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上人法 内容: 子题:人法含注戒本·四波罗夷法:“自称言我得上人法。 自称说有信、戒、施、闻、智慧、辩才过人。 人法者,人阴、人界、人入也。 上人法者,诸法能出要成就也。 ”(含注戒本卷上·七·一四)戒本疏·四波罗夷法:“自称我得上人法,是总举也;我已入圣者,别示相也。 就前总举言人法者,谓成人之缘,无越阴界,故曰法也。 所言上者,谓无漏信戒,凡法之表,故曰上也。 (一、释自称)就注解中,言自称说有信者,释上行妄语者言也。 信,谓理解不坏之信;戒,谓八正定道之戒;施,谓亡我之施;闻,谓道分无漏闻慧;智慧,谓思修怀正之智;辩才,谓四无碍辩,非凡所得也。 此之六相,唯圣所感,在凡人上,故曰上人法故。 (二、释人法)人法者,下列阴界入也。 古翻经者,谓积聚是阴义,检诸字书,无此训故。 今世所翻,改阴为蕴,不可怪也。 如古改阴为众,可以通之。 如论中说,阴界一也。 论本成人,但色心耳。 众生迷执,多不解悟,故随病设药治之,不须诤也;秪恐诵药,而迷愈疾,非圣意也。 (一、释阴)故彼文云,迷于心者为说阴。 色相为一,分心为四。 令知识想受三,犹未成业;若至行心,三毒三善随发成业,则不可治。 故当常尔一心,念除诸盖,斯成药也;对病之时,并亡去矣。 病成方忆,难可言也。 (二、释入)迷于色者为说入。 六尘五根俱是色;意根不分,非迷也。 (三、释界)通迷色心,为说界分。 色为十一分,心为七分。 至于药治,可例上也。 此之人法,通凡及圣;观察识妄,斯唯圣证。 谓我能观,此凡想倒,不可信也。 (三、释上人法)就解上人法中,戒慧非一名诸,体唯缺有名出,离此法外,非余法能名要,顺法治惑,故曰成就也。 ”(戒疏记卷七·五三·一六) 发布时间:2025-05-21 11:09:5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5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