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学无知罪分位别解 内容: 子题:不学罪通渐顿、无知罪唯局渐、不学结吉罗、无知罪重轻、不学罪出处 行事钞·持犯方轨篇:“(一、正明渐顿)(一、不学通渐顿)不学之罪,通有渐顿。 如要心可学境上作不学意,于一一法上,顿得不学罪。 以初受时,皆发得故;今违愿体,顿得多罪。 云何为渐? 若要心不学羯磨,于余悉学,望羯磨边,犯一止罪,名渐。 (二、无知唯局渐)若论无知唯渐者,谓缘不了,方结无知罪,一心不备缘唯渐。 (二、双示罪体)问:‘此不学无知二罪是何? ’答:‘有人言,并是吉罗。 今解言,不学吉罗。 无知有二,若全根本无知得重,故律云,重增无知波逸提;若疑者,得轻,是吉罗也。 ’”资持记释云:“示罪中,以古今异判,故问辨之。 答中,初出古解。 今下,正判,初句明不学一品。 无下,明无知重轻。 引律证重,即不摄耳戒。 疑犹涉解,故罪轻降。 问:‘不学罪为出何处? ’答:‘受戒说相,即制依师;今违此教,故结吉罗。 ’”(事钞记卷二六·二四·一八) 发布时间:2025-05-21 16:31:36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4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