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三宝物 内容: 佛物有四种。 一佛受用物。 谓殿堂衣服床帐等。 不得互用。 若曾佛用者。 只得着塔内供养。 不得移易使用○五百问经云。 佛堂柱木坏。 有施主修换讫。 其故者施僧。 僧不得用之。 二施属佛物。 五百问云。 佛物不得移至他寺犯弃。 若僧尽去当白僧。 僧听将去无罪。 又云。 佛物得卖买取供养具○十诵律云。 以佛塔物出息听之。 三供养佛物僧祇云。 供养佛华多听卖买。 香油犹多者更卖。 着佛无尽财中(即长生钱。 谓子母滋生故无尽)○五百问云。 佛幡多欲作余事者若施主不许不得四献佛物。 律云。 供养佛塔食。 治塔人得食○善见律云。 佛前献饭侍佛比丘得食。 或白衣侍佛者亦得食(侍佛比丘。 即今殿主。 白衣即净人也)○茶毗经云。 佛灭度后一切信施物。 应用造佛像及佛衣幡盖。 买香油华以供养佛。 余不得用余用者犯盗罪。 次法物者如箱函簏巾帊柜等。 本是经物。 不可回改别用。 后僧物者若二常住物。 局本处。 已定不得移往他处。 又佛堂内设僧席。 僧房安佛像经卷。 妨僧受用。 并是互用。 由三宝位别故。 各摄分齐故。 若无妨。 暂安着即无损○五百问云。 本非佛堂。 今设僧席。 在中比丘共佛宿。 若作障隔者不犯。 由佛在世亦与弟子同房故。 发布时间:2025-05-21 04:22:27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52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