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果可转变杀生主犯 内容: 因果可转变杀生主犯(乙)杀生主犯听你这样讲起来,直接杀的人罪比较重,间接杀吃肉的人罪比较轻,是不是? 大家都以为直接杀的罪重,吃肉的人罪轻是不对的! 政府的法律,犯罪亦分二种,分主犯从犯,主犯就是自己去做,从犯就是帮凶。 可是直接杀生的人是主犯呢? 还是间接吃肉的人是主犯? 是不一定的。 譬如屠户,自己杀了猪去卖的时候,就是主犯,买肉的人就是从犯;但是肉不够卖,买肉的人还有很多,屠夫就再杀,此时买肉的人变为主犯,屠夫就变为从犯了,如是因,便各得其报。 现在的人比古时候的人,不肯相信因果报应的道理,从前不但普通人怕因果,就是屠户亦害怕因果报应! 所以他要杀猪的时候,就是念念有词:‘猪呀! 猪呀! 你莫怪,你是人间一道菜,他不吃,我不宰。 你向吃的人去讨债! ’你看,杀猪的人不是亦怕猪来讨债吗? 但究竟是要向吃的人讨债,或是对杀的人讨债呢? 俗语说的好:‘冤有头,债有主’,所以吃有吃报,杀有杀报。 发布时间:2025-09-25 10:58:49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zang/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