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钵 内容: 玄应《众经音义》云:“钵盂,补沫切,钵多罗,又云波多罗,此云薄,谓治厚物令薄,而作此器也。 钵亦近字下羽俱切。 又《说文》云饭器也,又律文作釪。 ”《敕修清规·办道具》云:“梵云钵多罗,此云应量器,今略云钵,又呼云钵盂,即华梵兼名。 《佛本行集经》云:‘北天竺有二商主,一名帝利富婆,二名跋利迦,奉世尊麨酪蜜揣。 世尊思惟:往昔诸佛悉皆受持钵器,我今当以何器受商主食? 时四天王疾共持四金钵奉上,世尊不受,以出家人不合蓄此。 彼四天王更将四银钵、玻璃钵、琉璃钵、赤珠钵、玛瑙钵、? ?璖钵奉上,悉皆不受。 时北方毗沙门天王告三天王言:我念往昔青色诸天将四石器来奉我等,可用受食。 时别有一天子,名毗卢遮那,白言:仁等慎勿于此石器受食,但供养如塔。 当有如来号释迦牟尼出世,宜将此四石钵奉彼如来。 时四天王共将四石钵奉佛。 世尊念:四天王以信净心奉我四钵,若我于一人边受,余各有恨。 我今总受四钵,持作一钵,次第相重,安置左手,右手按下,合成一钵,外有四唇,而说偈言:我昔功德诸果满,以发哀愍清净心,是故今四大天王,清净牢固施我钵。 ’”《胜天王般若经》云:“或有众生见此菩萨今始成道,或见菩萨久远成道,或见一世界四天王献钵,或见十方恒河沙世界四天王献钵,菩萨尔时度众生故,即受众钵,重叠掌中,合而为一。 其诸天王各不相见,皆谓世尊独用我钵。 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以方便力示现此事。 ”忠曰:“三世佛法得道时,皆四天王上自然石钵。 见《大智度论》。 ”《六物图》云:“梵云钵多罗,此名应器,有云体色量三皆应法故。 若準《章服仪》云:‘堪受供者用之,名应器。 ’故知钵是梵言,此方语简,省下二字。 明体者,律云大要有二,泥及铁也。 《五分律》中用木钵犯偷兰罪。 《僧祇》云是外道标故,又受垢腻故。 祖师云:今世中有夹纻漆油等钵,并是非法义,须毁。 明色者,《四分》应熏作黑色、赤色。 《僧祇》熏作孔雀咽色、鸽色者如法。 《善见》铁钵五熏,土钵二熏。 律中听作熏钵炉等。 此间多用竹烟,色则易上。 明量者,《四分》中,大ㄊ苋斗,姬周三斗,即今唐斗一斗。 小者受斗半,即今五升。 中品可知。 大小之间。 ”宗觉律师纂注云:“此方古德传说,昔者南京有唐朝升,以日本弘安年中所定升计之,唐一升即弘安六合五勺,仍量下品五升,正得参升贰合五勺。 以弘安壹升,校今宽永年中所定升,正是七合,即弘安参升贰合五勺,当宽永贰升贰合七勺五撮也。 今时行事家为深防故,更增贰勺五撮,而以贰升参合为 下品钵量加受之。 ”《行事钞·钵器制听篇》云:“《四分》:大钵受三斗,小者受斗半,中品可知。 此斗升不定。 此律姚秦时译,彼国用姬周之斗。 此斗通国準用,一定不改量法。 俗算有八:圭、抄、撮、勺、合、升、斗、斛,谓因增法名也。 準唐斗,上钵受一斗,下者五升。 ”《资持记》注:“指俗法者,孙子《算经》:十粟为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相因增法,示可準据云云。 唐朝杂令用姬周三斗为一斗,今此俗中例用唐斗,宜準为量。 ”《毗尼母论》说钵中云:“齐量应者,升半已上,至二升半,是名应;不应者,不满升半,过二升半,是名不应。 ”《希叟昙禅师广录·禅房十事? 钵盂》颂云:“做处全无渗漏,用时开口向天。 尽大地人饫饱,只图个不知恩。 ”《缁门警训》载大智律师〈铁钵赋〉云:“吾有铁钵,裁制合辙,斗半为量,不大不小,竹烟熏治,唯光唯洁,似二分之明珠,若将圆之皎月。 清晨入聚,群心发越,黄粢倾散有若金沙,白淅高堆宛如积雪,与香积之变现无殊,比自然之天供何别? 咨尔同舟,宜自P括,不耕不耘,不锄不割,有生之命,自何而活? 且夫口腹无厌,贪源叵竭,正念微乖,罗剎已夺,嗜一时之甘美,为万劫之饑渴。 万金可受,保君未彻;杯水难堪,圣教明说。 是宜五观无违,三匙有节,慎勿枉彼信施,以养秽躯;会须藉此资缘,早求自脱。 ”已下录禅律辨难。 虎关《济北集·木钵辩》云:“或问:禅家持木钵,律辈多生谤,如何? 答曰:禅门古德知佛意,故不忌木钵耳。 曰:佛意如何? 曰:佛制木 钵有三意:一垢,二简,三因。 其垢者,木钵用已,洗濯垢秽不除,木之性尔也。 盖印度俗,王臣贵族用金玉宝器,贱庶之者多用木器之不漆者。 沙门法,弃宝器,若用不漆木器,垢不除,故熏瓦铁二钵而用耳。 虽瓦铁不熏有垢,熏即无垢,木钵不堪熏,故制焉。 其简者,天竺梵志种古来用木器,如来后出,为异也,故立瓦铁而为简也。 其因者:佛在王舍城时,树提居士客从海还,持栴檀段与之。 居士作檀钵,置高杙上,作是言:‘沙门、婆罗门不以梯杖能得者取。 ’时富楼那、迦叶、尼犍陁等诸外道,挑头皆去。 宾头卢尊者现神足取钵,便示诸比丘言:‘汝等看是钵可爱。 ’佛种种呵责:‘云何一木 钵故,现过人法? 汝不应此阎浮提住。 ’宾头卢自此到瞿耶尼起僧坊,畜弟子,宣佛法。 佛集比丘语:‘从今不听畜八种钵:金、银、琉璃、摩尼、铜、白蜡、木、石,畜者突吉罗。 听二种:铁、瓦钵。 ’是知佛制宝物不必在木,以檀钵宝木并制众木也。 “佛意若嫌八种钵,自钵何用石耶? 明知制戒皆有事因,不啻木钵矣。 唐朝禅门古德以谓,支那无梵志种,不必欲简异,木漆器易洗无垢,亦非檀钵三种制意,支那不干,况随方毗尼,何有拘忌? 支那本朝木钵贱于铁钵矣,言其易辨而非宝者,木钵胜于铁钵矣。 然此三义,且就三藏小教而言,大乘方广不必尔也。 《文殊师利根本仪轨经·第十》曰:‘若是瓦钵,洗已熏干,其余木钵、金银等钵,洗净无垢,即得受用。 ’又《苏婆呼童子经·上》曰:‘复次童子! 念诵人须持四种应器:木、铁、瓦、匏等钵,极须团圆,细密无缺,勿使破漏。 ’以此等而言,菩萨比丘,大乘正业,不必拘三藏偏轨也,禅门古德不谩立规矣。 《梵网经》云:‘袈裟皆使坏色,一切国人所著衣服,比丘皆应与其俗服有异。 ’是亦如来简异之意也,非独钵也。 服已无定色,钵何拘木乎? 是以禅家持木钵,知佛意故耳矣。 ”忠曰:“大智海无为元公辨木钵,援《苏婆呼经》,早在虎关前。 义堂《日工集》云:前代律家难禅宗木钵,曰是外道制也。 时有东福无为和尚,称博洽,答曰:大藏中有《苏婆呼童子经》,听比丘蓄铁、木、瓦、匏四钵。 今检极乐寺藏中有此经。 尔后虎关和尚作《木钵辩》,其谤遂止。 余闻净智芳庭和尚说云:近久修园院律师宗觉,覆破《木钵辨》云:支那无梵志种,不必欲简异矣。 此言不然,既为简异外俗也,支那、本朝俱用木漆器,是方土风俗。 今欲异于此者,何奚可畜木钵乎? ”忠曰:“觉之辩爽矣。 夫世尊之简异者,材兼形也。 支那、日本之俗,虽通用木器材,然未曾用。 其如佛制应器形者,汝若言不取形,唯取材者,彼章服田衣岂非亦为简俗耶? 俗服用布材绵材,而佛徒亦着绵材布材,则何以为简异哉? 但其简异在田相与非田相而已。 ”觉又云:“虎关引二经为凭据,然此经中唯是说持真言行者律仪,则非出家之五众通制,是则密乘不共之教典,自非修瑜伽者,孰敢依行? ”忠曰:“吁觉公! 何不见虎关能别语曰:‘禅家持木钵,知佛意故。 止此’是以禅家语拣于汝也,又谁言汝律家自今当辍瓦铁而从吾木钵耶? 世尊既听于修瑜伽者,夫到禅家专业见性者,则剧于修瑜伽,律拘言迹,禅知佛意。 复次,世尊岂教修密者用不应律仪之器耶? 此是佛之密意,固非博地容测矣。 已二经听木钵,而余小乘律不听,则济北曰舍小乘偏轨有何咎? ”觉又云:“汝若弃舍三藏,别求菩萨具足律仪,请问何者是耶? ”忠曰:“噫嘻觉乎! 我指桃则汝骂李,又谁言大乘行者详细行事,当舍小乘律仪而别求之耶? 正今所论木钵耳,谓须舍三藏制木钵者,而依大乘听木钵者,则济北所援二经是也。 又觉鼓怒于三藏偏轨之言,广明大小通戒之义,予别有辨,今不与木钵,故不繁于此。 ”忠曰:“传说东福开山兴法之日,泉涌寺差一僧到慧峰诘曰:‘禅家用木钵,何违佛制? 请闻其说。 ’一众相顾,以为难酬,遂欲告圣一。 时维那者出众曰:‘者般不足烦国师唇吻。 ’即对使曰:‘汝须回言:东福维那聊答来问,禅家十二时以此事为念,有何间工夫到噇合子边? ’使回反命,闻者以为得体。 忠谓鸡胤部引颂云:‘随宜覆身,随宜处住,随宜饮食,疾断烦恼。 有三衣覆身,佛亦开许;无三衣覆身,佛亦许之。 僧伽蓝内住,佛亦开许;界外亦许。 时食,佛随许;非时午前食,佛亦许。 故衣处食皆名随宜,唯言疾断烦恼。 止此’準此,教律家若专证净,则瓦铁木钵应许随宜,矧破相者耶? 或徒人我是非,忘本竞末,则恐扶律教主不以你餤乎瓦铁为善住威仪焉! ”忠又曰:“济北和尚辨木钵太有条理,唯其言‘佛意若嫌八种钵,自钵何用石耶止此’者,失辞。 夫佛自用石钵,而不听弟子蓄石钵,在《大智度论》问难决择焉,济北适遗之乎? ”又《四分律》云:“瓶沙王以石钵施诸比丘,比丘白佛,佛言:‘不应畜。 此是如来法钵,若畜,得偷兰遮。 ’”又《五分律》云:“若畜金、银、七宝、牙、铜、石钵,皆突吉罗。 若畜木钵,偷罗遮。 ”已下辨无底。 《云门偃禅师录》云:“师因吃茶次,云:‘茶作么生滋味? ’僧云:‘请和尚鑒。 ’师云:‘钵盂无底寻常事,面上无鼻笑杀人。 ’”《智门祚禅师录》云:“问:‘如何是无底 钵盂? ’师云:‘挂向壁上。 ’进云:‘未审将何斋粥? ’师云:‘瓦碗竹箸。 ’”《普灯录·冶父川禅师章》云:“上堂曰:‘群阴剥尽一阳生,草木园林尽发萌。 唯有衲僧无底钵,依前盛饭又盛羹。 ’”忠曰:“律家,钵无足,云无底。 禅语所谓无底 钵者,底脱不可盛物也,与律家无底义别。 《章服仪》云:‘袈裟无领,标解脱之衣; 钵盂无底,表难量之器。 ’《应法记》云:‘相传是庐山远师语,合云袈裟无领,非朝宗之服;钵盂无足,非廊庙之器。 今又易之,难量谓无尽也。 止此’可知钵制本无底,今时禅家之钵,多上阔下窄,而有环足,甚非法,好古之士宜复其正矣。 ”更〈 钵支〉处详辨。 《梁高僧传·庐山慧远传》云:“远答桓玄书曰:‘袈裟非朝宗之服,钵盂非廊庙之器。 沙门尘外之人,不应致敬王者。 ’”传无无领、无足之字。 发布时间:2025-05-21 05:16:26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4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