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具分摄 内容: 具分摄者,谓所有法蕴界处所摄,能摄全分,如苦蕴摄五取蕴,欲界摄十八界,无想有情处摄十处除香味,由此道理于余经中诸蕴界处所摄,一切法能摄全分。 发布时间:2025-05-21 08:03:48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9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