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欲法广略 内容: 子题:欲缘、欲法、欲法四略唯病广通健病含注戒本·戒经序:“时说戒日,有病比丘,若看病者,及三宝事,不来听戒,佛言应与欲及清净。 随其广略,若不现身相,不口说者,不成。 若病重者,舁至僧中;恐病增动,若出界作,以无方便可得别众羯磨说戒故也。 ”(含注戒本卷上·二·一一)戒本疏·释戒经序:“注中引病等者,成欲缘也。 言广略者,缘奢促也。 重者舁来,以法济也;恐增出界,以事摄也。 欲明众别两行,互相资成,不可逼也。 言无方便别众者,以大圣布教,意在清心;心浊之元,我倒为本。 故无同界别我乖宗,但使一和,通成僧法。 则我倒渐亡,定慧之力,功由于戒,故以事约之,可不然也。 ”行宗记释云:“注中,初释欲缘。 注列五种,钞中更加作衣缘,并名如法。 言下,释欲法。 奢促者,奢谓缘缓,故须广说对首陈词;促即缘急,乃听四略,一、云我说欲,二、我与欲,三、为我说欲,四、现相。 准钞,约健病以分,四略唯病,广通健病。 重下,释重病。 云事摄者,且令身安,不闻法故。 欲下,总释开意。 众法多方,使私缘各遂,别人情顺,得众行功成,故云相资也。 不可逼者,谓须开也。 言无下,释制意,初叙教意。 故下,明立制。 故无同界者,无,犹不得也。 所别望能别,故云别我;反增我倒,故曰乖宗。 此明制意之急,以显注中无方便义。 则下显益。 事约者,即别众之制。 ”(戒疏记卷二·七二·一) 发布时间:2025-05-21 01:46:55 来源:地藏孝亲网 链接:https://www.u29.net/dict/48405.html