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比丘有三事决定知毗尼相 内容: 亦名:三事知毗尼相、知毗尼相子题:比丘能知五相名解毗尼、解毗尼、毗尼五相、不看他面行事钞·序:“十诵云,比丘有三事决定知毗尼相:一、本起,二、结戒,三、随结。 应思惟观察二部戒律并及义解、毗尼、增一。 开遮轻重,如五大色是不净遮,非色净不遮。 如是等,筹量本末已用也。 明了论亦云,比丘能知五相,名解毗尼,不看他面。 文略同上,广如彼说。 ”资持记释云:“引十诵律,五十九卷,初、列示三事:一、即缘起,二、即戒本,三、即重结。 如初戒乃至共畜等。 (二、)应下,劝筹量,又为三。 (一、)初总列一部律文,大为三节。 二部戒律,即初僧尼戒本;义解即随戒下广解之文,故云及也。 毗尼总中间诸犍度。 增一即律后法数。 上明观教。 二、开下,明判断。 开遮轻重,贯通一部;且举衣色略示相状。 青黄赤白黑,五方正色;俗流所尚,能发贪染,故是不净;佛所制断,故云遮也。 非色即青、泥、栈三种染坏;三圣同遵,相超世表,所以云净;是佛所教,故云不遮。 三、如是下,结告。 通指一部始终,故云本末。 引明了论,彼云,如诸佛立戒,于一一戒中应了别五相:一、缘起处即国土也,二、缘起人即初犯人,三、立戒即戒本,四、分别所立戒若犯此罪,不得共住,五、决判是非于三处犯。 不看他面者,判断公直,不取颜情也。 略同上者,会前十诵三事也;初、二两相,同上本起;第三同上结戒随结;四、五二种,似同广解;由不全同,故云略也。 下文指广,即如上引。 ”(事钞记卷二·二五·一七) 发布时间:2025-05-21 02:00:38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48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