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荤辛 内容: 【荤辛】荤而非辛,阿魏是也;辛而非荤,姜芥是也;是荤复是辛,五辛是也。 梵网经云:不得食五辛,言五辛者:一[卄/忽]、二薤(下戒切)、三韭(音九)、四蒜、五兴渠。 准楞严经:食有五失:一生过,二天远,三鬼近,四福消,五魔集。 一生过者,经云: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二天远者,经云: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 三鬼近者,经云: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甚尔切)其唇吻,常与鬼住。 四福消者,经云:福德日消,长无利益。 五魔集者,经云: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 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又楞伽经,大慧问曰: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与[卄/忽],饮食为云何? 惟愿无上尊,哀愍为演说。 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 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 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 众生闻气,怒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 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 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 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 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着故,不应食肉。 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 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 多恶梦故,不应食肉。 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 又令饮食无节量故,不应食肉。 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 我常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 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婆,食种种肉,遂至食人。 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俸禄。 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 一切肉与[卄/忽],及诸韭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 善见论云:食大蒜,咽咽得提余,细薤[卄/忽]不犯。 西域记云:菜则有姜芥苽瓠(胡护二音),荤陀菜等,[卄/忽]蒜虽少,啖食亦希。 家有食者,驱令出郭,佛设渐化。 通食三种净肉,所谓一不见杀,二不闻杀,三不疑杀。 或言五净,加自死肉,及鸟残肉。 楞伽梵网,并皆断制。 发布时间:2025-05-21 07:16:35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8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