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和合有三种 内容: 亦名:三种和合子题:应来者来、应与欲者与欲、现前得诃者不诃、身别、心别、口别含注戒本·戒经序:“和合。 时有与同师知识,别部说戒。 法当尊重承事恭敬,布萨一处住,和合说戒,违者与罪。 佛言有三种和合:一、应来者来,二、应与欲者与欲,三、现前得诃者不诃。 反此别众也。 ”(含注戒本卷上·二·五)戒本疏·释戒经序:“(一、释制缘)注中引与师友别说戒者,为表教法所被,元在机缘,缘有和别。 即界无二,远表无我之理,近成兼济之能,故须尊重承事,用开相利之道也。 (二、释和别)有三种和下,开其相也。 初和身集也,二、心,三、口也。 反成别众者,以僧之为义,同具六和,三业片乖,不名僧务;广如彼说也。 ”行宗记释云:“释注中,初文,前释缘起。 教法即和合之制。 在机缘者,显教不孤起。 缘和别者,同师是和,别部即别。 即下,释制意。 未证真理,即事表之,故云远也。 兼济谓自他二利。 能,谓功德。 次和别中,初释三和。 上但通制,此分三相,故云开也。 反下,释三别。 谓应来者不来,是身别;应与欲者不与欲来,是心别;现前得诃者诃,是口别。 具六和者,且通举之;此中但取相和,故下别指三业;余三体和,属下僧集。 下指如彼,即羯磨疏。 ”(戒疏记卷二·六五·七)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7:5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4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