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观论疏卷第十 内容: 中观论疏卷第十(本)释吉藏撰四谛品第二十四所以有此品来者有所得心必有依着。 前二十一品立世间人法。 论主求之无从。 仍举出世如来证有世间。 次求出世如来不得。 便举世间颠倒证有出世。 上品求世间颠倒不得。 外云。 若尔应都无世出世。 今实有四谛。 则应有世与出世。 故苦集二谛则是世间。 灭道二谛名出世间。 是故不应无世出世。 今观四谛不可得。 则成前非世出世义。 既非世出世即是中道。 故因中发观戏论此灭。 二者外云。 颠倒是如来所离。 四谛是如来所证。 亦是如来所说。 如来一期出世初后不同同明四谛。 故初教转四谛法轮。 乃至涅槃明心喜之说。 所以初后皆明四谛者。 四谛是迷悟之本。 迷之则六道纷然。 悟之则有三乘贤圣。 是故始终皆明四谛。 若尔不应无世出世。 三近从颠倒品生者。 颠倒是能迷之惑。 四谛是所迷之境。 以见四谛则破四倒。 故前求能障无从。 今责所迷不得。 故有此品。 但四谛有二种。 一有量。 二无量。 三界苦果名苦谛。 感三界苦业烦恼名集谛。 无为涅槃名灭谛。 治此烦恼名道谛。 此有量也。 释有量四谛诸小乘论师不同。 毗婆沙云。 毗昙者说五盛阴苦名苦谛。 有漏因是集谛。 数灭是灭谛。 学无学是道谛。 譬喻部云。 名色是苦谛。 结业是集谛。 结业灭是灭谛。 止及观是道谛。 鞞婆阇婆提云。 八苦是苦是苦谛。 余苦虽苦非苦谛。 感当来爱是集谛。 余爱及余有漏法虽是集非集谛。 当来有爱尽是灭是灭谛。 余爱及余有漏法尽非尽谛。 八正是道是道谛。 余学法及一切无学法非道谛。 问四谛摄法尽不。 答虚空及非数灭此非四谛摄。 欣厌立四谛。 彼非厌故非苦集。 非可欣故非灭道。 又此二无漏故非苦集。 是无记故非灭道。 又因果立四谛。 彼非因果故非谛。 问云何名谛。 答二义。 一者实是苦。 二生不颠倒解故名谛。 问云何名圣谛。 答圣人所解。 故名圣谛。 又昔有凡夫与圣人诤谛。 凡夫云。 有常乐我净。 圣人云。 无共至佛所决之。 佛云。 如圣人所知。 以圣人诤得此谛故云圣谛。 数论但解有量。 而义不同。 数明苦通三聚。 成论但是心。 论苦通漏无漏。 数但有漏也。 数集通三聚。 成论但取业烦恼。 数因集有缘酬前是果。 生后为因。 但能生义属集。 所生是苦。 成论即此能生亦是苦报。 毒蛇之瞋即是报法名苦谛也。 数但取烦恼灭为灭谛。 无漏法灭非灭谛。 成论明无漏灭亦是灭谛也。 数明方便道中永伏诸结是非数灭。 成论明五方便中灭亦是灭谛也。 数明一切无漏行是道谛。 不取相似。 成论明真似皆道谛也。 数明无被导法义。 成论明有被导之心。 次无量四谛者二生死为苦。 五住为集。 灭二死五住为灭。 治此五住惑真解为道谛也。 而量无量复名作无作者。 有量之后犹有所作。 如分段苦后更有变易苦可观。 名为有作。 变易苦后无复余苦可观。 故名无作。 余三亦尔。 今言破四谛者。 一破学大乘人谓四谛是无。 二者破小乘人谓四谛是性有。 此大小摄一切迷尽。 今破此二人所解。 故云破四谛。 所以然者。 大乘人拨无四谛。 是坏佛四谛义。 小乘人计性有亦坏四谛。 又有二人坏四谛义。 一者谓。 论主执空故坏四谛。 二者自执性有故坏四谛。 此二并是小乘人。 而谓有他破之与自立。 故成二种。 今破此二事。 故云破四谛也又显此二人并不解佛大小义。 小乘人不解佛因缘有成性有。 大乘人不解佛大乘空成邪空。 既迷大小俱惑二谛。 论主明慧内充慈风外扇。 救济此大小乘人。 故破彼两迷明无如此空有。 故云非空非有即是中实。 中实者实无如此有无也。 即申佛因缘有无。 方是假名。 假名故有中道。 如下云。 亦是假名。 亦是中道。 又破此大小。 明无如此大小。 是中实方是因缘假名大小。 即是假名因此大小令识道未曾大小也。 又观论始末意从因缘品至四谛之前。 外人执有难论主。 此品初外人执空难论主。 初执有难显外人不识空。 今执空难明外人不识有。 即迷二谛也。 亦是初执小乘难论主。 今执大乘难论主。 显外人不识大小。 又初已来执性有难论主。 显外人不识因缘有今执邪空难论主。 显外人不识正空。 论主怜愍如此迷倒。 是故破此空有明毕竟无如此空有。 后申因缘二谛空有也。 又显外人上来执有难论主。 不依空难难不成难。 今执空难论主取空相。 难难亦不成难。 执定性空有难不成难。 执定性空有答不成答。 问何故就此品显外人空有俱破四谛。 答自论初以来。 单破世间或单破出世。 但四谛既总摄世间出世间。 为佛法大宗。 故就此品显外人空有俱破四谛。 问论主有四谛不耶。 答论主不曾有四。 亦不曾无四亦四不四非四非不四。 故法品云。 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也。 问论主既不曾有四不四。 何故佛经说有四谛。 答虽非四不四为众生方便说四不四。 故下偈云。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 大品云。 二谛中众生虽不可得。 菩萨住二谛中为众生说法。 论释云。 为着有者说空。 为着空者说有。 今亦尔。 为着有四者说无有四。 为着无四者明有四谛。 至论诸法未曾四不四也。 品开为二。 第一外人过论主执空为共。 第二论主破外人执有为共。 盖是寄外人以破空见。 息执教者之断心。 就论主破有除谓情之常见。 四谛既是佛法之大宗。 具摄世出世法。 故就此品破断常见。 显示中道令因中发观也。 就外人过论主中又开为二。 一长行二偈。 长行可有二义。 一者生起从颠倒品。 次有四谛品所由。 二者将欲过论主空。 故前立有四谛义。 就偈为二。 第一过论主无四谛三宝无出世法。 第二过论主无因果罪福无世间法。 初又二。 前半行牒论主执空。 如是则无有下。 第二为论主生过。 又开二别。 初明无四谛。 次明无三宝。 以无生故则无苦集。 以苦是所生集为能生故也。 以无灭故则无灭道。 道谛能灭。 灭至灭谛。 既其无灭。 何有灭道。 以无四谛故下第二明无三宝。 又开二别。 初别明无三宝。 次半行总结无三。 别明无三即为三别。 就无僧宝中又开为二。 初两偈别明无僧。 次半偈总结无僧。 两偈为二。 初偈明无四行。 次偈辨无向果。 文并易见。 又初一偈无四谛境。 次一偈无四谛智。 第三偈去明无僧宝。 此解好宜依之。 后论主还外人过。 亦作此别之。 空法坏因果下。 第二过论主执空失因果罪福。 问前已明无四谛。 三宝总破世出世因果。 今何故复说。 答凡有三义。 一者上来明执空之人。 无佛趣鹿园所说四谛三宝。 讫至双林之教。 今明无佛初成道。 为提谓等说人天因果罪福。 故执空之人备破五乘教也。 二者上明无内法因果罪福。 今明无外法因果罪福。 谓世间仁义礼智等。 三者上来明无罪福境。 今明无有罪福三宝。 四谛是罪福之境。 信之则生福。 谤之则招罪也。 答中三十四偈。 大开为三。 第一十三行明外人迷空。 汝上所说空法有过者下第二破外人着有。 若无有空下第三二行诫劝。 诫令舍定性空劝学于因缘。 就初又二。 第一明外人迷空横生邪难。 汝谓我着空下第二明论主悟空是故无失。 二章各四。 初章四者第一明外人不解三法横生疑难。 第二明外人不识二法故横生邪难。 第三叙外人不解一法故横生邪难。 第四以不解上三门。 封执定性一法。 障佛不得早说大乘。 问何故叙外人不知三法。 答凡欲答外问必须识是问非问。 今叙外人不解三法。 横生疑问则不成问。 即是答问也。 初明不知三法者。 一不知空。 小乘人虽得人空。 执诸法是有不知本性空也。 二空因缘者。 谓说空之意佛为治有病。 是故说空。 若复着空佛所不化。 三空义者外人不解安处此空。 佛说第一义为空。 不言世谛亦空。 汝不应闻空谓失因果罪福。 故因缘品云。 若都毕竟空云何有罪福报应等。 如是则无二谛。 又空义者说空为明不空。 故下云。 空亦复空。 汝封执取空相故不知空义。 诸佛依二谛下。 第二明外人不解二法。 故兴邪难也。 以不知有宛然而无所有。 故不知第一义。 不知虽无所有宛然而有。 故不识世谛。 是以兴上邪难也。 问外人何时失二谛耶。 答从论初至四谛之前。 执诸法有实性不信毕竟空。 故不知第一义。 从四谛品执毕竟空。 谓无三宝四谛。 不识世谛又叙说二谛。 来还释成上三法。 上云不知空者。 不知第一义本性空也。 空因缘者。 诸佛住二谛中。 为众生说法。 为着有者说空。 为着空者说有。 空义者正是第一义谛空。 非世谛空也。 又叙二谛来者外人着空失于世谛。 既失世谛亦失第一义。 如因缘品中叙之。 今对外人无二谛。 故明有二谛。 所以今文述二谛也。 又叙说二谛即是论主自免过。 我有二谛义。 第一义则空无三宝。 世谛则有三宝。 汝若就第一义难则成我义。 若就世谛难我世谛有三宝。 复何得作无三宝难耶。 又叙说二谛意。 上来明空者无汝所见因果等法。 故言无耳。 非无佛法因缘二谛也。 又此品明四谛。 二谛是谛之流类。 故明二谛也。 三偈即开为三别。 初偈明论主识佛依二谛说法。 故无上过。 第二偈明外人不识二谛。 故于空有中并皆有失。 第三偈明释疑难。 初上半正明依二谛说法。 下半列出二谛名。 问何故云佛依二谛说法。 答依世谛说法。 则三宝四谛宛然不失。 故无上过。 即显外人不知世谛故横生过。 以依第一义说法故。 我上来明一切空。 即显外人执法有性失第一义。 问云何称依二谛义耶。 答于凡圣所解空有皆实故称二谛。 依此二实而说故所说皆实。 故云依二谛说也。 问云何是二于谛。 云何是教谛。 答所依即是二于谛。 以于凡圣皆是实故秤二于谛。 亦是于二谛谓色未曾空有。 于二解是实。 故云二于谛。 百论引枣[木*奈]望苽皆不虚。 智度论引无名指形有名指皆实也。 能依即是教谛。 佛依此二谛为物说法。 皆是诚谛之言。 故称为实也。 问能依有异不。 答依第一义说此是真实说。 依俗说者此是方便随宜说也。 问说人天及二乘是方便说。 今说大乘人法等。 云何依俗说法皆是方便。 答实相不可说方是真实。 凡一切言说皆是方便也。 问二于谛为是失为是得。 答一往二于俱是得。 于凡是实故于凡为得。 于圣是实故于圣称得。 若以凡圣相望则凡失圣得也。 问叵有凡圣皆失不。 答若言一色未曾空有空有自出二情。 则凡圣俱失。 今文是总判凡圣。 故以凡为失。 以圣为得。 又三句。 一但失非得。 谓凡于也。 二但得非失。 谓佛于也。 如涅槃云。 一切世谛若于如来即是第一义谛。 三亦得亦失。 即二乘之圣形凡为得。 望大士为失也。 讲此文多有异说。 慎勿信也。 宜以长行为正也。 下半明二谛名。 而世俗称谛者。 此于世俗人是实故称世俗谛。 亦勿信人语也。 第一义则有二实。 一者体是诸法实相。 故名为实。 二于圣人了达有于实解。 复是真实。 世俗体非真实。 但有于凡是实。 故二谛实义异也。 问俗但有于情为实。 亦有法体实耶。 答就俗之中亦有因果。 不可差异。 故名为实。 但望第一义皆是妄谓皆是不实。 亦第二偈显得失者。 外人不识空有二谛故失三利。 谓自利他利共利。 论主识二谛故具三利。 以解第一义故生波若。 了世俗故生方便。 有波若方便则生三世诸佛。 故净名云。 智度菩萨母。 方便以为父。 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也。 自悟二谛名为自利。 令他解谓他利。 俱解即共利。 又解第一义生实慧为自利。 解世俗生方便为他利。 具了为共利。 问长行释世谛何故举本性空。 答欲释成于义。 明理实性空但于凡谓有故名为谛也。 又欲辨由空故有。 所以释有而举空也。 下释第一义亦举有释空。 贤圣了六道颠倒本性空。 故于圣为实是谛。 若谓一切法不生下。 第三明二谛相资。 若望百论释疑故来。 外人云。 第一义有二实。 一道理是实相故名实。 二于圣人得如实解故名实。 具此二实可得是谛。 又佛可依之说法。 以三世十方佛皆欲令人得实利故也。 俗有二义故非实。 一非实境。 二非实解。 云何名谛。 佛复何故依之说法耶。 问第一义二实文出何处耶。 答前文云。 于圣是实。 此是解实。 今文云。 一切法本不生是第一义。 此是境实。 第一义既二实。 世俗二不实可知也。 偈上半正答问。 世俗虽是二不实。 但要因世俗为方便得显第一义耳。 如理虽无三要因三为方便得悟一。 问云何世俗为方便耶。 答一切言皆是世俗。 因世俗言得无言。 故以无言言为世俗。 言无言为第一义也。 问有几种言耶。 答有二种言。 一者说世俗中言如瓶衣等。 亦表第一义无言之道。 故涅槃云。 欲令众生深识第一义故宣说世谛耳。 二者以言言于无言。 即为第一义立名名为第一义。 因此言欲显无言。 若不言于无言。 众生何由识理无言耶。 问二言之中今用何言。 答后意为正。 若依百论答者俗虽具二不实。 但于凡是实故称谛也。 若依今文生起此偈来者。 我已知俗是凡谛。 但应立圣谛。 何须立凡俗谛耶。 问此与旧何异。 答旧是龙树义。 云何乃问与旧何异。 问他亦作此释。 云何异耶。 答须知。 世谛虽说而未尝言。 真虽无言而教弥法界。 下半云。 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者。 亦异释云云。 今明。 以见第一义生波若。 灭诸烦恼故得有余涅槃。 灭报身得无余涅槃。 问涅槃与第一义何异。 答不敢信人慢语。 涅槃品云。 亦名如法性实际涅槃。 则知。 涅槃是第一义异名耳。 但对世故名第一义。 对生死故名涅槃也。 不能正观空下。 第三明有所得人不解一法。 横为生过。 一法者谓一实相空也。 由不善达空故自堕无三宝四谛。 故为空见所害非是空义。 破三宝四谛也。 故失在于外人。 过非是龙树。 故经云。 宁起身见不恶取空。 不以身见堕恶道中。 世尊知是法下。 第四偈明有所得人不善达前三门故。 障如来初成道。 不得早说大乘无所得法。 上来叙外人障菩萨。 不得说无所得法。 今叙外人障佛。 不得说无所得法。 又接上文生者。 上明咒术难作不如不为。 今法相难说不如不说。 上半正明空义甚深。 如法华云。 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 大品亦云。 我初成佛常乐默然不乐说法。 下半明众生钝根障佛。 不得早说大乘。 亦如法华云。 众生诸根钝着乐痴所盲。 如斯之等类云何而可度。 有人云。 此论但释波若不释法华。 盖是不看论耳。 汝谓我着空下。 第二论主悟空自免过。 七偈亦分为四。 第一明空义无失。 第二明空义为得。 第三略出有过。 第四引经证空为得。 初又二。 第一明空无失。 第二明空为得。 初偈上半牒下半正免过。 若是邪见之空此则有过。 若是二乘但空此亦有过。 今是无所得空空不住空。 故空有俱离。 所以无失。 又是不坏法说空。 是故无过。 第二偈上半明由空故一切法成。 显论主无过。 下半明无空义一切不成。 显外人有失。 问云何由空一切成耶。 答前偈空亦复空。 则是非空非有。 今明非空非有空有得成。 故云一切成。 又由第一义空故有世谛。 故二谛成则一切成。 若无空则第一义不成。 则世谛亦不成。 故一切坏也。 又以有空一切成者。 由第一义空故生波若。 由波若断烦恼有三世佛。 由佛故说世出世一切教。 故长行云。 世出世皆成。 汝今自有过下。 第三略释执有为过三偈为二。 初偈明外人有过不自觉知回与论主。 第二两偈略出外过令外觉知。 初偈上半法说。 下半譬说。 譬说云。 乘马人自忘己所乘之马。 而谓他人乘马。 外人自有无三宝四谛等过。 而不觉知谓他人有无罪福之失。 若汝见诸法下。 第二两偈释执有为过。 即二。 第一偈略明无因缘过。 汝见法有自体则不须假缘藉因。 故破因缘破因缘则破空。 破空则破二谛及中道。 第二释前偈。 广明有三种过。 一破因果。 二破人法。 此二破体。 下半破相也。 众因缘生法下第四引经证。 显前有所得定性有过。 显论主无所得空无失。 两偈为二。 初偈明因缘生法离断常过。 第二偈摄法。 则显外定性有为失。 释此一偈多种形势。 今略述数条。 一者就破病渐舍释之。 因缘所生法者破自性故且言因缘。 此一转意也。 我说即是空惑人复谓。 乃无性有而有因缘。 故今明。 因缘生是无耳。 何时因缘生是有。 此二转也。 亦为是假名惑者复云。 既是空。 即作无解。 故今明。 只空是假。 何故尔。 成论师明真谛空非假。 故今更反掷。 只空即是假。 即弹空心。 彼即谓。 若尔是二谛相即前有即空。 今空即有。 只是空有二谛义。 故今明。 此即是中道。 何时是二谛。 借中以弹二。 二去不二亦舍。 即了悟也。 次直依因缘正义释者。 所言因缘所生法者。 经说因缘或离或合。 皆作因名犹如佛性。 皆作缘名犹如四缘。 亦因亦缘如十二因缘。 如无明望行体未有。 而为无明所辨。 亲义为因。 行起望无明我非都无。 但假借汝起故无明是缘。 所以无明亦因亦缘。 今明。 随缘离合义无定也。 所生法者数人六因四缘所生是实法。 成论三因四缘所生也。 此即是空者。 以所生是能所能所不自所。 不自则不所是故所空也。 亦为是假名者。 空所不自所故不所。 所空不自空故不空。 不知何以目之。 故云假名说空所假名说所空。 此空所所空。 皆是无名相中为引导众生故假名说耳。 问何故假名说空所所空耶。 答欲为令因空所悟不所。 由所空悟不空。 故言亦是中道义。 以空所不所所空不空故即中道。 次就中假义释者。 因缘所生法此牒世谛也。 我说即是空明第一义谛也。 亦为是假名释上二谛并皆是假。 既云众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 此是有宛然而空。 故空不自空。 名为假空。 空宛然而有有不自有。 名为假有。 亦是中道义者。 说空有假名为表中道。 明假有不住有故有非有。 假空不住空故空非空。 非空非有即是中道。 次依长行就三是义释者。 因缘所生法。 大小乘人同知诸法从因缘生。 我说即是空下。 第二明因缘是三是义。 小乘有所得人闻因缘所生法。 唯知是有。 不识因缘是于三是。 今示因缘生法是于三是。 一因缘生法是毕竟空。 所以然者。 若有自性则不从因缘。 既从因缘生。 即是无自性。 所以是空。 亦为是假名者示第二是。 明因缘生法亦是假名。 所以秤假者。 前明因缘生法我说是空。 然因缘既本不有。 今亦不空非空非有。 不知何以目之。 故假名说有亦假名说空。 亦是中道义者示第三是。 明因缘生法亦是中道。 因缘生法无有自性故空。 所以非有。 既其非有亦复非空。 非有非空故名中道。 然小乘之人不知三是。 即有三失。 谓失空失假失中。 若执诸法自性者亦不识因缘。 故有四失。 第二偈上半摄法。 恐外人不信因缘谓众缘中有性。 是故明摄法也。 下半结三是。 既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亦未曾有一法不是空不是假不是中。 今略举一耳。 问论主引何处经偈。 答是华首经佛自说之。 故称我说即是空也。 长行云。 汝上所说下。 此生第二段还有所得定性人过也。 又开二别。 第一牒外人义。 第二推过还外人。 即对前两章也。 如是则无有下推过还外人。 就文为二。 第一对上还其无四谛三宝过。 第二对上还无因果罪福过。 然勿将此性有但安萨婆多上。 今有所得大小乘人执有一豪人法体。 则破世出世一切法也。 初又二。 第一对上还无四谛过。 第二还无三宝过。 就初又三。 一总明无四谛。 二别明无四谛。 三总结无四谛也。 以无生故则无苦集。 以无灭故即无灭道。 执自性有便无四谛。 问论主说空。 空可无有生灭。 故无四谛。 外人执有有生灭。 便有四谛。 云何无生灭四谛。 答无所得无定性故。 未生可得生。 不灭可得灭。 有所得既是定性。 则未生定未生。 不可令生。 故无生也。 既其不可令生。 岂得有灭耶。 譬如定无无不可令有。 既定有亦不可令无。 故无生灭也。 苦不从缘生下第二四偈。 别明无四谛。 则释前章门。 数人正以无常刀切有漏五阴。 故是苦。 无常刀亦切无漏五阴。 但无漏被切顺向涅槃。 是故不苦。 故能切则通漏无漏。 所切则有苦不苦。 今破云。 有漏五阴既有定性。 无常不能切之是故不苦。 成论师明三苦各有通别。 觉恼为别苦苦。 领缘不觉为通苦苦。 乐受坏为别坏苦。 无常迁灭为通坏苦。 后心追患前心为别行苦。 无常所役为通行苦。 今以二义破之。 一者作通别六苦义不成。 如前苦品引俱舍论释之。 以苦受具二时苦故名苦苦。 乐受坏但一时苦名为坏苦。 舍受为无常所役名为行苦。 行苦则通。 余二则别。 云何言三苦皆有通别。 问行苦若通何故但约舍受。 答舍受无前二时苦。 但有行苦。 故就别说通耳。 二者纵汝有通别六苦。 无常是行坏二苦具。 前有无常未有苦。 无常何所役耶。 若即无常是苦。 云何复云无常是苦具耶。 苦若有定性下破无灭谛。 成论师云。 有余灭二心。 无余灭空心。 故灭三心名灭谛。 问为坏有得灭。 为本有灭。 若本有灭则与数同。 若坏有得灭灭则始生。 又问灭既本有者为有因为无因。 无因则自然同外道。 有因则无常。 问毗昙灭是本有。 苦集既有定性。 则不可灭。 云何灭苦集得本有灭耶。 若无有苦谛下第三总结无四谛。 观此文是重破道谛。 若苦定有性下第二还其无三宝过。 就文为二。 第一总明无三宝。 第二别明无大乘因果。 无三宝即为三别。 无三宝中一一对上。 初别明无僧宝。 次总结无僧宝。 初一行十二字明无四行。 若如上分此无四谛智。 从及四果始是无僧宝。 问汝本来有境。 亦应本来有智。 若本不见今见者。 亦本不境今境。 若本境今亦境。 亦本不见今不见。 若心有可修理。 若有理则是有。 今不须修。 今既须修则知无理。 二若乘前破者本由境生智。 前求境既不得。 智由何生。 及四果下第二还外人无四果。 若无有四果下还外人无八贤圣。 以无八圣故下还外人结无僧宝。 次一行偈明无三宝。 如文。 问曰下第二别明无大乘因果。 今观此文犹是小乘中佛乘名大乘义耳。 前问次答。 问有二。 初领前无也。 究竟道下第二立后有。 立中为二。 一立极法。 因是道故下立于至人。 答中两偈为二。 初破其人法。 第二破无因果。 答意云。 汝立人法自不成。 则汝是破人法人也。 大论第四卷迦旃延云。 先有菩提果遣智慧信语身云。 可修三十二相庄严身。 我然后来。 此先有果后修因。 既先有果未有因。 是何果耶。 复何用修因耶。 又先有菩提未有佛。 故汝说不因菩提有佛。 问但破小乘因果。 亦破有所得大乘耶。 答正破有所得大乘。 傍破小耳。 问云何破大乘因果。 答汝言金刚心是无常生死位。 后心是涅槃佛果常位。 生死尽于前佛果起于后。 因灭无果前。 果起无因后。 岂是因果。 因果不成故即自破三宝。 何关我破也。 又问因果定二不。 答因无常岂是果。 果常岂是因。 若尔经云。 诸有二者无道无果。 问经云。 行因得菩提果。 得果竟后入生死教化众生。 云何无也。 答菩萨不为行因取果。 但为引道众生故。 夜半踰城舍欲令悟无所有耳。 若于菩萨何曾言有生死。 亦不言有涅槃。 亦不言有因。 亦不说有果。 并是教化众生故开二耳。 又问汝行因得菩提。 为至果为不至。 至则常不至则断灭。 并无因果。 又菩提何时是因果。 非因假名名之为因。 非果假名名之为果。 亦非四五。 无四五果名四五。 故云五菩提耳。 为浅深假名浅深。 故发心为浅佛为深。 四为因佛为果耳。 虽复勤精进下第二破因果。 明汝谓凡夫修因得佛果。 凡夫时未有佛。 佛时无复凡夫。 若凡夫时定无佛者。 虽复勤修终不得佛。 以不得定不得无佛定无佛。 终不得为佛也。 又此是用大乘破小乘义。 大乘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并皆成佛。 小乘人不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若尔既无佛性。 虽复修行终不成佛。 问小乘人亦云。 一切众生有三乘性。 至忍法时余二性非数缘灭。 故三乘中随成一乘。 云何言不明佛性。 答大乘中明唯有佛性无有余性。 故得成佛。 小乘不明唯有佛性。 则破大乘佛性义。 既无大乘佛性。 云何成佛。 又小乘人有佛性。 佛性是无常破大乘佛性常义。 故不得成佛。 此偈即释涅槃经文。 故不应言但申波若。 又依文释此偈。 小乘人谓六道性恒非佛性。 性者体也。 故凡圣体异。 若尔非定非异定异。 云何非得成是。 凡得为圣耶。 又问大乘人明有佛性。 得成佛不。 答有所得大乘人释佛性皆不成。 如虽有十家释于佛性。 皆云佛性定常。 但当现为异。 而众生及心皆是无常。 故心与众生恒非佛性。 云何成佛。 若诸法不空下第二还其无罪福过。 又开为两别。 初明无罪福因果。 二明无世俗法。 还对前二也。 就初文二。 前明无造罪福之人。 次两偈明无罪福之法。 夫论罪福不出人法。 既无何有罪福。 汝云。 我说空则无人能杀。 亦无所杀亦无刀杖故无罪。 亦无能施所施人。 亦无物故无福。 若汝今有定性能杀所杀及刀杖。 各住自性不得动。 故无罪也。 各住性不得施亦无福也。 汝于罪福中下第二明无罪福之法。 两偈为二。 初明因果相离无罪福。 次明因果不相离亦无罪福。 凡有罪福不出此二此二。 既无故知无也。 初偈上半牒。 言不生者此是未生为不生耳。 下半破罪福因中未有于果。 则是因果相离。 云何因能生果。 又以外人执有定性。 故果报不应从罪福。 若不从罪福生。 则离罪福而有果报。 偈文正尔也。 第二偈直明因果不相离。 则是由因有果果无自性。 是故果空。 由果有因因亦空也。 又释二偈二开破之。 汝言有罪福果者。 为从因生果为不从因而生。 初偈破不从。 第二偈破从。 汝破一切法下第二还于世俗过。 三偈为二。 初偈为总后二为别。 偈易知也。 今问他义。 汝世谛有因果。 真无因果。 则一边有。 一边无。 一边破。 一边不破。 若说真则破世谛因果。 说世则破真谛无因果。 若因果无因果二理并则如二角。 又如画石。 若真俗溷成一物则俱失二谛。 若破于空义下第二别明无世俗。 初偈明无人法之体。 次偈失万物之相。 世俗法中不出体相也。 又初偈无造作过。 后偈有常住过。 偈易知。 今问他义。 汝因若无果明因生果。 则应将无作有。 以兔角为牛角。 若不将无作有便将有作有。 既已有竟。 何须作有。 如已有因竟不应更作因。 已有果竟者何须更生。 又若因无果而无作有者。 色应作心心应作色。 常作无常无常作常。 若有作有既已有。 何须作。 如是无不作有有不作有。 亦有亦无亦不作有。 又汝言从生死无常作佛果常。 佛果常复应作生死无常。 若不尔岂非定性。 他问我。 人法是世谛假有。 何时是性。 问汝。 名字为假实为有此假不。 若实有此假岂非定性。 若言非性可得假作无假义以不耶。 次偈明无相。 如文。 若无有空者下论主答中第三总结诫劝。 此品具破世出世。 故须明诫劝。 又得失是于大事。 如波若云。 波若为大事故起。 所谓示是道非道。 今亦尔。 示有所得定性此非是道。 示无所得因缘名之为道。 故次明诫劝。 前偈明诫。 次偈明劝。 前偈诫令舍一切有所得定性。 汝若执有定性世出世一切得者不得。 一切失者不失。 故宜应舍性。 偈中以定性故。 所以未得不得无断烦恼及尽苦也。 次偈劝学因缘。 一切得者。 得一切失者。 皆失偈中略明见因缘。 有二种利益。 一者见人则是见佛。 次明见法则见四谛。 长行云。 见因缘则见法身者。 因缘即寂灭性。 寂灭性则施四句超百非。 故如来品以寂灭为法身。 又只丈六即是法身。 故高丈六而不见其顶。 下岂定下耶。 若言其高那复丈六。 故知。 不高不下非边无边。 故肇师云。 岂舍丈六而远求法身。 涅槃云。 吾今此身即是法身也。 问见因缘但见法身。 亦见应身。 答见因缘寂灭即见法身。 见寂灭因缘即见应身也。 若三身明义见七尺身具见三身。 七尺本寂灭即法身见于法身。 与法身相应即应身。 而七尺宛然故是化身。 见四谛者见寂灭因缘即见苦集。 见因缘寂灭即见灭道。 涅槃经见缘起为见法。 见法为见佛。 见佛见佛性。 即是今论所引。 问论主何故明见因缘。 答须识此论大意及佛法大宗。 正破性申因缘。 上破性有性空竟。 今申因缘有。 因缘有即毕竟空。 故是因缘空。 宜须以此为正意也。 涅槃品第二十五问何故次四谛品破涅槃耶。 答大小二乘并有四谛一谛。 小乘明有量之四。 宗归一灭谛也。 大乘说无量之四。 亦宗归一灭谛也。 所以大小宗归一灭者。 三谛皆是有为。 唯此一灭是无为常住。 又此灭是究竟无余极果故。 三谛归斯一极。 故前破四谛今观涅槃。 又由禀四谛教生解。 断烦恼故得涅槃。 故前观四谛后观涅槃。 又成论者云。 四谛平等即是涅槃。 大品盛有此说。 故上明四谛空即谓空是涅槃。 是故今品具明四句并非涅槃。 何得以空为涅槃耶。 问何故二十五品最后破涅槃耶。 答外谓涅槃是安神之本宅凡圣所同归。 故肇师云。 九流于是乎交归。 群圣于是乎冥会。 诸方等经亦盛谈此说。 故法华云。 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 是故最后论于涅槃。 二者论佛出世大意。 为令众生舍于生死得大涅槃。 若尔必有生死者可舍。 涅槃可得。 斯理不差。 决定有故最后论之。 三者外谓。 龙树出世作论。 破病申经大宗。 亦令众生脱生死苦得涅槃。 若不为脱生死苦令得涅槃。 何事破病申佛教耶故知。 造论终归涅槃。 故最后论也。 四依经说双林最后既说涅槃。 是故论主最后论也。 释涅槃不同。 外道七师小乘二说方等四计。 外道七师者一执涅槃与无烦恼不异。 二计涅槃是无烦恼因。 三立涅槃是无烦恼果。 四明毕竟无处名为涅槃。 此如百论破常品说。 次檀提婆罗门计于此身即是涅槃不须更灭。 此明欲界为涅槃。 次阿罗罗计无想为涅槃。 此计色界为涅槃也。 郁头蓝弗计非想为涅槃。 此计无色界为涅槃也。 此三外道以三有为涅槃。 合前为七种也。 小乘二师者。 一毗昙计无为涅槃是常是善。 本自有之在烦恼外。 后断烦恼起得得之属于行者。 二成实明涅槃但是无法。 非三性摄。 从善因得义说为善。 大乘四种者。 一者明涅槃性体是世谛之法。 所以然者陶练小智终成大觉。 累无不寂德无不圆。 故涅槃名为有法。 第二释云。 以空为涅槃。 即是实相。 实相名第一义谛。 三释云。 涅槃非真非俗。 世谛是麁有。 真谛为妙无。 涅槃异彼麁有。 亦不同妙无。 故出二谛外。 四释云。 四句内并非至极起出四句方是涅槃。 唯四师不同大明二种。 成实者明本始有二种涅槃。 十地师明性净方便净。 方便净修因所得。 性净则古今常有。 然方便净犹是始有异名。 性净则本有殊称。 摄大乘论四种涅槃。 一本性寂灭。 二有余。 三无余。 四无住处。 释无住处二。 初依三身品法身不住生死。 应身化身不住涅槃。 次用二无我理三无性理。 无所住处为无住处。 又此四师同释。 涅槃备于三德。 谓法身般若解脱。 所以立三德为涅槃者。 略有四义。 生死与涅槃相对生死有于三障。 谓烦恼业苦。 对报障故明于法身。 对业障故辨于解脱。 对烦恼障说于般若。 二者欲显如来三业自在。 有法身故身业自在。 具般若故口业自在。 有解脱故意业自在。 具如涅槃四相品明。 三者德虽无穷三义足略。 无境不照名为般若。 无感不应名为法身。 无累不尽称为解脱。 四者为对二乘三德不圆。 有身智时解脱未足。 解脱若足即无复身智。 故明如来三德圆满。 问此品何故破涅槃耶。 答略明四义。 一者惑人执非涅槃为涅槃。 故须破之。 所以然者。 涅槃不如惑者所谓种种推拆横计涅槃。 故须破之。 二者惑人执涅槃为非涅槃。 所以然者。 生死本是涅槃。 而谓生死非是涅槃。 故须破之。 故下文云。 生死之实际及以涅槃际。 如是二际者无毫釐差别。 华严云。 生死非杂乱涅槃非寂静。 三者虽有内外大小不同同言有涅槃。 若尔便成有见。 既成有见乃是生死。 不名涅槃。 故有所得人若生死若涅槃。 皆是生死。 今求此生死涅槃不可得乃名涅槃。 又言有生死则为生死所系。 执有涅槃为涅槃所系。 涅槃名为解脱。 既是系缚。 何名涅槃。 今此品求生死涅槃不可得。 脱于二系名为解脱。 方是涅槃。 四者欲释诸大乘明涅槃义。 如大品云。 若得有法过涅槃者亦如幻梦。 所以然者。 诸法未曾生死。 亦非涅槃。 但为众生虚妄故成生死。 为止生死故强说涅槃。 生死若除则涅槃亦息。 故华严云。 生死与涅槃二俱不可得。 是法不可示。 言辞相寂灭也。 品开三章。 第一论涅槃。 第二论生死。 第三总结。 初二。 第一论所证涅槃邪之与正。 第二论能证之人邪之与正。 初又二。 第一略破邪涅槃申正涅槃。 第二广破邪涅槃申正涅槃。 所以开此二章者。 诸方等经大明涅槃横绝百非。 竪超四句。 累无不寂德无不圆。 初略破邪涅槃申正涅槃。 明横绝百非。 次广破邪涅槃辨正涅槃。 竪超四句。 初门为二。 一者略破邪涅槃。 二者略申正涅槃。 初又二。 初寄外破空非涅槃。 次就论主显有非涅槃。 所以破此二者空有是诸见根。 又是障道本。 又是大小所执。 大乘人多执空。 小乘人多执有盛行于世。 初偈上半牒空义。 下半正破空。 若一切法空则无烦恼生。 故无所断。 则无有余。 若一切空则无五阴生。 何所灭。 故称为无余。 此难通大小乘人。 小乘断四住惑。 灭分段身名二涅槃。 大乘断五住惑。 灭二生死名大涅槃。 今既言无生无灭。 则无此大小二种涅槃。 是为邪见。 问上品已云一切无生灭。 今何故复问。 答毕竟空义难解难入。 作论将竟故数数论之。 如大品下帙已去说般若将竟。 善吉频问。 若诸法毕竟空云何有六道。 若诸法毕竟空云何有三乘。 今亦然矣。 答曰下第二就论主。 破有非涅槃。 上半牒有。 下半破有。 若尔大小内外裁有一毫法即是定性。 不可断灭。 故亦无二涅槃也。 长行云。 所名涅槃者发下略示正涅槃。 然前破邪亦即是申正。 以破有无二见得脱二见。 即是解脱。 名为涅槃。 今申正涅槃亦是破邪涅槃。 所以然者。 正涅槃既成邪涅槃即破。 如诸方等经直明因缘无所得义。 而有所得即破。 又上是就缘假破。 就其觅有无涅槃皆不成。 今是对缘假破。 申正涅槃对破邪说。 在邪既去正亦不留也。 又前破其有涅槃故言无。 即无汝所见。 今破其无。 是故言有。 皆是对缘假破也。 无得亦无至者就小乘义。 有为果名得。 无为果名至。 尽相续为断。 不迁名常。 诸行始起为生。 诸行终为灭。 今皆不尔。 故云无得无至乃至不生不灭也。 若破大乘者如来是能得之人。 三德涅槃为所得之法。 金刚心道谛因为能至。 佛果为所至。 五住惑断为断。 常乐果为常。 二死尽前心为灭。 佛果起为生。 涅槃皆悉不尔。 是故云无得无至等也。 涅槃既横绝百非。 亦应云非余非无余。 非性净非不性净。 非本非始。 今但非此六破病略周。 类如八不也。 复次经说涅槃下。 第二广破邪涅槃申正涅槃。 前长行发起。 即引经为章门。 下偈释经即释章门。 所以引经者。 以一切外人不信论主之言故也。 具二意。 一明涅槃绝四句。 即是破四句邪涅槃。 申绝四句正涅槃也。 二者内灭者依楞伽。 云实无外有无四境可灭。 但自由内起四句心。 见外境有四耳。 今息内心四见。 即是涅槃。 故名内灭也。 偈文二意。 一对前略破邪涅槃。 今明广破邪涅槃。 二者对前略申正涅槃。 今广申正涅槃。 今此二门常具二义。 破邪中即申正。 申正中即破邪。 无别有申正文也。 所以然者。 此论破有二门。 一逈破门。 二破邪即申正门。 申正门中亦有二门。 一逈申门。 二申正即破邪门。 上来多就逈破申门。 此品带破申门。 若不信此门意寻文自见也。 所以破四句者。 上辨横绝百非。 今明竪超四句。 则于破申略尽。 破四句应为四别。 今以类例分为三章。 初七偈破有无是涅槃。 第二四偈破亦有亦无是涅槃。 第三二偈破非有非无是涅槃。 初七偈为二。 前五偈别破有无是涅槃。 第二两偈合破有无是涅槃。 五偈为二。 初三偈破有是涅槃。 次两偈破无是涅槃。 三偈即为三别。 第一偈作老死相破。 第二偈作有为破。 第三作有受破。 老死相破者。 若破外道者此破三有涅槃。 如上三师檀提欲有为涅槃。 乃至计非想以无色有为涅槃。 涅槃既是三有。 便是老死。 若破内法有所得义者。 必言有于涅槃则是有得义。 有所得义便是二十五有。 故有老死也。 若破地论师亦麁可是有。 妙可非有。 又若有而非老死应老死而非有。 若老死必有亦有必老死。 又佛果有生有生必有灭。 则是有老死。 彼若云佛果生是常生非三相中生。 亦应常老非三相中老。 若言老是衰谢之法故无老者。 亦应生是起动之法便无有生。 若言常生非起动。 亦应常老非衰谢。 次地论师云。 我性净涅槃古今常定不起不灭。 故无上过。 问既不起灭有隐显不。 答有隐显。 问既其不生。 亦应不显。 若取无惑妄为显。 亦取无惑妄为生。 若生论体生亦显论体显。 既是有所得义。 设有言通而理致终屈。 问此中但逈破有是涅槃。 何处明申正涅槃非是有耶。 答宜细详偈文。 偈云。 涅槃不名有。 此则带申正而破邪也。 长行意亦然。 第二偈有为破者。 若破外道义既是三有。 便是有为。 破内义者。 若执涅槃是有则是有所得。 有所得故不离有为。 智度论三十一卷云。 有人舍有为着无为。 以着无为即成有为。 五十五卷云。 汝无为从何而得。 若因有为而得无为。 亦因无为而得有为。 若尔此两相因。 即更相为故皆是有为。 若破常义者既称妙有。 应是妙为。 若妙故非为亦妙故非有。 彼云。 有是法体。 为即是相。 佛果是法体之有。 已离生灭之相。 故非是为。 并云。 若涅槃离相故非为者。 亦应涅槃离始故非生。 若始起故名生。 亦始起故名为。 又并。 若有而非为亦为而非有。 长行云。 以理推以无常法尚不有者。 现无常求尚无踪。 何咒常不可见。 而是有耶。 当知。 即是破有所得常义。 旧人不应怪今难也。 第三偈有受破者。 若涅槃是有则是有受。 受是烦恼根。 何名涅槃。 问涅槃是有云何名受。 答汝若作有解即受着有。 若不作有解不应言有是涅槃。 唯有此二义。 下半明无第三。 无第三者无有不作受着而是有者。 下诸受着门并作此三意也。 大品云。 菩萨得无受三昧。 行亦不受乃至不受亦不受。 汝今乃受于有。 此是受中之受。 何谓无受。 问我妙有涅槃绝百非故是不受。 答虽绝百非心有此有。 故终是受也。 问曰下生第二无是涅槃。 前问次答。 问中前领有非。 次立无是。 若作二外道义者。 前三外道同立有是涅槃。 今一外道立无是涅槃。 故百论云。 外曰。 有涅槃是无。 若就内外义者。 前明外道立三有为涅槃。 今是内法数论小乘立灭三有为涅槃。 若作大小乘论者。 前是小乘立事断无为。 即是世谛名之为有。 今立真空第一义谛名为涅槃。 若今昔明之前执今妙有。 此执昔断无。 又外云。 麁有妙有既非涅槃。 无麁无妙应是涅槃也。 答中两偈为二。 初相咒破次有受破。 相况破者有之与无并是诸见。 有见既非无见宁是。 又有是初无是后。 则有是无本。 本尚非况末是耶。 又有是妙有尚非。 无是小乘断无宁是。 又有中有涅槃法尚非。 无中无有法云何是涅槃。 又有是无本。 本尚无。 而无是有末。 末宁有耶。 又直云。 有涅槃尚不可。 况用无为涅槃耶。 上半借有况无。 即是以邪破邪。 下半明涅槃俱离有无。 则申正破邪。 第二偈受着破者还同前也。 上受着有今受着无。 问曰下生第二合破有无是涅槃。 问有无二句何故具离合二种破耶。 答有无是众见之根。 障正观之本。 斯病难破。 故须二门。 又小乘人谓无三有为涅槃。 外道执三有是涅槃。 此内外巨患宜具离合二门。 次答。 问意云。 外道计三有非是涅槃。 佛法明灭三有复非涅槃者。 离此二何等是涅槃耶。 又今日妙有昔日断无俱非者。 离此以外更何处有涅槃耶。 又有所得大乘人闻有无非是涅槃。 便谓真谛洞遣。 故有无俱非。 若然世谛必应有也。 又此是外难于内。 若有无俱非便是方广。 又有无俱非行道。 安心置何处耶。 出家何所求耶。 又外人云。 麁有妙有二有俱非。 无麁无妙二无又非何等是涅槃耶。 答曰下两偈为二。 初偈直释。 次偈引经证释。 直释者释有无俱非之意。 受于今昔大小内外等有无即名生死。 不受有无等便是涅槃又然受生死既是生死。 受于涅槃涅槃亦成生死。 受亦生死亦涅槃乃至五句。 皆是生死不受此五。 方是涅槃又受之五句。 皆是生死不受之五。 并是涅槃。 非但涅槃是涅槃。 生死亦是涅槃。 汝上言安心置何处者。 正为汝欲心安置有无便非涅槃。 故须洗有无耳。 对汝有无故言非有无耳。 不言非有非无是涅槃也。 故今明。 裁动心则生死。 不动则涅槃。 如华严云。 流转则生死。 不转即涅槃。 但对转非言不转是。 然了转既非不转亦非。 故非转非不转。 可谓损之又损之。 问曰何故作此百千转耶。 答斗薮众生诸见耳。 非是遣荡也。 然讲法华云。 小乘是化城。 不知大亦是化城。 望大故言小是化。 望非大非小俱是化。 乃至十地及以摩罗皆是化城。 故空捲度一切也。 第二偈引经证破。 问此品何故多引经耶。 答今欲论道此言不易。 又涅槃是众圣所归之本。 此义若正则众义自明。 故须依经。 又论将竟明无自作之咎。 始自八不终竟涅槃皆佛说也。 不别标般若涅槃等经。 而通依经者。 以一切大乘经显道无二。 故不须别而引。 若别引恐众经意不同。 假令是小乘经意亦终同此说。 如种种乘宗归一乘也。 明若有若无并皆被断。 则知。 有所得涅槃是无所得之生死。 有所得佛是无所得罪过众生。 然既断有断非有者。 亦断妄不妄断常无常。 万义皆例。 问曰下第二破亦有亦无是涅槃。 前问次答。 问为两。 一领前无。 二立后有。 庄严云。 今昔涅槃异。 昔是断无。 今是妙有。 今详此义今昔涅槃。 但是有无二见。 昔小涅槃为无名为无见。 今涅槃是有。 即是有见。 有见即常。 无见便断。 有无断常乃是生死。 岂是涅槃。 又云。 三德圆满名为涅槃。 亦是有无共合名为涅槃。 开善云。 今昔涅槃只是一句。 就体用明异。 昔日但示解脱无为未得辨体。 今日始明妙有常乐。 此还是显昔涅槃体耳。 此即是有无共合为涅槃。 又开善云。 至亡弥存义。 弥存义为有至亡为无。 亦是有无共合也。 答曰下第二四偈即四。 初即解脱破。 次有受破。 三有为破。 四相违破。 初上半牒下半破。 破意云。 缚时无解脱。 时无缚亦有时无无。 无时无有。 不应有无共合而为涅槃。 又经云。 涅槃名为解脱。 即脱于有无。 云何以有无名为解脱。 此乃取缚为解脱耳。 又若以有无为脱。 亦应脱有无为缚也。 又涅槃是解脱异名。 而解脱正是无累。 非是有无义。 不应以解脱为无也。 第二偈上半牒下半破。 破意同前也。 第三偈上半牒而总非。 下半正作有为破。 汝受此有所得有无。 则皆是有为法不勉生老死也。 又此有无皆是众累。 岂非有为。 又因有为有无为。 既其有因则是有为。 如百论云。 汝有因故说常耶。 无因故说常耶。 若有因则无常。 若无因说常亦可言无常也。 第四偈上半牒非下半破。 有无相害。 都无二法。 自破涅槃。 以何共合为涅槃耶。 下句明闇相违者成实云。 明闇共处是安陀会人义耳。 问曰下第三破非有非无是涅槃。 前问次答。 问有二。 一领前二立后。 是此中假师等用非有非无为涅槃。 亦是立涅槃出二谛外名非有非无。 又是地论师法界体非有无。 又摄论师明无住涅槃有两解。 皆是非有无。 答曰下两偈为二。 初偈责分别破。 第二偈取意破。 初偈上半牒下半责之。 明第四非有非无是愚痴论。 如世愚人不知分别好丑善恶。 故云以何而分别。 影师云。 此双非之言于亡有余。 存之不足。 何者凡可造心不出斯二。 斯二之表无可宅心。 无可宅心则应遣之。 而复言有。 竟是何物。 故云以何而分别。 今依长行释意者。 此责非有无所因破非有无。 二偈为四。 初半偈牒次半偈责。 第三半偈通。 第四半偈破。 初牒易知也。 次责者悬标二关也。 若因有无而分别者已破有无竟。 不得因之。 若因绝四句者。 绝四句不可因也。 既不得因此二。 云何得分别非有无耶。 第二偈上半牒外人之通。 下半正破通。 意云因前有无故有非有非无。 此即是分别非有无。 何故言不可分别是愚痴论耶。 下半用前三句破者。 若有有无可因可得分别非有无。 竟无有无可因。 云何得分别非有非无耶。 智度论六十五卷释无作品。 以二义破非有非无。 一用前三句破。 同第二偈。 二者用实相门破。 实相绝四句故无非有非无。 今论云。 涅槃绝四句。 即是实相也。 今总问汝。 为以非有无作药用。 为道理有此非有无耶。 若作药用病尽则药消。 若道理有非有无。 我亦道理有有无。 若言求有无不可得者。 我亦求非有无不可得也。 又所以有四句者涅槃绝四句。 四句是表涅槃之门耳。 云何用门为涅槃耶。 肇公涅槃论破非有非无云。 若有此非有无则入有摄。 若无此非有无则入无摄。 故唯见有无无两非也。 如来灭度下第二就人门破涅槃。 以能证之人显所证之法。 能证之人既非四句。 所证之法义亦同然。 又成论云。 如来在世尚非有无。 况灭度。 小乘尚知如来非是有无。 况学大乘。 言佛在四句。 问何故将如来以证涅槃。 答如来品已显如来非四句竟。 故将已显之人证未显之法也。 问何故但明二世如来不在四句。 答过现已起。 是故说之。 未来末起。 是故不说。 问若尔未来末起者无诸见。 答现在说未来故于未来见。 问若尔现在说未来应言未来如来。 答今论释迦正辨二世。 未来是弥勒。 是故不说未来佛也。 佛现在说离四句。 佛灭后禀教之流执于四句。 未来未有人法故不说。 亦可存略故耳。 涅槃与世问下自上已来第一正破邪涅槃。 今第二次论生死。 大少内外有所得人。 闻涅槃高出百非之表。 谓生死在四句之中。 是故今明。 只生死即是涅槃。 如此方识生死耳。 又有此章来者。 上来破邪涅槃。 今示正涅槃。 外云。 所证之法能证之人并非四句。 今用何等为涅槃耶。 是故今略示涅槃相。 欲识涅槃者即生死是也。 是故此章示正涅槃也。 问此文乃明生死涅槃不二。 云何名示正涅槃耶。 答例如来品则知。 如来品前破邪如来。 后示正如来。 故云如来所有性即是世间性。 今亦尔。 前破邪涅槃今示正涅槃。 正涅槃所有性。 即是世间性名为正涅槃。 肇师妙存章亦同此意。 又见生死涅槃为二。 则是生死耳。 达无二名为涅槃。 故涅槃经云。 智者了达即是无二。 无二之性即是实性。 又有此文来者。 或闻上出世间人法绝于四句。 言世间人法在于四句。 若尔还是世出世二见。 若是二见即成生死。 是故今明。 非但出世人法绝于四句。 世间人法亦绝四句。 能如此悟即是涅槃耶。 就文为二。 第一明世间涅槃平等。 二明涅槃与诸见平等。 初又二。 前偈世间涅槃平等。 第二明二际平等。 所以世间与涅槃不二者。 从因缘品至成坏品。 求世间四句不可得。 从如来品至涅槃品。 求出世间法四句不得。 世与出世既同绝四句。 所以世与出世无有二也。 既识无二即须知二。 悟二无二名为方便般若。 了无二二称般若方便。 法华明诸佛知见有四智。 了生死涅槃二而无二谓如来智。 悟不二而二名佛智。 此二智任运现前谓自然无功用智。 此三不从师得名无师智。 此之四智则是诸佛知见。 为欲开示悟入此四知见故出现于世也。 问就谁论二不二。 答于道未曾二。 于缘未曾一。 于道未曾二生死常涅槃。 于缘未曾一涅槃常生死也。 次偈明两际无二者前偈在言犹赊。 此章切论不二。 故辨二际无别。 他云。 从无间地狱上至大乘金刚心。 是无常行苦位。 金刚后心是常乐位。 故二际常别。 今泯此二见。 故云不二。 复为对真俗异体家。 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而二体恒异。 即是两际常别。 但不相离故称为即。 是故今明。 两无二则二体无别也。 中观论疏卷第十(本毕)中观论疏卷第十(末)释吉藏撰涅槃品之余灭后有无等下。 第二明诸见与涅槃平等。 所以有此一章者凡有五义。 一者种种显不二门。 如净名三十余菩萨明于不二。 今亦尔。 上辨世间涅槃不二。 今明诸见与涅槃无二。 二者上通明不二。 以世间是通。 诸见是世间中之别。 故前通明不二。 今别明不二。 三者上明世间涅槃不二。 今明邪正不二。 问世间与邪何异。 答世间未必是邪。 世谛名为世间。 今别明邪见。 异上世谛。 是故重说。 问何故诸见即是涅槃。 答净名经云。 诸佛解脱当于六十二见中求。 此欲明邪正不二泯寂异心故也。 四者此是举诸见为喻。 以释上世间涅槃不二义。 佛法内大小乘人知六十二见毕竟空。 不知世间即是大涅槃。 是故今举诸见为喻。 汝既知诸见毕竟空者。 涅槃亦毕竟空。 例如大品恒举我。 以喻于色乃至种智。 问今文何处作此释耶。 答显在长行。 寻文自见。 五者上明涅槃世间平等无二。 惑者便云。 以了悟故平等。 不了悟者便不平等。 而起迷悟两见。 是故今明不但二际无别。 亦迷悟不二。 以诸法未曾迷悟故也。 就文亦二。 初偈列诸见。 次两偈明诸见空。 初又二。 上半明诸见体。 下半辨起诸见处。 上半明诸见体为二。 初句明于出世人中起于四见。 次句辨世间法中八见。 所以俱明此二者。 众生起见不过世出世也。 下半明起见处者。 明出世四见依涅槃起。 问计如来有无依如来起。 云何依涅槃起。 答惑者见如众涅槃。 是故推拆。 或谓毕竟涅槃无复如来。 或言法身常住犹有于佛。 又云。 应身无法身有。 又云。 佛是中道故非有非无。 故计如来有无从涅槃起也。 下明八见依二世起也。 问此偈何故世出世二见合一处列耶。 答此中举涅槃四见等诸邪见。 皆是一类。 故并破之。 如来品中亦尔。 前明如来空不空四见。 次及常边等于八见合列之。 如经中云。 佛见法见及断常见。 皆一类也。 长行为四。 前释偈文次释偈意。 前释上半。 言三种十二见者。 出世四见世间八见。 此之三种为十二。 如来灭后有无等下第二释下半偈意。 明起见处同。 故知平等。 四见既毕竟空。 涅槃亦尔。 第三从如来灭后有无等不可得。 下明正观捡察俱不可得故。 是故下等四总结无异故平等也。 一切法空故下。 第二两偈明诸见空。 即举一异者一异为本诸见为末。 本来皆空也。 诸法不可得下。 此偈来有远近三意。 一者总结二十五品明大乘观意。 故长行云。 从因缘品来至涅槃品。 横破二十五条。 竪穷四句皆不可得。 即是诸法实相。 名为中道。 故云诸法不可得。 以因中发观故横灭二十五条。 竪除四句戏论。 无人者下半略结无五事。 一无九道所化众生。 无处者二无有净秽五种国土。 五种谓。 一纯净。 二纯不净。 三前净后不净。 四前不净后净。 五净秽杂土。 报应各五名为十土。 佛者三明无三世十方诸化主也。 亦无所说者四无所化教门。 略即五乘。 广即八万法藏。 皆不可得。 五明无有三世时。 此句出在长行。 二者是此品第三。 前之二门略广破邪涅槃。 申正涅槃。 在义以竟。 今是第三次明总结破申大意。 上半还牒总破。 如前释。 下半别结五事。 一无禀涅槃教人。 二无说涅槃教处。 三无说涅槃教时。 四无说涅槃教主。 五无涅槃可说也。 三者近结前之二偈。 破六十二见也。 长行释三偈为二。 前释初两偈。 次释第三偈。 释初偈一切法者谓。 生死涅槃也。 一切时者三世时也。 此二列所观之法。 一切种者明观门也。 以观门无量故云一切种。 如智度论释。 一切种知一切法。 论云。 智慧门名为种。 从众缘生毕竟空者。 初两句空即是缘尽于观。 一切种空谓观尽于缘。 故非缘非观。 缘观俱寂。 如是法中下释偈后三句也。 何者是有边谓法空也。 谁为有边者明人空也。 何者是常释第二偈。 前总列诸见。 从如是六十二见。 下辨诸见空。 六十二见阿含梵动品中明本劫本见末劫末见。 数纸文。 不可具述。 今依智度论七十卷解佛母品。 离十四难为六十二见。 常无常四边。 无边四。 如去不如去四。 合为十二。 及身神一身异神异为十四难也。 问此十四难约何世论之。 答异解云云。 今明。 常边等八句直辨神体。 不约世故明神体是常无常等也。 如去不如去此别明后世。 所以别明后世者智度论云。 后世事要惑者多迷。 是故别说。 开六十二者一阴四句。 五阴二十。 常无常二十。 边无边如去不如去亦二十。 故成六十。 一异为本成六十二。 诸有所得皆息下释第三偈。 从因缘品至涅槃品。 横绝百非竪起四句。 名为诸法实相。 即是中道。 亦名涅槃者以超四句绝百非。 即是累无不寂。 德无不圆。 累无不寂不可为有。 德无不圆不可为无。 非有非无则是中道。 中道之法名为涅槃。 又德无不圆名为不空。 累无不寂称之为空。 即是智见空及以不空。 亦名佛性。 以众生横起百非竪生四见。 隐覆实相故名为佛性。 若知百非本空四句常寂。 即佛性显称为法身。 楞伽经出法身五名。 谓真如法性实际法界法身。 今论出五名。 初名实相。 次如法性实际涅槃。 问四句有几种。 答净名玄义明十种四句。 今略出三。 一者单明四句。 如此文说。 生死涅槃一切有。 生死涅槃一切无。 亦有亦无。 非有非无。 二複明四句。 有有有无名之为有。 无有无无名之为无。 亦有有有无。 亦无有无无名亦有亦无。 非有有有无。 非无有无无名非有非无。 三重複四句。 有四句名之为有。 无四句名之为无。 亦有四句亦无四句名亦有亦无。 非有四句非无四句名非有非无。 今求此三种四句不可得。 乃名实相涅槃也。 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论有二分。 前二十五品破大乘人法。 明大乘观行。 今第二两品破小乘人法。 明小乘观行。 佛在世时众生根利。 禀于两教同悟一道。 末世钝根闻于两教并皆起迷。 是以四依出世双破二迷俱申两教。 佛则双说论主双申。 则知四依犹如佛也。 问他亦云大小乘观行。 与今何异。 答他道理实有大乘。 但小是方便耳。 今明正道未曾大小。 为众生故说于大小。 一往大小相望则小为方便。 大是真实。 若望道非大非小则大小俱是方便。 故与旧不同。 问一往开大小者。 有异大之小异小之大不。 答昔虚指大因以为小异。 故名于一佛乘。 方便说三。 实无异大之小。 今还空点小果。 为大因名会三归一。 亦无异小之大。 前论于大后论于小。 具如初品所明。 今略明一意。 虽无道二彻但悟各有由。 故明两教。 而着相者未能要期会归。 遂取信所见闻大乘法空不肯信受。 故复就彼所见以明其空也。 两品即为二意。 第一申正。 第二破邪。 申正则显生死过患。 破邪明断惑入道。 小乘之要唯此二门。 问何故大乘观行二十五章。 小乘但有二品。 答示大乘探奥。 是以文多。 小乘浅狭唯有二品。 又示正论大乘故有多品。 傍申小乘故有两章。 三者上大乘中以破一切邪。 以明一切观。 小乘之观小乘之邪广在其中。 今但略明则于义便足。 是故唯有二品。 四者佛说小乘。 唯有二意。 一示生死过患。 二令断惑得道。 禀教之徒不寻其根。 遂枝流蔓莚成五百部。 今欲令舍末归宗。 故但明二品。 所言观十二因缘品者。 问诸小乘论已明十二因缘观。 论主何故复说。 答佛为破无因邪因。 故说十二缘生。 此是借妄止妄。 当时即用此了悟。 末世还又执着。 求其定相非但用之通于小乘。 亦用此解通方等教。 是以论主须重论之。 问诸部云何执此十二。 答毗婆阇婆提定执十二是无为法。 余部皆言是有为法。 于有为内复有三部。 一犊子部虽明十二因缘。 而计有我法。 二萨婆多虽知十二无我。 而未知十二因缘亦空。 三者成实论等明十二相生无我无法。 此之三部是小乘中利钝三品。 初未得二空名为下品。 次我空法有。 名为中根。 次无我无法。 名为上根。 问论主今明小乘观行因何部。 答前之三部各执一边。 互兴诤论。 论主知佛方便适化不同。 悉可随时而用。 如大集云。 虽有五部不妨法界。 文殊问经十八及本二皆从大乘出。 涅槃经三十诤论。 论主申佛方便。 并须用之。 皆是执着应须破。 但末世众生多滞有病。 今宜说空。 故下破邪见品具破人法也。 问以何文证具明人法二空。 答智度论释小乘生法二空。 引大因缘经云。 是中何等是老死。 谁为老死。 谁为老死即生空。 何等是老死谓法空也。 问论主为末世多执有故说二空。 佛经说小乘云何。 答亦说二空。 如法华信解品。 声闻法空无生无灭无大无小。 大品云。 须菩提不见檀。 不见行檀者。 问何故经论并明二空。 答一切凡夫无始来常执有故也。 问若具明人法二空与大何异。 答小乘虽明二空而多说生空。 少识法空不明诸法本性空寂。 上已具论。 是故为异。 今重述之。 大乘知无明本自不生。 尔时见二种空。 一者有所无空。 谓无明不可得。 二者即见佛性毕竟清净无有烦恼。 亦名为空。 此亦即是见空不空二义。 见二种空名见空。 即见佛性妙有名见不空。 小乘并不见此三事。 但折无明有。 是故言空耳。 问小乘云何不见无明空。 答断四住中无明。 未断无明住地。 故无明不空。 问智者见不空。 与小乘何异。 小乘亦见四住空。 与大乘何异。 答如上释。 但折四住言空。 智者知四住本空也。 今正观因缘入于二空。 十二缘灭得于涅槃。 故以目品。 品开为二。 前问次答。 问中为二。 一领前大。 二问后小。 而言欲闻说声闻法入第一义者。 既乐欲闻小。 当知。 即是钝根。 不堪受大法。 仍以此义破无小乘也。 问上诸三部并入第一义不。 答犊子部云。 未入观时此即有我。 若入真观便不见我。 故以无我为第一义。 萨婆多人本不执我。 入观之时故知无我。 成论入于真空知无法无我。 此之三人入第一义。 即是深浅。 若望大乘第一义者。 上之三人得其少分。 故智度论云。 二乘之人得于二空如毛孔空。 菩萨得二空如十方空也。 答曰下第二正明十二因缘观。 问何故声闻入道观十二因缘耶。 答欲明三乘同度十二缘河。 故同观此也。 问观十二因缘有几种耶。 答约三乘人亦得即成三品。 又智度论释无尽品亦明三品。 一者下品。 即是凡夫顺十二因缘河。 二者中品。 所谓二乘逆十二缘河。 三菩萨上品。 悟十二缘不生不灭非逆非顺。 故异彼圣凡名独菩萨法。 问菩萨为从果观十二。 为从因观。 答智度论云。 爱多者从果观。 见老病死破着乐心。 见多者从因观。 知因果相生不起邪见。 菩萨是利根为众生故亦从果观。 婆沙问云。 菩萨于一切根中最上。 何故前观果耶。 一解云。 随顺法故菩萨见老病死作是思惟。 此老病死何由而有。 知从生有故前观果。 此解与智度论同。 又解。 为初学者前观于果。 菩萨于最后生名为初学。 虽曾无数劫观于因缘。 复若观时还从本起。 如人虽数上树。 后若上时还从根上。 问曰。 此是何等菩萨。 答此犹明三藏中小乘菩萨耳。 若本大乘菩萨观因果无定。 亦不作因果而观。 如涅槃十二因缘具足十不。 问若小乘菩萨既从果观十二。 今此文云何从因观耶。 答声闻法中自有利钝。 钝者从果观。 故四十四智。 谓老死果老死集。 老死灭老死灭道。 一支有四故成四十四智。 利根人观十二有七十七智。 无明缘行此是生法智也。 非不无明缘行。 此审法智也。 一世有二三世为六。 此六是法住智。 并泥洹智。 故称为七。 一枝有七故合七十七也。 四十四除无明。 七十七除老死。 就文为二。 第一明顺观。 第二明逆观。 顺观为二。 第一别明十二缘观。 第二总结。 明十二支即十二别。 众生痴所覆者。 此第一辨无明支。 言无明者从所无受称。 谓无慧之明称为无明。 问今分别十二相生释名辨体。 与数论何异。 答经云。 无明体性本不有。 妄想因缘和合而生。 无所有故假名无明。 是故我说名无明。 今分别空。 谓众生虚妄颠倒故作三世因果。 此是无分别中善分别故。 欲令虚妄众生因此分别。 悟无分别息虚妄心也。 然颠倒众生已有十二流转。 今复更执有定性而推折之。 非但十二不除。 而更增十二也。 以此因缘不同他释。 问既不同数论所释。 应不用数论名教释此品耶。 答小乘法中亦有四句。 一者若三藏所无众师横造则弃而不取。 二若视经圣口得适化之言取而不破。 三学教起迷得言失意。 则破其能迷之情收其所惑之教。 四若望道门无所破取四句之中。 今用其二。 一者若用佛经名教释此品者是取而不破。 二若用数论解其文者则亦破亦取。 问十使中无明三毒中无明与无明支有何异也。 答十使中无明唯取无明使为无明。 三毒中无明除贪瞋二使。 已外余皆是无明。 今此中通取一切烦恼悉为无明。 为发业故又虽通此一切烦恼。 示无明是生死本故但说无明。 为后起三行者第二次辨行支。 行者以起作为义。 谓起作生死果也。 即身口意三行。 亦是罪福不动等三行。 问无明既具因缘二义。 经中何故但说无明缘行不说因行。 答婆沙云。 亦得说因。 如摩诃尼陀经明。 如生为老死因。 乃至无明为行作因。 又解。 若言无明因行但言是因缘。 今说无明缘行具得四缘。 成实者云。 因义生于无法。 缘义即二有相由。 今说有有牵连即生死不绝。 故说缘行不说因行。 又因亲缘疎。 疎既牵连不绝。 即因义不待说也。 问大集经云。 无明为因行为缘。 此义云何。 答然无明具因缘两义。 行亦义尔。 但各举一边是故互说。 问何故言无明缘行。 不言行缘无明。 答婆沙云。 十二前后相生前为后缘。 非后为前缘。 故但无明生行。 行不生无明。 问无明皆为十二作缘。 何故但言缘行。 答近为行作缘。 远为十二作缘。 今说近不说远。 问五阴中行。 四识住中行。 此因缘中行。 三处何异。 答五阴四识中行除四阴。 余一切有为法悉是行也。 此中若别取行体。 唯取善恶二业。 若通相说之。 亦摄一切善恶有为等法。 以起是行故随行堕六趣者。 随罪行堕三恶道。 随福无动二亦入三善道。 以诸行因缘识受六道身者。 第三明识支。 识是当体受名。 问五阴中识。 十二因缘识。 四食中识。 六大中识。 四空中识。 有何等异。 答五阴中识通摄一切有漏无漏。 皆是识阴。 为明摄法故也。 六大四食中识唯取有漏。 为成凡夫身牵有故论云。 无漏识不立六界中。 是四食说一切有漏。 为长养当来有故说于四食。 四空中识处体是四阴。 缘识故名为识处。 所缘之识通漏无漏。 此中明识唯此受生一念染污识。 为明受生故。 若就时分论之。 与识同时一切诸法皆名为识。 成实论云。 五阴中识名了别识。 识支名染着识。 问何故此识必是染污。 答此识託生必与烦恼相应。 故染污识也。 问若尔何故复云识支是报耶。 答识託生时分中有命根。 众生种类及精血此是报法。 而识非报。 今云报者詺命根等为报耳。 精血等犹如轻毛。 必须惑润。 然后得立。 问中阴属何支。 答识支属生阴摄。 中阴属行支摄。 又释。 中阴虽未受生报。 而属识支摄也。 以有识着故下第四辨名色支。 一云。 四阴名名色阴名色。 以当名色支时。 四阴微弱才有其名故云名也。 阿含经云。 痛想受乐思惟为名。 四大所造为色。 故知尔也。 次云。 即以色阴为名色。 言此色受众生之名。 别异非众生之色也。 故成论牵经云。 心依名色。 问化生云何识缘名色。 答婆沙云。 识缘名色此说胎生不说化生。 评云。 化生亦识缘名色。 如化生者初得诸根。 未勐利时说是识。 若诸根勐利名名色。 问名色支于十时中具几时耶。 答婆沙云。 未生四种色根。 六入未具但有身根。 此有五时。 一者哥罗罗。 二阿浮陀。 三卑尸。 四伽那。 五婆罗奢。 此时名名色支也。 名色增长故下第五六入支。 六入支即是六根。 谓六根生六识为识所入之处也。 数云。 六根能发于识。 名之为入。 发者是根之功能。 六者是数名也。 故六入一支就数及功能两义。 得名色增长生于四根故有五入。 名增长故有意入也。 情尘识和合下第六明触支。 触以触对为义。 毗昙云。 何别有触数。 能和合根尘及识使根识对尘。 故名为触。 成论人无别触数。 但明心法触对前缘也。 婆沙云。 诸根已能为触作所依。 但未能别苦乐。 未能避火蛇毒药及诸不净。 是名为触。 因于六触故下第七明受支。 受以领纳为义。 谓领纳违顺等缘。 婆沙云。 云何为受。 谓能别苦乐能避火蛇。 尔时但起食爱。 即涅槃经云。 染习一爱也。 不起淫欲。 于一切物不生染着。 尔时名受。 婆沙问。 受与触是相应共起法。 云何触缘受不说受缘触也。 答虽是相应共起法但触为受因。 如灯与照虽一时。 灯为照因非照为灯因。 又解。 此中说前后法。 触是前生。 受为后生。 故非是触时之受。 但明触后之受。 故触为受因也。 以因三受故下第八次明爱支。 爱以染着为义。 然三受通为爱作缘。 为苦受所逼故贪求于乐。 以乐受故为爱所使。 不苦不乐受亦能生爱。 乃至如四禅以上不苦不乐受。 能生于爱也。 问三受生几种爱耶。 答有五种。 于乐受中生二种爱。 一未曾生乐受欲令生故生爱。 二已生乐受心不欲离故生爱。 于苦受生二种爱。 一未生欲令不生故生爱。 二已生苦受欲令灭故生爱。 于舍受亦生二爱。 一未生欲令生故生爱。 二已生故欲令不失故生爱。 此二名为能生于愚痴。 故有五也。 问何故过去以无明为本。 现在以爱为本。 答婆沙云。 无明有四事。 一通缘漏无漏。 二通缘为无为。 三通缘三世遍不遍使。 四通缘自界他界。 故在前。 爱但缘有漏。 但缘有为。 但不遍使。 但自界缘。 故在后。 虽不通四事生未来苦为胜。 故说为未来本。 问爱与受何异。 答受支唯有食爱。 爱支复有欲爱。 是故异也。 因爱有四取下第九取支。 以助业取果故名为取。 问爱取何异。 答婆沙云。 初生名爱。 爱增长名取支。 又云。 受为因爱为果。 爱为因还以取为果。 此但是一支。 故分为二。 成实者云。 贪使为爱。 余九使名取。 此文云。 四取者五阴品已释。 婆沙云。 云何名取。 以贪境故四方追求。 故名为取。 此即以四方追求名四取。 因取故有有者第十有支。 谓能有来果名之为有。 又能令后世三有相续故名为有。 即从果立名也。 婆沙云。 追求之时起于三业。 是名为有。 若取者不取即解脱无有者此意明。 若取者不取。 便即解脱无复有有支也。 从有而有生者第十一生支。 数人生以起为义。 故云世中起故生。 成论是本无今有义。 数人又云。 生是生相。 从相得名。 从生有老死下第十二支。 衰耄为老。 终尽为死。 数人云。 老死是异灭两相。 从相立名。 从老死故有忧悲诸苦恼者。 此四于老死支中离出。 故不别立支也。 经云。 将死之时恋生畏死名之为忧。 发声啼哭目之为悲。 五根相对为苦。 意根相对为恼也。 如是等诸事下自上已来别明十二支。 今第二总结过患也。 然此总文广分别十二。 问十二支云何为三道。 答过去无明现在爱取名烦恼道。 过去世行现在世有名为业道。 现在五果未来两果名为苦道。 问何故二世同是烦恼。 而名字不同。 苦业亦作此问。 答过去烦恼以谢用相既阴故。 但从无他受称名为无明。 现在用相显目之为爱。 过去业以谢迁流义显。 故名为行。 现在交起相着。 故就果立名名之为有。 现果交起。 但用有增微次第。 故初彰识乃至说受。 复后果未起其相既隐。 故寄相彰名说为生死。 又解。 生与老死是八苦之名。 物情所惮。 现在以受不可复断。 从别标名谓识名色受等。 不说为老死也。 故经云。 因时可防果时无可防。 如何未来说生老死者。 以此怖物令不起现在三因也。 问何故三世之中。 过未各立二支现在八耶。 答过去已灭。 未来未起。 用相既微。 故但立二。 现在显现故立于八。 又过去但因未来唯果。 故各立二。 现通因果故立于八。 问何故尔耶。 答因义在前果义在后。 过去前故但因。 未来后故唯果。 现在双酬两处。 酬前故立果。 感后故立因。 是故因果双说。 问无明有因老死有果不。 答婆沙二释。 一云。 无明有因。 谓不正忆念。 老死有果。 谓忧悲苦恼。 但不在十二因缘中别说耳。 二云。 无明有因老死有果。 亦在十二因缘中说。 无明有因所谓老死。 老死有果所谓无明。 现在爱取是过去无明。 现在名色六入触受。 此四若在未来名为老死。 如说受缘爱。 当知。 说老死缘无明也。 故十二缘犹车轮转。 问三世各具八支。 三因五果即成二十四。 今何故但说十二。 答约一身故说十二。 实具二十四也。 问三界具十二不。 答婆沙一释云。 此中说欲界胎生具十二耳。 又解。 欲界具十二。 色界有十一。 除名色支。 无色界有十。 除名色六入。 评云。 三界皆具十二。 如初生色界众生。 诸根未勐利名为名色也。 无色界虽无色而有于名。 虽无五入而有意入。 应作是说。 识缘名名缘意入意入缘触。 问十二因缘几是一念。 几是相续。 答婆沙云。 现在世识未来世生但是一念。 余并是相续。 增一阿含三十卷云。 识支具六识则时节长久非一刹那。 若犹託生唯一意及身识无四识也。 大福德人託胎则具六识。 化生识支具六识六根顿足。 大集经七七日前属识支。 智度论云。 三七日属识支。 问五果几在胎内。 答触受二果在胎外。 余三在内。 问无间地狱具几支。 答极少有八。 极多十一。 问十二支具五阴不。 答婆沙云。 十二支以五阴为体。 智度论云。 十二时皆具五阴。 但识支时名色未熟。 未有所能故不说耳。 余支亦尔。 问十地经云十二因缘具三苦。 云何是耶。 答无明至六入为行苦。 触受为苦苦。 爱取至老死为坏苦。 问十二并苦。 亦得皆是集不。 答亦得。 前生为集后生为苦。 问三道为论皆是苦者。 亦得皆是业皆烦恼耶。 答今言皆是苦者非三道中苦。 乃明一切有为皆苦耳。 故非例也。 问四果具几支耶。 答罗汉不起三因。 故无二果。 唯有前七支也。 三果具十二也。 问化生人云何有老。 答虽无头白老亦有念念老。 问八苦解义开老死为二苦。 今云何合为一支。 答八苦为欲明苦义是故开之。 今总明过患。 所以合也。 问何故三相中开老死为二相。 生为一相。 今用生为一支。 老死为一支耶。 答三相欲明相差别各功用义。 故开之为三。 今此总明过患。 合之为一。 问病何故不立支。 答今此一切众生一切时一切处有立支。 病非一切皆有。 如薄拘罗云。 我年过八十未曾头病。 欲界中尚有无病。 况上二界耶。 故病非一切有不立支也。 问十二相生六因四缘为具几耶。 答今且就六因释之。 则四缘可解。 十二既是前后复相生。 相应共有是同世因果。 非是十二之因缘也。 有所作自分遍报四因。 无明若生不善身口意三业者。 是所作自分遍三因为因缘也。 若生善身口意三业者。 唯所作因为因缘也。 行生识者所作及报二因为因缘也。 识生名色所作自分二因为因缘也。 名色生六入乃至触缘受者。 所作自分二因为因缘也。 受生爱者唯所作因为因缘也。 爱生取者所作自分二因为因缘也。 取生有者同无明生行也。 有生生者同行缘识也。 生生老死者同识缘名色也。 问十二相生通三性不。 答若正取次第相生支体者。 无明支中通二性。 欲界无明支中身边二见是无记。 余悉不善。 上界无明唯是无记。 若就时以说无明支起时。 同时诸法皆是无明支。 故亦有善恶无记等同时相续。 皆是无明支摄也。 行支亦通三性。 别唯善恶也。 识支若取一念託胎识是不善无记。 若就时通于三性。 名色六入触受通别俱摄三性。 爱取同无明说。 有同行说。 生同识说。 老死同余四果。 问十二几漏无漏。 几为无为。 几学无学。 几染不染。 答同是有漏。 同是有为。 同是非学无学。 婆沙云。 此十二中若是心心数法染污。 余通染不染。 问十二因缘云何如树。 答树有根体华菓。 二因为根。 五果为体。 三因为华。 两果为果。 凡夫学人有华有果。 罗汉无华无果。 问十二因缘云何破除十使。 答说此十二正除身边二见。 明过去二因现在五果破其常见。 若是常者岂从因生耶。 现在三因未来两果破其断见。 既现在有因生未来果。 云何断耶。 现在八支但是众缘。 故无有我。 俱破十使者十二既是因果。 故破除邪见。 戒取谓苦为道。 十二皆苦。 故非是道。 疑有苦无苦。 既有十二则因果晈然。 故破疑心。 倚此身慢他。 既是生死法。 何足自高。 既是生死法。 不足可贪。 是故破贪。 唯应速灭十二。 何故生瞋。 问缘生与缘起何异。 答婆沙云。 因是缘起果是缘生。 又云。 应作四句。 一缘起非缘生。 未来世法是也。 二缘生非缘起。 过去现在罗汉最后死五阴是也。 亦缘起亦缘生者。 除上二世罗汉死五阴。 余过去现在法是也。 四非缘起非缘生者无为法也。 所言缘起者。 体性可起待缘而起故名缘起。 又一切众生等从此缘起。 故名缘起。 又有缘生非十二。 十二非缘生。 亦缘生亦十二非缘生非十二。 从缘生非十二谓罗汉五阴。 十二非缘生谓未来十二。 亦十二亦缘生即凡夫十二。 俱非者虚空也。 如涅槃迦叶章说。 毗昙又有四种十二因缘。 一无始十二。 谓始不可知。 二连琐十二。 谓展转三世相缚。 三刹那十二。 明一使起时与诸数共起。 一刹那中具十二也。 四分段十二谓。 过去二现在八未来二也。 长行文既指毗昙。 故今多就毗昙释之。 不必须颂示智而已。 智者所不为下第二明逆观。 无明因灭故行果即不生。 故云此事灭故是不生。 此品大意明。 此十二由痴惑生。 则智者不为。 故知非是真实。 非实故所以即空。 如是正观便入真谛名为正灭。 长行如文也。 观邪见品第二十七此是第二次破邪见也。 问小乘前明因缘。 次破邪见。 大乘亦尔不。 答前明八不。 即辨十二因缘不生不灭。 此是大乘因缘。 从破四缘已后乃至涅槃名破邪见。 问大小乘明因缘。 有生灭无生灭二观异者。 大乘小乘明邪见。 云何异耶。 答若传望者外道望小乘为邪见。 小乘望大乘邪见。 故涅槃明。 二乘若空若有皆是邪见。 如云若以声闻辟支佛心言无布施。 是则名为破戒邪见。 此是二乘空观为邪见。 又云。 若见菩萨八相成道。 是则名为二乘邪曲之见。 此是二乘有解名为邪见。 故知。 二乘空有望大乘皆是邪见。 就文明异者。 大乘法中明诸法实相毕竟空义。 一切取相有所得无非邪见。 故初破四缘终涅槃品。 横洗万法竪穷四句称破邪见。 小乘法中但取五见及六十二见为邪见也。 就今品意有三种邪见。 一者断常及我为邪见。 二者别有我体。 如犊子及假有体亦名邪见。 三者若世谛中都无我亦是邪见。 下偈云。 非是无受。 亦复非是都无也。 问非都无是何言邪。 答但假名有我。 非无假名字我耳。 非是有假我体我假用。 故下结云。 此是决定义。 决定有二种。 一者决定无即离二我。 二者决定有于假名之我也。 问论主何故唱决定耶。 答有二种义。 一者令众生决定破我心。 二者诸部邪乱。 今欲整理小乘义。 故须唱决定也。 问整理何部。 答犊子计我萨婆多计定法。 今决定破此二。 故明无我无法。 问破我有文。 破法出何文也。 答下偈破生死无始破常法。 又破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 此四句法并破。 故知。 明决定无法也。 问此品何故破我及断常。 答我是六十二本中之本。 断常是边见。 是六十二本。 今正伐其本支末自倾。 又一切凡夫不离我心。 又断常正障中道。 如二夜经中常宣中道。 故须破断常也。 又此品破三种邪见。 一破外道。 二破学小乘语意俱失。 而自推折所立亦是邪见。 三破得小乘语不得小乘意。 如闻十二因缘法。 计有实性等。 就小乘法中凡有四句。 一是见非邪。 二是邪非见。 三亦邪亦见。 四非邪非见。 是见非邪者世间诸正见等也。 是邪而非见者五钝使也。 亦邪亦见者谓五见也。 非邪非见者余残法是也。 就亦邪亦见中复有通别。 通则五见皆名邪见。 别则唯拨无因果称为邪见。 以拨无因果其过既重独受邪名。 余小轻更立称。 所言五见者谓。 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取。 五阴名身。 于中起见名为身见。 执我断常名为边见。 见取有二。 一取前见为第一。 故名见取。 此足上见取也。 二生死中无乐净计乐净。 独头见取也。 戒取亦二。 一以鸡狗等戒为正道。 是独头也。 二以邪见为道。 此足上也。 邪见如前释。 六十二见者上已一释。 今重述异解。 一云。 即色是我。 离色是我。 我中有色。 色中有我。 我有于色。 一阴有五。 五阴二十五。 各除第二离句唯成二十。 欲界二十。 色界二十。 无色界唯有十六。 以除色。 除色阴四句故合成五十六。 三界各以断常为本。 故有六十二。 数人多用此解。 又释。 世出世合论六十二。 如前涅槃品说。 于如来上起有无等四见。 五阴合二十也。 于凡夫上过去世起常等四见。 五阴合二十。 于未来世起边等四见。 五阴亦二十。 断常为本名六十二。 问经何故云我见摄六十二见。 或云断常为本。 或云一异为本。 答我是本中之本。 由起我见故推我一异。 一则身灭神灭。 名为断见。 异则身灭我存。 名为常见。 此之三本即是次第。 故经论互说。 问前破大乘迷。 次申大乘教。 此两品破学小教迷申小乘教。 云何乃破五见六十二见耶。 答小乘障大乘故前多破小乘执。 而申于大乘。 外道邪见障小乘故今破邪见。 即是申于小乘。 问若尔前但是破小申大。 非是破大迷而申大。 后但是破外而申内。 非是破内迷而申内。 答有所得大犹是小乘。 故前破小执则是破于大迷。 有所得小即是外道。 今破外道即破小乘。 问前破小乘复有别破大乘。 今破外道亦应即别破小乘。 答亦有小乘人定执生死无始。 下破生死无始。 当知。 亦破定性有所得。 但小义也。 问今破邪见。 云何是小乘人入道义耶。 答以有邪见是故不得入见谛道。 今破此邪见即入见谛。 乃至证于无学。 故是小乘入道。 开此品者多有错误。 今分为二。 前问次答。 问中有二。 一者领前。 今欲闻下生后。 答曰下为二。 初两偈立邪见。 次论主破邪见。 问小乘初立邪见。 次破邪见别有破邪见品者。 大乘何不尔耶。 答小乘邪见局。 故初别立后则破。 大乘横收万法竪穷四句皆是邪见。 故无别品破之也。 问若尔小乘可别有因缘品。 大乘应无别因缘品。 答大乘因缘亦通一切法。 而别立因缘品者欲通别互现。 立中初立过去四见。 次立未来四见。 问何故不立现在邪见。 答去来冥漠难知。 故须别立。 现在显了易解。 故略不明。 又解。 此偈首我于之言即是明现在之我。 于过去世为有为无。 是故此文具三世邪见。 问下云。 略说则五见。 广说则六十二见。 今何故但破边见耶。 答边见是断常。 为六十二见本。 在本既破条末自倾。 问五见之中何故不破我见。 答此中破二世见即破于我也。 问何故不破邪见等耶。 答盖是存略故耳。 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无者。 明现在之我于过去世为已有。 于过去世为未有。 若现在之我本来已有。 则犹是本我。 是则为常。 若现在之我非是过去本我今我始生。 是则为断。 不得云过去无我今始有我。 若过去无我。 则名正见非邪见也。 下半明起见处也。 第二偈为作不作者。 亦据现在之我为更作未来世我。 为不作。 若更作则始终不异。 则是无边。 若不更作则与身俱尽。 便是有边。 下半明起见处也。 问此二偈既是立邪见。 是决定义。 云何乃言为有为无为作为不作。 答上半明见本。 见本即是邪疑。 故云为有为无。 下半明世间常等见。 始是见也。 何因缘故名邪见下生起第二破。 开为二别。 初一周就理破二世八见。 次周指事破二世八见。 破此八见不出事理二周。 如青目解大乘八不。 亦就事理二周。 龙树解八不始末。 亦约事理二周。 今破小乘八见即小乘八不。 亦就此二也。 就理破二世八见即为二别。 前广破初偈四见。 次略类后偈四见。 以世异见同故略类之耳。 就初又三。 前六偈破常有句。 次四偈破断无句。 后一偈合破亦常亦无常亦有亦无二句。 此三从广至略者。 一者前后互类。 二者常为四句之初。 在初既破余中后易除。 故前广而后略也。 初六偈中前偈总非。 下五偈别破。 即是释非。 初偈为二。 上半牒有而非有。 下半正明过去不作今。 过去世有我者。 明我遍五道通于三世。 故过去世本有现在之我。 今总非之。 故云不可得。 下半明过去不作今者既古今一。 宁有古我作今。 若古作今则不常不遍。 若是常遍便不作也。 又若本有此我可得以本为今。 本实无我。 故本不为今。 又外人谓古我犹是今我。 故名为作今。 非此作也。 又古天应是今人。 天人一体贵贱同质也。 若谓我即是下第二五偈别破释非。 开为四别。 初一行半破离阴我。 次一行半破即阴我。 次一偈重破离阴。 后复一偈总结非即离。 就初又二。 上半取意立义。 次一偈正破。 上半取意者我遍古今。 不相作。 但身异故说言作耳。 次一偈破为二。 初半正破次半结破。 初半破云。 若我遍五道而身不遍。 我通三世身不通者。 离身何处有我。 又若言我是本我。 而身非本身。 则我离身何身处有耶。 此即破小乘人犊子及假有体家。 次半偈结者。 上大乘观中处处已破离阴我竟。 今但略标故云此事为已成也。 若谓身即我下第二次破即阴。 亦开为二。 初半牒外义。 第二一偈正破。 初有二句。 第一句正改离捉即。 若都无我者释此句不同。 有人言。 此是破也。 汝既避前离破立即义者等是避破。 何不言无耶。 故云若都无有我。 又释。 彼计我是常身为无常。 今身既是我便都无有我。 但是无常身耳。 何处有我。 又释。 离身既无更不过二若即是若都无。 此释为正也。 此偈望前合有二双。 谓即离一双及有无一双。 合此二双还成一双。 即离是有都无是无。 谓有无一双也。 余二章破如文可解。 若离身有我下此第三重破离。 以计我者多谓我唯是一但六道身异。 如莎提比丘识唯是一而六道身异。 故重破之。 上半牒非。 下半正破。 前直明离身不见别有我。 今明无身应当有我。 故两门破离其义异也。 无身有我可具二义。 一者如本住品未受身前已有我。 二者直令无身而有我也。 第四章结破为二。 上半结非即离。 次句结非有无。 即前两双之义也。 又初句结第一破离门。 第二句结破即门。 非无受结第三重破离门。 非无结前破即中若都无有我门。 此是决定义者。 非即非离非有非无此。 是小乘中决定义也。 以小乘中有假名我。 故非是都无。 长行释总别二章则为二别。 释初偈为三。 一牒二非三释。 初句如文。 是事不然下第二总非。 此二门释上半。 何以故下第三即释下半。 又开为二。 一者正破。 二取意破。 正破中又三。 初总标常过。 何以故下次释常过。 有无常过故下第三结常过。 就释中又三。 一法说。 譬如下第二譬说。 若先为天下第三合譬。 此中大意明。 古今我一者则天人一体贵贱同质也。 若谓先世我不作今我下第二取意破。 就文又三。 一牒立。 二总非。 三释难。 就牒中文三。 法譬合。 初法说。 如人浣衣时下第二譬说。 如是我受天身下三合譬。 是事不然下第二总非。 何以故下第三释非。 就文又二。 初破法说。 今浣者下第二破譬。 又开二别。 初两关定之。 次设二难如文。 问曰下释第二段五偈。 前分五偈开为四门。 今释四则四。 初离门为二。 第一上半偈取外人意。 第二偈正破。 今释此二即二也。 前释第一。 外云。 古今我一。 故今我犹是昔我。 今身非昔身。 故不得贵贱同躯人天一体。 答曰下释第二一行偈。 正破。 偈本为二。 初半行正破。 次半行结破。 今前释第一。 文开四别。 一正破。 二救。 三破救。 四总结。 破中初总非。 何以故下释非。 文三。 初法说牒彼义作无用破。 如治俗人罪下次举喻破。 五阴相续下合喻。 问曰下破第二救。 又三。 谓法喻合。 正明我有用非是无用。 言有用者有二种用。 一所依用。 二造作用。 法譬合中皆有二用。 细寻文易解知也。 答曰下第三破救。 十难开为五别。 一破作者。 二破见者。 三重破作者。 四重破见者。 五总破有我。 初又二。 初夺破我。 明无有作义。 若我是作者第二纵破。 若见者是我下破见者是我。 亦二。 初夺破但是眼见非是我见。 若见者是我下第二纵破。 纵我能见应不得余尘也。 若谓如刈者下第三重破作者。 亦二。 初夺破。 若谓作者下第二纵破。 若谓右眼见下第四重破见者。 亦二。 第一竝破。 复次有我者言下第二自破。 又为二。 初释非我用。 次明自破。 复次若有颠倒下第五总破有我。 又开二别。 一者正破。 二遮通。 正破又三。 谓法譬合。 如文。 若谓无我下第二遮通。 遮通者外云。 汝若言始终一我有颠倒过者。 汝义虽复无我而始终一五阴。 亦应有颠倒过。 若始终一阴无颠倒过者我义。 亦然。 今遮外此通名为遮通。 就文为四。 一牒外难而总非。 何以故下正释非。 明五阴生灭非常。 是非一阴。 故无有颠倒过也。 若始终一我下第三重显外过。 五阴相续下第四重显内无过。 汝前说离受别有受者下。 第四大段总结。 若谓离受别有我者下。 释偈中离身无有我是事为已成也。 即是释第二结破也。 若谓离身无我下。 释偈中第二破即阴我。 偈中为二。 初半偈取意。 次一偈正破。 今还释此二也。 半偈取意中有二句。 第一句云若谓身即我。 次句云若都无有我。 今还牒二句。 若谓离身无我牒第一句。 但身是我牒第二都无句。 是亦不然下释第二开两门破即阴。 文易知也。 若谓离受下第三释重破离。 是故我不离受下释第四总结破。 是故当知下生起第二四偈。 破前第二句过去世我不作今我。 所以须此长行生起者。 计过去世四句皆言过去世有我。 然后方论其作不作亦作不作非作非不作。 上来就即离门求我不可得。 论何物作不作耶。 是故前结过去世无我。 然后始破其过去我不作今我。 四偈亦开为二。 第一偈总非。 次三偈别破。 初偈为二。 上半牒不作总非不作。 下半牒异非异。 问上言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无。 今云何乃言过去世有我不作今我。 答前明过去无者无现在我耳。 又前偈云。 我于过去世为无者。 现在我于过去为无耳。 不言过去都无有我现在新有我也。 问前长行结云。 过去世无我。 今何故乃云过去我不作耶。 答前长行是结上夺破明无。 今纵有之即就其责觅又不可得。 亦是无也。 次三偈别破。 即为三意。 第一偈明有相离过。 第二偈传显相离复有过。 第三偈更广出其二过。 问云何失因果耶。 答过去我造善恶因。 竟不得果故是无果。 现在受苦乐我非过去我。 则不修因故失因果也。 并易见也。 复次如过去世中下第三章一偈。 次破其第三亦作不作非作非不作二句。 所以但有一偈破者。 前二门十偈以广破根本二句。 后二句既是枝末。 是故略破。 又亦作亦不作犹是作不作耳。 非作非不作亦是作不作耳。 故以前摄后。 既破前二后二即破也。 问今但应破后二句。 何故总非四句耶。 答一欲以前摄后。 二欲以前例后。 前二既去则例后亦亡。 我于未来世下。 第二一偈次破未来世四见。 问何故但一偈破。 答一欲以前例后。 二明世异见同。 若破于前即是破后也。 若天即是人下。 第二周指事破二世八见。 即为二别。 初破过去世四见。 又开二周。 第一就即事破于四见。 第二就道理破除四见。 事理一双。 又初周就末破四见。 次破无始义就根本破四见。 谓本末一双。 又初破外道四见。 次破小乘迷教堕于四见。 即内外一双。 又初就人破四见。 次就法破四见。 谓人法一双。 故知。 断常等有二。 一者人断常。 二者法断常。 即是小乘中生法二空也。 初四偈破四见。 即为四别。 初偈上半牒。 明堕常过者。 上四偈言夺破明过去我不作今。 此偈纵开。 若过去天作人天则为常。 下半出常过者。 外人明过去天作人即是常义。 不以常义为过。 故下半显常有过。 明天既是常。 常则遍于五道。 通在三世。 云何有过去之天生人中耶。 第二偈上半牒。 明有无常过者。 明过去天与现在人异。 过去天不作今人。 若尔则堕无常。 下半出无常过者。 外人既执人天异体。 即是立无常义。 不以无常为咎。 故下半传显无常之过。 问无常有几过耶。 答有上破过去世四偈中过。 复有无相续过。 如此文说。 则昔天自住于昔不转天为人。 今人自生于今非人续天。 故无相续也。 第三偈上半牒。 明堕二边。 其人见上有过故今明。 天人相异故不即。 非余众生故不异。 而不知因果相续不即不异。 便谓天分犹在人分更增。 犹在故即是半天。 故常。 更增即是半人。 故无常。 天分由在则此分为天。 人分更增则彼分是人。 人天两分合成一身。 何得尔耶。 故下半直非也。 长行云。 半天是常半人无常者。 此据天为言耳。 若约人返上可解。 外人避上二过。 欲令立义明天虽有我不妨作人。 论主若尔天有我故是常。 作人故无常。 故半天半人则堕常无常二过也。 数人及光宅义明补续义。 天灭于前后人补处。 此同第二句义。 开善明转变续者则有二力。 前举体灭不作人。 此是无常。 复有不灭转变作后人义。 此则是常。 同第三句义。 第四偈用前第三句破第四句。 以外人见前第三句过。 便欲会之为一。 以更增故非常。 犹在故非无常。 是故今偈上半还牒前二句不成。 下半明第四句亦不成也。 复次今生死无始下生第二周。 就根本破于四见。 佛为声闻人令厌离生死故。 说生死长远无始。 而禀教不了者闻过去世无始。 便谓是常。 故今破之。 光宅云。 众生无头。 般若无底。 何处有始耶。 开善云。 始于无明初念而言无始者。 无复始于此者名无始耳。 地论云。 生死无始违真起妄。 此妄与真同年。 真既无始。 妄亦复然。 今偈正破无始。 就文为二。 初破无始辨无有常义。 第二偈以无常故例破后之三句。 初偈意云。 求诸法往来义成可有无始。 既无往来则无无始。 此文分明辨小乘教中有法空义。 又是破执小乘教起迷也。 又亦得破外道计无始者也。 第二偈举初句例破后三句。 前偈明合三句无故后句无也。 既破无始堕于常见。 亦破有始堕于断见。 如是亦始亦无始非始无始堕后二见也。 长行云。 有边无边下生第二破未来世四见。 前破过去世四见始终合有三周。 初十一偈一周就理。 破过去世四见。 次一周四偈就事。 破过去世四见。 后一周两偈就无始。 破过去世四见。 所以三周破者凡有三义。 一者初十一偈名为广破。 次四偈明处中破。 后两偈是略破。 破见之术不出此三。 此三既无。 众见都灭。 又初为上根。 一闻则悟。 次为中根。 再听方了。 后为下根。 三闻始达。 又虽有三周合之为二。 前两周破外见。 后一周除内迷。 此二既除则众见并息。 今九偈破未来世四见。 亦开三门。 初五偈破边无边二句。 次三偈破亦边亦无边一句。 后一偈破非边非无边。 初是广破。 次处中破。 后是略破。 又广略互显也。 又初二句为本中之本。 故须广破。 次第三句为末中之本。 故须处中破。 后为末中之末。 是故略破。 问前周明无未来。 与今何异。 答上明世异以见同故以当类过。 非是正破未来。 今此一周是正破未来故。 前破过去既有三周。 今破未来四见亦作三周破也。 问破过去世四见。 与破未来四见何异。 答前破过去四见束为三类。 六偈广破初句。 次四偈处中破第二句。 后一偈略破后二句。 今则分句与上不同。 如前释也。 复有异义。 文自显之。 就初五偈为四。 初标破邪见章门。 第二标正见章门。 次两偈释邪见章门。 次一偈释正见章门。 此是摄山大师作分也。 又一意为三。 初偈标非边无边。 次三偈释非边无边。 次引四百观论证非边无边。 于三偈为二。 初偈标章门。 二偈释章门。 初偈意明。 有边无边俱无后世。 有边则与阴同。 尽故无后世。 无边便即是此身故无复后世。 今实有后世。 故非边无边。 第二偈明阴阴相因故非今非后。 所以然者阴阴相因。 是故不断。 所以非边。 念念灭故非是无边。 即小乘正见也。 次两偈释邪见章门又二。 初偈明。 若前阴坏不更生后可是有边。 前阴虽灭而生后阴故非是有边。 次偈明。 前阴不灭不因前阴而生后阴。 此则为常可名无边。 而实不尔故非无边。 长行云。 世间有二种。 今说众生世间者。 小乘虽具明二空而多说生空。 又国土可三灾洞尽。 物多不计之为常。 众生转如寻环。 物多计之常。 故偏破众生。 复次如四百观论中说下。 此生第四释正见章门。 付法藏经云。 提婆菩萨造四百论。 今注人引之将来破二边也。 亦可是龙树自引。 例如龙树智度论第十八卷叹般若偈。 此是罗[目*隻]法师所作。 但龙树罗[目*隻]提婆既是同时人。 所以智度论引罗[目*隻]所说。 此处引提婆之言。 亦可别有此论。 今所未详。 偈意明。 得真法说者及以听者。 则生死便尽故非定无边。 不得三事则非定有边。 问云何得耶。 答其说法者无说无示。 其听法者无闻无得。 如此之悟则无边边。 与此相违边而无边。 长行云。 今当更破下生第二破第三句。 三偈为二。 初偈牒而总非。 即是章门。 次两偈正破。 释章门也。 释中为二初偈就人破。 次偈就法破。 就人破者明人不应一分破一分不破。 不破是常破是无常。 一人不得亦常无常。 次偈就法易知也。 长行云。 今当破下生第三章。 破第四非有边无边。 用第三句破第四句。 文易知也。 一切法空故下论有三分。 初二十五品破大乘人法。 辨大乘观行。 次两品破小乘人法。 明小乘观行。 此二竟前。 今第三重明大乘观行。 生起来意具如初品。 两偈为二。 初偈重广明大乘观行。 次偈推功归佛。 又初偈明美法。 次偈辨赞人。 初偈来意者上说未尽。 今略明之。 一者初大后小。 明小从大出。 显出生义。 次前小后大。 明收入义。 出生则从实起权。 收入则摄权顺实。 盖是三世十方诸佛始终权实之大意也。 又依摄大乘论乘有三种。 一者小乘。 二者大乘。 三者一乘。 一乘最胜。 前两品明小乘观行。 二十五章明大乘观行。 今此一章辨一乘观行。 则具破三种乘迷。 具申三种乘教。 又自前二章但破大小乘诸见。 今此一偈通破大小乘诸见之根。 问云何名为见根耶。 答一有起见人。 谓九道众生。 二起见处。 净秽诸土。 三起见时。 谓三世也。 由此三种能生大小诸见。 今此品中明此三毕竟皆空。 故无起见根。 以根无故诸见不起。 又接此邪见品生者。 小乘破我及断常等虽复已竟。 论主犹谓不尽。 此但破凡夫见耳。 未破二乘见及菩萨见。 故不畅大士之怀。 故复以大乘毕竟空水洗之。 令诸见时方见者一切无遗也。 又自上已来破大小邪见。 惑者便起邪正二心大小两念。 故今明邪正平等大小无二。 方摄为理极。 故说此偈也。 又说法有二。 前略后广为解义故。 前广后略为易持。 故今是示易持。 故最后说大乘法空。 就偈为二。 初句标一切法空。 谓横周万法竪穷四句毕竟皆空。 即显正也。 次三句明于破邪。 初句辨无所起见。 次辨无起见处及起见时并起见人。 瞿昙大圣主下第二推功于佛。 所以推功者自上已来横破万法竪穷四句。 物谓盖是龙树自作非佛诚言。 便于此论不生信受。 是故今推功归佛。 明上来之破皆是佛说非是我也。 若不生信不信佛。 二者总释大小乘观破邪见意。 明上来作此破者但是佛破邪见耳。 非有物可破。 如百论云。 愚人谓炎为水。 知者告之言此非水也。 为破水想。 实无水可破。 三者经有序正流通。 今影大乘经亦明三义。 初标宗称叹致敬。 次后造论破邪申教。 破邪既讫还称叹致敬也。 偈分为二。 一者称叹。 二者致敬。 称叹为二。 初叹人两句叹法。 瞿昙者此云泥土。 即是姓也。 有二因缘。 一者释迦先祖为王厌世出家事瞿昙仙人。 时人呼师为大瞿昙。 以资为小瞿昙。 即从师姓也。 次小瞿昙被害。 以后大瞿昙以土和其血分为两分。 还遂各生男女。 因是已来有瞿昙姓称也。 问何故不云释迦而称瞿昙。 答瞿昙是本姓故也。 略说五见及六十二见者。 此偏举外道见耳。 然二乘及有所得大乘皆是一切见也。 中观论疏卷第十(末毕)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7:52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fojing/1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