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戒体 内容: 子题:心相谓法界尘沙二谛等法、戒量、测思、得戒之因、明慧、法体、发体正要、得法元由、决所受成否、无戒满洲行事钞·标宗显德篇:“明戒体者。 若依通论,明其所发之业体。 今就正显,直陈能领之心相。 谓法界尘沙二谛等法。 以己要期;施造方便;善净心器,必不为恶;测思明慧,冥会前法。 以此要期之心,与彼妙法相应。 于彼法上有缘起之义。 领纳在心,名为戒体。 ”资持记释云:“正示中三:初二句示戒量。 法界者,十界依正也。 尘沙者,喻其多也。 二谛者,佛所立教也。 此谓约境显戒,故云等法。 以己下,正明心相。 初句立誓尽一形寿;次句通包礼敬陈词身口二业;善下,明屏绝妄念;测下,明心法相应。 测思者,成业之本,得戒之因,三品心中,随发何等。 明慧者,反照心境,如理称教,而非倒想妄缘前境。 或以四字别解者,测谓发心,思即缘境;明谓有记,慧即检察。 上明用心,下明合法。 由上起心,必须遍缘尘沙等境;法从境制,量亦普周;心随法生,法广心遍;心法相应,函盖相称,故云冥会。 冥,暗;会,合也。 法犹在境;以心对望,故云前法。 下云彼法,义亦同然。 以此下,明纳体,初二句蹑上冥会。 于下,明法随心起。 法是无情;由心缘故,还即随心。 故三羯磨时,初动于境,次集于空,后入于心;法依心故,名为法体。 领下,示体所在。 若据当分,体是非心;不显所依,体与心异。 今言在心,乃取圆意,即指藏识为所依处。 此之二句,正示无作;昔人反云此是作体;安有心中但领作耶? 问:‘若是无作,即是所发。 何以前文指如通论? ’答:‘此中但言领纳在心,不明所纳是色非色。 故指如彼,释相广明。 ’问:‘前云正显能领心相,岂非作戒? ’答:‘此谓以作显无作耳。 ’问:‘何不直示无作,而明心相者? ’答:‘能领之心,发体正要。 独兹曲示,余并无文。 若乃考得法之元由,决所受之成否。 苟迷此旨,余复何言? 或无记妄缘,或泛尔余善,一生罔象;毕世迟疑。 无戒满洲,圣言有旨。 故兹提示,义不徒然。 ’”(事钞记卷三·一一·一七)(请参阅附录四‘戒体’二七六页) 发布时间:2025-05-21 10:29:44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3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