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念心所 内容: 【念心所】心所有法中的别境心所之一。 念是记忆,于所经历过的事物记忆不忘,就称为念。 《成唯识论》曰:‘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 ’凡是感官接触过的境界,或思维过的义理,都是曾习境,于曾习境的记忆作用,就是念的自性;定依为业者,由忆念曾习正理,念兹在兹,而生正定,即是其业用。 但于未曾经历的境是,则不起忆念。 见《成唯识论》卷六。 发布时间:2025-05-21 15:03:46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72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