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九 内容: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九隋章安顶法师撰唐天台沙门湛然再治迦叶品之二起卷詶其第三结问。 如来善知根性。 何故作不定说使其争论。 文为二。 初叹理深。 次简疑执。 初叹又二。 初明不定之说。 是佛境界故是理深。 非佛故作不定相违之说。 令其争论。 由其不达所以执争。 若人于是下。 次诫劝又二。 先劝生疑。 次诫勿执。 闻不定说而生疑者必牵于解。 是故有劝。 若闻不定执之为是必成惑本。 是故有诫。 初文者。 夫疑是解津复是惑本。 若十使中疑者是见疑。 此疑非解津不能破惑。 如须弥山者。 一云。 烦恼高广如须弥之隆阔。 疑能破之。 又云。 烦恼磐固如须弥之安峙疑能拔之。 故以为喻。 迦叶白佛下。 二简疑执为二。 前两番问执。 后四番问疑。 前两番各有问答如文。 后问意者。 未见涅槃那忽疑之为有为无。 佛答。 生死名苦涅槃非苦。 其必因苦以疑。 非苦定有非苦能断苦耶。 第二番举现事问疑。 若见苦疑非苦者。 人见初果应疑堕苦。 佛答中四。 初责斯乃定义不合疑之。 我唯定说此果不堕未尝说堕。 亦如言佛定一切智。 何得于定生不定疑。 次何以故下。 出疑心相以显不疑。 中有三譬。 并云。 先见后疑。 三一切众生先见二物下。 结定疑执。 四何以故下。 释出疑由。 次第三番问有二。 先问涅槃。 次问浊水。 如此事理并未曾见而亦生疑。 何必先见后生疑耶。 佛答。 亦先想度涅槃生死。 生死是所治涅槃是能治。 故使比度能治为有为无。 汝意若谓下。 答后浊水又二。 先牒问非之。 次何以故下正答。 将余先见有浅有深。 以疑此中深之与浅。 次第四番问答如文。 迦叶白佛下。 大段第三明断善之见又三。 一更出其人。 二明起见。 三能断善根。 前已出善星。 今更出者。 将明起见。 故更举人。 离是四事下。 第二出其起见文为四。 一有六复次明无施业。 二六复次明无父母。 三三复次明无因果。 四九复次明无圣人。 夫福从缘生。 施受缘合自能生福。 如种良田天雨地水因缘具足则能生芽。 岂容施贫还得贫报。 贫是劣果施得胜报。 不应种穀而变为稗。 田瘠收少置而不论。 私谓。 若施贫得贫应下种于地冬收水土。 若起见断善。 断善起见者。 多在阎浮。 三洲柔弱。 诸天着乐。 地狱苦重皆无刚决。 故少此心。 初六复次中。 先一复次以子果相似以明无因。 第二复次能施所受财物皆无。 第三复次施与前人。 前人得物作善作恶。 作恶既其不资施主善亦不资。 若有施主施其利刀令杀前人。 此恶宁不资于施主。 第四复次施既施物。 物既无记。 焉得善果。 第五复次作不可见。 推施由意意不可见。 施岂可见但见于善恶之果。 第六复次无作无受。 若为过去亡者修福。 何处有人而受此福。 无父无母下。 第二六复次明无父母如文。 第三三复次明无因果。 第二文中云。 行善死生三恶行恶者死生天人。 解云。 皆由临终一念善恶。 而堕而升。 余未偿者终不败亡。 以现生后三世分别理则可思。 余悉可见。 第四九复次悉如文。 作是观时下。 第三能断善根又为二。 初明断善。 次料简利钝。 悉如文。 问阐提昔有智慧习因应有习果。 何以断善。 答但有世智无出世智。 以世智慧断出世善。 亦能断于清升善根。 世间此例其实不少。 昔徐僕射理人甚善。 为上虞令犯事不闲答问。 如天柱瑜极解深义不晓世语。 此上智人闇于世事。 而是阐提虽有世智。 何必能知出世之法(云云)。 迦叶白佛下。 是大段中第二明生善。 文为三。 初双明中道生善。 二单明中道。 三单明生善。 初有五番问答。 亦可为三。 初一番明生善时节。 次一番明不断佛性。 三三番因性生善。 初番问如文。 佛答中二。 先明时节。 次明生善。 初文者。 利人初入钝者后出。 道理应有中根之人。 在中生善在狱受苦。 无暇能生。 是故不说。 善有三种下。 更对生善而论断善。 但断现善不断过未。 由有此善令善得生。 又三。 先唱三世。 次释。 三结。 释中二。 过去之善。 善已隐伏不可得断。 因虽灭尽果未熟者。 未来未起复不可断。 三是故不名下双结又二。 初明过未世不可断。 次明现善可断。 初文者。 过未二世皆不可断。 过去即结过去不断。 又言果字即结未来不断。 次断三世下。 正明断三世因者。 正断现在善因。 现善因灭即无当善。 当善不起义说为断。 既无现未。 过去亦息义说为断。 即是具断三世之善。 习因既尽亦不能牵三世习果。 第二番问答明佛性不断。 问为二。 初问佛性是三世不。 次问佛性是可断不。 初先领旨。 次定宗。 后结难。 于定宗中有四问。 即是通别三世结难。 但难别三世义。 初难云。 若过去者。 佛性若常即非过去。 云何乃言过去断耶。 若未来者即有两难。 一难令非未来。 二难令在未来。 佛性既常。 常非未来。 若非未来者。 未来皆当得三菩提。 岂非未来。 现在亦两难。 初难令非现在。 以其常故。 二难令是现在。 何者性既可见宁非现在。 如来亦说下。 第二问可断不可断又二。 先举六事。 次方正问。 初之六事为问缘起六义二解。 一云是了因。 二谓正因。 望下法性即是九地佛性故其数相应。 若断善根下。 第二正问中三问。 初问阐提若有佛性不应断善。 此从六事中第四佛性是生善。 若无佛性下。 第二问若断佛性云何说言一切悉有。 此从六中第六可见生。 既一切可见云何断耶。 若言佛性下。 第三问悬取答意难。 若谓往时等有后自被断者。 则亦有亦断。 云何言常此从六中第一常生。 佛答为二。 初唱四章门。 次解释。 释中先解三门。 仍重释分别。 后方释置。 释前三答即为三。 文就重释分别答正用遣问。 所以重释前答后问。 后答前问。 初答后问有四。 一从如来十力下举佛性七事。 次举后身六事。 若七若六皆是答之缘由。 如汝先问下三正牒问。 其问有三。 今牒初问。 亦有如来下正答。 初明虽有而无。 后明虽无而有。 即通答前三。 如来佛性非过去下。 第二追答前三世问。 前问佛性是常。 则非三世佛今答之。 先分别如来九八五住等佛性不同。 然断善人悉皆有此七种六种等性。 未来当得故不得言非三世。 法当相即非三世所摄。 而未来得复云未来。 文为五。 一如来及后身佛性。 二九住佛性。 三八住至六住佛性。 四五住至初住佛性。 五结其所问。 初又四。 一如来性则非三世。 二后身性则有三世。 现在少见未来全见。 三重明如来因是三世果有是非。 若善五阴犹是三世。 若菩提果则非三世。 四重明后身皆是三世可见。 九住下。 第二九住六事。 但言可见与前为异。 八住下。 第三明八住至六住。 但有五事不与常名。 五住下。 第四明五住至初住。 但有五事言善不善异前后身六事。 言少见者。 其位既高能得少见。 随分见性故言少见。 九地至初地其位既下未能见性。 当应得见故言可见。 五地至初地言善不善者。 善有修不修义。 修得是善不修不善。 并云。 亦应真不真。 解云。 真实是佛性体不有而已有。 即真实只为此真。 所以有于善不善异。 旧解。 六地般若现前有时失念。 失念不善不失是善。 问后身与九地同有六事。 六事之中同有常之一事。 八地至初地同有五事。 何故无常一事。 人解云。 后身位高九地位下。 故长有常。 仍未遣难。 故更并五地至初地。 位下同有无常一事。 后身望佛亦应无常。 有人答云。 佛随自意语不可彊分别。 难亦未去。 问后身有常净何意无我乐。 答菩萨常具二慧。 化物故言常。 境智俱明故言净。 真是对伪实是待虚。 无恶名善。 分见故少。 无八自在是故无我。 有报身在是故无乐。 今谓此解非圆后当别释。 是五种六种下。 五结詶前问。 若有说言下释置答。 先正释。 后明问答。 置答有二。 置而不答。 是置答。 反质答之。 亦是置答。 私云。 以置为答名为置答。 迦叶白佛下。 是第三明因于佛性而生善者。 为三番问答。 初明因果性。 次正明因性生善。 三释疑。 初番问意言。 如来果性非三世摄。 可是佛性因中因果是三世者。 何名佛性。 佛答为二。 先正答。 次结性为惑隐。 初为三。 一分别因果二性有是三世有非三世。 次出因果性体。 三引证。 初又二。 初明因果章门。 次则解释。 初章门中。 所言五阴有因果者。 五阴之中惑业为因。 善阴是果。 因中二乘即是三世。 若大菩提则非三世。 前文云。 如来未得菩提时因性即是过去。 未来果性不尔。 有是过未有非过未。 今至此中方始解释。 次释因者。 一切无明烦恼结业恶五阴者。 因佛性也。 从于无明烦恼等生善五阴者。 即是果性。 恶法五阴一向因性善五阴者。 即通因果。 因即三世果非三世。 前文云。 果性亦三世亦非三世。 有人解云。 应身果性是三世。 法身果性非三世。 善男子一切无明下。 第二出因果体为二。 初出因体。 次出果体。 初文者欲明中道性即诸法。 若约烦恼即名为因。 从无明行下。 第二出果体又二。 初明善阴果性通因。 即是四果十地之果即是三世。 次明阴果唯在于果即非三世。 是故我于经中下。 第三引证又二。 初证因有法譬合。 是故我说下。 二证果亦有法譬合。 就果中备有因中之果及菩提果。 现在烦恼下。 第二结性为惑隐。 还明中道而被惑覆。 又为三。 法譬合。 迦叶白佛五种六种下。 第二番正明因性生善。 先问。 次答。 问中先牒前七六五佛性。 次正问中意既在未来。 云何。 言有而能生善。 佛答为三。 一双譬。 二双合。 三双结。 初又二。 先举过去业故现受乐报。 次举未来业未生故终不生果。 有现在烦恼下。 二双合又二。 初一句合前过去业现在乐果。 即合现在。 以烦恼故能令断善。 必由过去。 今言现在烦恼者。 本是过去今来现在。 次若无烦恼下。 合第二譬未来业未生终不生果。 即合未来佛性因缘故能生善根。 是故断善根人下。 三双结如文。 迦叶言未来云何下。 第三番释疑。 疑云。 未来未有云何生善。 佛答又二。 先譬。 次合。 初文先举灯日譬。 若铿然固执灯日未出不能破闇。 若因缘假名灯日未生亦能破闇。 次佛性亦尔下。 合众生皆有未来之善能生佛性。 迦叶白佛若言五阴下。 第二单明中道为成生善众生若无中道之理何能生善。 由有佛性依持建立。 文为三。 一明非内非外中道。 二非有非无中道。 三约诸法广明中道。 亦得言前两正明中道体。 后一广明中道用。 初文两番问答。 初番如文。 次番先迦叶自申非是我意专为利物。 佛答有六复次。 一就解惑明中。 二约内外道明中。 三就果内外明中。 四就内外因缘明中。 五就内外行明中。 六就身内外明中。 六中为二。 初一略明大意故约解惑。 后五广此非内非外。 初略明又三。 一标是中道。 二释。 三结。 此初标。 善男子我为众生下。 第二释总明为物。 非内者非内六根。 非外者非外六尘。 但后五别为破两执。 是故如来下第三结。 私谓。 此之一经大分五章皆称涅槃。 涅槃只是佛性。 即三而一即正因性。 即一而三即三德性。 今明。 众生有佛性者备此二义。 章安至此称为中道。 岂有无真俗之中名佛性耶。 是故佛性中道。 佛性咸遍。 故上下文。 多处论遍。 所以至此云非内非外。 言双非者。 不唯双非复应双是。 故下诸文云亦内亦外。 若无双是云何言遍。 故文斥云。 凡夫众生或言佛性在五阴中。 如器中果及如虚空。 世言佛性唯有情者。 如器中果耳。 尚未能计犹如虚空。 安能晓了非内非外。 况经文自释。 根尘合故乃名中道。 根尘合者岂非体一。 岂非相即。 岂非性遍。 岂同器果。 今问牆壁为是根耶。 为是尘耶。 为二合耶。 为双非耶。 若双非者亦非五阴。 何但牆壁。 哀哉世人。 苦哉讲者。 请细将六门以括一部。 愿以一部统收一期。 释迦以望十方三世理无二。 是事弗毫差。 所失不轻。 故勤勤耳。 复次下。 第二广明中道有五复次。 皆明非内非外。 于中二。 初一复次先出二执。 次四复次正结中道。 善男子众生佛性非有非无下。 第二文二。 一明宗。 二广破执。 初明宗又三。 先明非有非无。 次明亦有亦无。 三结非有非无。 初又三。 先倡两非。 次释两非。 三结两非。 次亦有亦无文为三。 双倡。 双释。 双结。 倡释如文。 有无下结。 是故佛说下三结两非如文。 善男子若有人问下。 二广破乖中之执。 多寄譬文。 文为三。 初种子譬破次乳酪譬破。 三举盐咸譬破。 初种子中三。 譬合结。 私谓合文为二。 先示。 次释。 初示中言众生别有佛性。 是义不然。 次释云。 众生即性性即众生。 既非内外。 又亦内外。 内外不二。 亦可云。 色即佛性佛性即色。 故前第二复次以相好为外。 力无畏等为内。 若色等无相好亦无。 下三复次准此可知。 次乳酪譬中二。 先正作乳譬。 次更为乳作生识譬。 初又三。 先正定中道。 次破偏执。 三结就性理。 初正定中。 先问。 次答。 答中为三。 初定。 二结假说亦有亦无。 三释。 善男子二破偏执。 亦应双破有无。 今但破有。 文为三。 初作因果同时互出难。 次明因中有果例并难。 三明果中有因例并难。 初明乳酪既其同时亦应酥醍醐等一时而出。 以同时故是故更责。 若不时出谁作次第。 善男子若有下。 第二因中有果难又二。 先作例并。 次难不例。 初例并者。 乳是酪因而能出酪。 水草乳因亦应生乳(云云)。 次何以故下不例。 善男子若言乳中下。 第三果中有因例并难。 言例并者。 乳为酪因酪为乳果。 乳为酪因因中有果者。 酪为乳果果应有因。 其中又二。 先正难。 次结难。 于中二。 先结本无。 次结非有非无。 善男子是故如来下。 第三结性理又二。 先结离偏。 后结中道。 次善男子四事和合下。 二举生识譬为譬。 作譬又二。 先正举生识譬。 次乳中酪性下。 还以乳酪合譬又二。 初正合。 次破执。 破执又二。 先牒执。 次正破。 破中二。 先两章门。 次释章门。 初一异因异果。 是初章门。 次非一因生一切果。 非一切果从一因生。 是第二章门。 如是四事下。 二释两章门。 先释后章。 然眼识者但生眼证。 即不能生耳鼻等识。 岂是一因生一切果。 乳能生酪亦复如是。 必待众缘。 众缘生者即是无。 后释前章门。 初释非一因生一切果。 非一切果从一因生章门。 如文。 次是故我于下。 追释前异因异果章门。 因生故计有。 因灭故计无。 有灭不灭即异因异果。 善男子如盐下。 第三举盐咸破又二。 初正举譬。 次更破执。 破执为二。 先牒执。 次破执。 初牒中凡牒二执。 一牒盐中有咸执。 二牒种子中有四大执。 次盐性亦尔下。 正破二执又二。 先破不咸中有咸。 次破四大。 初破又二。 先非。 次何以故下正破又二。 先责难。 次例余物。 正责难意者。 若盐置不咸而咸者。 当知即无本性。 本来无咸而今咸者。 岂非本无。 次并之。 将一升盐置多水中失本咸性。 而水中又无咸性。 既两处皆无。 何有咸性。 次例一切皆尔。 若言外四大下。 二破四大。 即破其后执亦二。 先破。 后例(云云)。 如我所说十二部下。 第三约诸法广明中道。 亦云明用为三。 一依理起教用。 二明修因趣果用。 三习解除惑用。 初教用中又二。 先标。 次释。 释中又二。 初通明三语。 次别明自意语。 初又两。 一就昔教明三语。 次就今教明三语。 初昔教中具解三语为三文。 初随自者。 如诸比丘各说身因佛亦自说。 即随自意语。 如长者称幻佛随其说幻。 即随他意语。 随自他意可知(云云)。 善男子如我下。 二就今教明三语。 文亦自三如文。 善男子如来或时下。 次别明随自意为三。 初广略随自意。 次明七种随自意。 三明有无随自意。 初文者就一法即略。 就无量法即广。 次七种又二。 先列次释。 释中自为七文。 初因中说果者。 行善见天人行恶见地狱是也。 次果中说因者。 见贫知悭见富知施是也。 余五如文。 三如来复有下。 明有无随自意为三。 一正明有无。 二明众生不解。 三作四句分别。 就有无又二。 初就如来佛性有无。 二明阐提佛性有无。 初明如来又二。 初明有无。 次类例释。 初又二。 初明无所有。 次明有所无。 初文者。 十力无畏等并是无有而有。 次明有所无者。 不善无记一切烦恼等并是昔有今无。 次如有无善不善下。 举二十二双法双类前二事。 有漏无漏者。 有漏类有所无。 无漏类无所有。 世间类有所无。 非世间类无所有。 下去皆尔。 次一阐提佛性下。 是明阐提佛性有无。 皆悉反上如来有无。 如来有善阐提即无。 如来无恶阐提即有(云云)。 我虽说下。 次明众生不解如来是语又二。 初正出不解。 次引昔证。 初文有二。 初不解。 次举深况浅。 深行菩萨尚自不了。 况复浅人。 次我往一时下引证。 佛说世谛声闻不解者。 二解。 一云。 世谛种别事关业行。 因果深隐故难解。 二云。 应身为世谛故二乘不了。 问佛于何处说世谛五百不解。 一云。 华严中说五百聋哑。 二云。 外国经多度此者少(云云)。 天台大师解此别有所关(云云)。 或有佛性下。 第三四句分别此为二。 先正约四句。 次劝分别。 旧解者。 阐提人有。 有于恶邪境界性。 善根人有。 有万善了因亦名缘因。 二人俱有併有正性。 或众生性。 俱无者。 无果果果性。 河西云。 阐提有有恶五阴不善性。 善根人有有善五阴善性。 二人俱有者。 俱有无记五阴性。 俱无者。 俱无妙绝涅槃果性。 此与旧语异意同。 兴皇释此从一句至七句。 一句只是中道。 二句是如来阐提佛性。 若有若无。 三句是三种语。 佛自语阐提有性。 他语阐提无性。 自他语亦有亦无。 四句是此中四句。 七句是七众生。 前二人是恶后五人是善。 复作三种释。 一总就诸义。 二就理内外。 三单就理内通。 就诸义者。 理非善恶而有善恶二用。 善根人有有善用。 阐提人有有恶用。 俱有者各有一边。 俱无者各无一边。 次就理内外者。 佛性本非得无得。 约缘故有得无得。 理外阐提是有得。 理内是无得。 善根人有无得之性。 阐提有有得之性。 俱有俱无如上说。 次单约理内。 阐提即是善星。 善根人即是罗云。 此是顺逆二化。 阐提有逆化不善之性。 善根人有顺化善法之性。 俱有俱无如上说。 谓此为能解难解之说。 今明。 欲依此文作四句者。 阐提人有但有于没。 善根人有但有于出。 二人俱有俱在恒河。 二人俱无俱不到岸。 欲思作者亦应无量。 略出如此(云云)。 又约三谛者。 阐提人有者世谛恶因。 善根人有者出世善因。 二人俱有俱有世谛果报之身。 二人俱。 无俱无中道因果。 次我诸下劝分别如文。 如恒河中下。 第二修因趣果。 用亦是约譬明中道有譬合结。 譬说二。 先总次别。 举七众生不同而佛性是一。 如是微妙下合譬。 具合前品以河譬生死。 今以河譬涅槃。 初合总如文。 次常没者下合别譬。 合初常没阐提为四。 初合背善。 次作是念下合其向恶。 三如恶法住下合住恶。 四是人具足下合是断善人。 我虽复说下。 合第二暂出还没人亦四。 初起行背理。 即是为有修善。 次何故名没下。 是第二释出没义。 是人虽信下。 第三明行不具足。 出还没下。 第四别出其人就行不具足又二。 初正出五事。 次结。 初五事者。 一信不具。 二戒不足。 三闻。 四施。 五慧信。 可见。 第二戒中言威仪戒者。 内无实德外扬廉俭欲人恭敬。 从戒戒者。 内外相称不为人事。 但求实利而持戒者。 谓从戒戒也。 求戒者。 求三有也。 舍戒者。 舍三有也。 第三闻中云信六部不信六部者。 河西云。 修多罗。 祇夜。 毗伽罗。 优陀那。 伊帝目多伽。 优波提舍。 此六显现易解故信。 余六深隐难解故不信。 复有人言。 但于十二中信六不信六。 余者可见。 是人不具下第二结。 第二之人下。 第三合得住之人。 准理应言第三。 那云是第二人耶。 解云。 此第二人习行应得作第三人。 故言第二。 师子品通五方便三十心皆是得住。 今此中但据初得位且据小乘。 即前二方便念处煗法。 若作七方便即前四方便。 从顶法忍法已上至初果便属观方人。 若据大乘则通三十心为观方人。 登地已上属到彼岸。 文为四。 一本起。 二出其人。 三明得住。 四辨行法。 前三在此卷末。 今第一明本起。 因前第二为今第三。 或改为第三者非。 我佛法中下第二出其人。 应出似解之人。 而今身子目连并是真解者。 旧有二义。 一云此第三人位通上至罗汉。 所以通举其人。 二者取其昔。 初是似解人修得入真。 今仍本似位所以列之。 云何为住下。 第三明得住。 问涅槃河中四人同得涅槃。 罗汉支佛菩萨佛。 生死河中唯佛一人。 是第七人余三未度。 有人解云。 涅槃河中三乘同得涅槃。 所以皆是第七人。 生死河中四果未免生死河。 故不得度也。 罗汉后虽无生而犹有此生在。 故是不度。 所以得涅槃未必免生死。 度生死已必得涅槃(云云)。 今评此解解语似去其理未明。 今更问。 涅槃河中四人同得涅槃者。 四人同见佛性不。 彼若答云同见性者。 此殊不见理。 若答不同见者。 亦不同得涅槃。 那忽前文同为第七。 既同第七有见性不见性者。 故知涅槃有异生死不同。 今观经意。 生死河者亘于变易。 唯佛得度余悉河中。 涅槃河者专在分段。 通于四人即小乘七人。 故释论云。 阿罗汉地名为佛地。 又迦叶共佛同解脱床。 即是其义。 通别互举适悦时宜。 不可定执。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九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8:44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