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三支比量 内容: [出阿毗达磨杂集论] 比量者。 谓以有为法与无为法比类而量度也。 一立宗宗犹主也。 要也。 谓如五蕴等法。 皆假因缘而生。 实无自性。 于中求我。 决不可得。 故对执我论者。 先说诸法无我也。 (五蕴者。 色蕴。 受蕴。 想蕴。 行蕴。 识蕴也。 )二立因立因者。 谓破执有我者而立因也。 若于五蕴等法。 施设实有我者。 此之五蕴。 既从众缘而生。 皆是生灭之法。 蕴既生灭。 我不成就。 若离五蕴。 而于余处施设有我者。 我无所因。 我亦无用。 是则皆无有我也。 三立喻立喻者。 谓以别法喻所立法也。 如于现在 发布时间:2025-05-21 06:32:01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6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