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集谛(二) 内容: 集以招聚为义,若心与结业相应,未来定能招聚生死之苦,故名为集。 一、集有三种业,摄一切业。 一、不善业 即十不善也。 二、善业 即十善也。 三、不动业 即十二门禅也。 二、烦恼者二种烦恼,摄一切烦恼。 一、属爱烦恼  二、属见烦恼是二烦恼,出一切三毒、五盖、十使、九十八烦恼(均见前文)等。 若此烦恼与前业合,则未来定能招聚三界生死苦果,即是集谛也。 发布时间:2025-05-21 16:04:50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3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