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和合性 内容: 【不和合性】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之一。 诸法因缘乖离,不相和合。 如冰炭不可同炉,熏莸不可同器。 百法直解曰:‘不和合者,依于诸法互相乖违假立。 ’在百法纂释中则谓:‘不和合者,谓于诸法相乖反故。 如眼与耳了不相触。 ’此指事物现象,没有处于具体的因果关系中,彼此之间没有关联。 发布时间:2025-05-21 15:22:3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2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