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律师三法 内容: [出善见毗婆沙律] 一本毗尼藏梵语净毗尼。 华言律。 谓为律师者。 必本于毗尼。 讽诵通利。 句义辩习。 文字不忘。 然后可以教授于人。 所以称之为律师也。 二坚持不杂谓为律师者。 当怀渐愧。 坚持法律。 于毗尼藏所有文句义疏。 悉皆通达。 若有问者。 次第而答。 不相杂乱。 所以称之为律师也。 三受持不忘谓为律师者。 于毗尼藏所传之师。 须知次第授受之由。 若佛授优波离。 如是次第师师相承。 乃至于今。 于其名字。 或能说知。 或知一二而不忘失。 所以称之为律师也。 发布时间:2025-05-21 06:30:48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6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