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陆法和〔《神僧传》卷第四〕 内容: 陆法和。 不知何许人也。 隐于江陵百里洲。 衣食居处一与戒行沙门同。 耆老自幼见之容色常定。 人莫能测也。 或谓出自嵩高。 遍游遐迩。 既入荆州汶阳郡。 居高要县之紫石山。 无故舍所居山。 俄有蛮贼文道期之乱。 时人以为预见萌兆。 及侯景始告降于梁。 法和谓南郡朱元英曰。 贫道共檀越击侯景去。 元英曰。 侯景为国立效。 师云击之何也。 法和曰。 正自如此。 及景渡江。 法和时在清溪山。 元英往问曰。 景今围城其事云何。 法和曰。 凡人取果宜待熟时。 固问之曰。 亦克亦不克。 景遣将任约击梁湘东王于江陵。 法和乃诣湘东乞征约。 召诸蛮弟子八百人在江津。 二日便发湘东。 遣胡僧佑领千余人与同行。 法和登舰大笑曰。 无量兵马。 江陵多神祠。 人俗恒所祈祷。 自法和军出无复一验。 人以为神皆从行故也。 至赤沙湖与约相对。 法和乘轻舟不介冑。 沿流而下。 去约军一里。 乃还谓将士曰。 聊观彼龙睡不动。 吾军之龙甚自踊跃。 即攻之。 若得彼明日当不损客主一人而破贼。 然有恶处。 遂纵火船。 而逆风不便。 法和执白羽扇麾风。 风即返约。 众皆见梁兵步于水上。 于是大溃皆投水。 约逃窜不知所之。 法和曰。 明日午时当得。 及期而未得人问之。 法和曰。 吾前于此洲水干时建一剎。 语檀越等。 此虽为剎实是贼标。 今何不向标下求贼也。 如其言果于水中见约抱剎仰头栽出鼻。 遂禽之。 约言。 求就师目前死。 法和曰。 檀越有相必不兵死。 且于王有缘决无他虑。 王于后当得檀越力耳。 湘东果释用为郡守。 及魏围江陵约以兵赴救力战焉。 法和既平约。 往进见王僧辨于巴陵。 谓曰。 贫道已却侯景一臂。 其更何能为。 檀越宜即逐取。 乃请还。 谓湘东王曰。 侯景自然平矣。 无足可虑。 蜀贼将至。 法和请守巫峡待之。 乃总诸军而往运石以填江。 三日水遂不流。 横之以铁锁。 武陵王纪果遣蜀兵来度峡口。 势蹙进退不可。 王綝与法和经略一战而殄之。 军次白帝谓人曰。 诸葛孔明可谓为名将。 吾自见之。 此城旁有其埋弩箭镞一斛许。 因插表令掘之如其言。 又尝至襄阳城北大树下。 画地方二尺。 令弟子掘之得一龟长尺半。 以杖叩之曰。 汝欲出不能得已数百岁。 不逢我者岂见天日乎。 为授三归龟乃入草。 初八叠山多恶疾人。 法和为采药疗之。 不过三服皆差。 即求为弟子。 山中多毒虫猛兽。 法和授其禁戒不复噬螫(音栻)所泊江湖必于峰侧结表云。 此处放生。 渔者皆无所得。 才或少获。 辄有大风雷。 船人惧而放之。 风雨乃定。 晚虽将兵犹禁诸军渔捕。 有窃违者中夜猛兽必来欲噬之。 或亡其船缆。 有小弟子戏截蛇头。 来诣法和。 法和曰汝何意杀因指以示之。 弟子乃见蛇头齰褲裆而不落。 法和使忏悔为蛇作功德。 又有人以牛试刀一下而头断。 来诣法和。 法和曰。 有一断头牛就卿征命殊急。 若不为作功德。 一月内报至。 其人弗信少日果死。 法和又为人置宅相墓以避祸求福。 尝谓人曰。 勿系马于碓。 其人行过乡曲。 门侧有碓因系马于其柱。 入门中忆法和戒。 走出将解之。 马已毙矣。 梁元帝以法和为都督。 郢州刺史封江乘县公。 法和不称臣。 其启文朱印名上自称居士。 后称司徒。 梁元帝谓其仆射王褒曰。 我未尝有意用陆为三公。 而自称何也。 褒曰。 彼既以道术自命容是先知。 梁元帝以法和功业稍重。 遂就加司徒都督刺史如故。 部曲数千人通呼为弟子。 唯以道术为化。 不以法狱加人。 又列肆之所不立市丞。 牧佐之法无人领受。 但以空槛钥在道间。 上开一孔以受钱。 贾客店人随货多少。 计其估限自委槛中。 所受所掌之司夕方开取。 条其孔目输之于库。 又法和平常言若不出口。 时有所论则雄辨无敌。 然犹带蛮音。 善为攻战。 具在江夏。 大聚兵舰。 欲袭襄阳。 而入武关。 梁元帝使止之。 法和曰。 法和是求佛之人。 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 岂规主位。 但于空王佛所。 与主上有香火因缘。 见王上应有报至。 故救援耳。 今既被疑。 是业定不可解也。 于是设供餐具大[饥-几+追]薄饼。 及魏举兵。 法和自郢入汉口。 将赴江陵。 梁元帝使人逆之曰。 此自能破贼。 师但镇郢州不须动也。 法和乃还州。 垩其城门。 着粗白布衫褲邪巾。 大绳束腰坐苇席。 终日乃脱之。 及闻梁元败灭。 复取前凶服着之。 哭泣受吊。 梁人入魏果见[饥-几+追]饼焉。 法和始于百里洲造寿王寺。 既架佛殿更截梁柱曰。 后四十许年佛法当遭雷雹。 此寺幽僻可以免难。 及魏平荆州宫室焚烬。 总管欲发取寿王佛殿。 嫌其材短乃停。 后周氏灭佛法。 此寺隔此陈境故不及难。 天保六年春清河王岳进军临江。 法和举州入齐。 文宣以法和为大都督十州诸军事太尉公。 西南大都督五州诸军事荆州刺史安湘郡公宋莅为郢州刺史。 官爵如故。 莅弟遣为散骑常侍仪同三司湘州刺史义兴县公。 梁将侯瑱来逼江夏。 齐军弃城而退。 法和与宋莅兄弟入朝。 文宣闻其有奇术。 虚心想见之。 备三公卤簿。 于城南十二里供帐以待之。 法和遥见邺城下马禹步。 辛术谓曰。 公既万里归诚主上虚心相待。 何作此术。 法和手持香炉步从路车至于馆。 明日引见。 给通幰油络网车。 诣阙通名不称官爵。 不称臣。 但云荆山居士。 文宣宴法和及其徒属于昭阳殿。 赐法和钱百万物万段甲第一区田一百顷奴婢二百人生资什物称是。 法和所得奴婢尽免之曰。 各随缘去。 钱帛散施一日便尽。 以官所赐宅营佛寺。 自居一房与凡人无异。 三年间再为太尉。 世犹谓之居士。 无疾而告弟子死期。 至时烧香礼拜佛。 坐绳床而终。 浴讫将殓。 尸小缩止三尺许。 文宣令开棺视之。 空棺而已。 法和书其所居屋壁而涂之。 及剥落有文曰。 十年天子为尚可。 百日天子急如火。 周年天子递代坐。 又曰。 一母生三天。 两天共五年。 说者以娄太后生三天子。 自孝昭即位至武成传位。 后主共五年焉。 发布时间:2025-05-21 11:18:4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5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