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理忏属利根 内容: 子题:破戒、不名破戒、清净真实悔过、惭愧护法是根本忏随机羯磨·忏六聚法篇:“先论利根依理断业。 如涅槃经云,若有修习身戒心慧,能观诸法犹如虚空。 设作恶业,思惟观察。 能转地狱重报,现世轻受。 若于小罪不能自出,心初无悔,不能修善,覆藏瑕玼,虽有善业,为罪垢污,现世轻报,转为地狱极重恶果,是为愚痴。 若犯四重五逆谤法,名为破戒。 有因缘故,则可拔济。 若披法服,常怀惭愧。 生护法心,建立正法。 我说是人不名破戒。 成实论云,有我心者,则业烦恼集。 若无我者,则诸业不能得报,以不具故。 未曾有经云,夫人修福,须近明师修习智慧,悔重恶业。 华严经云,譬如幻师,能幻人目,诸业如是。 若如是知,是名清净真实悔过。 ”(随机羯磨卷下·二三·一三)羯磨疏·忏六聚法篇:“引涅槃文。 为救重逆,惭愧护法,是根本忏。 引成实者,为明理忏之本据也。 须识倒本,即谓我源。 俗人尚云无固无我,强作抑制,我心无我。 况是圣法,不可虚言说为无我。 引未曾有者,以力不专制,须得善友。 引华严者,识业非有,随心妄起。 如我身心,岂是实耶? 了知如此,分见分除。 不了此理,渐昏渐厚,何时可净? 如磨镜喻,可以知之。 ”济缘记释云:“利根中,释涅槃文。 注中三节,初转重为轻,二、转轻为重,三、忏除重逆。 疏中略释后段。 惭愧以善翻恶,护法以功补过。 此二最要,故是根本。 次、成论中。 理忏本据,谓识我也。 举俗为况,劝令观察;论语云,子绝四,无意无我,无必无固。 强作抑制,不可纵也;我心无我,本不有也。 三、未曾有经。 明须师友,有所助也。 华严,初明达妄。 了下,次明入证。 内凡三贤分见;初果十地分除。 ”(业疏记卷二二·一九·一六) 发布时间:2025-05-21 01:55:45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48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