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七七日 内容: 《释氏要览》云:“人亡,每至七日,必营斋追荐,谓之累七,又云斋七。 《瑜伽论》云:‘人死,中有身 冥间化起一相,似身传识,谓之中有。 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中阴经》云:中有,极寿七日。 若有生缘,即不定。 若极七日,必死而复生。 如是展转生死,乃至七七日住。 自此已后,决定得生。 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于此类。 由余业可转中有种子,便于余类中有生。 ’今寻经旨,极善恶无中有。 既受中有身,即中下品善恶业也。 故论云:余业可转也。 如世七日七日斋福,是中有身死生之际,以善追助,令中有种子不转生恶趣故,由是此日之福不可阙怠也。 ”《地藏本愿经》云:“鬼王无毒答圣女曰:‘此是南阎浮提造恶众生新死之者,经四十九日后,无人继嗣为作功德,救拔苦难;生时又无善因,当据本业所感地狱自然。 ’”《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经》云:“普广菩萨语四辈言:‘若人临终未终之日,当为烧香,然灯续明,于塔寺中,表剎之上,悬命过幡,转读尊经,竟三七日。 所以然者? 命终之人,在中阴中,身如小儿,罪福未定,应为修福,愿亡者神使生十方无量剎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 ’” 发布时间:2025-05-21 04:52:33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3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