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众财 内容: 《人天宝鑒》云:“灵源清禅师门榜,其略曰:‘惟清名曰住持,实同客寄,但以领徒弘法,仰助教风为职事尔。 若其常住所管财物,既非己有,理不得专,一委知事僧徒分局主执,明依公私合用支破。 惟清止同众僧斋衬,随身瓶钵,任缘去住而已。 伏想四方君子来有所须,顾寝食祇接之,余别难供应。 盖以彼所管者,世法则属官物,佛教则为众财。 偷众财,盗官物,以买悦人情,而取安己有,实非素志之所敢当。 预具白闻,冀垂恕察。 ’石刻在天童。 ” 发布时间:2025-05-21 04:48:18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3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