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法界 内容: 法界者,一切众生身心之本体也。 法规则也,界有性分二义。 若约事说界,即是分义,谓随事分别故也。 若约理说界,即是性义,谓诸法性不能变易故也。 以此性分互相交络,则成理事无碍法界。 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则成事事无碍法界也。 一、事法界 谓诸众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事法界。 二、理法界 谓诸众生色心等法,虽有差别,而同一体性,故名理法界。 三、理事无碍法界 谓理由事显,事揽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 四、事事无碍法界 谓一切分齐事法,称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 发布时间:2025-05-21 15:41:02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3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