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尼十岁曾归受具 内容: 亦名:小年曾归受具、十岁曾归受具子题:十岁曾归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十岁曾归者,由经奉给,有持戒能。 加学十二,进受大戒。 此则互说不同。 如多论云,十二得戒者,夫家役使,堪忍苦缘,加厌本事故。 僧祇云,先嫁任苦,加有黠慧,故开成受。 母论中,十岁嫁者,度出家已,二岁学沙弥尼戒;又二岁与式叉戒,满具已后,得与大戒。 计此年十四是也。 承有论云,女年十岁曾嫁归者,与十二岁学六法,满已与受戒也。 曾忆见文,近忘不知何部。 有弥沙塞师从中国来,亦云年二十二当与受具。 即有斯异,明须详审。 然从多文,年十二得。 至时观量,堪持戒否。 ”(业疏记卷一七·四一·二○)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十岁曾归者,女人谓嫁也。 ”(业疏记卷一七·三二·一八) 发布时间:2025-05-21 10:22:50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3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