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受食戒能受人 内容: 亦名:受食之能受人、能受食人子题:自性、受食处行事钞·随戒释相篇:“能受者,是比丘。 了论,能受者,具戒比丘住于自性,求得在此处。 解云,能受者清净持戒无毁,故言住自性。 欲求饮食,名为求得。 此处受食,即度与余比丘,不须更受。 即名此比丘为能受。 若破戒、被摈、别住、十三难、三举、灭摈、应灭摈、学悔等人,不成受故。 ”资持记释云:“初释自性,即指戒体。 欲下,释求得,谓有所须。 此下,释此处,谓受食处,下云地及水中是也。 与余不须者,显示能受法通他故。 即下,简滥,初指上能受。 若下,简余不能,并非住自性故。 被摈一种,摄四羯磨,总二十五人。 若十三难人,自他俱不成;余并自成,望不通他,故总云不成耳。 准后忏篇,学悔成受。 ”(事钞记卷二四·七·一九) 发布时间:2025-05-21 16:31:59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4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