无定。 次退禅下总结起邪所以记之。 善男子汝若不信下。 第二答其前问记意又二。 先明记意。 次明不可治。 初文者。 以其必入故我记之。 显必入相故往见之。 见佛起恶即入地狱必入明矣。 往善星所者。 或谓举往事。 或难思力不动而往(云云)。 善男子善星虽入佛法下。 二答不可治人。 由彼放逸故不可治悯之而已。 有法譬合。 合中二番各二。 皆先正合。 次以譬帖合。 我后昔来下二答其两结。 初答先结无慈悲心又二。 先正答次。 料简。 初正答中有法譬合。 二更问答料简。 于中二。 先问。 次答。 答中二。 先正答。 次善男子下引昔显实。 于中引目连记事非全不着。 但见前两不见后接。 但见头白不见体骏(云云)。 如来不尔。 是故无二。 善星比丘常为无量下。 答后方便之结。 明我令其恒在左右不令远去。 恐其为恶云何是无方便。 第五解力即是欲力。 知众生欲解也。 世尊一阐提辈下。 第二断善之相文为三。 初正明断善。 二明根性不定故断善。 三明说教不定故断善。 初有五番问答。 初番先问。 次佛答。 中以断善根故所以无善。 依数人解。 阐提起恶邪无阂断此善根。 如无漏无阂道断烦恼。 若尔当知毕竟不复生善。 云何能得还生善根。 是义不然。 阐提身中有重恶障善不并兴。 名此被障善不得生。 后恶稍灭善复得生。 故言还生善根。 问阐提为有善可断无善可断。 答具有两义。 其曾作善后遇恶友断灭此善。 故言有善可断。 无善可断者。 向时作恶全未有善。 而恶业将灭善业应生。 而复起障善不得起。 名无善可断。 文云。 众生悉有信等五根阐提永断者。 相承释云。 理内众生有信等五根。 理外颠倒虚妄故无信等五根。 此义不然。 只此理外亦有信等。 阐提既是理外。 起恶断此五根。 但作恶众生既有佛性应生五根。 而即事未有义说应有。 故云。 一切众生悉有。 文云。 杀阐提无罪杀蚊螘有罪者。 阐提有重恶在身杀之无罪。 蚊螘无重恶故杀之有罪。 文云。 施畜生得百倍报。 施一阐提得千倍报者。 阐提过去五戒感人。 施之福重。 畜生先世恶业感此畜身。 施之福轻。 世尊一阐提者下。 第二番问答。 问中定宗答可见。 世尊一切众生下。 第三番问答。 问中明阐提不断未来云何断善。 佛答断有二种。 一现灭。 二障未来。 若现起恶善法不生。 故是现灭。 既现作恶复遮未来。 善不得起。 故断未来。 亦具断三世。 过去作恶而复不悔即无复善。 未来复有还生善义。 但自微弱不能救之。 世尊一阐提辈下。 第四番问答。 明不断佛性。 佛性是善此善不断名不断性。 又佛性是常实不可断。 所言如世间众生我性佛性者。 三解。 一云。 借外道我以之为譬。 都无邪我故三世不摄。 真我是常三世不摄。 二云不尔。 只是世间众生我性即是佛性。 是佛性故三世不摄。 三云。 即是真我。 语势牵令佛性是常。 后文云。 佛性未来。 前云。 非三世摄。 两语相违。 今须会通。 前云。 三世所不摄者。 就佛性体。 后言。 未来约众生修。 一切众生未来当得清净之身。 故言未来。 迦叶言佛性下。 第五番问答。 初问佛性。 次问阐提。 初问者。 佛性既其三世不摄。 云何言未来。 如来若言下。 次问阐提。 若言阐提全无善法。 何以得有怜爱等心。 若有此心即是有善。 佛言下答先答。 初问又二。 先答问。 次论义。 初答中二。 先叹问。 次正答。 性非三世约未来得故言未来。 故下举例说因为果说果为因。 佛性亦尔。 云未来者因中说果。 言食及触者。 食可见。 触名不同。 或以识为触。 或根为触今具二义。 故论云。 触不定故。 故无别法。 若意识在缘名触。 此触在识。 若言眼识眼触。 此触在想。 今言见色名触。 此谓识心以之为触。 色是前尘能生识触。 故谓色为触。 亦因中说果。 世尊下第二论义。 先问。 次答。 问因前生果性既非三世。 云何言众生有。 佛答性非内外犹如虚空。 而诸众生定有此性。 文云。 悉皆有之。 如汝所言下答。 次问初牒问非之。 何以故下正答。 有法譬合。 法说。 虽有孝慈等善文云皆是邪业。 虽有见闻皆是无记。 既无正善皆名邪恶。 取业求业者。 对翻于善。 善中先生善欲。 次生善思。 今以取业对善欲。 求业对善思。 虽皆言善犹是无记。 次举譬云。 如诃梨勒味唯是苦。 色香非苦。 然前难阐提岂得无善。 其有怜爱即名为善。 故佛答云。 悉是邪恶。 庄严云。 无出世善有怜爱善。 光宅云。 设有怜爱并无记性。 不名善性。 如棋书等是工巧无记。 开善云。 断善作恶。 设有怜爱并属恶邪。 何得有善。 观师同。 开善云。 重恶居身。 如种苦瓠根叶悉苦。 合如文。 善男子如来具足下。 第二明根性不定。 或恶或善。 又二。 初正明不定。 后更问答论义。 初又二。 初明不定。 次断善根。 初明不定又三。 一知不定根二出不定相。 三结不定。 初如文。 次文者。 数习则利转下为中上。 不习则钝转上为中下。 三结如文(云云)。 以无定故下。 二明不定故。 故断善根又三。 初明不定断善。 次明若定则不尔。 三是故下证不定。 迦叶白佛下第二论义(云云)。 问可见。 佛答为二。 初就善星答。 后就余人答。 非但知善星根性。 亦知余人根性。 初又三。 初明其居王位即能破灭。 善星若不下。 二明出家不出家俱能断善。 出家增其敬长。 读诵修定等善具如上说。 若我不听下。 三结知根力。 次佛观众生下。 约余人为答又二。 初明不定。 次辨升沉。 初又二。 有断善生善。 初断善又三。 一正断善。 次何以故下出断善之行。 三以是因缘下结其断善。 次如来复知下二明生善。 有法譬合。 法可见。 譬中。 泉譬佛性。 村譬阴身。 热渴譬苦逼。 欲往譬求乐心。 边智者譬佛菩萨。 合譬中二。 先合。 次结知根力。 尔时世尊取地少土下。 二明升沉不同沉多升寡又三。 初举事问。 次领旨奉答。 三合又三。 初就果合。 次就因合。 三结知根力。 迦叶白佛如来具足下。 第三明说教不定。 佛照根不同说教则异。 众生不达根教之殊。 执成争论能断善根。 为二。 先问。 次答。 初问为三。 一明知根。 二明执争。 三结问。 何故作不定说致令起争。 初明知根亦应知。 过去特是略尔。 如是众生下次明执争。 因兹广出争论之相。 开善云。 二十争论。 冶城云二十一争论(云云)。 三如其如来下结难(云云)。 次答中佛具答三问。 此卷内答前两问。 后卷初答第三问。 答初为二。 初正明说教不定。 次广明不定法。 初文为四。 一明理深难解。 二出愚智两人。 三明须不定说。 四结知根力即四悉意。 初言理深者。 非六凡识所知。 唯圣智能解故是理深。 此第一义意。 次愚智中又二。 先出智。 次出愚。 初智人闻有知无闻无知有。 闻有无知非有无。 一二等亦如是。 次愚人闻有执有以拒无。 闻无是无而非有。 闻亦有无以封双存。 闻俱弃而着两舍。 面闻尚然。 末世转尤斯由不解。 对治悉意。 三如来所有下须说不定。 此总据不定。 有法譬合。 初法者。 为度众生须说不定。 本令得益。 不令其执不定为争。 次譬中如医用药元为差病。 终不愿其服药成病。 合譬中为国土封疆不同岂可一类。 一类则无益国土者。 如多寒国用毛褥着皮。 鞾时节者。 饥馑时乞唯得肉食。 为他语者。 如九住言不见十住言少见。 为人者。 随人根性。 此即为人意也。 四结知根力。 即世界意(云云)。 有一经文无结应是遗漏。 于一名下。 二广出不定法又三。 初正明不定法。 次引证。 三结非二乘所知。 初文又二。 初名义不定。 后广略不定。 初名义中二。 初列章门次解释。 初列中列三章门如经。 若欲对明应有六句。 对一名说无量名。 应云对无量名说一名。 对一义说无量名。 应云对无量义说一名。 对无量义说无量名。 应云对无量名说无量义。 今文略举一边。 云何一名下释出。 先释三章门。 后重释第二门。 释初章举涅槃一名具含众名。 大亮云。 涅槃八味之都名众德之总称。 意在于此。 而诸师种种翻涅槃者。 亦只因此而生争论。 次释一义说无量名。 举帝释释者与前何异。 前寄法后寄人下重释。 中复寄五阴者此寄果法。 亦是一义而复多名。 种种分别令易解故。 河西翻婆蹉婆为好严饰。 昔好衣布施今报得丽服。 富阑陀罗翻为调伏诸根明。 天帝外以丽服严容。 内以善法调意。 摩佉婆翻为无胜。 无过超诸天故。 因陀罗翻为光明。 光明最胜。 千眼者一时知千义断千事。 金刚者身相坚固。 三释无量义说无量名者。 就如来万德具足释之。 即是无量义。 一义一名即是无量名。 八智有三解。 一云。 常等无常等八。 二云。 四谛各有法比为八。 数人就欲界论法。 色无色为比。 论家就现在论法。 过未为比。 三云。 优婆塞戒经有八智。 七如梵行中七善法。 足一知根。 四复有一义下。 重释。 第二章门。 前约帝释止就善义有无量名。 名不通恶。 为显斯意重约五阴。 此是有漏。 复名颠倒。 阴是苦谛境为念处所观。 观色不净受苦想行无我识无常。 复名四念处。 但除色阴余四阴即是四识住处。 阴通内外故名四食。 能通名道因。 于实法。 有假名时故云时。 体即无相名第一义。 三修即身戒心烦恼者。 正在行阴。 解脱者即有为解脱。 亦名十二因缘者。 即以五阴为因缘体。 亦名三乘者。 能成三乘之身。 余皆可解不复释(云云)。 善男子如来世尊下。 第二明广略不定为三。 初列四章门。 次云何下释出。 三结。 释中云。 世谛为第一义者。 阿之言无若之言智。 谓其得无生智此即约世谛说第一义谛。 余可意推。 三是故随人下结又二。 先结不定。 次我若当于下。 结知根力又二。 初明佛知有智人下。 明非浅识所知。 次何以故下。 明为人不定。 不为五人说五种法者。 不用对治但用为人。 只教悭人戒忍禅慧自能行施。 破戒之人令禅慧等自能持戒。 是故我先下。 第二引证。 广略说法下。 第三结非二乘所知。 善男子如汝所言下。 第二答第二执争之问又二。 先略答。 次广答。 初略中言第五解力。 亦云欲力。 是知众生欲解之法。 文又云是二力者。 由第四力名根力。 第五名解力。 以成二力。 善男子若言如来下。 第二广答中。 明佛赴缘异说众生不解致成争论。 凡二十一条。 一是涅槃不涅槃。 须解异部。 菩萨婆多。 据事明毕竟涅槃。 昙无德及僧祇。 据理云不毕竟涅槃。 古来评云。 婆多非而短。 无德是而长。 皆失佛意。 文云。 若言如来毕竟涅槃不毕竟涅槃。 同是争论不得我意。 云何评之妄判长短。 河西云。 毕竟是断不毕竟是常。 言断常者岂是断常。 乃是非断非常能断能常。 言断不违常言常不违断。 断常不相异断常俱圆满。 观师云。 佛赴机说何得是非则失佛意。 如医治病授药不同。 弟子不解妄执失旨。 此初争论又二。 初章门。 次解释。 释中又二。 初释执定涅槃。 次释执不定涅槃。 前文又二。 先释。 次结。 初文者佛为五事说涅槃。 一为诸仙。 二为力士。 三为纯陀。 四为须跋。 五为世王。 先为诸仙者。 然仙生香山而言展转者。 从于诸天转至山上仙人住处皆得罗汉。 有权有实。 破其保常故说无常。 拘尸那下第二为力士。 有一工巧下第三为纯陀。 王舍城下第四为须跋。 罗阅祇下第五为世王。 失通堕而不死者以余势故。 频婆娑罗王亦云瓶沙。 国曰摩伽陀。 亦云摩竭提。 罗阅祇此翻王舍城。 后总结可解。 菩萨二种下。 第二释执定不涅槃又二。 先释。 次结。 初文者。 为假名菩萨言不涅槃。 真实菩萨即不言涅槃及非涅槃。 此菩萨能知如来非常。 非无常。 岂偏作常无常解。 善男子有诸众生下。 第二争论明有我无我者。 须善异部意。 数人宗萨婆多纯明无我。 破诸外道谓之邪我。 无假名我一向明无。 虽明无我终了无我无常。 而得入道不同外道。 论人同昙无德明有假我。 破诸外道即阴离阴。 有相续假我因成假我。 复言实法念念迁灭。 无复假名相续假我因成假我。 复言实法念念灭故无我。 假名相续不断故有我。 又云。 真谛无我世谛有我。 此即一向明有我义。 而此二家不得佛意故成争论。 招提解云。 此之二文明我无我者以破两病。 言有我者破邪见无我不言假我。 言无我者破即离我。 常见之人直说无我亦不言假。 真谛难云。 若我无我破我无我者。 有此理不理中。 若不得有我无我者。 亦应不得用我无我破病。 更并生死之中既用我无我破病。 涅槃中亦应用常无常破病。 若涅槃唯有常不得有无常者。 生死中唯得是无我不得有我。 若中论云。 诸佛或说我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 应将此意例诸争论。 就文为二。 先明有我。 次明无我。 初又二前明相续假我以破邪见无我。 次又我一时下。 明因成我又二。 初正明因成。 次明因成所成。 初文者文云。 我者即性。 旧有二解。 一云。 是佛性之性。 引前文云。 二十五有有我不耶(云云)。 二还以假名性为我性。 性即是体体即因成。 三假之中唯因成是体续待是用。 内谓四阴外谓四大。 十二缘者色心之总名。 众生者假名性也。 此等成身即因成假。 若为其作佛性义者。 众生具为五阴所成。 佛性正约众生。 身内五阴实法性也。 心界者五阴中心王也。 功德业行下。 次明因成所成。 业行即因。 自在天即果。 修因得果。 言自在者。 不止但标欲自在天。 总语诸天升举自在。 世者余四趣也。 复于异时下。 第二明无我又二。 先佛说。 后起执。 初为三。 一假问。 二假答。 三观无我得益。 问为三。 一问名云何名我。 二问体谁是我。 三问何缘故我。 我时即为下二假答。 答为三。 初总大意答。 次别答。 三结无益。 大意为二。 先举章门。 次释出。 如汝所问下二别答三问。 大意已足。 何须别答。 然总论无我。 次答别假名假体假因缘。 初答假名中而言期者。 河西云。 如人期契应期而来即是合义。 不应期者是不合义。 五阴和合即成假名故是期义。 次举业以答体问。 次举爱以答缘问。 业正能成果故是体义。 爱是烦恼润生于业复是缘义。 譬如二手下三结无又四。 一明假名故有即先譬。 次合二手能出声。 其声譬体相拍譬爱。 比丘一切下。 第二明即离皆无。 诸外道下第三简也。 文云。 终不离阴者。 外道起于即离之计。 此中云。 离阴无是处者。 云何解此为两。 一云。 元本皆计即阴是我。 无计离阴于草木计我。 佛破即阴无我。 即更计离阴有我。 今此中存破。 故云若离阴有我无有是处。 二云。 佛法小乘亦有计即阴我义。 所以破之。 亦不得计离阴有我。 一切众生下。 第四结无我。 尔时多有下。 第三观无我得益。 当时说此会机得益。 后执成争(云云)。 善男子我于经中下。 第三有中阴无中阴争论。 婆沙云。 育多提色婆说。 地受生定有中阴。 毗婆阇婆云。 定无中阴。 萨婆多亦言定有。 论家亦云有。 举业利钝如[矛*(替-曰+贝)]矛离手。 恶业强者直入地狱。 善业强者径生人天。 并无中阴。 文中前说定有有三复次。 后说定无有四复次。 若说有中阴即有六有。 又六有者只是六道。 佛为帝释别开修罗。 修罗只是鬼道则但五而不六。 善男子复说有退下。 第四争论。 数人明无漏有退。 如初果见谛一向无退。 入思惟中二果用等智断惑即有退义。 罗汉无漏理应不退。 前两果退牵罗汉退。 举沙井喻。 上下有甎中间有沙。 中沙既颓上去到下。 论家云。 无漏不退。 但禅定退修得欲界电光之定。 此定难捉有时退失名之为退。 无漏无退文中。 先明退。 次执无退。 初退又三。 法譬合。 法又三。 先通明比丘退。 二别明罗汉。 三通举六人。 初通明中二。 先通明。 次明退缘有五因缘。 次复有二种下。 是别明罗汉又二。 初直云罗汉有退。 次别举瞿坻即是死想罗汉。 我复或说下。 三通举六人。 一退。 二不退。 三慧。 四俱。 五时。 六不时。 时钝好退不时利不退。 次善男子下举譬。 三烦恼亦尔下是合譬。 因缘者即外恶缘。 而罗汉下二正明不退。 内无恶因外不能乱所以无退。 善男子我经中下。 第五争论。 明佛身有为无为。 萨婆多说有为。 僧祇说无为。 成论两说。 绝言故无。 为寄言故有为。 应身有为真身无为。 文中先明有为。 次明无为。 善男子我经中说十二因缘下第六争论。 先明执。 次解释。 初文者。 萨婆多执因缘是有为。 僧祇说是无为。 言有为者。 谓三世因果轮转无穷宁非有为。 言无为者。 十二因缘理是无为。 虽因果无常而其理无为。 初执文中二。 先执有。 为次执无为。 次解释中。 先唱章门。 次释。 初句云。 不从缘生。 谓未来十二支者。 然未来但有生死两支云何言十二耶。 即事未有轮转必然。 虽不从缘十二义足。 岂非无为。 用此一句证是无为。 余三句便来。 释第二句云。 从缘生非十二者。 即是罗汉已坏三因复无生死。 即是已破十二缘竟。 而此身五阴从十二缘得(云云)。 释后两句可见(云云)。 我经中说一切众生下。 第七争论心常无常。 萨婆多云。 心无相续即是无常。 僧祇云。 心有相续即是常义。 成论用萨婆提义。 心有相续即是常也。 文为二。 先执心常。 次执无常。 初执常云。 四大散坏是身破灭。 作善业者心即上行即生好处。 还将此心至于好处。 岂非常义。 作恶亦尔。 我经中说下。 第八争论五欲障道不障道。 萨婆多云障道。 僧祇云不障。 成论有障不障。 皆有其义。 我经中说远离下。 第九争论世第一在欲界通三界。 若萨婆多云。 色界四根本禅能发世第一法。 昙无德人云。 色欲两界通发五方便。 无有论明无色界发五方便者。 唯犊子部云三界併发。 在凡夫时已作等智断惑至无色界。 而后时更修无漏断惑至无色界。 仍前所断即发方便故云三界併发。 文中为三。 即各执一界。 我经中说四种施下。 第十争论施通三业不通三业。 成论云。 唯在意地。 以舍财相应思为正体。 亦以身口畅之。 毗昙用萨婆多云。 施定三业但意地善故身口亦善。 文为二。 先执在意。 次通五阴。 明四句施主信因果等并是意地后明色力等是身辨是口命是意。 我于一时下。 第十一争论有三无为无三无为。 然诸部中不见计无三无为者。 何有此文。 此亦有意。 若成论人云。 三无为既同是无为宁有异体。 此即是计无三无为。 数人计三无为别有异体。 既言三种岂无异体。 此即计有三无为义。 我又一时为跋波下。 第十二争论有造色无造色。 毗昙定有。 因四大故有形显等色。 成论则无。 文即为二。 初明有者又为二。 初明能造之四大。 譬如因镜下。 第二出青黄等是所造色。 轻重澁滑是所造之触。 次明无造。 文极略不广者。 以就事为言多因四大则有造义。 故不广明无。 往昔一时下。 第十三争论有无作色无无作色。 萨婆多定云无作有色。 成论昙无德定云无作非色。 僧祇总云无作不可言有色无色。 文中先执有色。 非异色因果者。 异色是心。 言无作不为心作因又不作心果。 故知是色。 河西云。 不生余色。 文亦二。 先明有。 次明无。 我于经中下。 第十四争论明有心数无心数。 萨婆多别有异体心数一时俱起。 僧祇说无心数。 佛陀提婆无异体起。 亦相次前起为心。 后起为数。 成论同之。 就文为二。 前明无心数。 次明有心数。 就明无中二。 先举圣人十二因缘。 次正明凡夫十二因缘。 于中又二。 先明后即前。 次明前生后。 既其相即即是一也。 故无心数。 初文可细寻之。 从受因缘下。 二明前生后须细寻。 释此中言受。 或谓以未来生支为受非今世支。 我于经中作如是说下。 二执有心数。 亦具约五阴十二缘明其相可见。 虽复相生而不相即。 故是别有心数不同。 我或时说下。 第十五争论明五有六有。 余部多说五道。 唯犊子部说有六道。 释论亦言有六。 然修罗一道婆娑二释。 一云天摄。 二云鬼摄。 言一有者通是一有为。 私谓通是二十五有中一有。 所言通者如下三趣。 亦只通为一有。 不同人天各离为多有。 即人四天十七。 二即因果善恶。 三即三界。 四即四生。 五即五道。 六即六道。 七即七识处。 河西云。 色无色足五道为七。 八即八福。 河西云。 色无色足六道为八福。 此不应然。 三涂云何是福。 九即九众生。 居二十五有等。 河西云。 九即八禅及欲界。 我往一时下。 第十六争论五戒八戒具受不具受。 萨婆多具受乃得。 成论不具亦得。 如优婆塞戒经云。 直受三归未受一戒。 即名无分优婆塞。 如是二分多分满分。 又人师解云。 併受五但持一二名一二分(云云)。 文为二。 先明五戒不具。 次明八戒具。 但是互出。 我于经中下。 第十七明犯重失不失。 四卷毗昙有犯重舍即是失。 故毗昙云。 调御戒律仪有五时舍。 一邪见增。 二法灭尽。 三命根断。 四犯重禁。 五罢道时。 若杂心毗昙更增损之。 但是薉戒除法.灭尽及犯重禁并言不舍。 二根生时不入僧数。 又非尼摄。 余部多言不失。 文为二。 初执定失。 次执不失。 到道即真无漏。 示道即相似无漏。 受道即持戒。 污道即犯戒。 我于经下。 第十八明一乘三乘。 诸部之中无此计。 何者一三皆是大乘所说非其境界。 所以无此。 文云。 一乘一道一因等。 并云。 不解我意者。 法华明解一乘一道。 即知三乘同还一理。 即是此乘何得言非。 解云。 前文亦云。 能得常住二子不堕恶道。 此那更云。 执常不解佛意。 何异执一乘一道不解佛意耶。 又若言三乘同归一乘得成佛者。 大论何故问云。 声闻人成佛不成佛。 论主答云。 此事非论义者所知。 若尔岂可得言同归一理为定是耶。 文中二。 初明皆得佛道即是一乘。 后明不得即是三乘。 言罗汉二种现在未来者。 现在正断未来不生。 我经中下。 第十九明佛性离众生即众生。 诸部亦无。 并是近代所计即离。 当果与真神即是离众生有。 心及众生即众生有。 并不得佛意。 文中二。 先举六事及三文明离。 后说众生即是佛性。 以是因缘下。 第二十犯四重人有佛性无佛性。 开善云。 二十者此还属第十九佛性即离之义。 若冶城云二十一。 此是第二十何故属前。 前云即众生离众生。 此中云作五逆犯重佛性有无。 云何是同故为异。 我于处处下。 第二十一有十方佛无十方佛。 萨婆多明无。 僧祇明有。 成实一世界则无。 多世界则有。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八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8:44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