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主死亡 内容: 子题:无岁比丘行事钞·二衣总别篇:“(一、僧祇)僧祇,沙弥边作净,若受具称无岁比丘。 若死者,得停十日,更须说净。 有人言,真实主亡则失,展转者不失。 此未读正律。 文明二净俱失,以并非正主。 若不知施主存亡,便失净法,不得过十日。 (二、多论)萨婆多,施主若死,更求净主。 除钱宝谷米,一切长财,尽五众边作净。 二宝俗施主,亦须十日内更请。 (三、十诵)十诵,若净施主是弟子,被师呵责者,不得作净,应更净施余人。 施主若死,亦须更觅。 施主亡者,物不入僧;以财属他别人,假名施也。 准此,前展转不须者谬矣。 又上文一人为主,不得称二三人,便与五分漫标有违。 或是立法令取五众,及至作法,常指一人。 善见,若因净施,方便藏匿不还,计直犯罪。 故知属本主。 ”资持记释云:“多论,五众边亦约展转。 注二宝者,即真、似也。 ”(事钞记卷三一·三○·一七) 发布时间:2025-05-21 02:09:33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49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