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尼受戒法五种 内容: 亦名:尼中五受、比丘尼受戒法五种、受比丘尼戒法五种子题:八敬受具、二十众受具、遣信受具、小年曾归受具、边方义立十众受具、瑰、善来受具通二众、破结受具通二众随机羯磨·诸戒受法篇:“授比丘尼戒法。 佛言,有八敬比丘尼、善来比丘尼、破结使比丘尼;羯磨受中,有遣信比丘尼、十岁曾归比丘尼、十八童女二岁学戒二十众比丘尼、边方义立十众比丘尼。 前二唯局佛世;后五通于像末。 ”(随机羯磨卷上·三二·一○)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就尼众中,列数有五:初明八敬[受具]者,女人机发,深厌生死,求佛出家。 以无弘道远化益故,抑而不许。 后还舍卫,便自剃发披衣,倚僧坊立,祈听受戒。 时为三请,便授敬法,必具依行,即感具戒,故因名也。 第二、二十众受[受具]者,为明女报惑深智浅,喜生慢怠,必欲受具,僧尼各十,方发胜心,因二众为名也。 第三、遣信[受具]者,姿貌瑰逸,素染俗心,出寺诣僧,恐成陵染。 故开差使诣僧乞受,如常作法,返告便获。 因使感戒,即以为名。 第四、小年曾归[受具]者,既已事人,深闲仪礼,便耐恼辱,有持戒能。 故减八年,得行具戒,因其时缘而得名也。 第五、边方义立十众[受具]者,大僧边邑,僧少便开。 尼脱有缘,依僧亦五,从此具十,义应得受。 ……以此五受,兼通善、破,则七受也。 ”济缘记释云:“尼受,明五受中,初科,初叙机发。 即大爱道同五百女也。 以下,次明佛不许度。 女性鄙弱,人少敬信,故无弘化之益,反更毁辱,正法减半。 后下,三明尼自剃染。 由佛不许,却还城中,辄自变形;复至祇桓,倚门而住。 祈,求也。 时下,四明阿难代请。 佛令传教,能行八敬,即与出家。 爱道等闻,即发具戒。 二、中,惑深故多滞,智浅故少信,喜慢故不敬。 僧尼各十,心随境胜也。 三、中,瑰,公回反,美也;逸谓轻逸。 染俗心者,有诸贼等伺其出故。 差使,即遣信也。 四、中,妇人谓嫁为归。 十二得受,望前二十,故减八年。 因时缘者,小年是时,曾嫁是缘。 五、中,初科,今立中,据律无文,取僧为例;由是开教,接物生善,故云义立。 ……七受中,善来[受具],破结[受具],该两众故。 据局唯五,兼通有七。 ”(业疏记卷一二·七·一八) 发布时间:2025-05-21 10:22:4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3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