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乞食法制意 内容: 子题:檀越请过失行事钞·头陀行仪篇:“萨婆多,受乞食法者:一、以在众因缘故,多诸恼害;二、以鞭打,僧祇人民共相瞋恼,多诸非法,食不清净;三、以观他意,色心不安;四、少欲知足,修四圣种。 受檀越请,亦有过失,以请因缘,先粗者更令精细,若少劝多,若无兼味,教增众馔;心有希望,即非少欲圣种之法,常怀彼我得失之心。 若乞食者,萧然无系,意无增减。 (五、)又众食有尽,乞食无穷,佛教弟子,修无尽法。 ”  资持记释云:“论有五意,初谓处众多恼。 以食僧食故。 二、谓造食多过。 言非法者,或买物侵亏,或损伤物命,或宿煮恶触,故不清净也。 三、谓系属多患。 强颜故色不安,承意故心不安。 四、顺行四依,初示制意,受下,彰损意,初叙受请之损。 若下,明乞食之益。 兼味,兼犹重也。 又下,即第五、谓即事表法。 无尽法者,佛法大海,无源底故。 ”(事钞记卷三六·一○·一三)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4:23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4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