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历 内容: 簿帐曰文历也。 《禅苑清规·退院》云:“如常住钱物、僧供之类,须与知事结绝,文历分明。 及堂头公用,合行交割,亦具文历拘管,用院印印押,通知事知之。 ”《人天宝鑒》云:“《通明集》:‘南岳让和尚,有院主二十年管执常住,不置文历。 一日,有司磨勘,囚禁在狱,乃自惟曰:我此和尚,不知是凡是圣? 二十年佐助伊,今日得此苦毒之报。 马祖于寺中觉知,令侍者装香,端然入定。 院主于狱中忽尔心开,二十年用过钱物,一时记得,令书司口授笔写,计算无遗。 ’” 发布时间:2025-05-21 05:12:44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4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