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 内容: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三宋四明沙门知礼述三简十法十。 初简三德三。 初标。 二正料简二。 初斥偏三。 初三藏。 太子五阴久修五分虽未无漏得名法身。 在二德前。 树下真明方有般若。 三十四心者。 十六心破见十八心断爱。 若顿证罗汉及辟支佛。 此之二人皆一时得三十四心。 罗汉但断正使。 支佛分侵习气。 若树王下用三十四。 顿断正习一时俱尽。 是故此心独在菩萨。 解脱在后其相可见。 此之三法。 以漏无漏存亡不同。 故异而且纵。 此教经部名为阿含。 释论明文以摩诃衍对三藏为小。 婆沙翻数此论广说四阶成佛。 阿含唯经。 婆沙唯论。 三藏之名具经律论。 此三所说。 但有三义全无德义。 何者。 终归灰断故无常德。 非大涅槃故无乐德。 无八自在故无我德。 不断五染故无净德。 二通教。 通诠体观。 法本不生非证后空。 此为法身。 是故本有。 境虽本有。 须依此境体破见思。 正习尽处正是般若。 故属现有。 果缚尽时方是解脱。 故属当有。 此之三法。 空境无知般若有照。 如幻色心尽方名脱。 故云异而且纵。 前代成论师。 见乾慧等十地中二乘证果。 谓是小教所明人法俱空。 乃取此义释所弘之论。 意谓小教探明大乘。 故妙玄云。 旧云。 成论探明大乘。 又云。 成论师秖见共般若意不见不共意。 即此义也。 故知彼师。 不知藏实是三藏空门与衍门永异。 又不知衍门真谛含于但中及不但中。 今就彼不知及钝菩萨。 故无四德。 三别教。 前破真谛乖圆别者。 盖违本经别分四德对于三身。 故云乖别。 若以彼说四教收之。 既谈四德非前藏通德既不融非后圆教。 虽收属别。 然非别教通方之说。 故云一途。 问真谛立云。 般若解脱各具二德。 今何斥云无德可称。 答若就别论。 二各具一。 亦可名德。 今以圆斥。 随有所阙德义不成。 何者。 若般若照境故常。 破暗故净。 若无乐我。 乃是有苦之常净。 不自在之常净。 岂成德耶。 若解脱无暗故乐。 广远故我。 而无常净。 斯乃无常之乐我垢染之乐我。 岂成德耶。 既德有增减则法不高广焉。 称经王无量甚深耶。 二显圆。 具如前说。 三劝生圆解。 四德残缺非经之王。 纵横可思非佛所护。 有念心眼皆是牛羊。 无缘知见方可论道。 二简三宝。 相从者。 从佛说法。 从法有僧。 从是三宝于今不绝。 皆由归佛禀法成僧。 故曰相从。 复名阶梯者。 盖喻等级非相乱也。 此明别体四果之僧。 定不成佛。 其犹下级不成上级。 又树王下迷真轻者。 见如幻佛说无生法。 三乘因地皆能断结。 有异三藏菩萨因中。 全不断惑。 众即空故名理和僧。 虽异三藏。 而其三乘共证之理既是偏空。 亦无四德。 若华王世界成卢舍那。 虽通圆别。 今就钝根迷中重者不知即性。 作修成解。 是故佛宝从报彰名。 法宝但名无量四谛。 既非无作。 故从多数受河沙名。 禀法之僧虽纯菩萨。 且非发心便成正觉。 故四十一位分于贤圣。 此之三宝。 佛是僧果。 僧是佛因。 法是因果。 所修所证实僧成佛。 佛现权僧。 永异阶梯高下不改。 然从别相未是同体。 言同体者。 三宝一体。 此体觉了名佛。 此体不觉名法。 此体和合名僧。 迷悟因果其体不分。 一人一念无不具足。 故华严三归以体解大道为佛。 深入经藏为法。 统理大众为僧。 三虽在果而是一体。 三宝若此方与三德无二无别。 是金光明所譬三宝也。 三简三涅槃。 般涅槃那翻为安乐。 故凡圣大小皆有涅槃。 若世人适意亦是涅槃。 若外道不知非想非非想定十种细想。 及无想天第六心心数法。 暂尔不行。 故皆计为永寂涅槃。 若染欲心伏名方便涅槃。 若二乘菩萨论得未得。 是三藏涅槃。 若三乘同尽子果两缚。 是通教但空共小涅槃。 简不但空不共二乘。 今就共论故无四德。 若中道理智。 及同缘示灭三种涅槃。 此有得意及不得意。 其得意者。 一必收二三皆圆具。 即成圆教大般涅槃。 是今所喻。 今就失意互不相关者。 故属别耳。 若言等者。 即地论师也。 但以实相名为性净。 修因所成为方便净。 不明缘因薪尽火灭随机涅槃。 既但二种摄义不周。 即非三德圆融涅槃。 故非今经所喻之法。 四简三身二。 初简偏二初明藏通但二无三二。 初三藏。 树王下佛为真身者。 非即事而真。 是证真之身故名真身。 神变为应亦非无谋。 全是作意。 三藏之中唯明此二无法报应三身之说。 证真现变皆从析法观智所成。 二通教二。 初正明但二。 此教虽云即事而真。 但即偏空非佛性真。 真无实体非任运应。 此教及藏但诠二谛。 未明三谛。 是故论身唯二无三。 二徵释真身。 欲示即真先询色相。 若尔者。 领前也。 事即真空方是佛体。 是则丈六非是真佛。 又作人形复非鹿马。 究论丈六为是何身。 答中二意。 初意是应。 次意是真。 初云应同人像者。 以此丈六非爱业感。 自己办地誓扶余习。 润神通生。 与物结缘净佛国土。 群机既熟出现王宫。 故知丈六是神通身。 应同人像。 然未尽理故云一往。 故又一下正示真身。 剋分大小理在空中。 今以即空为真身者。 犹属于小故例大乘。 秖以中智所合之理便为法身。 岂离色心别论中道。 今但空真亦即人像全体是空。 色心不生色心不灭为真身也。 依身起变名为应身。 是故此教唯有二身。 二明别教虽三且异。 若其互融那分虚实。 验其所立体相各别。 三身不圆故今不用。 二显圆三。 初明三身皆实三。 初正明体实。 理体既实理智岂虚。 实理实智冥故起用。 用岂不实。 三既相即二乃非虚。 二引经类显。 净妙欲境作死坏观。 虽是假想能治贪心虚有实益。 例乎应身非生现生。 故非本体。 益物不虚故名为实。 三取意结成。 二明四句俱融。 圆说三身举一即三。 各有四句。 何者。 若别分之。 报身真证故实。 应身假说故虚。 法身平等遮照皆双。 双照故亦实亦虚。 双遮故非实非虚。 三身互具四句皆融。 当细拣之三明增减自在二。 初约义立身二。 初问意者。 以金光明譬三身者。 所譬之身可增减不。 二答二。 初明义立无咎。 就题三喻。 故立三身以为所喻。 对喻虽尔。 若其得意多少不拘。 或增至四身。 或减至一二。 若荡名数亦可说无。 二明经意本通。 若增若减悉在经文。 释迦牟尼是第三身。 种种示现义当第四。 开应出化是四身义。 文中出字合在应下。 佛真等文义虽具三。 今就现文得名二身。 诸佛虽有二三四身。 以一真法收无不尽。 故唯一身。 善寂大城寂亦空也。 既无诸数即无身义也。 二以身用譬二。 初问意者。 譬有三字可显三身。 约何道理令譬增减对多少身。 二答意者。 譬虽三字义有盈缩。 若四身之譬文义宛然。 若为二者。 乃合光明而为一用。 对于金体以为二譬。 显于二身若为一者。 取正舍旁从本除末。 唯以一金对于一身。 无身譬者。 以无贪为金。 此金无质为世至宝。 可譬无身数量都忘。 是出世间第一义宝。 杨震等者。 东观汉记。 杨震为东莱守。 道经昌邑。 昌邑令王密是震所举秀才。 夜怀金上震曰。 无人知。 震曰。 天知地知我知子知。 已有四知。 何谓无人。 遂不受。 此盖贵乎不贪。 即以不贪为金也。 故知世金有名无实。 五简三大乘。 因缘六度者。 三藏教中自立大乘。 十二因缘是支佛乘。 对声闻为大。 六度菩萨对二乘为大。 此是三人各有所乘。 即羊鹿牛。 虽立大名。 用别于小。 而其同趣偏真之果。 是故名别。 其义同也。 通教菩萨与二乘人同无生观。 同断同证永殊三藏三因大异。 故云三乘同乘一乘。 此一既共二乘所证。 验非中道也。 别教诠中独为菩萨说理随得。 而理乘但是所契之境。 随乘但是能契之智。 得乘但是自他之行。 三乘隔异互不相融。 非圆乘义三种者。 即藏通别。 所说乘相都是圆教得乘之中得机之义。 故云得乘方便所摄也。 若正法华说羊鹿牛三车之外。 更有象车。 即妙法华中三车之外大白牛车也。 牛名同故一乘难显。 致使他宗于菩萨乘不分权实。 今据正经象名不滥。 乃彰圆教是一佛乘。 若羊鹿牛秖是得乘得机所摄。 彼之象乘是今所譬。 圆教三乘但云理乘者。 欲显随得皆即理故。 圆教智行是姓本具。 修而无修。 是故文中就理立称。 华严四乘者。 彼部虽无小机禀教。 何妨说于三乘麁浅显圆佛乘。 六简三菩提请观音等者。 三菩提翻为正道。 彼经论益通于三乘。 是故发心有其三种。 即声闻缘觉菩萨也。 三皆破惑故名清净。 皆离邪倒故名正道。 既共二乘。 非圆实智故。 是方便菩提所摄。 若缘真如佛智神通。 发心为非依。 文殊问经发心为是者。 乃辨三心隔别圆融为是非也。 何者。 若缘真如理则发真性菩提心。 若缘佛智则发实智菩提心。 若缘神通则发方便菩提心。 三既不融。 是故为今化他方便菩提所摄。 义不高广非今所譬。 若无发是发即理之智。 是圆实智。 一发一切发不思议假。 是圆方便。 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 即边之中。 是圆真性。 即一论三即三论一。 此与三德无二无别。 是今所譬。 须知文殊问经三种圆发。 非离真如佛智神通。 但非三处各发一心。 若于一处圆发三心。 故名为是。 如摩诃止观发大心中云。 诸经明种种发菩提心。 列于十种。 谓推理发菩提心。 覩佛相发心。 覩神通闻说法。 游土视众。 见修行见法灭。 见起过见受苦。 于此十缘发菩提心。 而于十处皆生四解。 以圆对三而分是非。 以此例彼。 岂不然耶。 是知缘于三处各发不融。 正属别教故为所简。 三一互具发者属圆。 故为今用。 七简三般若。 初为世人不知般若是毕竟空三智具足。 谓是忘寂不照诸法。 故顺世情以断灭问。 设生后答。 俾乎学者识般若体是三智眼。 然此眼智有次不次。 故先列次显后不次。 其次第者。 即是前空次假后中。 各一眼一智。 智则观于三境分明。 眼则见于三谛审实。 分明故审实。 审实故分明。 因修止观果发眼智。 次第三种一一皆然。 二眼二智偏空偏假。 中眼中智双遮空假。 双照空假。 若三止三观一心圆修者。 必三智三眼一心圆证。 观一切法一相寂灭相。 中智也。 行类相貌皆知。 二智也。 三智既圆五眼斯具。 以法眼摄肉天二眼。 是故五眼与三智齐。 般若若此能知。 能见诸法边底。 那云忘寂不别诸法。 若于忘寂不生邪慢。 则与汝是声闻曲见。 若以此心坏于因果生邪慢者。 则须夺之。 是尼犍子断灭之见。 尼犍此翻离系。 盖此外道专守空见。 或裸形自饿谓离系缚也。 八简三佛性。 先斥三性各在一位体不通融。 非圆三性。 次引诸经明三性圆具。 华严既云一具无量。 岂缘了正有所亏耶。 大品一心万行乃至涅槃宝藏无缺。 皆是三性圆足之文。 理性名字观行相似分真究竟。 位位皆即三佛性也。 浅深明昧宛然。 一一即三无缺。 九简三识。 若分三识。 陀那属声闻。 梨耶属菩萨。 菴摩属佛。 此乃教道分张次第断相。 若菴摩是本性。 无明迷故生业转现。 名阿梨耶。 复执见分起我见我爱我慢我痴。 名阿陀那。 此乃三识次第起相。 皆是教道。 非今所譬。 若欲圆论。 须依摄论金土及染三不相离。 则于声闻菩萨及佛三人心中。 皆具三识。 大师犹恐寻此喻者。 作真妄二法相合而解。 谓除土存金。 至佛唯有菴摩罗识。 故据大经依智不依识而为问端。 为欲答出三识。 乃是三智异名。 则上喻陀那是方便般若。 染喻梨耶是观照般若。 金喻菴摩是实相般若。 至佛究竟三种净识。 岂但一耶。 然若不知性具染恶。 安令七八土之与染至果不灭。 又道前等者。 地前名道前。 皆依烦恼及以生死。 故八心王通名为识。 佛果为道后。 转依四智菩提种子。 是故八识转名四智。 转第八识为大圆镜智。 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 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 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 故云。 转依即是智慧。 注未详者潜斥之意耳。 以彼所明道后转依。 熏成种子转成智慧。 不言八识性是妙智。 斯是唯识一途教道。 非今所譬。 然是菩萨所造之论。 不欲显言。 故但注未详。 如诸文中破古多云。 此语难解。 故知未详不异难解。 十简三道。 前解释中虽云三道与三德等无二无别。 而未分别界内外相。 虽于界内十二因缘明不思议。 未明界外三障即理。 示障既浅深理难彰。 今的辨之令皆究竟。 故设问曰。 界外云何。 答中引宝性论。 界外四障对十二缘。 体状宛尔。 此之三道。 不就隔生唯论当念。 故起信论明不觉即心动。 说名为业。 动则有苦。 果不离因。 不觉即烦恼。 动即是业。 此动即苦。 是故结云。 果不离因。 斯是变易生死之相。 界外三乘同有此障。 今明即障全体是德。 三障乃是三德异名。 即金光明所喻法也。 四附文释二。 初标二二释三。 初对前显胜二。 初总对上义辨。 前作譬释。 盖为古师不知三字从法得名。 谓是譬喻。 及其解释何曾洞晓所譬法门。 真谛最优尚乖圆别。 因果不通不称法性。 况诸师邪。 大师见昔譬法不周。 是故同他用譬拟法。 略譬十种三法。 广譬一切法门。 横竪该收无法不备。 显于法性无量甚深。 若作譬释合当如是。 然而大师深知三字是法非譬。 从兹自立附文当体二种解释。 其中附文含于二义。 一直名理。 二从事用。 若当体释唯从理立。 今欲依文先贬譬释多是义推。 不及依文显然可解。 二别约四事辨。 初之二句总举四事。 以己情下释出四事。 初三两句约情智明亲疎。 住前观智皆名为情。 况人师推度。 是故言疎。 初住已上证理名智。 况今极果三业随智。 故云用佛口说。 是故言亲。 二四两句约彼此释远近。 以彼凡世金光明义。 例此出世三种法门。 是故言远。 即此经文圣言诠召。 理性事用不假他求。 是如言近。 岂可下结责四事。 二正明附文二。 初委明所附文相二。 初通论诸品名事名是理名。 事是事用。 诸品之中或单或複名事分明。 故非髣髴一文而已。 二的示一部文相三。 初正示诸文。 别序文云。 是时如来游于无量甚深法性诸佛行处。 过诸菩萨所行清净。 是金光明诸经之王。 既在法性定中而便唱言。 是金光明诸经之王。 是之一字即指法之辞。 不指法性。 更指何物为金光明耶。 故知三字。 直名深广法性不从譬喻。 此文最显。 故云创首标名弥为可用。 寿量品放大光明。 虽无金字。 既是佛光佛身金色。 此金身光明全从法性金光明起。 即事用也。 忏悔品中梦见金鼓其明普照。 即光也。 赞叹品王名金龙尊。 奉贡金鼓赞佛。 此等皆从金光明理。 起于种种金光明事用也。 若空品中言尊经者。 金以可尊可重为义。 光明既是即体之用。 岂不尊耶。 此乃名于金光明理为尊经也。 四王品内六番问答。 重重名事具载其文。 又人王烧香供养经时。 香盖金光遍照十方诸佛国土。 文云。 皆是此经威神力故。 二明通三世。 信相所梦既是佛世即现在。 龙尊属过去。 可见香盖遍满。 是佛灭后供养经时。 属于未来。 由金光明法性深广。 故得事用三世遍通。 三结遍一经。 二结示无量甚深二。 初正结示。 手擎香炉一处起烟。 十方佛刹皆有云盖。 悉放金光。 又金龙往劫发金光明愿。 信相现在感金光明相。 人王未来作金光明佛事。 若名若事。 亘三世为纵。 遍十方为横。 此等既是即理之事。 故称法性金光明理无量甚深也。 二劝审思。 理名事用重重标示。 佛意令人解金光明理事不二。 如何讲者不附经文释其题目。 顺情推喻弃亲逐疎。 故劝识者。 审今依经立名之意也。 三例同诸经二。 初例指事立名。 稻秆事者。 佛见枯株稻秆。 即说十二因缘生灭。 因名稻秆经。 象步事者。 即无所希望经。 一名象步经。 诸经所说既即指其事。 以立经名。 此经盛说金光明事。 何不即以此事立名。 却谓金是世宝体有光明。 堪喻三德。 岂非彰灼违佛旨耶。 二例以经名事。 又如诸经说稻秆等。 便即名为稻秆经事。 此经盛说金色光明。 何得不名金光明经事耶。 此乃以经名事。 意令以事名经耳。 现行即本象步经下等字误。 诸旧书本皆作事字。 方是以经名事也。 五当体释二。 初标。 言当体者。 当谓主当。 体即法性。 谓法性主体名金光明。 此对譬喻以彼显此。 则三字名从他而立。 非是法性自体之名。 今据经文见三字名。 直名法性。 即前所引佛游法性。 便即唱云是金光明。 经既不云如金光明。 验非譬喻。 大师深解经家之意。 故立三字是当体名。 又与经中诸文符契。 问今当体释亦是依经。 全同附文那分二释。 答前斥譬释但是义推无有一文。 无而强用有而不遵。 今当体释若不依文则成自斥。 故知此释非不依经。 得为两释者。 盖有兼独。 何者。 以此部中重重举名重重说事。 既附文释题。 须名事双附。 事即事用。 谓金色光明也。 名即理名。 直召法性也。 如创首标名验是召理。 此乃前释双兼名事。 虽复双兼。 而其理名未曾显说。 让今当体委陈其相。 是故两释虽通依经。 而当体释独在理名。 二释二。 初反常情立今正义二。 初叙古寄俗名真。 大师欲定经题三字是法性名。 且为常情。 执于真谛本无名字。 一切名言皆是世谛。 圣人谈真。 盖寄世名名真无名。 故引成论证真无名。 此义若成则金光明名须从譬立。 故今顺理反此常情。 二明今则真名俗二。 初对他略立。 他师本立真谛无名俗谛有名。 今特翻云。 俗本无名随真立名。 即是寄于真名名俗无名也。 问今之破立若真若俗有名无名。 为是何教二谛相耶。 答凡论二谛须辨三番。 一随情二谛。 二随智二谛。 三随情智二谛。 即情智相对合明二谛。 此之三番有总有别。 所言别者。 则于教教各明三番。 随情则凡位自论二谛。 随智则圣位自论二谛。 随情智则圣位二谛。 以随智故合为真谛。 凡位二谛。 以随情故合为俗谛。 此乃四教各论三番也。 言总论者。 以前三教及诸凡夫。 是可思议法。 故总束为随情二谛。 圆教始终是不思议法。 故总束为随智二谛。 随情二谛併名俗。 随智二谛併名真。 故名随情智二谛。 今云真谛有名者。 即是圆教始终二谛。 以不思议故但名真谛。 此之真谛具一切德。 本有一切真实名义。 故云真谛有名。 言俗谛无名者。 即前三教及诸凡夫所有二谛。 以可思议故但名为俗。 此俗虚假浅狭。 故无真实名义。 故云俗谛无名。 今之所论。 乃是圣人仰则圆教随智真名。 俯立凡夫随情俗号。 二称理委示二。 初约义委示。 若论大圣则真名俗有何时节。 今举劫初立名事显。 成劫之始尚似空劫。 故云廓然。 万物虽立皆未有名。 诸大圣人所证真法。 具足一切究竟名义。 乃应生其中俯顺凡情。 见于万物有浅近义。 乃则真法深远名义。 立于世谛浅近之名。 如世道路有少能通。 乃则如理究竟之道。 名于世间浅近之道。 如世珍宝凡情所贵。 乃则如理究竟可贵之宝。 名于凡情可重之宝。 网之与响皆悉如然。 问如灵鹫山劫劫皆有。 乃是圣人以昔名今验知万物。 皆是以昔而名于今。 今那忽云则真名俗。 答大圣常以五眼等照。 四悉被机。 若但缘过现不则真法。 则圣唯有肉天二眼无余三眼。 但用世界无于三悉。 其实不然。 不以二相见诸佛土。 鉴机即照理。 照理即鉴机。 何有一事不则真法而施为耶。 故知不妨将昔名今。 而若今若昔所有名字皆从真立。 如此方名圣人立法。 二引教诚证五。 初引华严则真立俗。 圣见出世真如理中。 本具耕田作井真实义故。 乃教众生耕世间田。 作世间井也。 二引大经真具名实。 诸佛菩萨虽则真法俯立俗号。 但顺众生浅局之情。 立名召物。 能召之名虽法真立。 而其所召无真实义。 何者。 如依真名道其实不能遍通诸法。 故云世谛有名无实。 唯有如理究竟不壅。 通达一切。 故云第一义谛有名有实。 如依真名宝无可重义。 且世七珍但于秽俗心生爱重。 若廉洁之士视如粪土。 况三乘人耶。 唯有如理诸佛尊重。 如依真名网。 岂有该罗万有之义。 唯真如理遍该生佛。 罗罩十方。 如依真名响。 岂能一时遍应众缘。 唯有如理。 无思无作。 十界机扣一时普应。 故云世谛有名无义。 第一义谛有名有义也。 三引大论随理立名。 若第一义理不具名义。 如何随之立乎名字。 则真名俗其意昭然。 四引净名事由理造。 所引经文大意明于从理造事。 而所造事有修性迷悟。 故妙乐明法性无住本立一切法。 具有四重。 谓理则性德缘了。 事则修德三因。 迷则三道流转。 悟则果中胜用。 今明圣人仰则真法俯立俗号。 盖由证悟真如之理。 理具诸法不守一性。 故则此理立世俗名。 故不可以三道流转为所立法。 正当第四果中胜用为所立法。 五举诚教劝物生信。 二用今义立当体名。 前破古立真谛无名。 显于今立真有名义。 广引经论证真有名。 此义既成。 乃知经题金光明字从当体立。 是法非喻。 故约当体释三字题。 文三。 初明经从当体立名。 题称金者。 可重为义。 彰于法性妙绝难思。 诸佛所师最尊最重。 光者照了为义。 彰于法性。 当体觉照。 偏一切处无不明了。 明者应益为义。 彰于法性。 当体即是无缘慈悲。 随对即应拔苦与乐。 当知法性金光明义义方究竟。 如来入定游历法性。 知此法性究竟可重。 究竟照了。 究竟能益。 即依三义唱三字名。 直以此名名于法性。 固非寄託世金光明以为喻也。 既知三字是法非譬。 乃是一种三法之名。 法性当体名金光明。 法性当体名法身般若解脱。 乃至法性当体名苦惑业。 既十三法皆常乐我净。 此金光明一一皆具常乐我净。 彼诸三法不纵不横。 此金光明亦不纵不横。 则与一切微妙三法无二无别。 前顺诸师。 用世金三义。 譬于法性十种三法及一切法。 今当体释。 以金光明直名法性。 则前十种及一切法。 并为金光明三种法门之眷属也。 二明人从所证立称。 经题三字。 既是法性三种法门。 故菩萨分证此三法门从法立名。 佛乃究竟此三法门。 从法立名。 以此验之。 三字之名弥彰当体。 三二问答料简人法二。 初覈人二。 初以能仁立妨。 二约通别为酬二。 初明别称允同诸佛。 释迦牟尼虽是别称。 此别具通。 岂释迦文不证三法。 从通证故允同诸佛。 从别因缘名为释迦。 二辨通名皆具三法三。 初引一文明同具金之三义。 无量菩萨唯赞释迦。 而所赞德允同诸佛。 即金色明耀是佛法体。 具金光明三种妙德。 则与诸佛无二无别。 非借世金有光明用。 比类于佛。 问前云。 法性具于可重照了应益三种义。 故名金光明。 故以此名还名法性。 此中既云金色明耀。 乃是色法。 岂是法性三种之义。 前就义辨。 今就色辨。 云何同是三种法门。 答前之三义皆绝思议名第一义。 今文赞色不纵不横名微妙色。 此色此义相去几何。 真善名色与第一义空。 辞异体同。 楞严经云。 性火真空。 性空真火。 起信论云。 智性即色性。 色性即智性。 又复应知。 今赞色身金色明耀。 是解脱德。 解脱必具法身般若。 须了二德不离色身。 即色非色非色非非色。 金色微妙。 即非色非非色名中道色。 法身也。 耀是非色般若也。 明是应色解脱也。 不得此意。 宁于色身。 赞三法体允同诸佛耶。 二引二文明同证性之三法。 释迦牟尼允同诸佛。 则一切三法无不同等。 且举当经及华严经二处三法。 示其同相。 此二三若同则一切不异。 体即法身同也。 意既是智智能合体。 即应身同也。 事谓事用。 即化身同也。 共一法身。 复言一身者。 牒上法身与智俱一也。 十力四无所畏。 及六通三达。 一切法门体通三德。 若从所证即法身德。 若从能证即般若德。 若用化物即解脱德。 今文既以一身一智示于二德。 故力无畏的在化用。 须属解脱。 此二三法对金光明者。 乍似以法而对于喻。 其实不然。 以前引教定此三字是法非譬。 故今以其三身三德。 类金光明三种法门。 彰于诸佛皆同证得。 恐谓是譬。 故文结示非假世金寄况佛法。 三引文定此经题非从譬立。 言妙宝者。 名金为宝。 皆以可重为义。 并是当体得名。 此法性宝具足光明。 即是照了应益之义。 非借世宝为譬喻也。 ◎二研法二。 初设执譬问。 以附文释及当体释。 并据经说。 双附理名及事用故。 得名附文。 独附理名乃称当体。 是故二释皆依经文。 故今设问。 旧但从譬。 何得矫异而依于文。 矫强也。 亦诈也。 谓强依经文诈显异义。 二约双存答二。 初答双存。 今释经题存于二意。 一顺佛语。 故依文释。 二对古师。 故作譬释。 言对古者。 因见三师不善用譬。 所譬不周乖违法性。 故作譬释。 具显法性深广之义。 而对形之。 如此用譬虽无经据。 存之有益。 是故二途不偏废一。 汝专执譬则弃亲逐疎。 我今双存则亲疎俱得。 二被二根。 即释伏疑。 恐人疑云依文二释既甚亲切。 何须复存譬喻一释。 故以被根利钝为答。 存譬释者。 为钝根人。 以根钝故不能直解。 金光明字是法性名。 欲被此根。 乃以三字为世间金有光明用。 三不相离。 比拟一切圆融三法也。 若依文二释。 为利根人。 以根利故。 能解性具一切名义。 知其能譬世金光明本无名义。 圣则真法而作其名。 故云。 利人即法作譬。 尚知即法作譬。 岂须以譬拟法。 故引当经二文为证。 住法性故即金光明而得见佛。 故知法性与金光明释迦牟尼。 名异体同。 见则俱见。 此证利人解于三字是法性名也。 然经所被非纯利根。 故空品云。 为钝根故起大悲心。 佛说兹典。 既被二根。 故通经者释三字题。 亦须两说。 赴其利钝。 复贬从譬如守株指。 褒依文者悬解兔月不守株指。 二观行释。 此文及前一番问答。 并后重明帝王之义。 在昔清敏二师云。 得旧本无此等文。 乃谓后人添製耳。 今原略本。 直是往人不能深解境观之说。 故辄除削。 以今验昔昧者可知。 复恐大师频讲此经。 其观行门有时不说。 帝王之义进不亦然。 故前文云。 或说不说俱亦无妨。 记录随时或圆或缺。 致有一处存乎略文。 以其观道对境用心。 意趣难见。 与夫教义或少不同。 浅识之流既闇广文。 忽偶略本便生封滞。 形于章句废此观心。 予于早岁出释难扶宗记。 救兹正义。 彼徒抗论因数穷边。 于是妄破之义皆为荡尽。 近有孤山圆师。 既审所承能破义堕。 经十余载别搆四意重斥斯文。 一谓词鄙。 二谓义疎。 三谓理乖。 四谓事误。 今虑后学遭其眩乱。 故不获已引而释之。 彼破词鄙曰。 吾观其词也。 繁而寡要质而少文。 苟留心翰墨者读之。 则知其言非向者之言。 知其笔非向者之笔。 则真伪可辨矣。 岂待潜心佛学能断其是非乎释曰。 词之巧拙将何准凭。 情若谓非。 妍亦成丑。 良由昧此观心深义。 翻将无碍之辩。 以为轻鄙之谈。 又复此文委明观行。 曲示心要。 故其词尚实不尚华也。 况诸部中文质相间其例甚多。 不欲援据。 苟执片言而害正义。 斯盖攻于细务而不明于大用也。 若义疎等三。 既其各有所破之处。 待至其处一一对论。 文为二。 初标。 对前教义即当解行两门意也。 前约譬显十种三法。 附文双附理事二文。 当体独彰理性之号。 虽皆深广微妙圆融。 然是约教谈于佛法。 生人信解。 故大师云。 今时行人既无智眼。 当以信解分别同异。 如前生起十种三法。 而有两番。 前番约教后番约观。 约教则为显三德。 次第生起九种教法终至三道。 约观则始翻三道。 次第生于九种观法。 终会三德。 故解释十法及料简十法既为生解。 并顺约教生起之次。 金论观法为成行故。 所明十法乃顺约观生起之次。 故知前位后番生起。 意在今之十法成观。 又今观解十种三法。 不独成行兼资深解。 何者。 以就观门研心具法。 故使十法圆融之义。 转更分明。 是知大师为成智眼。 故立观释。 是故标云观心释名也。 又复应知前当体释。 定金光明三字之名非譬是法。 今附十种三法之观。 皆研法性金光明也。 是故十处皆标三字并非譬喻得此意已寻兹文者。 方可略见观心旨趣。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三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四宋四明沙门知礼述次释中三。 初设二问答示观心所以二。 初明解须行成故于心作观二。 初问起者。 前已广约譬喻附文当体。 释金光明。 足显法性深广圆融。 今何更立观心释耶。 二释出二。 初正释。 此一段文须得心佛高下之意。 方免疑情。 妙玄云。 佛法太高。 众生法太广。 初心为难。 心佛及众生。 是三无差别。 观心则易。 今从上来至不能开发自身宝藏。 是论佛法太高也。 从今欲下明观心则易也。 上来等者。 即前譬等释金光明。 一一无非竪彻三位遍该诸法。 说众生皆如菩提涅槃本性具足。 此显法性无量甚深。 而但是佛所游之法。 佛是圣人金光明是圣宝。 尚过菩萨所行清净。 岂是凡夫己之智分。 若但言议上之名句。 不能观察己之心性。 则于圣人圣宝。 有何益乎。 故引二喻。 斥其多闻无观智者。 鹦鹉学语者。 曲礼云。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 猩猩能言不离禽兽。 人而无礼不亦禽兽之心乎。 今但借喻有闻无观。 徒学圣言不离凡夫之心耳。 客作数钱者。 华严云。 譬如贫穷人。 日夜数他宝。 自无半钱分。 多闻亦如是。 今欲等者。 摄前佛法入心成观。 心是心性若阴若业若烦恼等。 即凡夫心地。 既三障当体是金光明。 故云珍宝。 此乃立心为显理境也。 欲令行者即闻而修。 开发自己金光明宝。 免同学语数钱之类也。 二引证。 初引净名。 诸佛解脱者。 三解脱也。 与十种三法不多不少。 此是佛法。 若缘佛修。 则增念虑理难可显。 故佛示要门令诸众生观己心行即空假中。 则三解脱当处发现。 此乃心佛无差观心则易也。 又引释论。 彼论九十三云。 有慧无多闻。 亦不知实相。 譬如大闇中。 有目无所见。 多闻无智慧。 亦不见实相。 譬如大明中。 有灯而无照。 无闻无智慧。 譬如人身牛。 故大论云。 如安息国边地生人。 虽生中国不可教化。 根不具支不完不识义理。 着邪见等。 皆名人身牛也。 有闻有智慧。 是所说应受。 如人有目日光照。 见种种色。 今亦如是。 若闻上来种种释金光明。 不观己心者。 即多闻无慧句也。 若但观心不闻圆融说者。 即有慧无闻句也。 能摄上来无量甚深十种三法。 观于心性显金光明者。 即有闻有慧句也。 有三观目圆教日照。 则见三谛种种之色。 二明心为行要故。 观必研心二。 初约简数观王问。 若约三科论去就者。 则弃界入但观五阴。 复于五阴简四观识。 大师谭观常论简境。 去丈就尺去尺就寸。 义既可知。 故今但约观心为问。 既云观心五阴除色四皆属心。 何故弃三而独观识。 然设此问令知观境唯在识阴也。 孤山四意中第二义疎破此文云。 今家约行附法託事三种观中。 唯约行观简示阴境。 其余二种全不观阴。 但託事摄法明理观耳。 今附法观。 秖合直摄三法以归三谛。 而发弃三观一之问者。 盖不知三种观心规矩。 验是后人擅加也。 释曰。 义例立附法观云。 摄诸法相入一念心。 以为圆观。 且一念心岂非阴耶。 既观于阴简有何过。 法华文句託灵鹫山观于五阴。 记云。 诸余观境不出五阴。 今此山等约阴便。 故以诸文中直云境智。 又云。 亦应于此明方便正修简境及心。 既诸观境不出五阴。 乃知託事及附法观。 无不观阴也。 直云境智者。 即诸文云。 观于一念即空假中。 一念是阴境三观是智也。 又令明于方便正修简境及心。 须弃思议取不思议方名简心。 不于三科而论去取。 安名简境。 又王城观云。 应如止观十乘十境下去皆尔。 记主意令讲此观时。 人欲修者。 须叙私记。 简阴境文。 及十乘等而委示之。 令山城观行法备足。 非废託事便自讲说止观全部。 他之致意直欲如斯。 既云下去皆尔。 信诸託事及附法观。 皆须简阴及示十乘也。 彼文不简尚令简之。 今有简文那成非义。 据此弃三观一之问。 云义疎者。 义实不疎。 盖汝解疎耳。 又若直摄三法以归三谛。 不许简阴便是观心。 则成偏观清净真如。 何反宗之甚耶。 是知彼人都昧一家三种观法。 如释观经十六观云。 是一心三观的非义例三种观摄。 且义例云。 夫三观者。 义唯三种。 岂应妙观更有异涂。 况诸文观心。 皆一家枢要。 傥解之错谬。 徒成斐然。 既失其本余皆枝词矣。 彼又于金[镙-纟+廾]记中云。 若取止观来消事法观文。 乃以止观随机面授。 深违大师遗嘱也。 嘱云。 止观不须传授私记时为人说。 辅行释云。 嘱意正言随机面授意多不周。 非后代所堪。 彼人曲解辅行之文。 成于己见也。 且辅行释面授等意者。 斯盖随逐大师修心之者。 或观道不进或内外障起。 有所谘问。 师乃随机面授口诀。 一时取益意多不周。 若后代人心病既异。 故非所堪。 盖不须用面授止观而授后人。 非谓不得。 叙十卷中十境十乘消事法观。 以兹境观载于私记。 若其叙者。 正以私记时为人说。 雅合大师临终遗嘱。 若全不许叙止观。 荆溪何故于山城观。 令辨方便正修简境及心十境十乘耶。 叙此令修山城观不。 又若谓此是开其解心。 非谓令其修习者。 何故妙玄明观心文中。 令即闻即修耶。 释签云。 随闻一句摄事成理。 不待观境方名修观。 何公背吾祖之教乎。 故知今辨弃三观一。 正符荆溪于山城观中指授意也。 二约心净法融答二。 初约离性先观内心。 上定三字非譬是法。 法性可贵名之为金。 法性能照名之为光。 法性能益名之为明。 今用此义观于识心。 若心不具金光明义。 那可于心观于法性。 此文为三。 初约贵论金。 欲显心贵。 先于万物推人为贵。 从劣至胜。 见心不昧名为灵智。 灵智虽贵而通四阴分于王数。 问已弃三数。 今独推王而为最贵。 识心既贵。 故观心王即法性金。 二约照论光。 光有胜劣。 故先就劣比至心识。 最得名光。 是故观心即法性光。 三约益论明。 即能充益色等四阴。 益色阴者。 良以色心性不二故。 色随心转。 大品佛现色像无边。 皆由般若性周遍故。 色净亦然。 亦能等者。 心王若正心数亦正。 化转尘劳心数众生。 故心能益。 是以观心即法性明。 此约心有贵等三义。 故观于心。 显金光明法性三法。 此文即是离性为三也。 所观之性既离为三。 能照之智任运成三。 所起之用亦合有三。 文虽不言二修各三。 以性显之其义合尔。 二约合修自融诸法。 上示心境即金光明。 义当修性三各具三。 今明遍融但指光明。 至后结文具言三字。 验知此是修二性一。 文有离合乍览难知。 此自分二。 初遍融诸法迭显光明。 此文豫示观成理显遍融诸法。 以释伏疑。 疑云。 若唯观识阴显金光明。 于一切法何能融净。 是故释云。 若知心无心为光知想。 行无想行为明等。 意云。 识阴金光明显。 则一切法皆金光明。 故以王数心色实假正依及一切法。 从狭至广。 迭显光明二修之德。 对于一性以成三法。 知心无心为光者。 即以三智观于识心。 见金光明法性之体。 则识心相寂故云知心无心。 其能知者实是三智。 今但合为一观照智。 故唯名光。 知想行无想行为明者。 既以合一观照之智。 知此心王即实相。 故无心王相为光。 则任运有合一方便智。 知心数实相无心数相为明。 此以知王知数而为光明也。 复以观照之智知四阴心即实相。 故无四阴相为光。 则任运有方便之智。 知色阴实相无色阴相为明。 此以知心知色而为光明。 又五阴实法对于假人。 论于观照方便二智。 而为光明。 又以正报对于依报。 论于光明。 又约依正对一切法。 论于光明。 义悉如是。 言一切法者。 即假人实法及以依报。 各有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等法也。 此由观识金光明显。 故于诸法任运观成。 欲彰诸法一一是金。 一一是光。 一一是明。 故历诸法迭论二智。 故义例云。 修观次第必先内心。 内心若净。 以此净心遍历诸法任运泯合。 既云任运知不加功。 二约显一性结成三法。 上于诸法从狭至广。 约于二智迭示光明。 而二智所显无非一性。 即当于金。 是故结云金光明也。 而云观心者从本言之。 二正附十法明观心成行二。 初举上教义为所附之法。 上约十种三法论金光明。 有其二意。 初则同他譬释。 以金光明喻十种三法。 次则附文及以当体。 释金光明非譬是法。 故十种三法当体名为金光明也。 今之观释顺上次意。 故云。 上约上种三法论金光明。 故以十种金光明义。 为所附法。 即摄此法入心成观耳。 二明今观门为能显之行。 十初三道二。 初示观二。 初释二。 初通约三道明圆正观二。 初兼通数祇于报障义立三道之境。 言通数者。 谓想欲触慧念思脱忆定受。 此十随王能作一切善恶之事。 故得名为通大地数。 问前简观境弃三观一。 今那却取慧及诸数为烦恼业耶。 答今论观法具有十种。 后九皆从所显之德。 其体本融。 可约一念识心为境而修三观。 显其三法。 唯此三道从所破障。 立于观境。 是迷惑事体本不融。 若于一识示其三境。 境既叵分观难成就。 故特兼通数为三道境也。 问若欲分明示三道境。 何不遍取五阴为苦。 三毒为烦恼。 七支为业。 何但王数对三道耶。 答今秖于阴境示三道相。 识亲别苦报之总主。 是故心王的属苦道。 慧分违顺故起贪瞋。 乃以慧数对烦恼道。 诸数随慧能造善恶。 故以诸数对于业道。 虽非业惑当体而是业惑亲依。 常与王俱。 有三道义。 可以正观显金光明。 若现起烦恼动作之业。 为下助道观之所观也。 二约圆乘即障显德。 以明妙观之功。 此文虽略观法可明。 先须了知金等三字是法非譬。 即于王数三道之境。 体金光明三种法门。 即体心王可尊可重。 是法性金。 体于慧数即寂而照。 是法性光冥理智也。 体于诸数能多利益。 是法性明即体之用也。 斯是光明二修。 对金一性为三法也。 圆论三法必非孤立。 金无光明非圆正因。 光无金明非圆了困。 明无金光非圆缘因。 但为前文数曾显示。 故此三道略对三字。 是合三相也。 应须了知。 以离为合合体常离。 言三不少言九不多。 问此三道观何故不用空假中耶。 答心王是金三谛一境也。 慧数为光三智一心也。 余数是明则有二意。 在果则三脱应机。 在因则三行资智也。 此正观文极简略者。 以此文中有助道观。 别于身等麁显三道明观广故。 故今正观未暇备陈。 从三识去。 一一明于一心三观。 故今三道略对金等三法门耳。 二别约三道以空助道。 今于三法立观释者。 意在行人即闻而修。 然其初学见爱弥隆。 于身于心起重惑业。 若但令观三障即德不破不显。 必生见慢更增生死。 是故大师于三道境。 略谭正观广说助道。 就假实境委示二空。 于惑业中广推四性。 令见思调伏业累不生。 方于九科示妙三观。 麁心既息妙观可修。 製立有由不可云谬。 此于三道各论空观。 分三。 初约假实观苦道二。 初约六分观假人三。 初举经文总标观法。 彼为观佛先推己身。 以己实相与佛无二。 故云亦然。 今文且取观身之言。 修于空观。 见思若息三法现前。 则身与佛皆金光明。 有何差别。 二于现境穷逐假人。 六分者。 身首为二及四支为六。 此六合处执成身见也。 如是横竪者。 六分为横三世名竪。 观智推求毕竟叵得。 执有虽息传入无中及双亦双非。 此之三句皆依身起。 悉是身见。 推令无理故皆叵得。 所召之身执虽似泯。 而犹复存能召名字。 若不推穷还生见惑。 故以心色内外中间及常自有。 以为四句。 推能召名皆不可得。 故引肇师名物俱空。 证今所推身及名字。 本来空寂。 言假实既空者。 非指假人及五阴实法也。 秖指所召之身为实。 能召之名为假。 故下句云。 名物安在。 三明治道助开圆理。 观身是实相是金等者。 盖此行者闻前教义。 明三识三道三一圆融。 与三德等无二无别。 乃能信解分段之身。 及见思惑当体全是性恶法门。 但为执情故成重障。 实类盲者身居宝藏为宝所伤。 今修空观助道功成。 见执既虚。 即于境观皆见实相。 身之实相是金法门。 即此实相体能观照。 是光法门。 缘身心数本亦实相。 今不随情名寂不行。 皆悉转为实相之行。 是明法门。 二就五阴观实法二。 初结上人空。 上之观法虽言六分及以五阴。 但推身见意显生空。 故空品云。 是身虚伪。 大师指此为生空境。 故文句云。 揽阴成身计有我人众生寿命。 故约身假为生空境。 故今结前观身观法是观假名。 若今诸部衍门空观。 人法双观。 以色性如我性我性如色性故。 唯此经空品明于圆空。 即先观生空次观法空。 此文顺经先生次法。 盖由初心人执障道。 故今对治先广推检。 至观实法例之而已。 二例观实法。 例上人空名物叵得。 此中亦合以所空阴为金。 能空观为光。 缘法心数为明。 悉应例上也。 二约爱见观烦恼道二。 初简示身因之境。 上之假实是身果也。 今推身因因有惑业。 业属业道。 次文明观。 今观身因且在烦恼。 二正明体法之观三。 初举经文约句简判二。 初直举经文。 简于析观故云不坏。 体观通中名随一相。 二简非经意二。 初明虽有四句四。 初标列句法。 所言谁者。 检人之语。 推四种人当于四句。 二指示因果。 三去取业惑。 因虽兼业。 今正论惑。 业在后观。 故云且置。 四约人对句。 即前谁字所检人也。 四果者。 第四果也。 有余解脱能坏身因。 无余解脱能坏身果俱坏句也。 凡俗之流俱不坏句也。 王宪害者。 怨对害者。 自害体者。 此之三人名坏身果。 弥增烦恼名不坏身因。 第三句也。 余三果人断五下分者。 初果断三分。 谓身见戒取及疑也。 二果三果能断二分。 欲界贪瞋也。 名坏身因。 而此五分所感果身。 犹存欲界名不坏身果。 此以未坏且名不坏。 坏在不久名第四句。 二明不随一相。 前所名坏皆是析观。 其不坏句自指凡恶。 是故四句俱非体法。 本不生灭故皆不随一实相也。 二于惑境顺经修观二。 初推本不生。 此是大乘体法巧度。 亦论横竪。 横破因成竪破相续。 破因成中非自等者。 龙树云。 法不自生待缘故。 法不他生因本具故法不共生无二分故。 法非无因生。 有因缘生尚不可得。 况无因耶。 次破相续具足应云非前念灭故起。 非前念不灭故起。 非前念亦灭亦不灭故起。 非前念非灭非不灭故起。 今云非生等者。 生即不灭而但非于双非双。 亦唯阙第二句。 如是横竪等者。 结示因成相续求心不得生相。 既本不生今亦无灭。 故名不坏也。 二结随一相。 圆解之人修空助道。 既了身因不生不灭。 即能随顺中道实相。 三明治道助开圆理二。 初正明体法功成。 本以圆心修空破障。 正助合运即于烦恼随一实相。 所随是金。 能随是光。 诸数是明。 三不纵横名开圆理。 二更明余观助道。 坏身因者。 析观断集也。 坏身果者。 前第一句也。 不坏身果者。 前第四句也。 体法空观既堪助圆。 析法空观亦能治惑。 若以圆解合而修之。 坏与不坏皆随一相。 三约动作观业道三。 初举经文总标观法。 今就六作观业道者。 盖一切善恶由兹辨故。 举足下足六中属行。 净名指此而为道场。 通于六即。 今是观行佛成道处。 不观举足即空假中。 安令此处是寂灭场。 安能具足一切佛法。 如此观业见业本际。 方称经文道场之说。 但为初学虽有兹解尚于六缘。 计我我所。 若唯正观反增执情。 故立助道。 且令观空对治此惑也。 二于六作体本无为二。 初约行缘明观。 业是身业。 业者是心。 以心为因。 以身为缘。 单因单缘或共或离。 推于举足不得举相。 下足亦然。 如是观时。 我我所相寂然不起。 一切业累自兹清净。 初心行者得无介意乎。 二例余作亦尔。 以住坐卧足于行缘。 即是四仪。 复加言语及以执作。 乃成六作。 止观称为语默作作。 今云言语就显示相其实默然亦能成业。 文虽阙示义合俱观。 三明治道助开圆理。 以解圆心推业四性。 四性空处正观现前。 境观诸数成金光明三法门矣。 二结此乃总结前文正观及以助道。 皆显法性金光明竟。 二结位。 若约教释明六即者。 多为显于法性高深。 若今明六即。 正辨行人全性起修。 观之成不。 入位浅深。 仍示因果。 皆金光明。 故六皆名即。 观亲疎故即须论六。 就即论六免生上慢。 就六论即免生退屈。 不慢不退妙位可阶。 初理即位言有心者。 大经云。 凡有心者悉当作佛。 若其不具金光明性。 佛何由作。 言法界法性者。 不异而异。 法界横论法性竪说。 意云。 理具横周竪。 亘金光明也。 既其未有信解等事。 但有理性金光明德。 故名理即。 名字位闻金等名解了本具。 观行位修成圆观尘缘不间。 故得相续。 相似位闭目则见开眼则失者。 此位未入无功用道。 三不退中念犹退故。 故以开闭彰其得失。 问观行尚得念念不休心心相续。 似位治生不违实相。 那于金光开眼则失。 答观行相似虽俱圆观。 亲疎不类得失悬殊。 其观行位三惑全在。 于彼疎观能安忍者则论相续。 于无术者则有退失。 若相似位见思已去。 于亲观中而论得失。 若能防护则速发真。 名闭目则见。 若起法爱则有顶堕。 名开眼则失。 不进为失非退失也。 大判意根似解已立。 故云治生不违实相。 细检此位未破无明。 若无住风息名开眼则失。 分真位善入出住楞严三昧。 故开闭皆见。 究竟可知。 孤山第三理乖有三。 初破此也。 彼云。 且金光明本喻三德。 前文尚作当体释之。 而相似之文翻作眼见金像释之。 吾知其往者。 窃取观经六即。 于兹谬说。 彼明观佛色身仍在观行之位。 故云开目闭目周眸遍览无非佛界。 吁可怪也。 任作金像用义。 且彼疏文是大师亲说。 观行位者闭目开目境界常现。 何以今于相似证位。 而云开目则失。 颠乱之说徒惑后学。 释曰。 若其窃取观经疏者。 必不文相顿尔乖违。 予今详之。 文违理顺闇者罔知。 何则今于三道直观理性金光明也。 若观经疏託彼佛身显三谛理。 虽俱圆观託境不同。 彼想色身以为事境。 即于此境修空假中。 以为理观。 境观虽于一念同修。 而其事境是应物相。 观中先发。 故观行位闭目开目常得见佛。 此显三道金光明理登住方发。 故相似位闭见开失。 盖以开闭用显此位是似非真。 良以此位尚须作意。 登住方入无功用道。 彼疏似位于妙三谛。 岂不然乎。 又复似位论开闭者。 盖约五眼非独肉眼。 既体上二惑任运先除。 必二谛四眼此位先发。 若策四即佛则稍同真见。 亦速入真。 名闭眼则见。 若任四眼则起法爱。 呼为顶堕。 故云开眼则失。 若不然者。 离爱一法为被谁耶。 故辅行云。 三谛之乳真善妙色。 五眼洞开方见谛境。 是则相似犹属于盲。 障中无明未破故也。 彼人全迷般舟观法。 佛身为境空等为观。 一念之内难易浅深。 而却妄斥此作眼见金像释之。 相似开失观行俱见。 谓之颠乱。 若论不解事理浅深。 则颠乱之责须归己也。 又见与不见妙旨难知。 如法华四信弟子闻经信解。 即能见佛常在灵山。 文殊等觉不修三昧。 不见妙音。 此经树神覩佛礼塔。 为众询疑。 及至赞佛哀泣雨泪请佛现身。 此之经义忽有一本无如是文。 他必谓之后人擅加耳。 二观三释三。 初标观显理。 十种三法皆可当体名金光明。 以十种三法无不具于贵等义故。 是故今云。 观心三识论金光明。 二附法作观三。 初略示境观。 一念心境也。 即空假中观也。 即是观心识于三识者。 三识本来是妙三观。 九界忘本。 识随妄转不识本性。 今顺性修观。 观无别体。 即以本识识本识也。 二广陈观相二。 初明一心三观三。 初空。 三识沉隐其相难知。 而不暂离第六意识。 此识缘外。 故以意根对尘为缘。 推于四性不在一处。 即以四性而为众缘。 从此缘生生即无生。 故云我说即是空也。 空无分别即阿梨耶识。 二假。 众缘生故空无性相。 众缘生故善恶炽然。 恶即四趣。 善即人天。 非善恶识通于四圣。 此四俱非有漏善恶。 于彼空中顺缘起性种种观察。 言是非者。 即药病也。 于空假立故谓之强。 此观立法即阿陀那识。 此识名意。 以其第六是意之识。 名为意根。 是故根立识亦立也。 三中。 心性不动本来中实。 不可思议。 而体具足空与不空二种功德。 故体及德成圆三识。 故虽观空而不定空。 虽观于假而不定假。 即现前识绝二边相。 能所叵得。 此观即是菴摩罗识。 二明双亡双照二。 初明即照而亡二初约义立。 识于三识照三识也。 亦不得三识观忘三识也。 二引经证。 观色等五即是观俗。 观五皆如即是观空观五即性。 是观中也。 今皆云不观者。 即于此三无观无得。 名约三观即照而亡。 经明五阴。 今但于识忘三观也。 二明即亡而照。 虽于识心忘于能所。 而三境观了了分明。 故云不滥。 而言双照者。 以识识如乃是二边。 识性是中。 今顿观三谛即中边双照。 验不得三是双亡也。 三结成附法。 观于意识即如即性。 乃识三识。 言亦照亦灭为阿陀那者。 净名经文。 既以观识而为假观。 是故今文顺此识义。 以结附法。 何者。 盖第七识能生第六。 故名亦照。 常缘第八故名亦灭。 故用双亦而结此观三结法判位。 例上三道可以意知。 然道识二三位虽在理闻名作观成修中五。 而此五位皆即性三。 是故须约六即判位。 三观三佛性二。 初标观显理。 例三识观义可知也。 二附法作观二。 初约三观所显明佛性三。 初直约义立。 于一念心明妙三观。 例前三识其相已明。 故不委示。 二引经证成三。 初引净名病本明心即三谛。 居士权病以示众生三障实病。 实病之本不出通别二种见思。 此二见思皆缘三界。 即分段变易二病之本。 病必须药相兼而示。 即假观也。 空中可知。 二引华严无差明心即佛性。 初立三观观一念心显三佛性。 三观即心其义虽立。 如何于心明三佛性。 故引此文三无差别。 以验我心即是佛性。 他生他佛尚与心同。 岂己佛性心不是耶。 此证观心显三佛性。 其义明矣。 三引般舟念佛明佛即三谛二。 初引法喻二文。 如文。 二释皆成三谛四。 初释法文。 作两番销文以显空假。 初于一文而示二观。 以诸句中如字为空。 即以诸句我佛心异。 便名为假。 次以二文而示二观。 诸句之中虽有如字。 以我佛如异故。 当假观。 乃以不见我佛如异。 方名空观。 两番见佛皆是中观。 故知彼佛是我觉体。 以具空假二种德故。 故用二观观于二德。 助发中观佛即现前。 问觉体是心。 今见色相岂不相违。 答须知。 本觉具一切法离分齐相。 色性即智智性即色。 唯心唯色方曰见中。 故见弥陀以为中观。 二释喻文。 于诸喻中但释梦食。 余皆倣此。 然不出法性似法非喻。 斯盖作梦及以成观。 皆法性力。 今以作梦法性。 而喻成观法性。 如释签云。 梦事宛然即假。 求梦叵得即空。 梦之心性即中。 此之三法不前后不合散。 故知今家如此释喻。 最能况显一心三观。 三明亡照。 初我心下立假也。 次我心如下立空也。 空假既立若不忘之。 中观不显。 故先以二不得句忘于假观。 次以二不得句忘于空观。 二观既寂心绝所缘。 即见弥陀中道之佛。 任运双照妙假妙空。 四显一心。 经文既云常得见佛。 佛即中道大觉之体。 岂有见体而不见用。 用即空假。 即见佛句仍是三观一心之文。 三结法判位。 性德三因而为三谛。 全性起修即以三因而为三观。 谛观名别体不殊。 是故三观即三佛性。 三性当体名金光明。 六位皆即。 二约六法境智明佛性二。 初正释二。 初约境智明佛性。 附法作观非局一途。 前明三观观一念心。 显乎佛性。 则佛性二字俱是所显。 今明佛字既翻为觉。 即能显之智。 性字既以不变为义。 即所显之理。 此乃即就佛性二字。 论于观境。 行者应知。 此之一释能显前义。 何者。 前文虽立能观三观。 实非别修体是觉智。 今之佛字为能观者。 示前三观元从性起。 此觉之性即为所观。 能令修性其义一合。 故后结云。 得此大好。 性云理极者。 果佛之性为妙境故。 此理至极。 如以性德名无上也。 二约六法明三因二。 初对显三因。 今以佛字为能觉智。 即以性字为所觉理。 为觉何法而为理性。 即指六法故也。 即于此法觉智研之。 今理性显。 六法者。 所谓五阴及假人也。 以此六法而为三境。 问五阴中三即是心数。 今那阴外别指诸数。 答心王心数通于三性。 下以无记王数及色为正因境。 以假名人为了因境。 以善恶数为缘因境。 如託王舍立境观义。 以五阴为舍心王居之。 荆溪云。 以善恶王居无记舍。 今无记阴外。 指善恶数于义何失。 盖由前释境唯一心。 而就能观立空假中故得所显具三佛性。 今于实法立记无记。 并其假人乃成三境。 各显实相即三佛性。 以所显能令一觉智成于三观。 境观互映一三无碍。 立义之巧无以加焉。 问于无记阴显乎实相。 复名正因。 其义可尔。 假名诸数那名实相。 于二实相那名缘了。 答佛智究尽诸法实相。 故假实国土诸法皆实。 今修佛智岂观此二不称实相。 假名实相对了因者。 大论云。 众生无上者佛是。 佛翻为觉。 岂非即达鄙俗假名而为无上。 佛之假名。 佛既是觉。 今对了因有何乖舛。 论又云。 法无上者涅槃是。 涅槃断德正属缘因。 数是阴法。 若不体达善恶数法。 宁显缘因。 大乘因果皆是实相。 岂独正因性为因果耶。 二引证六法。 虽善恶数别对缘因。 而体不出五阴实法。 五及假名而为六法。 以此六法对三佛性不即不离。 以不离故六法全是三种佛性。 以不即故须观六法破二种执。 以不离故破无所破。 以不即故无破而破。 以不离故显无所显。 以不即故无显而显。 又不离故六不可遣。 以不即故六不可立。 不遣不立妙性存焉。 二示意。 文中先且结名辨位。 从思得下方正示意。 秖以二字示妙观境。 用此境观体于六法。 一一称实见于三性。 故云大好。 孤山第三意有三。 二破此文也。 乃云。 又解佛性云。 佛者觉智。 性者理极。 能以觉智照其理极。 境智相称合而言之。 名为佛性。 且佛性名出乎涅槃。 能仁谈之。 章安疏之。 荆溪论之。 皆言因人有果人之性。 故名佛性。 傥大师于此反经别立。 章安荆溪亦合指之以申其说。 既其不尔。 则后人谬立又何疑哉。 释曰。 前譬释中三佛性义。 岂非因人具果人性。 而不妨作性一修二相契释之。 又若执云。 但性中三是果人性者。 便成缘了自外别修。 安得名为全修在性全性起修。 况复大师不云因人具果人性。 唯言佛名为觉性名不改。 不改是正觉智是了。 与今分对境智之释。 无少相违。 那独谓今反经别立。 又金錍云。 因不名佛果不名性。 彼以二字分对因果。 盖示因果二而不二。 今以二字分对境智。 欲彰境智二而不二。 夫论观法若其不用果觉为观。 则非圆行。 若其不以即觉之性。 为所照境则非妙境。 非极理也。 当知今立境智不二名为佛性。 正与金錍因果不二佛性义同。 其义既同。 安得名为反经别立耶。 既非引立何须指说耶。 普门玄说性具三观。 既用此观照性为境。 今性具果觉岂得不用照性为境也。 今附法观秖附佛性二字之法。 立观立境。 是故能所二即非二。 不知此妙斥为谬谭。 悲哉悲哉。 彼人虽引因有果性。 而不能信果觉为观。 观于六法显觉之性。 徒闻因人有果人性。 全不能用有何益耶。 妙乐云。 果理在行方名等赐。 又此观意全同普门玄义所说。 彼云观人空是了因种者。 释论云。 众生无上者佛是。 佛者觉也。 始觉人空终觉法空。 彼指果觉为了因不。 即以果觉为观智不。 所觉人法是六法不。 二空所显是觉之性不。 彼文亦是后人添耶。 应知二字分对境智为妙无尽。 何者。 即以果佛为初心观智。 是如来行也。 用即性之觉非别修缘了也。 照即觉之性非心外境也。 如此方名附佛性法修圆观也。 然兹妙趣彼寻名者。 争不怪之。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四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五宋四明沙门知礼述四观三般若三。 初标。 二释三。 初约圆总举。 总举一心空假中三。 是三般若。 何者下略示三相。 以即一而多示假相。 即多而一示空相。 非一非多示中相。 于一念心而论三相。 不前不后亦不一时。 二寄次别释三。 初假次空后中。 初一心一切心别示假也。 假在初者。 假有二种。 若在空后即建立假。 若在空前即生死假。 欲明凡夫从心生过。 警于初学。 有漏之心念念常造六道三障。 令知其过动习空中。 以求出离。 故于三观示假在前。 日夜常生无量众生者。 谓一业成百千万生受报不尽。 一一果报皆有假名。 如诸经律所明来报。 那不自省辄谓无生。 十二因缘喻如钩锁相续无际。 故云。 一心一切心。 此生死假即建立中所治之病。 举病显药假观立也。 二一切心一心别示空也。 既知心有则生诸心。 欲寂诸心当观心空。 须约四性检一念心生灭叵得。 一心既空一切安有。 故举小火小珠。 喻一心空。 烧薪澄海喻一切空。 故云。 能观心空。 从心所生一切诸心无不即空。 欲明空观其相显故。 故寄二乘分齐而说。 三双亡二边故。 烦恼非一非一切。 别示中也。 现前一念若定空者。 下能舒出一切有心。 若定有者。 何能卷归一空心耶。 不空不有无状无名。 强称中道。 复以识智示其边中。 经云。 不依识者非真实识。 是虚妄识。 凡小依之着有沉空二种之乐也。 经云。 依智者非二乘一切智。 及菩萨道种智。 是一切种智也。 故属圆教。 佛及菩萨达二边中。 故名求理。 欲示中道观相明故。 故斥二观。 其实三谛一心圆照。 三依圆对智二。 初对智。 言如是观者即一心三观者。 示三观相须寄次第。 为明对破三种惑故。 显三谛故。 若能一心修此三者。 自成圆观。 何则顿破三惑则一空一切空也。 顿显三谛则一假一切假也。 三皆妙故则一中一切中也。 此三方是圆三般若。 二明圆。 据大论文。 三种观智实在一念。 体是秘藏故。 离前后及并别等。 大经依智智体如是。 初心依止即名佛行。 三结。 例如前说。 五观三菩提三。 初标。 二释三。 初约圆总举。 如三般若。 二寄次别释。 以次第三显圆顿意。 亦同前三般若说。 但今假观列于空后。 复明药病是建立假。 又前般若体是三智。 但于一念略明修相。 不须借义示于观法。 今菩提翻道是能通义。 又菩提心体是四弘。 大集经云。 未度者令度。 未解者令解。 未安者令安。 未灭者令灭。 四皆度生。 令三观中皆云度心数之众生。 乃是借彼度他生义。 成今三观度已众生。 故知附法含託事义。 文自为三。 初破假入空。 先举生死为所破假。 即一切心也。 起非次第故交横缭乱。 乃举四物喻缭乱相。 如丝之乱如沙之多。 如蚕自缚如蛾自然。 此四喻于世间因果。 是故总云。 为苦为恼。 次若知下正明即空菩提心观。 若空观相前三识中已曾略示。 是故今文但云知空。 此菩提心度义通义。 并约见思即空而说。 二破空出假。 先举空过。 经云。 空乱意等者。 经即涅灭斥小之文。 小乘诠空为寂灭之理。 以有为妄乱。 大乘诠中为寂灭性。 乃以空有俱为乱意。 虽离有乱仍被空乱。 今修观时心若着空。 即指此心数为空乱意众生。 此空心数望彼见思。 而得名智。 今论假观此智是乱。 故云智乱甚盲闇。 小乘证空得三无为。 谓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虚空无为。 此处灭心。 菩提善根不得生长。 故斥为坑。 是大乘怨鸟者。 大论三十云。 譬如空泽有树名奢摩黎。 枝觚广大众鸟集宿。 一鸽后至住一枝上。 枝觚即时为之而折。 泽神问言。 鷳鹫皆能任持。 何至小鸟便不自胜。 树神答云。 此鸟从我怨家树来。 食彼树子来栖我上。 或当放粪子堕地者。 恶树复生为害必大。 是故怀忧。 宁舍一枝所全者大。 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 于诸外道天魔等。 无如是畏而畏二乘。 二乘于菩萨边亦如彼鸟。 坏彼大乘心永灭佛乘心。 今取此义明破空出假成菩提观。 次若真下正明假观菩提心相。 真即假故依空建立也。 此菩提心度义通义。 并就尘沙即假而说。 凡论假观不出三义。 谓知病识药应病授药令得服行。 今从分别下。 以四分别明四悉檀。 寄此四悉总明三义。 可不不同即世界。 时宜生善是为人。 以药治病即对治。 逗机会理是第一义。 此四明了即假观成也。 三破边入中。 先举二观未免生过。 今为所舍。 而以见思及尘沙惑。 为浮沉病。 空假乃为二病之药。 以病偏增故药偏用。 药存成病着。 若堕二边增无明病。 故须两舍。 次非空下。 正明中道菩提心观。 此中度义通义皆约无明即中而说。 心无能所。 名不住法。 此法方可住于中道。 三依圆对法二。 初明圆。 说欲相显须寄次第。 观就理融则无前后。 前三般若已明其意。 二对法。 今三菩提就异名说。 真性菩提三皆妙绝故。 亦名无上。 实智菩提三皆荡相故。 亦名清净。 方便菩提三皆自在逗会无遗故。 亦名究竟。 三在一心故三各三。 以体融故发即俱发。 是故当体名金光明。 三结。 如前。 六观三大乘三。 初标。 二释三。 初总立观法。 二约境明观。 附三大乘修圆三观。 必须境观义符于乘。 以乘是运义。 三种大乘无法不运。 性既具运故逆顺修法尔而运今体逆修。 念念四运。 运运即性。 性是三谛乃成三观。 顺修妙运此文分三。 初明四运为境观一念者。 趣举一念也。 心随境迁起灭更运故一一念无不四运。 从未至已终而复始。 凡愚不觉为运所迁。 故以闭目喻凡不觉。 舟行喻于四运心疾。 二明三运为观。 圆教行者知刹那心。 性是秘藏。 秘藏遍含未始暂缺。 故无一运非空假中。 得此意者四运愈迁三观弥进。 故止观云。 薪多火盛风益求罗。 所以大师常示众云。 实心系实境。 实缘次第生。 实实迭相注。 自然入实理。 实心系实境者。 三观系三谛也。 实缘次第生者。 四运迭迁也。 四运是境。 境为观缘。 如薪助火。 实实迭相注者。 三观实心注三谛实境。 此之实境还注实心。 相注不已。 自然从于观行相似。 得入初住实理之中。 此乃以三观运运于四运。 亦是四运之运运三观运。 皆得名为以运运运。 三明对失显得若迷三谛但随四运。 则生死无穷。 若观四观即是三谛。 则涅槃在即。 三以观对乘二。 初约法对。 三乘为大车。 三谛是道场。 不动而运。 无到而到。 二约人叹。 三乘即一乘等者。 理乘为车体。 故高广无过。 随乘为白牛。 故行疾如风。 得乘为具度。 故庄严绝比。 虽三而一虽一而三。 此微妙乘乃是观行。 观音普贤大人所乘。 故名为大。 三结。 如上。 七观三身三。 初标。 二释三初立观显法。 二约心明观。 于一念心修三身观。 必须境观皆有身义。 故先明一心能起十界。 即显一念具十界身。 次于十界即起三观。 则彰十界无不三身。 初文为三。 初明十相今家妙解华严心造。 乃有二义。 一者理造造即是具。 二者事造通于三世。 造于十界。 谓过造于现。 过现造当。 现造于现。 皆由理具方有事造。 故十界身一一皆是全性起修。 虽全是性而因成感果无少差忒。 如破戒心成。 能造地狱种种苦具。 宿豫严待。 故十界身皆有假实及以依报。 无有一物从外而起。 二辨难易。 良以众生无始熏习。 恶多善少。 致令心念多缘恶身。 未驾五乘先游四趣。 登难坠易。 谁曰不然。 修观行人于十界心。 常当循省。 三结唯心。 法譬可见。 次文者。 于此心境而修三观。 显于三身。 分三。 初空。 五受阴洞达空无所有者。 语出净名。 受阴心也。 五者五处生受。 谓受有受无受亦有亦无受非有非无。 及受不受。 亦名五取阴。 观此一阴空无所有。 则令十界皆不可得。 翻地喻心。 空草木顷尽一切身空。 二假。 若就一念观十界空。 已具三谛。 今斥空者。 欲显假观立法功。 故复虑圆人退大取小。 故寄二乘斥空灰寂。 空心不能起十界应。 乃彰假观无身不现。 言同六道者。 必是文误。 此文自云为现佛身及三乘故。 三中二。 初着二斥偏。 斥意亦同假观斥空。 二亡三显中。 问正为明中中何须亡。 答末陀摩经自注云。 末者莫义。 陀摩者中义。 莫着中道也。 释签据此立中道义。 故知亡中方是中观也。 文中初列十三不得亡于身假。 亦不得身如下。 亡于身空如是空义也。 亦不得身性下。 亡于身中性是中义也。 空中各合具亡十三。 略举初后故云乃至也。 语遣情则三谛俱亡。 论显理则三谛俱照。 八尺身性五胞相性。 乃至修性及修者性。 身十三法既皆云性。 具义善成。 且举人身以为语端。 理合十身身身十三。 一一皆性。 则彰十界各具十法。 一一即性。 就此论忘故毕竟清净。 方显十身皆即中道。 三以观对身。 三结可解。 八观三涅槃三。 初标。 二释。 三种涅槃皆具四德。 方名圆极。 故今观三。 一一皆成常乐我净。 观法既同乃就三境而辨三相。 虽于一境显一涅槃。 须知一一无不具三。 若不尔者。 何能令三皆具四德。 此义前文已曾委示。 文分为三。 初约报心观性净。 报心无记本净易彰。 心性既寂岂唯寂染。 净亦本寂。 是故本性不染不净。 若可染净性则生灭。 故云。 染故名生净故名灭。 以不生灭四德义成。 既云生灭不能毁故常。 验于不染不碍不受三句。 皆须言生灭避繁故略。 具四德故名性。 离生灭故名净。 故名性净涅槃。 二约起心观圆净。 妄念烦恼宜观圆净。 圆净是智须论破惑。 用三正观破三妄念。 应三谛性。 令三妄念不染故净。 不毁故常。 不碍故我。 不受故乐。 四德显故圆。 三妄泯故净净故不生圆故不灭。 故名圆净涅槃。 三约诸数观方便净。 诸数造作是故託之。 观方便净。 诸数不行者。 不随妄念造生死业。 而随正观作不思议业。 乃是转于八万尘劳。 为八万三昧及总持等。 诸数既转故。 不毁方便不染方便。 不碍方便不受方便。 令方便净成四德也。 四德益他故名方便。 诸数不行故名为净。 净故不生方便故不灭。 此乃诸数当体成方便净涅槃。 三结。 可知。 九观三宝三。 初标。 二释三。 初立观显法。 二附法明观二。 初约谛智及和就名共论三宝。 二约修性及和剋体各立三宝。 二释意者。 盖以三宝修性相对。 有开有合。 初则约开论合。 故以九义立一三宝。 次则约合论开。 故就三名立三三宝。 初文三。 初依经立名。 一体三宝。 佛名曰觉。 法名不觉。 僧名和合。 二约义释相。 此之三宝既与三德同出异名。 三德互具一一论三。 是故三宝三不孤立。 不觉是性余二是修。 二修各三一性亦三。 性中之三既未觉悟。 同名不觉。 虽未觉悟理本谛当。 故名三谛是为法宝。 全性起修成三谛智。 既能觉悟故名佛宝。 此三觉智与性三谛相应和合。 故名僧宝。 非三谛法无三智佛。 非谛智和无三脱僧。 三结归宝义。 此佛法僧谛智圆极。 妙用广大实可尊重。 宝义成就。 非专极果五即皆然。 次文分三。 初约性德三俱不觉。 三谛在性未起修德觉了智故。 是故三谛皆名不觉。 而此三谛性是三德。 中是法身故当法宝。 真是般若故当佛宝。 俗是解脱故当僧宝。 若其不指迷中三谛为三宝者。 何能彰于性摄二修。 不以不觉便无佛僧。 二约修德三俱是觉。 三智在修俱能觉了。 是故三宝皆立知名。 盖此三智亦是三德。 知中之智体是法身。 故当法宝。 知空之智体是般若故当佛宝。 知假之智体是解脱。 故当僧宝。 不指三智为三宝者。 宁知觉智能摄理性及化用耶。 三约相应三俱和合。 三智在修故皆属事。 三谛在性故皆属理。 三谛三智既皆相应。 是故约和明于三宝。 以由此三亦是三德。 故对三宝。 中事理和体是法身。 故当法宝。 空事理和体是般若。 故当佛宝。 假事理和体是解脱。 故当僧宝。 虽是三德以就谛智相应义故。 三俱解脱。 若此三义非三宝者。 那彰三脱合三谛智。 且如今家于谛于智及以解脱。 一一须三是何意趣。 若读今文观心三宝开合二释生惊疑者。 当知未解一家教观三三之意。 徒说徒行契证无分。 又事理和者。 一念十界可分事理若此三智契九界三谛。 名与事和。 若其三智契佛界三谛。 名与理和。 事和则有三教三宝。 理和则有圆教三宝。 一念事理不分而分。 其义宛尔。 孤山第三意有三三。 破此义云。 又云中谛不觉名法。 真谛不觉名佛。 俗谛不觉名僧。 夫佛陀梵语。 觉者此言。 託事成观安得违义。 岂佛陀翻不觉耶。 此皆昏醉之谭。 于理何益乎。 释曰。 佛翻为觉人谁不知。 前科立名。 不觉名法宝觉名佛宝。 和名僧宝。 此之名义皎然如日。 今重释中次文佛宝三皆云知。 岂非觉义以翻于佛。 今云。 真谛不觉名佛宝。 俗谛不觉名僧宝者。 盖欲令人解于法宝。 即具佛僧。 此之三宝以法为主。 是故三宝皆言不觉。 以由真谛是性德般若。 义当于佛。 俗是解脱故得名僧。 而皆未有觉不觉智。 是故三宝通名不觉。 彼人不晓法宝真谛是性般若。 故妄破云。 不觉翻佛。 次佛宝具三皆从知立。 僧宝具三皆从和立。 故思益云。 知觉名佛。 知离名法。 知无名僧。 三皆云知。 乃于觉义开三宝也。 觉义既然。 理合不觉及以和义。 各开三也。 佛世机利不须遍说。 如此方名一体三宝。 乃与三德无二无别。 若不然者。 安可一念融妙而观。 如此等义若非四辩之亲宣。 孰臻三宝之极致。 故知正言似反他莫信之。 昏醉之诬谅招涂炭矣。 十观三德三。 初标。 二释三。 初直列三观。 二约观明德二。 初正观德二。 初约圆示观二。 初示观。 圆妙三。 德体必互具。 一一皆三。 不纵不横方名秘藏。 大师示位虽居五品。 能知如来甚深秘藏。 即以秘藏为谛为观。 融一切境。 今体一念性是三德。 即以三德而为三观。 故明三观一一融摄。 三观之首皆言即者。 指一念心即三谛故。 初云即空非即偏空。 乃观一念即圆空也。 此空能破三谛相着。 故云一空一切空也。 言无假无中而不空者。 非独空观于法破相。 假中亦能于法破相。 何者。 以空破相即真破俗。 以假破相即俗破真。 以中破相双遮二边。 此三顿破名毕竟空。 空既破相有何积聚。 然具三谛不纵不横。 即秘密藏。 此藏具足常乐我净。 名般若德。 次云即假非即偏假。 乃观一念即妙假也。 此假能立三谛之法。 故云一假一切假也。 言无空无中而不假者。 非独假观能立于法。 空中二观亦能立法。 何者。 以空立法即俗立真。 以假立法。 即真立俗。 以中立法。 双照二谛。 此三顿立名为妙假。 既摄三谛不纵不横。 名秘密藏。 此藏具足常乐我净。 名解脱德。 次云即中非即但中。 盖指一念即具德中。 此中能妙三谛之法。 故云一中一切中也。 言无空无假而不中者。 非独中观于法绝待。 空假亦能当处绝待。 何者。 以空中故真谛绝待。 以假中故俗谛绝待。 以中中故双遮双照俱绝对待。 此三顿绝名为圆中。 既摄三谛不纵不横。 名秘密藏。 此藏具足常乐我净。 名法身德。 此三德观列诸句者。 但在离于偏破偏立及别观中。 得此意者。 能所既寂言虑都忘。 故得名为不思议观。 如是方显三德秘藏。 二明圆。 从一中至无所畏。 皆华严文。 所言一者。 趣举一法也。 无量者。 一切法也。 若以三谛收一切法无有余也。 复于三谛随以一谛名之为一。 如是一三展转生起。 如示观文说。 有兹观解。 闻一不畏减于三德。 闻三不畏增于一实。 当知下复以一多而为四句。 显不思议。 离纵横等成秘藏观。 二寄佛明德二。 初明德从观立。 佛体命力从三观成。 况复体等是空假中。 不可分于能成所成。 二明德受藏名。 二叹心境二。 初据经叹要。 诸佛皆具真性实慧方便三种解脱。 今但云解脱。 亦是一中解多之意。 此之三脱与其三德无二无别。 但佛法太高初心为难。 心佛无差观心则易。 是故令于心行中求。 盖众生心即空假中。 中是真性。 空是实慧。 假是方便。 高下虽殊其性不二。 故使观心得佛解脱。 今观十法其意皆然。 二例三无差。 他生他佛三德三脱。 己心三德岂与观殊。 三结法归题。 题标三字。 既是三德当体之名。 故以三观对于金等。 义当三观显三德也。 三结。 例前。 三对斥邪空显观心功德三。 初叙彼邪空。 今立观法皆依佛言。 佛令依经修观契理。 复教设像託似观真。 经诠佛心。 像写佛质。 此二不敬观何由成。 今作理观以为正修。 恭敬事仪用为助道。 世间愚者不知此意。 妄执痴空。 见今观心。 复敬经像谓乖平等。 难今修观三身不成。 乃执佛经及以佛像。 同余纸木。 我于经像不生敬心。 于余纸木不生慢心。 自行化他三身义足。 以此痴空。 毁今正助合修之行。 二以事对破。 彼执痴空词既虚诞。 故但以三事验其恚慢。 三身不成。 初破平等义不成。 汝于庙勅既须敬畏。 于佛经像何以轻慢。 畏慢既起诸使炽然。 平等不成法身安在。 二破智慧不成。 师学两分憎爱俱立。 既生憎爱验是愚痴。 愚痴非智报身则失。 三破化他不成。 痴空非智方便则缚。 执凡愚见生憎上心。 我慢相传师徒必堕。 三毒邪气转入他心。 化益全无。 应身何在。 二明今观德。 邪空之辈妄毁观心。 以事验之其过略尔。 今立观心。 复敬经像有何功德。 略论有二。 所谓有方便慧。 有慧方便。 此二俱解为三身因。 即显痴空二种俱缚。 非三身本。 二功德者。 于凡夫位修圆实慧。 以敬经像方便资故令慧不缚。 以不缚慧导恭敬善诫劝众生。 故复能令方便不缚。 三身因者。 有慧方便能成应身。 有方便慧能成报身。 所显实相即是法身。 岂同痴空立三身耶。 二约义重明二字。 真谛所译七卷别名。 金光明下复安帝王。 今之谶经唯标三字。 故前文云。 若依四卷题但作三字。 无帝王两字。 若依经文有经王之义。 若说不说俱亦无妨。 大师释题前虽据文且论三字。 今复约义重明帝王。 故翻译章备举真谛华梵二文而言。 此师译题最为委悉。 乃是作今重释张本也。 释中先约真谛解。 真谛译此经后。 以统摄义释帝王字。 乃将三身分对三经。 意云。 诸经各说一身。 此经具有三身名义。 故能统摄华严等经。 是故得帝王之目。 分割三身优劣大教。 具如疏斥。 必是赴机且作此释耳。 二明今师释二。 初明应具三义三。 初标名略示。 欲约教观圆对三法。 故示帝王必具慧义。 即以神谋圣策。 并帝是贵极。 王是朝会。 合成三义。 谓帝慧王。 二释出三义。 此义于他仍是譬喻。 若据今师皆是当体。 三引经证成。 初取所游深广法性。 证贵极义。 若从能游乃属慧义。 次闻者思惟。 虽在于因。 然其初心即用果智。 此显圆宗因果不二。 甘露虽理从能开入。 及能处食。 皆是圣智雄略之义。 诸佛菩萨。 以朝会故佛得常住。 菩萨庄严乃至诸河焦乾希有事现是利益义。 孤山第四事误。 破此文也。 而言事误有四。 其一云。 夫附法成观。 祇观前文所谭法相。 且此文唯释识本三字之题。 及以观心反用真谛立题帝王二字。 其二云。 厥或直用犹可从容。 况复擅加慧字。 其三云。 又加其帝王二字之闻。 而云帝慧王。 如至尊之号可以文武圣神等字。 于皇帝二字中间着邪。 其四云。 又云。 慧者是神谋圣策。 帝则贵极至尊。 王则万国朝会。 此解释者。 出于经乎备于史乎。 载于子乎见于集乎。 苟四者不谭则是胸臆谬说。 智者圣师岂其然乎。 今释其一者。 大师重明帝王之义。 甚非径庭。 先叙真谛局解次陈今之正义。 今义又二。 初明应具三义。 次依三义解释。 释中自有二意。 初约教义释二。 约观行释。 教观显然如指诸掌。 是前文已用教观。 释其谶译三字题讫。 今复用教观。 解真谛译。 帝王二字何曾但附谶译三字之法。 而约真谛二字明观。 若观此破尚读文不委。 况观道深致何劳拟议乎。 释其二者。 今师解经要在显义。 以真谛所译。 文虽标二义合具三。 如世帝王岂不具慧。 故云。 今明帝王应具三义也。 立此三义为能诠名。 以召所诠十种三法。 以三召三令理可识。 至唐义净重译此经。 名最胜王。 果符大师所立三义。 极尊释帝与最义同。 慧之圣神与胜义合。 以新译验三义宛然。 况约义加文显有其例。 如今文句释经五戒。 欲令义显。 乃于各各忿诤之下。 加于人人不信之句。 财物损耗之下。 复加亏失礼度之文。 何不破擅加二句。 使令文句成讹说耶。 释其三者。 今明帝王具慧义者。 意用三名诠乎三法。 以十三法唯有三宝。 佛在于初。 八种皆同三德次第。 今欲准此。 帝诠法身。 慧诠般若。 王诠解脱。 顺所诠故。 故安慧字居二之间。 大师宣扬多从义便。 释妙法则先法次妙。 释观世则先世后观。 以今重明帝等三义。 乃是法性当体之名。 尚非譬喻。 安得全同皇帝尊号。 况复自云帝王合具慧义。 非谓令将经题添于慧字。 那忽掩其义而责其字。 深见人情也。 释其四者。 若谓解释帝等三义。 非经史子集。 即后人擅加者。 且如忏摩梵语悔过华言。 今经文句不分华梵。 直以首释于忏。 伏释于悔。 及黑白等五义释之。 又以鉴义训于梵音。 此等出何经论典籍。 何不责其文无所出。 令皆成谬。 岂非大师善巧说法。 务在显理以开人心。 又既云。 智者圣师也。 所说名教固非凡情俗学所能逮及。 安得齐我之闻见斥圣之辩才。 巫蛊之言谁当信受。 二依三义解释二初约教义释二。 初明十种三法皆具三义。 问前以十种三法释金光明。 其义已显。 今那更将十种三法。 释帝慧王。 且尊重名金。 照了名光。 应益名明与今贵义慧义及朝会义。 道理无殊。 何须用此重对十法。 岂非繁芿。 致令往者谓此等文是人谬撰。 有何所以。 须重释耶。 答麁心读文谓为稠沓。 精详其义各有所归。 何者。 前譬喻释。 以金光明为世物象。 可以比况十种三法。 至当体释虽舍喻从法。 但云法性可重名金。 寂照名光。 应益名明。 而且未示十种三法一一当体名金光明。 观心十法虽从当体。 而非约教。 是故今释显从教示。 一一三法即贵义慧义及朝会义。 皆是当体名帝慧王。 虽帝慧王与金光明三义。 稍同而前从譬喻今从当体。 义势天殊。 纵使前后皆从当体。 而前文自释金等三义。 今释帝等何曾重述。 又诸三法若也各具帝慧王义。 则令人深信一一三法皆是经王。 以即在题非远取义故也。 二明十种经王皆能摄法二。 初标列。 二释相二。 初正明摄三。 三初摄法门。 三道在迷故摄惑。 识别名义故摄解。 三菩提摄发心行者。 填愿行也。 三大乘摄发趣位者。 发真趣果位也。 乘游四方直至道场故。 三德摄理者。 果后秘藏究竟理也。 前文既明彼彼三法无二无别。 验知一一悉皆互摄。 前文既曾委论互义。 故今但示各摄相耳二摄众教二。 初摄诸部。 三道摄净名者。 不即三障显三解脱。 安得名为不可思议。 三识摄楞伽地持等者。 以此经论多用三识显事理故。 问经题本是佛世法门。 岂可豫摄灭后论耶。 答今以经题所召法门。 即是诸论所诠之义。 乃以所诠摄于能诠。 故云三识摄地持等。 况诸菩萨。 为显大乘尊经妙义。 故造诸论。 诸论所说违此经耶。 若其不违理应摄属涅槃。 明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悉当作佛故。 大品等五时教者。 仁王般若云。 大觉世尊前已为我等。 说摩诃般若金刚般若天王问大品等般若。 今日如来放大光明。 斯作何事。 至佛定起。 无问自说仁王般若。 仁王对前四种般若。 即当第五。 此五般若说各一时。 故得名为五时教也。 菩提愿行多出方等诸部经故。 理随得三成一大乘。 法华开会故。 新译华严合于理智。 但名法身。 并于垂应以为二身。 旧经明义即一而三。 故与此经三身相摄。 涅槃三宝及以三德大经最显故。 问真谛云。 三德摄三涅槃正断二乘断见。 般若正遣凡夫有着。 华严正化始行菩萨。 今经通为八位人。 故称王也文句破云。 作此偏说。 无智之人于诸经起轻慢。 此义不可。 今那得用十种三法分对诸经。 却同真谛被破之义。 答真谛所释分割三德在于三经。 是别异义故为所破。 今以三法非纵横义。 摄于一经。 摄彼彼经亦复如是。 且如大品题称般若。 义至三故诸法融净。 维摩所说亦名解脱。 以具三脱故不思议。 须知今立十种三法。 一一三法非纵非横。 而高而广。 竪彻极果遍收诸法故。 以十三分对诸部。 如前真谛分于三德。 对道前等三种之位。 大师广斥。 至今自立法性甚深。 乃用十种三法之义。 对本有等三种之位。 故知他将一法以摄一经。 类今三法而摄一经。 山毫相绝。 学者应审。 若谓不殊太无眉目。 二摄一切。 上诸经论并是大乘。 且举世人共见闻者。 故云当道。 絓犹豫也。 但豫八万四千法藏皆为所摄。 须知八万该乎一代。 无一名义暂离十种三法经王。 故文句云。 于九种经中而得自在。 三摄六位二。 初明十法本位。 苦道有分段变易故。 云一切五阴。 烦恼有通惑别惑。 故云五住。 业有漏无漏等。 故云一切合。 云三识有一切心王心数。 此二是本有位。 三因至三涅槃。 此六是现有位。 三宝三德是当有位。 此位前文已委说。 故但举三道余皆例知。 此说乃是十种三法本分之位也。 文略九种本位摄法。 故云乃至及注云云。 现行印本误将并书云云。 而为以字也。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五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六宋四明沙门知礼述二明十法摄位。 谓下摄于上上摄于下。 中摄上下。 故一一三法皆摄六位。 三障覆六位者。 斯由三障从迷说。 六即从解说耳。 若即三障之非道。 通达三障之佛道。 即此佛道须论六位。 此之六位摄一切位。 理即摄博地位。 名字摄一切学习位。 观行摄五品位。 相似摄十信位。 分真摄四十一位。 究竟摄妙觉位。 乃至三德等者。 解于三障有六即位。 解九三法各论六即。 然性德中十种三法。 皆须即障照之令显。 但约所显而明十番六即之位。 言三德既备摄等者。 合例三道论于类摄。 谓法身有三身及一切妙境。 般若有三智及一切辩慧。 解脱有三脱及一切神变。 既就三德论于六位。 须论六位皆即三德所摄之法。 故云六位宁不备收。 其间八三各各备摄。 及八六位位位备收。 准例可解。 二明摄三意。 以三番摄法。 合帝慧王者。 前之三番即三十重论帝慧王。 今乃摄亵法门十重。 佛所师故。 结归于帝合贵极义。 摄教十重鉴机说故。 结归于慧合雄略义。 摄位十重皆趣果故。 结归于王合朝会义。 又十种法门。 一一高广不论优劣。 乃是横摄。 六位皆即自下升高。 故当竪摄。 教诠法门复论六位故。 当横竪双摄之义。 如斯统摄。 题称帝王谅无惭德。 二约观行释二。 初正释二。 初正约帝慧王明观。 以中空假观一念心即帝慧王。 义观冥符能所体一。 自己经王于兹可显。 二会同金光明示位。 以帝慧王与金光明。 皆是法性当体之名。 欲令经王统摄义显。 是故重安帝王之目。 今欲行者知此二名同诠法性。 故持会同金等明位。 五位文义如前可知。 唯名字即语稍难解。 心但有名者。 金光明名也。 初学之者于一念心但有此名。 未有此观故。 云即名字金光明也。 二结意。 意在观心闻慧具足。 夫如是则法性宝山不跬步而至矣。 然此观行诸说文旨尤邃。 非造心山家壼奥者。 莫可轻议也。 予研精此义积有岁年。 岂敢抑理顺情是此非彼。 奈何境观之道宛而有归。 况诸部之相符。 验斯文之未丧。 呜呼。 诸祖既往代有明贤。 知我以观心。 罪我以观心。 愿无得而隐也。 二释通名。 法华解题广释通目。 乃直以经翻修多罗。 虽有翻无翻各十五义。 秖于经字义解无余。 学者须于彼文寻究。 释名毕。 大章第二辨体。 前章释名总于三法含体宗用。 利根之者。 即达能诠忘情得体。 自成宗用。 其钝根人。 以名具三体溷在内。 心虑难遣妙体莫彰。 故次释名别谭体等。 俾于法性绝念而游。 即于此典金光明中。 而得见我释迦牟尼。 文先分二。 初标列。 列于辨体三章门也。 问本为忘名故别示体。 今还释名与前何异。 又但释名引证料简。 何意不立辨体章门答夫忘名者非谓默然。 若善释名其名自泯。 无离文字说解脱相。 文字性离即是解脱。 今所释者但释体名。 前章总三与此永异。 又体本寂灭。 寄名诠之。 故但释名即当辨体。 总持无字字显总持。 斯之谓也。 既释体名。 又引经论证成体义。 复约说证料简于体。 辨体之旨曲尽其妙。 那言不立辨体章门。 解释分三。 初释名二。 初约字略示。 前章释名是宾是假。 此章辨体是主是质。 二就义广释二。 初约二名总释三。 初标。 标起二种为释所依。 二释三。 初一体二名。 若依义者。 即体宗用三章义也。 法身为体。 报身为宗。 应身为用。 今之所辨义当法身。 若七卷经有三身品。 此亦是文。 今解四卷且名为义。 若依文者创首即云游于法性。 下文节节其文不少。 须知一体立此二名。 二简通从别三。 初约义简。 真中二理俱名法性。 故身子云。 同入法性偏真法性也。 就中而论有但不但。 于不但中有分有满。 今取如来所游法性。 乃是不但已满中道。 而为经体。 二引文示。 尚过菩萨分证圆中。 岂是但中及空法性。 三据文结。 此经判教。 应于通教简取圆极。 而为经体。 不取二乘及钝根菩萨所证法性。 及被别接但中法性。 三为四章主二。 初法。 佛以种智为能游入。 是经之宗。 深广法性而为所游。 及为智本。 即是经体。 若偏真法性体类太虚。 非智之本。 中道法性体是本觉。 能为始觉种智之根。 今经以果而为宗要。 果智乃是究竟始觉。 始本不二不二而二。 体为宗本。 若不然者。 何名但是佛游入耶。 功德众行是经之用。 所严所趣即是体也。 灭恶为功。 生善为德。 功德乃是力用异名。 以此力用庄严法身。 忏悔赞叹空智导成。 此乃以行而为力用。 问宗取佛果用须佛力。 功德属佛为用可尔。 行在众生那为经用。 答众生之心非佛威力。 岂能立行。 故般舟见佛论其三力。 一佛威力。 二三昧力。 三是行者本功德力。 若非感应无一善生。 故起信云。 所言用大者。 谓能生一切世间及出世间善因果故。 行是经用其义昭然。 皆遍十界故云无量及种种也。 言说问答能诠辨边。 即是经名及教相也。 其所诠辨岂非经体。 名教二种俱是能诠。 自行禀得故曰经名。 为他诠辨乃曰教相。 自他虽异俱诠法性。 问名是经题。 岂有问答诠辨等耶。 答一经始终皆能诠名含几问答。 但以题目是经总名。 故解题目称为释名。 那谓经名不曾问答。 二喻。 众星万流以类四章。 北辰东海可方体质。 三结。 可见。 二就三义别释。 以金光明是能诠名。 法性既是所诠之体。 故今于体而立三义。 应彼三名。 以此望前前不分三。 名为总释今释分三。 初应金名以礼义释二。 初直明字训。 礼者释名云。 体也。 言得事之体也今明体有尊贱者。 意在拣臣子而取君父也。 二会同体义。 今之经体既是究竟所证法身。 正同君父体礼之义。 拣非分证法身已还臣子之体也。 二应光名以底义释三。 初约字训立。 谓此实体是诸法底。 故其得体方曰穷源。 渊府实际皆理趣之极也。 二引文证成。 三种般若圆融深广。 名智度海。 实相般若为体为底。 底通分证唯佛能穷。 三以今义结。 秖一法性当体贵极。 当体甚深。 当体无量。 以底释体合甚深义。 言法性高深竪穷佛海者。 对前论意互显令深。 论明法海深唯佛能穷底。 今明佛海深此法能为底。 人法互相显体底义方成。 三应明名以达义释三。 初约字训立。 体是达义者。 显法性体本具诸法。 诸法当处是中道体。 佛以此体达一切法。 人识此体亦达一切。 是故智者观行得体。 能达诸法自在无碍。 一切异名不能壅塞。 具如前文三字譬法。 如从一法至河沙法。 同异无妨。 正是今文体达之义。 例前体尊及体底义。 皆是观行所证法门。 故章安叙止观云。 大师说己心中所证法也。 二引文证成。 实相般若虽是一法。 而体本具一切诸法。 佛赴众生种种异说。 异是一异异岂异一。 故得一者能达异说。 佛等三名即一实相。 观一达三同异自在。 三以今义结。 秖一法性当体无量。 故与达义释体相符。 二引证二。 初具引四文。 序品在初故示法性。 体义备足。 如来所游非三乘共故。 无量甚深三谛圆妙故。 鬼神品两言法性。 且云二文语句相连共显一义。 文云。 若入此经即入法性。 如深法性。 即于此典金光明中。 而得见我释迦牟尼。 今据深字简非二乘及以分证。 空品说空。 不但空有。 亦乃空空。 既是中空无二边异。 故云空即如也。 赞佛品既赞果佛。 知之一字即种智知。 此知知下三谛之理。 有即俗谛。 非有即真谛。 本性即中谛。 空寂二字寂其三谛。 对俗立真。 对边立中。 知绝待故三皆空寂。 不作此解非赞佛知。 上之三文其义不异。 今经之体理合如然。 二结成一体。 四品异名皆诠法性。 故法是下解法性名。 成经体义。 法性常一能轨则佛。 法常一故诸佛常一。 故佛皆以法性为体。 佛体即是此经体也。 三料简二。 初问。 略举二句意必该四。 以答中自他若泯若用皆论四故。 二答二。 初正答二。 初明理非四句。 当知等觉修离见禅。 盖欲净于微细四句。 今明妙觉所游法性。 出于等觉四句之外。 故云过诸菩萨所行清净。 岂将三教及凡外四句而可求耶。 二赴机须四说。 第三是法身。 前二是化身应身。 此以性一简于修二。 故分真假。 文列三句结云四句四门者。 既有双非宁无双示。 即双取前二为第三句。 此皆圆教四门诠理。 若论赴机。 亦可说前三教四门。 二结示。 良以众生于四种门有四悉机。 是故大圣作空等说。 若其悟入理尚非一。 况定有四。 四无四相故云皆是无诤之法。 新旧两文空有不同。 若得今师体达之意。 百年尚一况二文耶。 第三明宗。 此亦名中三法之一。 以由根钝于总不了。 故别示三。 谓体宗用。 今别明宗。 即当果智显体之宗也。 先分为二。 初标。 二释二。 初约义略明三初示字义。 宗义盖多今取要义。 欲明果智是常无常。 众德之要也。 二定因果二。 初泛举他释。 二寻究二经。 新旧两本虽各举因。 并是就因疑问于果。 故知经意以果为宗。 三正明宗二。 初的约果德。 略示今意也。 二释出所以。 万行之因虽亦显体。 不及果德究竟相应。 问若言为显法性体故。 偏取佛果为经宗者。 法华岂不显实相体。 何故双用因果为宗。 答法华正开千如实体。 是故因果皆能显之。 此经正诠如来所游法性之体。 此体非常非无常。 能常能无常乃是专论极位三身。 非果为宗。 此等众义无由得立。 故云果是显体枢要等也。 二附经委释二。 初明今师正释二。 初正释二。 初据经文立义释二。 初约佛寿对法性明宗三。 初明得果冥体。 释迦别号。 如来通号。 以别简通显今教主极果人也。 寿量乃是果人所剋。 难思之用不冥法性。 宁剋此用。 二称体立能二初立义。 法性中实离诸边倒。 故非有无及常无常。 果人果法既与性冥。 亦乃双非双非之性法尔双照故也。 二示文。 问下文句释寿量品题云。 山斤等无能算计。 与阿弥陀同是有量中之无量。 虽极长远终是无常。 今何以此明其能常。 答虽是有量。 以人天等莫知齐限。 若非法性能常之用。 那得现寿长远若斯。 是故四佛举此长寿。 显佛常用。 今八十灭度即无常用。 此常无常即是法性双照大用。 三约释疑明宗二。 初约疑明失。 信相但以八十灭度无常为疑。 不知如来能现常寿。 尚不能解即短之长。 焉了妙证非长非短。 此举迷宗之失也。 二约宗显得。 法性体用显由极证。 故云。 若不约果此义难明。 今以佛果为显体宗。 则非常非无常。 能常能无常。 众义皆立除信相疑。 使群机悟。 此乃解宗之得也。 二约报化对法性明宗三。 初明果有总别二。 初明余经别举智断。 余经说果或智或断。 如指左边必具于右。 指右亦然。 智契理故众善溥会。 岂可契理而不断惑。 是故任运具于断德。 断德调机。 非智焉能诸恶永尽。 是故任运具于智德。 诸经互举乃随时之义也。 二明此经总于二三。 寿量乃是修道所得。 故名果报。 感果获报智断必全。 既总智断合具三身。 何者。 智是报身断是应身。 此二全以法身为体。 故知今经明寿量果。 能总二德及以三身。 二明宗体融妙二。 初约三身称性故互摄。 问法身如何更冥法性。 答此文既云果上三身与法性冥。 此乃修三冥于性三。 故云法性非常非无常。 能常能无常。 岂非性三。 修极三身与性冥故。 故使三身各有三义。 斯由性三互具成九。 致令修三亦成九义。 显无别修故论二九。 二无二体秖是一九。 九秖是三。 三非定三三秖是一。 举一不少言九非多。 修性圆妙其义如是。 二约二身即法故难思。 上约离义修性各三。 今就合义故以报化冥于法性。 二既即性安可数知。 乃即八十应化之身寿不可计。 是故四偈皆云释尊。 此意皆由果宗显性。 故使二身同法性寿。 三託疑者彰失。 信相若知果能显体非常非无常。 能常能无常。 终不见短定谓之短。 二约化事比况释二。 初立况。 二结释。 所言长短非法性者。 其实长短全是法性。 良由迷者定执长短。 不识法性。 故于长短指非长短而为法性。 若见法性必能长短。 二显得若见此意者。 指今立果为宗意也。 此意若立。 诸义皆成。 何者。 修二性一而论三身。 显体之果正是报身。 常义成也。 所显之体岂非法身。 非常非无常义成也。 法报既合应身赴机。 无常义也。 此等义立功由果证。 果为宗要其义善成。 果是显体枢要。 如提纲目整信不诬矣。 问文句云应佛能为常与无常。 是则能常亦是应身。 今文何故常属于报。 应唯无常。 答报应乃是法身常与无常二种之用。 法身是体性不偏属。 故法身云非常非无常。 报身属常应属无常。 而文句云。 应身能常者。 以能现长人天莫数。 能彰法性常住之用。 故云常耳。 若望报身。 长短二应俱名无常。 故与下释义不相违。 二简古师非义二。 初叙。 二斥。 古师此解略有二失。 一不能分别大小法体。 故将三藏三种无为。 曲解方等四德之果。 二不知今经果宗显体。 果人果寿冥乎法性。 法性既非常非无常。 果人果法亦非常非无常。 法性既能常能无常。 果人果法亦能常能无常。 以果三身皆即性故。 是故三身一一互具。 古人迷此故齐海滴判为无常。 既失修性俱融之义。 虽立经宗全无要义也。 四论用者果宗冥体。 故有大用。 其犹鉴鼓。 以莹以击现像发声。 释名总三。 今别示一。 释此为三。 初标示通名。 以力。 释用名义成也。 非堪能力无作为用。 二义相显以示通名。 二正释此典二。 初示四名。 先且总举灭恶生善。 宗既冥体。 体之力用任运发生。 能为群机灭恶生善。 若偏对者。 力能灭恶用能生善。 以灭恶故力乃成功。 以生善故用乃成德。 故举功德显其力用。 欲令易解故且偏言。 若其尽理。 力用功德一一皆能灭恶生善。 二明经意二。 初明果智成由功德。 序品云。 一切种智而为根本。 无量功德之所庄严。 灭除诸苦与无量乐。 今以此文明经力用。 以果上智为众行本者。 此明初心了知本性具于果德。 虽以无量修德庄严。 修即性故严无所严。 了苦即性无苦可灭。 乃能除灭一切苦也。 知乐即性无乐可与。 乃能遍与究竟乐也。 问今言功德严果智者。 斯是行人修忏赞等。 灭恶生善趣向菩提。 何得以此为经力用。 答佛得经体体发力用。 力用者。 何谓说忏赞及以空慧。 行者修之成灭恶力及生善用。 庄严本智而成佛智。 岂经力用不修而成耶。 如世妙药不服无功。 二示文旨力用铨次三。 初明忏赞两品二。 初明二行成果三。 初明二品先后。 忏有三种谓作法取相无生。 无生为生以二为助。 是故能令贪瞋痴灭。 此三烦恼有通有别。 今了通别同居一念。 顿照无生。 兼事忏助无恶不灭。 赞有三种。 谓赞丈六尊特法性。 今正赞尊特。 上冥法性下现丈六。 此三即一此一即三。 不纵不横不可思议。 如此赞佛摄一切善。 兼前忏悔为常乐因。 据其品次先以忏先。 用净三业礼赞三身。 若以赞佛善力资忏。 令三障灭。 以此为次。 其义亦成。 故云亦是互举耳。 二明能成宗体。 佛之果体为生心体。 佛示忏赞二种胜用。 众生修之得成灭恶及生善用。 此用庄严同佛果智。 显法性体。 三明五义俱备。 此文承上。 即是行人智备体显。 体显名金。 性体既显果智称体。 此智名光。 严果之力自行功成能多利益。 名之为明。 利益之事无过设教也。 金等三字别对体等。 若总此三即是名也。 感五既然应五亦尔。 今示一五已含二五。 二明二品互具。 如说不修善根之罪。 即忏中生善也。 若赞能离染着之德。 即赞中灭恶也。 今且从强左右说耳。 二明空品一文。 此品圆谭即空假中荡三惑着。 名毕竟空。 导成忏赞二种之用。 若其不照三惑无生。 纵忏不除恶之根本。 暂息复起。 故云恶不除灭。 若其不照三谛无得。 纵赞不显性净功德。 还成漏因。 故云善不清净。 今以空慧无生无得。 是故忏赞能严果智。 引序品文。 中空之智为忏赞本也。 然其利根于前二品修无生忏就尊特赞。 岂乖空慧。 钝者犹昧故特说之。 故此品云。 为钝根者起大悲心。 三明已下诸文。 鬼神品云。 一切皆是大菩萨等。 故知护经及禳灾力。 皆是分得金光明宗。 显金光明体。 起金光明用也。 故知诸天得经力用。 还护于经。 以至下文。 正论治病救鱼饲虎。 皆是此经生善灭恶力用功德。 故四王云。 我等闻经增益身力。 心进勇锐具诸威德。 又人王烧香供养经时。 变成香盖。 金色遍照此界他方。 皆是此经威神之力。 三牒文结摄。 其意可见。 五判教相。 若论生起则寻名得体。 依体立宗宗成有用。 用则设教。 此乃製立五章次第。 若究五义须明总别。 名总三法。 体宗用三别示三法。 今之教相判前总别时味所摄。 文二。 初标。 前之四章皆是圣人被下之言。 悉称为教。 今以五味四藏四教明其相状。 使览之者区以别矣。 二释二。 初破他异解三。 初破旧师判属不定二。 初叙。 会三即法华。 褒贬即方等。 无相即般若。 既非此三乃以不列同闻之众。 以验不在五时次第。 未至涅槃而忽谭常。 是故判属偏方不定之教。 偏谓偏僻。 方谓处所。 指信相室为偏僻处。 古人判教。 所立五时与今有异。 彼以华严别名为顿。 乃立五时皆名为渐一有相教谓四阿含。 二无相教谓诸般若。 三褒贬教谓净名经及诸方等。 四万善同归教谓法华。 五常住教谓涅槃。 若偏方不定教非渐顿摄。 二破二。 初破非五时次第三。 初举彼义定。 二引鸯掘并彼经通序非不列众。 鸯掘摩罗斥声闻乘。 明摩诃衍同于维摩。 而成论师同与今经判。 属偏方不定之教。 三窍成次第。 论家既判鸯掘在不次。 验知不因不列同闻而为不次。 若尔何妨今经不列同闻是次第耶。 二破非偏方不定三。 初举彼义定。 古判五时第五涅槃方谭常住。 前之四时悉是无常。 此经越次豫明常寿。 称偏方者。 此先定之。 二引方等破。 陀罗尼者。 即方等陀罗尼经也。 乃以第四法华会三。 例于第五涅槃谭常也。 方等会三既居次第。 今经谭常何故不定。 此是方等后分经文。 故得却指三处法华授声闻记。 三引众经破。 古人判教。 不了异名同诠一理。 华严法界。 方等实相。 般若佛母。 法华一乘。 此等若与涅槃常身金刚不变。 体不同者。 岂以生灭无常之法。 而为实相及一乘耶。 又维摩云。 法身无为不堕诸数。 法华云。 常在灵山。 又云。 常住不灭。 此等诸经既居次第。 此经何故独属偏方。 此乃正示今经谭常非不定教。 傍显诸经皆诠常住。 二破一师判属法华二。 初叙。 谓法华寿量喻以界尘。 与今经齐。 意谓二经未出数量。 皆是无常。 二破。 此师不了二经谭常。 但执数量。 一不了此经者。 帝王经中。 因婆罗门欲生天故。 求佛舍利。 梨车王子广谭佛身是常住体无舍利事。 此于应色即示法身非长非短。 以验此品。 全法起应能长能短。 八十是短山斤是长。 短表应身长表报智。 古人不见新本所明。 常住法身是所证金。 报身常智是能证光。 但齐应身山斤海滴能表之数。 判属无常。 翳于所表法报金光也。 二不了法华者。 彼部所谭本迹二门。 皆显常身。 何者。 迹门中云。 世间相常住于道场知已。 本门中云。 如来明见三界之相非如非异。 此皆所证常住法身中道之体。 乃以宝所髻珠而为譬喻。 所证法身既其常住。 能证报智所垂应用。 岂可无常。 经举界尘。 乃是过去本成劫数。 若论未来。 经文显云常住不灭。 岂非此师以久远成佛界尘劫数。 翳于宝所所譬三身耶。 三破真谛判在三月二。 初叙。 二破二。 初夺破。 唱灭之语通在诸经。 岂可独指于三月前告波旬时信相怀疑耶此文分三。 初总夺。 二引经。 三结破。 二纵破二。 初纵而覈之。 所以纵者。 诸经唱灭其语犹通。 若三月前。 知齐八十。 故须纵许在手三月。 虽纵年月须覈部味。 以凡判教有前后分。 前分有次后分不定。 如今空品在般若后。 若陀罗尼在法华后。 后虽不定须摄归前。 纵令此经在三月说。 为属法华。 为属涅槃。 此顺古人。 以法华涅槃二经。 分对第四第五二时故也。 二验其无据三乘同忏文出新经。 三乘行人各求证果。 同依此经修忏悔也。 法华废权尚舍别教。 不共方便。 岂存三乘同忏方便。 退非法华也。 此经既在三月前说。 进非涅槃也。 两楹不摄规矩无从。 二明今正判二。 初以文义定二。 初简异余时。 若安无相而时异者。 简非般若也。 说彼部时。 处会虽多而同名般若。 此既别立金光明称。 故与彼时所说异也。 会三即法华。 彼经废权。 同归一乘纯一醍醐。 今存异趣则属生酥。 故云味别。 二定属方等二初以文定二。 初引方等文。 二引三乘文。 方等之名立有二意。 若大经云。 从酪出生酥。 譬修多罗出方等。 此则的约第三时教。 名为方等即被三乘四教机也。 若普贤观称方等者。 乃直名圆理。 非第三时遍被群机教部之称也。 今初所引方等之文。 恐人谓同普贤观等从理立称。 故引三乘忏悔之文。 以定此名的从教部。 是故结云。 其义无疑。 二约义定。 初明方等部元不局。 因今立云。 方等之教通于三乘。 遂引新本无异乘文。 难今所立通三不成。 故云害于通义。 然方等下释难。 所云法界无异乘者。 别教圆教俱以法界而为归趣。 是故自得名无异乘。 方等满字既通二教。 有何妨碍二明列众。 文或未来。 经初不列同闻之众。 他疑今师判属第三方等不当。 是故大师指彼天竺其文尚多。 不止谶译四卷之文及真谛七轴。 至唐义净重译此经。 名最胜王金光明经。 果有列众。 以验大师所指梵本宛尔冥符。 又验他师判属偏方灼然为谬。 二以教味判。 对他研覈。 复据文义故云如此斟酌。 乃以五味四藏四教。 而判摄之。 初五味者。 涅槃经文既以生酥喻于方等。 今经显有方等之文。 又有其义。 是故须在第三味摄。 次四藏者。 谓声闻藏菩萨藏杂藏佛藏。 此乃以人而名法聚。 声闻名藏意彰纯小。 菩萨佛藏唯诠于大。 杂藏兼舍若大若小。 今经既许三乘同忏。 则能蕴摄声闻菩萨及以佛法。 故属杂藏也。 后四教者。 五味四藏名尚同他。 四教判经唯今所用。 此经体幻即显中空。 全非三藏析法拙度。 三乘同忏复非别圆不共之法。 正是通教三乘共禀不生灭法。 利根菩萨知常达性。 故名通教带别明圆。 问通教菩萨利者受接。 乃于圣位方知不空。 何故释题及解经文。 唯约始终俱圆而说。 是则解释与判教相。 顿成胡越也。 答通教机杂不独受接。 方知不空。 盖论通教须具三义。 一因果俱通。 二因通果不通。 三通别通圆。 初义者。 是钝菩萨但见于空。 始终不知二教别理。 故云因果俱通也。 次义者。 见地已上深观于空能见不空。 以此菩萨初依通理得成真因。 后依别理而趣佛果。 故名因通果不通也。 第三义者。 即于乾慧及性地中。 闻体法空。 不但空于二十五有。 亦乃空于涅槃之空。 此人虽藉通教谭空开导其心。 而了此空体是中道。 乃以别圆内外凡观。 同于二乘历乾慧等及后诸地。 至第十地即成别圆初地初住八相之佛。 此乃通教通别通圆义也。 既在初地便知不空。 是故不受被接之名。 以是义故此经虽约三乘同忏判属通教。 不妨释题及解经文。 自明三法始终圆妙。 正是通教第三义也。 又复应知。 此经既许三乘同忏。 其忏悔处随彼信解。 或空不空或次不次。 合具通教前之二义。 大师特为成今行者圆解行故。 舍劣从胜一向圆谭。 见闻之徒当从此意。 而思修之。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卷第六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8:29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2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