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摄食界通别结法 内容: 亦名:净地通别结法子题:重屋上作净犯吉资持记释云:“五分,初总示两开。 若下,别示通法。 注中,初明所除;准下,显通相;明下,示护宿。 舍下,即僧住等处也。 又下,简示非法。 彼云机案上重屋上作净犯吉。 今时行通结者,不知所以,任意裁之;但由钞中略示缘相,不具出法,遂致乖谬。 然五分白与羯磨,例并四句成法,止于第三句中具牒缘本,并无第四句;祖师意令例准四分五句楷式,故但出缘句,余并略之;何以知然? 请寻僧网灭摈羯磨,足为明准。 恐世妄行,故须具出;白云:‘大德僧听。 此住处共住共布萨。 若僧时到僧忍听。 僧今结净地,除某处。 白如是。 ’羯磨云:‘大德僧听。 此住处共住共布萨僧今结净地,除某处,谁诸长老忍僧于此处共住共布萨结净地除某处者默然,谁不忍者说。 僧已忍于此处共住共布萨结净地除某处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共住共布萨,即四分二同,语少异耳。 彼文又有共得施;别结则牒相局处,故不着二同,通结则遍结别除,必须先着,即是净法所依之本;今人坚欲削之,一、公违钞文,二、滥于别法,三、不晓通结之义。 ……僧祇,一覆即上通屋覆,下别隔断;通隔即四周通围,各别屋覆;余二句准知。 一二三边,约相连处;隔道两边,约相隔处;中间不净,即大界也。 ”(事钞记卷三三·二○·一八) 发布时间:2025-05-21 10:18:55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63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