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畜钵过限戒犯缘 内容: 亦名:畜长钵过限戒犯缘、畜长钵戒犯缘、长钵过限戒犯缘子题:如法钵行事钞·随戒释相篇:“五缘成:一、先有受持钵。 二、更得。 三、如法钵。 非余油璭等。 四、不净施。 善见,买钵未还直,不成受;主言但受,亦不成受,不犯长;若度价已,熏讫报令取,过限者犯。 五、过十日。 便犯。 ”(事钞记卷二一·三四·二)戒本疏·三十舍堕法:“六缘成犯:一、先有受持钵。 二、更得钵。 若是如法可得其罪。 三、是如法钵。 要具三如:一、体如。 唯泥铁二种,余木等并非法故。 二、色如。 要须熏令坚固,若油若掍(璭)磨等,并非佛教。 三、量如。 诸部言虽有多,准母论大钵受三斗,小者斗半,若过若减,不成受说,余如钞中。 四、不作净。 五、无因缘。 多云,得钵五日,被摈颠狂心乱等,虽经多日无罪;后得止取后五日续满者犯。 六、过十日。 便犯。 见云,若买他钵;未还直,不成受;若主言但受,虽有此语,亦不成,过日非长。 若度价竟,为熏报知,比丘不取,过日犯舍;余人知报,非钵主者,不犯。 僧祇,钵知友边作净;若十日内舍故受新,十日一易。 ”(戒疏记卷一二·一六·一三) 发布时间:2025-05-21 01:54:54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48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