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别众食戒犯缘 内容: 行宗记释云:“列缘,第一、简僧食者,以十方共分,有人不集,或不作相,并在盗收,不犯此戒。 第三、合示两缘。 五、善比丘即不犯重人;下云唯除恶戒;钞云别众,唯据清净一色,又云犯下四篇,亦成别众;法食罪异,简境大同。 六、无缘者,即下九开。 ”(戒疏记卷一四·三六·一一)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7:4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4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