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戒境量 内容: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初就在家士女,五戒所获多少? 如多论云,五戒相者,于一切众生,可杀不可杀,乃至可欺不可欺,一切众生,下至阿鼻,上至非想,傍及三千大千世界,乃至如来有命之类,皆得四戒。 以三因缘,得十二戒。 并以形期。 三千界内一切酒上,咽咽三戒,以初受时,一切是酒皆不饮故。 纵使入般酒尽,戒常成就而不失也。 ……今以义推,贪等诸毒间杂不定,三单、三双、一合为七。 用历过境,约文为五;对境为七;就业非情,为八为十。 且以七毒就文历之,随一一境,得三十五戒。 遍生有四,非情有一。 如是类推。 ”济缘记释云:“五戒,正明中,初明情境。 不可杀不可欺者,或约境强,如佛圣人等;或是境弱,如蠕动微物,不可淫妄等;或不可亲,如诸天余洲余趣等。 乃至者,须云可盗不可盗,可淫不可淫。 阿鼻非想约竖论,傍及大千据横说。 小教境量,齐此而已,四戒即前四支,依情境发。 三因缘者,单历三毒。 并下,次非情境。 咽咽三戒,兼前共发十五戒。 上别列两境。 纵下,总示。 境灭戒存,如前句义。 入般对情,酒尽即非情。 ……义推中,初离七毒。 三单可解;三双者,一、贪瞋,二、贪痴,三、瞋痴;一合即三毒并起。 用下,历戒,初列位。 约文五者,据列相文;对境七者,五中开淫三境;就业非情,七支外加酒为八,开淫则为十。 昔云因明八戒十戒者谬矣。 且下,正历。 合数可见。 ”(业疏记卷一七·一·六)(请参阅附录二‘五戒八戒境量表’九六页) 发布时间:2025-05-21 11:08:28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5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