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种法性 内容: [出地持经] 法即轨则之义。 性即不改之义。 谓一切法性无改易。 皆可轨则而修。 故名法性。 一实法性谓一实之理。 离虚妄相。 本性平等。 无有变易。 一切诸佛。 莫不轨此法性修之而成正觉。 是名实法性。 二事法性谓世间种种诸法。 皆依于理。 施设建立。 所谓地水火风。 五阴等法。 随俗所知所见。 虽属于事。 实不外乎法性之理。 是名事法性。 (五阴者。 色阴。 受阴。 相阴。 行阴。 识阴也。 ) 发布时间:2025-05-21 06:28:42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6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