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众主知能谏之人五法不须受 内容: 亦名:五法不堪谏他行事钞·僧网大纲篇:“毗尼母云,能谏之人,五法不须受:一、无惭愧,二、不广学,三、常觅人过,四、喜[斗@斫]诤,五、欲舍道。 必先于有过者取欲,然后谏之。 此等众法,并纲维大德,住持一寺,有力护法者,方得行之。 ”资持记释云:“杂教授,能谏中,初引论五法。 自有过失,不堪谏他。 必下,取彼听许,则无违诤。 此下,正示能谏。 ”(事钞记卷七·五五·九) 发布时间:2025-05-21 02:05:23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48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