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实相为物二身 内容: (术语)昙鸾所立。 一实相身是理佛,即法性法身也。 又佛之光明也。 二为物身,是事佛,即方便法身也。 又佛之名号也。 往生论注下曰:云何为不如实修行与名义不相应? 谓不知如来是实相身为物身。 六要钞三本曰:此有二义:一义云:实相身者此是理佛,即云法性法身是也。 为物身者此是事物,即云方便法身是也。 一义云:实相为物二种法身共是事佛,二种法身是约自利利他之德,即名与义,实相约义。 即是光明摄法身故,为物是名,即是名号摄众生故。 问且就后义,既云实相,何为事佛? 答:所言实相,非无相义,是虚实义,即约生佛。 谓佛为实,众生为虚;以悟为实,以迷为虚。 问:二义之中,以何为正? 答:二义俱存,用舍可在学者之意。 但约名义,犹亲文欤。 鸾师亦立法性方便之二法身。 发布时间:2025-05-21 13:41:27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9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