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盗戒犯缘 内容: 亦名:盗戒犯缘子题:犯缘不出心境行事钞·随戒释相篇:“成犯相中,总缘具六种: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有盗心,四、重物,五、兴方便,六、举离本处。 必具成犯。 ”资持记释云:“总括 犯缘, 不出心境。 一、四、即境;二、三、及五、是心;六、中兼二,心境合故。 ”(事钞记卷一七·一二·一八)戒本疏·四波罗夷法:“具缘成犯者,此戒五缘。 (一、是人物)初是人物,以盗余趣,不成重故。 (二、人物想)物虽人主,及至盗损,还须人想。 若生余想,疑谓别境,则是轻犯,非此戒收,是以第二,作人物想。 ……(三、是重物)想虽当境,若盗轻物,不成重罪。 故次第三,明是重物。 (四、有盗心)财虽满五,若无盗心,本自无咎。 故次第四,明有盗心。 (五、举离处)心虽起盗,财未离处,损主未就,属己不显,亦未成重。 故次第五,明举离处。 ”(戒疏记卷六·三一·一六)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1:13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4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