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驱乌沙弥 内容: 《四分律》云:“阿难有檀越家死尽,唯有一小儿,将至佛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 佛知而故问:‘此何等小儿? ’阿难具白因缘。 世尊言:‘何不度令出家? ’答言:‘世尊有制,不得度年减十二者,是以不度。 ’佛问阿难:‘此小儿能驱乌,能持戒,能一食不? 若能如是者,听令出家。 ’阿难言:‘此儿能驱乌,能持戒,能一食。 ’佛告阿难:‘若此小儿尽能尔者,听度令出家。 ’”略钞。 《十诵律·作阿难亲里二小儿。 又作能驱僧食上乌未。 《五分律》作二小儿,大者八岁,小者七岁,恒教驱食上乌。 如上座所得食分,驱乌小儿亦应等与。 《僧祇律》云:“沙弥有三品:一者从七岁至十三,名为驱乌沙弥;二者从十四至十九,是名应法沙弥;三者从二十上至七十,是名名字沙弥。 ” 发布时间:2025-05-21 04:51:05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3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