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明教大师契嵩《释氏稽古略》 内容: 明教大师契嵩。 明道年间从龙兴西山欧阳氏昉(妃两反)。 借其家所藏之书。 读于奉圣院。 遂以佛五戒十善通儒之五常。 著为原教。 是时欧阳文忠公修慕韩文公昌黎排佛。 盱江李泰伯亦其流。 师乃携所业谒泰伯。 以论儒释吻合。 且抗其说。 泰伯爱其文之高。 服其理之胜。 因致书誉师于文忠公。 既而师居杭州灵隐。 撰正宗记定祖图。 至是嘉祐三年。 赍往京师。 经开封府。 投状府尹王公素仲仪。 以札子进之曰。 臣今有杭州灵隐寺僧契嵩。 经臣陈状称。 禅门传法祖宗未甚分明。 教门浅学各执传记。 古今多有争竞。 故讨论大藏经。 备得禅门祖宗所出本末。 因删繁撮要。 撰成传法正宗记一十二卷并画祖图一面。 以正传记谬误。 兼注辅教编四十篇。 印本一部三卷。 上陛下书一封。 并不干求恩泽。 乞臣缴进。 臣于释教粗曾留心。 观其笔削注述。 故非臆论颇亦精致。 陛下万机之暇深得法乐。 愿赐圣览。 如有可采乞降中书看详。 特与编入大藏目录取进止。 帝览其书可其奏。 乃送中书。 丞相韩魏公琦参政欧阳文忠公修相与观叹。 欧阳公曰。 不意僧中有此郎。 探经考证既无讹谬。 于是朝廷旌以明教大师号。 赐书入藏中。 书札子曰。 权知开封府王素奏。 杭州灵隐寺僧契嵩撰成传法正宗记并辅教编三卷。 宜令传法院于藏经内收附。 札付传法院准此(出莹仲温罗湖文集。 初见周昭王四年佛正宗记下)。 仲温莹公赞之曰。 嵩之高丈至论。 足以寄宣大化。 既经进献获收附于大藏。 则维持法门之功。 日月不能老矣。 嗟夫吾徒有终身不过目者。 岂知潜利阴益所自耶 发布时间:2025-05-21 12:24:0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7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