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学无知结罪分齐 内容: 子题:学据始终不学即结罪、无知罪五夏后结、学通一形、五分法身成立方离依止、依止须具三德、不学之罪通据始终三根无异、无知之罪位分三别、上根不待五夏结无知罪、中根五夏后结无知罪、下根一向不结无知罪 行事钞·持犯方轨篇:“分齐者,就教对行,从根三别。 (一、就教)言就教者,学据始终,不学即结;无知之罪,五夏后结。 (二、对行)对行者,恐心逸荡,自恃少解,望齐贤圣,故学通一形,优劣相降。 文云,五岁智慧比丘,从十岁智慧比丘受依止;乃至五分法身成立,方离依止。 (三、从根)约根者,若利根易悟,始终二罪,以不学故有无知也。 若钝根难悟,始终不学,无无知罪,非力分故;律云,愚痴比丘,尽形依止。 ”资持记释云:“分齐中,就教为二,初标章。 学下,正释,上明不学。 学谓持奉。 必无中废,故言始终,始据初受,终约尽形。 下明无知。 限五夏者,受戒法中,制五夏学,有所未知,未即结罪;五夏已后,于事不了,显是解慢,故随结犯。 对行中,五夏离师,此据教限;若约成行,至圣乃已;虽非违教,非不违行。 文中,初标。 恐下,次释,初叙立。 逸荡是纵放。 自恃齐圣即贡高。 优劣,不限夏数,但优于己;递互相师,故云相降。 文下,引证。 亦出受法。 依止须具三德:一、满十夏,二、有智慧,三、勤教授。 至法身者,不必一形。 况复如来以法为师,自余凡愚,岂能自立? 约根中,初标。 若下,释。 若论不学,通据始终,三根无异。 无知之罪,位分三别:上根不待五夏,故云始终二罪。 有云,顿得二罪,非也。 不学有顿,无知无顿。 中根五夏后结。 义见前科,故不复出。 下根一向不结。 ”(事钞记卷二六·二五·一八) 发布时间:2025-05-21 16:31:38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4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