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害(ahimsa) 内容: Buhai佛教戒律和行持的一个原则。 原意为不杀生或不伤害,即对一切有生命的物类不加伤害。 不害一词最早见于印度的《广森林奥义》,奥义书列为再生族(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种姓)断灭轮回的五种解脱方法之一。 耆那教特别重视不杀信条,谓在一切生命中都有着灵魂,因此不害是信徒正行之一。 佛教沿用这一概念,但视植物为非情,不作为不害的对象。 《大乘广五蕴论》说:云何不害? 谓害对治,以悲为性。 谓由悲故,不害群生,是无瞋分,不损恼为业。 说一切有部列为大善地法之一,小乘把杀人列为出家比丘四波罗夷戒(四重禁戒)之第三。 按戒律条文规定,不杀的对象只限于人类;法相宗视不害为善法之一。 大乘因强调慈悲为怀,普度众生,比小乘更重视不害的思想,故范围扩大到一切生命,要求做到身口意三业无犯,并在显教菩萨戒的十重戒(十波罗夷戒)中列杀生为首条。 不害也是在家佛教徒必须遵行的五戒和沙弥的十戒之一。 现代的印度甘地继承了这种不害的思想,构成他非暴力主义的哲学原则,认为不害不仅是一切生命的原则,也是人类的基本法则。 (黄心川) 发布时间:2025-05-21 16:35:3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4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