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 内容: 亦名:四分得戒和尚不现前不得戒、十诵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得罪行事钞·诸部别行篇:“十诵,无和尚人,受戒得戒,作法僧犯罪。 萨婆多云,先请和尚,受十戒时,和尚不现前,亦得十戒,若闻死者,不得;受具,不现前,不得戒,若僧数满,设无和尚,亦得戒。 善见,无和尚受者,得戒得罪;黄门为和尚亦尔。 伽论云,白衣为和尚,与白衣受,得戒得罪,非出家人亦尔。 萨婆多云,不除鬓发,无衣钵,受者得戒得罪。 若准四分,并不开之,律云,不名受具足戒也。 ”资持记释云:“受缘中,初科。 五节,前四明无师非师,后一明受者非法,通许得戒;此等,并据一期接诱,亦非常教。 四分并不开者,以初受一法,万行根本,必假多缘,方能成遂。 各据一途,故分两计。 ”(事钞记卷四二·三四·五)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9:2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4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